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女人若是为救自己的丈夫而牺牲贞操,是不是值得原谅?更重要的是,她丈夫知道后,会不会原谅?
冯浩静静地看着她,似乎在等她的答复。
林秀用力咬着嘴唇,道:“我若答应了你,你让我走?”
冯浩点点头。
林秀嘴上的伤口又开始流血,她将血咽下,道:“你什么时候要?”
冯浩道:“现在。”
林秀用力紧握双拳,慢慢地跟在他身后。
这条路只通向老伯的花园,除了老伯的客人外,平时本少行人。
道旁的林木阴森浓密,冯浩在一棵大树前停下,转过身等着。
林秀慢慢地走过去,面上毫无表情,她决心将这人当作一条狗,任何人都可能被狗咬一口的。
冯浩的呼吸忽然变粗,喘息着道:“这里好不好?我保证你以前绝没有尝过这种滋味。”
林秀道:“我不是狗。”
冯浩道:“慢慢你就会懂得,做狗有时比做人有趣得多。”他喘息着,将她拉到自己的面前。
林秀的身子硬得就像是一段木头,咬着牙,道:“你最好快一点,我还急着要赶路。”
冯浩的手已经从她衣襟里伸进去,接触到了她温暖的胸膛。
他手指开始用力,他的手潮湿而发抖。林秀僵硬的身子突然也开始颤抖,抖得胃里的苦水都冲上咽喉。
她本来以为自己可以忍受,现在才知道无论如何也不能。
她的手突然挥出,重重地掴在他脸上。
冯浩被打得怔住。
林秀用力推开他,踉跄向后退,退到另一株树前,双手紧紧抱着自己的胸膛,恨声道:“我宁可回去,带我回去见老伯。”
冯浩盯着她,目中渐渐露出了凶光,忽然狞笑道:“回去?你以为自己还能回去?”
林秀一怔道:“老伯岂非要你来带我回去?”
冯浩冷冷道:“老实告诉你,你早已注定哪里都不能去了。”
林秀道:“你……你是要杀我?”
冯浩道:“你早已注定非死不可。”
林秀道:“为什么?”
冯浩道:“因为你已注定要做替罪的羔羊。”
林秀全身冰冷,脸却火烫。
她全身的血液都似已冲上头部,道:“那你为什么还要我答应你?”
冯浩道:“因为我是男人,遇到这种机会,谁都不会错过的。”
林秀突然怒吼着扑过去,想去扼这人的咽喉,她平时连杀鸡都不敢,此刻却想亲手将这人扼死。
只可惜冯浩的出手比她快得多,铁一般的拳头已击中她的鼻梁。
她甚至连疼痛都未感到,人已倒下,过了很久很久,才能模模糊糊地感觉到一阵阵冲击和痛苦。
但这时她已不能感觉到愤怒和羞辱,只是不停在呼唤,呼唤着她的丈夫。
她已不再将任何事放在心上,只希望自己快死,愈快愈好。
但她却还是不能忘记她的丈夫。
只要律香川能知道她对他的挚爱和关切,知道她为他所忍受的痛苦和折磨,她死也瞑目。
律香川能知道么?
律香川面对着一碟还没完全冷透的栗子烧鸡。
他喜欢吃鸡,喜欢吃用冬菇和火腿炖的鸡汤,更喜欢吃栗子烧鸡。
这两样也正是他妻子的拿手菜,每当她发觉他工作上有了困难,心里有了烦恼时,就一定会亲自下厨替他烧一道栗子鸡做晚餐,每当他们晚上互相满足了对方后,第二天的早点就定是火腿炖鸡汤。
多年来,这似乎已成了不变的定律,因为他对这两样菜也似乎永远不会厌弃,虽然她烹调的手艺并不如她自己想象中那么高明,但每次只要有这两种菜摆在桌上,他总是会吃得干干净净。
这原因也许只有自己知道。
就在十年前,他想吃一盘栗子鸡还是件非常困难的事。那时他每天只要能吃饱,已自觉非常幸运。
他很小就已没有父母,一直都是跟着陆漫天长大,但一年中却难得能见到他外舅一面。
他记得陆漫天每次回来时,不是行色匆匆,就是受了很重的伤,他一直不知道陆漫天在外面究竟做了些什么事。
直到他十二三岁时,陆漫天将他送给老伯做书童后,他才渐渐知道他们做的是什么,他自己很快也加入他们这一行。
那并非因为他觉得这一行新奇刺激,而是因为他自信在这一行必能出人头地,他学得很快,而且工作时非常卖命。
他每天都吃得到栗子鸡并不容易,这一段过程中的艰辛痛苦,他从来不愿对任何人说起。
但现在栗子鸡就摆在他面前,他却始终没有动过筷子。这是为什么呢?
