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向阳,山东人,一米八二的威武身材、中尉警衔、配上一身墨绿的军装,格外精神,张口说话,山东人特有的大嗓门格外洪亮,虽然没有像王鹏那样的明星女友,也没有王鹏那样轰轰烈烈的个人历史,但是此人是中士提干出身,能混到现在,全靠自己的实力,在这个中队,所有的战士包括合同制消防员,没有不服气他的。但此人最大的缺点就是过于执着,凭借着多年的战斗经验,一般不会去学习什么理论知识。
“叮…玲玲!!!”一阵急促的火警电话声响起。
“喂,您好,曹县消防中队。”
“喂,消防队吗?我们家着火了,你们快来救火啊!”
“您不要着急,请迅速告诉我您的地址,以及所着的物质是什么?”
“什么?我也不知道具体着的什么,请你们快点过来,在和平路幸福小区,三号楼202,快点,麻烦您们快点!
“请问您的姓名?这是您的电话吗?喂,喂,喂?”对方挂断了电话。
接警室通信员打印出出警单,迅速跑到中队部,交给了马向阳。
“按电铃!”马向阳说道,接着穿起指挥服下了楼。
一阵急速的电铃声响起……
一班所有的战士迅速的扔下手中的活,急速的向车库奔去,穿上靴子、抱着衣服、头盔、工具上了车,等大家全都上去车了,天赐还在扎腰带。
“魏天赐,你快点!”李书亭吼道。
天赐捞起头盔迅速的上了车。
“你磨机什么呢?”
“我还没穿好,不是还不到三分钟时间嘛!”天赐边戴头盔边说道。
“虽然是三分钟,但是能提起的我们为什么不提前?”
李书亭的一番话让天赐想到入伍第一天,在支队大院看到特勤中队出火警时的情景,当时邱刚还用“丢盔弃甲”来形容,现在他才真正的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不是“丢盔弃甲”,而是“争分夺秒”。
两辆车,一辆四顿水罐车和一辆八顿A累泡沫车,在响亮火警警笛的警报下,快速的使出了中队的大门,哨兵迅速敬礼,目送消防车的远行,虽然是军礼,但是背后确承担者无数的祝福,希望战友们平安归队。
马向阳和五个战士坐在前面首发车里,李书亭、天赐等四个人坐在后一辆车里。
“恭喜你,下连第一天就碰到了火场!”李书亭扭头望着后排的天赐说道。
天赐没有说话,保持着沉默,第一次出警,他脑子里在不停的构想着灭火的场景,火场的情形也来回的在脑海中浮现着。紧张、激动、兴奋、害怕在他的内心不停的翻滚着,会不会有人伤亡?也许自己还能救出一个人来,自己会不会受伤?怎样才能保护好自己?他不停的问着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