封建终结,专制开启
如果冥冥之中真有一尊万能的神在俯视地球,他会发现,自公元前770年以来一直战乱纷纷的中国大地,现在终于平静了。
秦国统一了天下,建立了一个崭新的王朝。
这个王朝不同于以往任何一个。在它出现之前,中国历史上曾经有夏、商、周三个王朝,但是严格地说,那只是以夏、商、周三个国家命名的历史时代。
好比说,古希腊时期的欧洲,谁都明白,希腊只是欧洲的一小部分。
夏、商、周也一样。周朝统治的全盛时期,诸侯国遍布黄河流域,甚至江南也有它的子民,号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可是,周天子真正能够直接控制的,只有王畿那一小块地区。其余大大小小的诸侯国,名义上是周天子的臣民,实际上具有很强的独立性。那个时候的中国,可以说是一种古代联邦。当然,我们的祖先对这种政治体制有自己的说法,叫作“分封建国”,简称“封建”。
这种封建制度,和西欧中世纪的封建制度极其相似,是金字塔形的层层分封,或者说是权力的层层分包。
天子受命于天,获得统治的合法性。但是天子的真实力量,不足以统治如此广阔的土地,于是将权力下放给诸侯,让他们在各地建立自己的国家。诸侯的统治,又依赖于以宗法为纽带的家族,于是卿大夫的势力得到保障。卿大夫则豢养着自己的家丁和护卫,也就是所谓的士。
不难想象,高居金字塔顶端的天子,号称天下共主,在权力的层层传递过程中,他的影响力被减损了。他的声音传达不到边远的地区,即便在王畿附近的诸侯国中,他也只能对着几个诸侯发号施令,不能渗透到金字塔的基层。
当王室足够强大的时候,天子与诸侯之间尚能维持一种表面上的平衡。前者装作很宽宏,后者装作很恭顺,从而相安无事。
当王室衰落的时候,诸侯们便不再将天子放在眼里,各行其是。各诸侯国内,卿大夫势力也在增长,每个国家都会出现一些强大的家族,他们左右政局,互相攻伐,也没把诸侯放在眼里。诸侯欺负天子,卿大夫欺负诸侯,这就是春秋时期典型的政治生态。
从春秋进入到战国,表面上最大的变化,当然是诸侯国减少了,这是兼并战争的结果。同时还有两个变化,比表面的变化影响更重,意义更深远。
第一,周天子已经不再重要,甚至连表面上的号召力都不存在了;
第二,各大诸侯国,也就是所谓的战国七雄,都建立了牢固的中央集权。换而言之,卿大夫的势力已经不能像以往一样左右政局,只能屈从于国君的绝对统治。
如果拿中国和西方相比,战国七雄的权力结构,已经接近于路易十四时期的法国,或者伊丽莎白时期的英国——王权被放大了。
而秦国在战国七雄中脱颖而出,从秦孝公年代开始,用了将近一个半世纪的时间,文治武功,终于将天下囊为己有。秦王嬴政,因此成为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名副其实的统治者,这也是前无古人的。
秦始皇:史上第一个皇帝
前无古人的统治者,自然要有前无古人的称谓。
据《史记》记载,嬴政统一天下后,将群臣召集起来开会,回顾了他“兴兵诛暴乱”的辉煌历史,然后问大伙:“像寡人这样一个渺小的人物,倚仗着祖宗的保佑,居然能够让六国都服输认罪,平定天下。如果不变更名号,不足以体现我们的功勋,无法让后世知道我们的成就。你们都好好想想,我该采用一个什么样的名号?”