是不是因为他心里也有种不祥的预兆?觉得自己的地位开始动摇?觉得危险已迫在眉睫?觉得自己很难再看到妻子?
现在已是黄昏,方刚和韩棠都还没有露面!
他们为什么还没来?难道他们的计划已改变?
难道他们已知道律香川在这里等着?
律香川确信韩棠绝不会再认得他,因为他已用一种波斯药水将自己的脸染成蜡黄色,还巧妙地粘了一撇胡子。
这使他看来至少苍老了二十岁,而且就像久病未愈。
他来的时候这里已有两桌客人,现在又陆续增加了三四桌。
从他坐的地方望出去,进出大方客栈的每个人都绝不可能逃出他眼下。
大门口的灯笼已燃起。
律香川又要了壶酒,他知道自己无论要等多久,都得等下去。
他并不喜欢喝酒,他要酒只因为非要不可,不喝酒的人,绝不可能一个人在这里坐这么久。
他更不愿等人,但也非等不可。
马车轻便而坚固。
拉车的是一流好马,赶车的是一流好手。
车马飞奔在路上,快得令人侧目。
陆漫天斜倚在车厢里,慢慢地嗅着鼻烟,看来仿佛很悠闲,但手里的一双铁胆却不停地“叮当”直响。
老伯凝视着他,忽然问道:“你在想什么?”
他知道陆漫天将铁胆捏得很快时,就必定是心事重重。
陆漫天只笑了笑,什么都没有说。
又过了半晌,老伯也笑了笑,道:“我知道你在想什么。”
陆漫天道:“哦?”
老伯道:“你是不是又想起了我们以前那段很不好过的日子?”
陆漫天叹了口气点点头。
老伯说得不错,以前那段日子的确不好过。
在那段日子里,他们几乎随时随刻都有生命的危险,他们无论在做什么,暗中都随时可能有一支箭飞来,贯穿他们咽喉。因为他们自己也时常这样对付别人。
老伯的眼睛发着光,又道:“你还记得那次我们到辰州去对付言老大的时候?”
陆漫天当然记得,有很多事,他至死也不会忘记。
言老大是“排教”的老大,几乎完全垄断了长江上下游的木排生意。
木排生意是件好生意,因为无论谁要将木材从长江上游运到下游,都得要言老大先点点头。
无论哪种好生意都一定会令人眼红。
眼红的人虽多,却一直没有人敢动手。
言老大不但是排教的大阿哥,也是辰州言家拳的掌门人。
言家拳就是僵尸拳。
江湖中有关僵尸拳和排教的传说,不但神秘,而且可怕,很多人都相信那并不是武功,而是种很神奇的法术。
没有人愿意用自己的血肉之躯去对抗法术。
老伯却决心要去试一试。
他们先约好言老大在八里外某个地方见面,让言老大确定他们在那里,然后他们就连夜赶到辰州,冲入言家,将言老大赤裸裸地从被窝里拉出来,用四根一尺长的铁钉钉在言家的大门上。
言老大至死只说了一句话,六个字:“你们来得好快!”
快!
快得出人意料之外,快得令人措手不及,无法抵抗!
这就是老伯行动的秘诀。
快!
这个字说来容易,但陆漫天一生中所见到,真正能做到这个字的人,却只有老伯一个!
只不过那已是多年前的事了,现在他是不是还能那么快?
陆漫天目光显然带着几分忧郁。
老伯却在微笑,微笑着道:“那段日子虽不好过,但现在想起来却很有趣。”
陆漫天忽然道:“你还记不记得我们到汉阳去对付周大胡子的那次?”
那次他们的行动也快。
他们用最快的速度冲入了周大胡子的埋伏。
那次他们去时一共有十三个人,回来时却只剩下两个。
陆漫天回来后在床上躺了整整两个月,才能坐起来吃饭。
老伯缓缓道:“我当然记得,因为自从那次之后,我就决定绝不再犯同样的错误。”
陆漫天道:“这次呢?”
老伯还是在笑,但表面看来已有些僵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