当时丞相王绾、御史大夫冯劫和廷尉李斯等人都说:“传说中的五帝,统治的地区不过方圆千里。千里之外的地区,都是蛮荒之地,根本管不着。如今您兴义兵,讨逆贼,号令天下,无所不从,这是前所未有,连五帝都不能比的。我们和一些博士商量,古代有天皇、地皇和泰皇,其中泰皇最为尊贵。因此我们大胆建议,您应该称为‘泰皇’,您的命令称为‘制’和‘诏’,您也别再自称寡人,而是自称为‘朕’。”
中国古代有三皇五帝之说,三皇即天皇、地皇、泰皇,地位在五帝之上。其中泰皇即人皇。泰皇是不是最尊贵,有待考证,但可以肯定的是,“皇”比“帝”更为尊贵,更具有神性,比“天子”更具有自信。
至于“朕”,本来是“我”的意思,不论尊卑,都可自称为朕。经李斯们这样一框定,从此变成了国君专属的自称,而且一传就是两千年,直至清末。
嬴政是个标新立异的人,对于泰皇这个称谓,总觉得有点不妥。他思考再三,决定采三皇五帝之长,给自己上了一个“皇帝”的称号,其余的便采纳了李斯们的意见。
嬴政是个孝子,自己当了皇帝,又给老爸秦庄襄王也上了个尊号,叫作太上皇。
嬴政也许没有想到,正当他在宗庙中郑重其事地将老爸尊为中国第一位太上皇的时候,中国第二位太上皇正在泗水郡的田间挥汗如雨地劳动。这位姓刘的农民已经生了四个儿子,分别叫作刘伯、刘仲、刘季和刘交。由于刘伯早死,刘仲自私自利,刘季不务正业,刘交又要上学,他不得不起早贪黑,希望多收几颗粮食,好给刘交去交学费。
老三刘季后来改名为刘邦。
扯远了,回到正题。
嬴政又下诏说:“朕听说远古时期的帝王只有帝号,没有谥号。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帝王死了还要有谥号,这样做,等于让儿子议论父亲,臣子评价君主,这是没有道理的,朕不喜欢这样。从此以后,朕就叫始皇帝,后世则以数相加,从二世、三世直至万世,永无穷尽。”
所谓谥号,就是后人给前人的评定,俗称盖棺定论。周朝的时候,天子有谥号,诸侯有谥号,卿大夫阶层也有。谥号不是随便给的,有一整套严格的国家标准,比如说:
“克定祸乱曰武”——郑武公、楚武王就是这类人;
“布德执义曰穆”——秦穆公的一生,也确实称得上是布德执义;
“屡征杀伐曰庄”——郑庄公、齐庄公都是好战之徒。
当然,很多时候,后人为了尊重前人,给的评价会比实际上高一点。比如说,晋惠公不一定惠,齐孝公也不见得孝,但是本着与前人为善的原则,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给他们一个好评了。
另外还有所谓的恶谥,也就是给那些特别不成气的前人准备的。比如说:“乱而不损曰灵。”楚灵王就得到了这样的差评。
可想而知,究竟是给好评还是给差评,后人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而且前人无法申诉。当然也有例外——春秋时期,楚成王英雄一世,却死于政变,他的儿子本来想给他上一个“灵”字,他老人家怒目圆睁,死不瞑目。直到后来改上了“成”字,他才合上眼睛,表示满意。
嬴政自幼受吕不韦的教诲,后来又接受了李斯、韩非的法家思想,在他的统治哲学中,君主必须是高深莫测的。君主就像是天,什么时候天晴,什么时候下雨,根本不用看老百姓的眼色,更不容臣民议论评价。天气好,不用你们赞扬;天气不好,也轮不到你们说三道四。对于嬴政来说,谥号这东西,就像是统治者有意留给天下的把柄,是极其愚蠢和无聊的,必须革除。
从此,嬴政便被称为始皇帝,史书中一般给他加上个秦字,称为秦始皇。
那么,这位天上地下唯我独尊的始皇帝又是如何治理他的庞大帝国的呢?显然,没有两把刷子是不行的。
秦始皇治国策略之一:以法治国
前面说过,但凡统治,必须要解决一个合法性的问题,也就是统治者为什么具有统治天下的权柄。
秦始皇接受了邹衍发明的五德始终说,认为周朝是火德,秦朝受命于天取代周朝,应该是水德。
事实上,秦国一度自认为是金德。据《史记》记载,秦献公年间,首都栎阳下了一场金雨,秦献公自以为是得了金瑞,大张旗鼓地祭祀白帝(金为白色)。但是到了秦始皇年代,邹衍的五德终始说已经十分流行,周朝是火德的说法深入人心,而火又是克金的,难免让秦始皇感到尴尬。于是编造了一个故事,说当年秦文公出猎,获得一条黑龙,乃是水德之瑞(水为黑色),硬生生地将秦国的金德改成了水德。
作为彰显水德的第一件事,便是变更周历,将每年的十月作为正月。
有必要简单解释一下,中国的古人,按照地支的排序来给月份命名,以十一月为子月,十二月为丑月,一月为寅月,二月为卯月,以此类推,直到十月为亥月。
又按照阴阳五行的理论,给十二地支分别赋予五行的属性,分别是亥、子属水,寅、卯属木,巳、午属火,申、酉属金,丑、辰、未、戌属土。
十月(亥月)作为一年中的第一个水月,自然也就被秦朝定为正月。
第二件事是易服色,将衣服和旌旗等都改成黑色。电影中秦朝的官员开会,黑压压一片,有如群鸦云集,便是这个原因。
第三件事是崇尚“六”这个数字,符节、法冠都用六寸,马车的宽度为六尺,驾车的马用六匹,以六尺为一步等。
至于六与水有什么关系,一般认为,这里牵涉到《周易》的理论。《周易》的八卦,每一卦都有对应的数字,分别为乾一、兑二、离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其中坎卦象征水,所以规定六为水数。
那么,究竟什么是水德呢?
在《周易》理论中,水居北方,象征冬天。简单地说,水德就两个字:“刑”与“杀”。
这与秦国自商鞅变法以来推行的严厉法治是不谋而合的。
秦国的法治,以严酷而闻名,绝无情面可言。据《韩非子》记载,秦昭王生病,百姓们自发买牛祭神,家家户户都为他祈祷。大夫公孙述看到了,回宫祝贺秦昭王:“您真是太得人心了,竟然整个国家的民众都在为您祈福。”秦昭王派人查访,果然确有其事,下令道:“罚他们每个人献出两副盔甲。没有得到命令就擅自祈祷,虽然是爱我,但也是违法行为。如果他们爱我,我就改变法令而以同样的爱心去回报他们,法制就不能建立。法制不建立,国家就要灭亡。不如罚他们每人两套盔甲,让他们明白什么是法制!”
读史至此,又是一叹。无论什么朝代,如果按照这种决心去推行法律,怎么会出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呢?秦昭王做得很对啊!
也许有人会问,秦朝推行如此严格的法制,统治者还以身作则,不敢越雷池一步,为什么后来也乱了呢?
那是因为秦朝的法律,除了“严”,还很“酷”,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其一,轻罪重罚。秦朝法律的指导思想,在于“以刑去刑”,让人不敢犯任何罪。因此即便是十分轻微的罪行,也会受到极其严厉的刑罚。比如说,五个人集体行盗,只要赃款价值超过一钱,就要斩左足!又比如说,甲偷盗了一千钱,乙知道这件事,受赃款一钱,对乙的惩罚是上交官府一盾。而一块盾牌的价值,至少在三千钱以上。前面说的百姓为秦昭王祈祷,每人被罚上交两套盔甲,更是轻罪重罚的典型案例。
其二,刑罚残酷,种类繁多。以死刑为例,就有具五刑、族诛、淹死、活埋、肢解等多种。其中具五刑最为残忍:先在脸上刺字,然后割鼻,割舌,斩双足,再鞭笞,斩首,碎尸,全程实际上包括肉刑、死刑和辱尸三个阶段,可谓是无所不用其极。
其三,徒刑不设年限。在秦朝,一个人如果犯了罪,被处以徒刑,那就是无期徒刑,终身失去人身自由,为官府服役。同时由于法律定得非常严厉,老百姓动辄犯法,再加上轻罪重罚,规定上交一甲、二甲、一盾的刑罚比比皆是,老百姓交不起罚款,就变成徒刑,导致刑徒数量高速增长。按照《史记》的记载,秦始皇用于修筑宫殿和皇陵的刑徒就有七十余万,如果再算上修长城和戍边的刑徒,恐怕不下一百万。而当时全国总人口约为两千万,刑徒的数量已经占到当时全国总人口数的十分之一以上。
其四,罔顾伦常。秦朝的法律,与儒家思想格格不入。儒家主张“父为子隐,子为父隐”,在执行法律的同时强调人伦和感情。秦法则是单纯的法律,甚至鼓励“夫有罪,妻先告”,以获得免于连坐的机会。
这种严酷的法治,在天下初定、人心未服的特定历史环境中,确实使得秦朝能够得以迅速建立统治秩序,同时也为它的快速消亡打下了基础。
秦始皇治国策略之二:中央集权
《史记》记载,秦朝统一天下后,丞相王绾等人曾上书秦始皇,诸侯刚刚被消灭,燕、齐、楚地区偏远,如果不在那里分封诸王,恐怕难以维护朝廷的统治,请立诸位皇子为王,让他们为您戍守边疆,永享太平。
这其实就是延续周朝的做法。
秦始皇把这个意见交给群臣去讨论,绝大部分人都认为王绾说得有理,唯独李斯站起来反对。
李斯说:“当年周朝分封的子弟和同姓诸侯有很多,以为可以巩固王室的统治,开始那几代还算勉强可以,到后来就关系疏远,相互攻击有如冤家对头,诸侯们成天打仗,连天子也无法制止。如今海内一统,原来的诸侯国都变成了郡县,赏赐皇子和功臣由国家的税收承担,既方便又易于控制,天下百姓也断绝了其他念头。我斗胆问一句,本来已经是形势一片大好,为什么还要分封诸侯,给自己添麻烦呢?”
李斯的话,正中秦始皇下怀。秦国此时正处于一个历史的人字路口,向左走,是恢复封建制度;向右走,是中央集权的专制道路。秦始皇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后者,他对群臣说:“天下人之所以饱尝战乱之苦,就是因为有那么多诸侯存在。如今我们刚刚打出一个统一的国家,又要建立诸国,这是为战争埋下种子啊!用这种方法来寻求国家的安宁,难道不是南辕北辙吗?李斯的意见是正确的,今后不用再提分封建国之事。”
有些人还是转不过弯来:“那谁来为陛下管理那么广阔的土地呢?”
秦始皇说:“有郡县。”
郡是春秋末年的产物,在战国时期被逐渐推广,成为各国中央政府以下的地方行政机构。
秦国最早设郡,均在边远地区,分别为西南地区的巴郡、蜀郡和北方的陇西郡、北地郡。在兼并的过程中,又不断在新占领的土地上设郡。
赵国故地有太原郡、云中郡、邯郸郡、巨鹿郡、雁门郡、代郡、常山郡;
魏国故地有上郡、河东郡、东郡、砀郡、河内郡;
韩国故地有三川郡、上党郡、颍川郡;
楚国故地有汉中郡、南郡、黔中郡、南阳郡、陈郡、薛郡、泗水郡、九江郡、会稽郡、长沙郡、衡山郡;
齐国故地有东海郡、齐郡、琅琊郡、胶东郡、济北郡;
燕国故地有广阳郡、上谷郡、渔阳郡、右北平郡、辽西郡、辽东郡;
百越及南越地方有闽中郡、南海郡、桂林郡、象郡;
匈奴地区有九原郡。
前前后后共设置四十六郡,郡的最高长官是郡守。为了防止郡守独霸一方,又设置郡尉负责地方军事和治安,设置郡监负责监督百姓和官吏。
郡下设县,县的最高长官是县令,不满万户的小县则为县长。县令和县长下设县丞、县尉,分权共治。
县下设乡,负责摊派徭役、征收田赋、管理治安等工作。乡吏有“三老”,负责教化;有“啬夫”,负责讼事和收税;有“游徼”,负责治安。
乡下设里,相当于现在的村,村长本来称为里正,为了避秦始皇的名讳,又称为里典。
基层还有一种特殊的机构——亭。亭与乡、里没有隶属关系,属于县尉的派出机构,相当于现在的派出所,主要职责是“捕盗”,同时也负责接待来往官员和传递政府邮件,兼有驿站和邮政所的功能。
郡县是地方机构。中央机构的设置,也体现了分权而治、只对皇帝一人负责的原则。
皇帝之下,百官之首,就是丞相。战国时期,秦国的丞相不仅是国内的最高行政长官,也可率军出征,樗里疾、甘茂便是先例。秦朝建立后,秦始皇首先是剥夺了丞相的兵权,使其成为单纯的文职官员,同时又设立御史、太尉来牵制相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