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同盟会领袖、革命党人孙中山,他本人并不主张暗杀。仅次于他的黄兴,因多次起义失败而生“暗杀”一事。黄兴在致巴达维维亚华侨书报社同人称:“自三月事败(指1911年黄花岗之役),弟愤同事诸人之畏缩,以致徒伤英锐之同志,故愿专事暗杀一方面。”孙中山知道后,批评道:“暗杀……
亦为不值。敌之势力未破,其造恶者不过个人甲乙之更替,而我以党人之良搏之,其代价实不相当。”
孙中山所说的“良搏”,其中内蕴着对生命权利的尊重及其正义感。他设计的三民主义(民族、民权、民生),充满了“平等、自由、博爱”底蕴。
他自幼受中国《论语》中讲到的“泛爱”、“仁者无敌”、“仁者爱人”的熏陶,又受到《圣经》“博爱”的洗礼,以及受了美国《人权宣言》上讲到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每个人一些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们才在他们中间设立政府,无论何时,任何形式,只要破坏上述目标,人们就有权改革或废除它,并创造新政府”的影响。这对一个追求创建民国共和的革命家来说,是比较完善的心灵修养。伍立扬在《铁血黄花》一书中,对孙中山处在那个“暗杀时代”的革命的两难境遇,有着恰如其分的评估及其慨叹:
中山先生不可思议之人格魅力,除有天赋奇智以外,更由其素养、学识、敏锐、识力、亢爽、深情、沉着、率真、勇毅综合而成。那些后来成为大功臣、大革命家的留日学生,在当时与先生识,亲炙教诲,也就从“山有小孔,仿佛有光”的小隧道,一下子进入了土地平旷、阡陌纵横的桃花源,顿有豁然眼明的开朗了。个人的行为绝非沧海一粟,当其涌上社会行为风浪的顶尖,即带动生命力寻求更为良性的循环。值此万本萧疏的时代,回望那智窍开心时分,令人何等眷念不置啊!
中山先生,以他的学养、识见、修为、口才、敏悟、大气、坚忍、勇毅、平和,综合造成一种极饶魅力的人格形象内涵。在世界各地奔走革命问,影响吸引各阶层人士。
我们知道,孙中山至死不渝地贯彻“和平、奋斗、救中国”的理念。他在推动民主共和的进程中,再三强调:“革命青年在推翻满清朝廷,只是推翻其专制政体,而对满人生命则予以尊重。而政治民主化的关键和基础,又在保障人权,令人民有参政的自由与权利,令人人不受政治迫害和清算斗争,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党人的竭忠尽智,碎骨捐躯,其意在此。”
在孙中山看来,真正的革命者,不是为当皇帝才去推翻封建王朝的。建立共和社会,才是一个政党的真正目标。在说到政党政治时,他曾说:“人民之凭借在政党,国家必有政党,一切政治始能发达,政党之性质,非常高尚,宜重党纲,宜重党德,吾人宜注重此点,以与他党争胜。……互相更迭,互相监督,而政治始有进步”。
所谓“党德”,即是孙中山在无论何时,都秉持“以仁制暴”的革命精神。他注意到,醉心暗杀之恐怖,看似反对政府,但终究会造成民间的负担和灾难。孙中山对压制人心的暴政,是永远反对的,但也是从容不迫的。他始终认为:对暗杀这个恐怖性质,充其量应“惟与革命进行事机相应,及不至摇动我根本计划者,乃可行耳。”(语见《孙中山集外集》)。然而,在辛亥革命前夜,孙中山无法完全阻拦革命党人的暗杀行动。他们往往性急如湍流。而且多如史坚如那样信奉孔子“杀身成仁”的壮举,但多半是因“反清复明”或“狙击清廷的立宪”而甘愿付出生命的义士。
中国革命党人的暗杀活动,深受俄国无政府党人的影响。主要来自巴枯宁、蒲鲁东等思想家的影响。而且,他们还熟知了列宁的哥哥亚历山大公开讲过的话:“由于人民缺乏最有限的自由,唯有恐怖行动是可行的。如果沙皇给予人民于最有限的自由,我们则愿意放弃恐怖行动。”当时,有许多俄国革命党人在1905年的革命失败之后,逃亡到日本,而逃到日本的中国革命党人,无形中得到恐怖言行的激励,他们从他们那里学到了不少从事恐怖活动的手段,特别是制造炸弹的技术。因此,革命党人在发动武装起义的同时,也组织对清官员的暗杀,并且成为一时的风气。行侠仗义的刺客行为,在中国历史上本来就受到人们的赞扬,故在孙中山的革命活动中,很难避免其他党人把暗杀作为革命手段之一,如史坚如牺牲之后,这种暗杀活动更加扩大化了,同盟会另组建的一个专门搞暗杀的部门,由方君瑛负责主持,成员有吴玉章、黄复生、俞云纪、黎仲实和曾醒等。然而,孙中山并不知情。但对汪精卫要去谋炸摄政王载沣,他虽然知情,却是奈何不了的。直到建立民国,卸任临时总统的他,还去拜看闲居的载沣,好像欲还歉疚之情似的。据溥杰自传《往事如烟》称:
1912年9月孙中山先生来北京,要见我父亲。父亲有些紧张。孙中山先生不是说过要“驱除鞑虏”吗?这“鞑虏”不是满族吗?父亲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在家里接待了孙中山先生。一见面,孙中山先生就说:
“你拥护共和,这很好呀!虽然你是摄政王,但将来在中华民国五族共和的大家庭里,你还是有前途的。”
我父亲说:“我拥护民国,大势所趋,感谢民国政府对我们的照顾。”
孙中山先生赠给父亲他亲笔签名的照片。父亲非常感动。父亲想回拜孙中山先生,被袁世凯阻止了。袁世凯对父亲不放心。
孙中山是位集医生、基督、革命三者的政治家。他想做个摩西,带着人们走出专制的异族的埃及;做个基督,是因为耶稣为了反抗异族的统治,宁肯被钉在十字架上。他称:“耶稣也是革命者。”而耶稣基督的博爱——宽容你的敌人的精神,长存心中。他要打倒的是专制,而不是某一个人;因为专制才是敌人,是公敌。因此,专制是不能暗杀的,它只能被推翻。所以,他反对暗杀,阻止暗杀。台湾作家李敖在《孙中山研究》一书中,则高度赞扬了孙中山的阻止暗杀的博爱精神:
热爱自由的人、了解自由的人,必然同时是尊重别人的人。一个人的最后自由是人身的自由、存在的自由,这一点尤其该被起码的尊重。
在革命年代,革命党人为了达到革命目的,曾有暗杀之举,这本是一时的权宜。民国成立以后,当革命党人再提出暗杀的方法来的时候,孙中山立刻表示反对。他在民国八年七月一日,曾有答王鼎的信。当时王鼎认为:“救亡之策,鼎以为非组织暗杀团体不可。”可是,孙中山却把来信批给秘书说:“代答以暗杀一举,先生向不赞成。则在清朝时代,亦阻同志行此,以天下恶人杀不胜杀也。道在我有正大之主张,积极之进行,则恶人自然消灭,不待于暗杀也。”凡是读过中国历史的人,都不难看出春秋、战国、唐朝等时代的“暗杀”传统,而这种不光明的手法,传统的“中国人”固然优为之,可是西化的孙中山却不为之。
李敖所谓的传统的“中国人”,他在《容忍异己》一节中阐述:是指“对付异己的方法,总是孔夫子仗势,‘诛少正卯’的方法:或是打小报告,告御状,挑得龙颜震怒,借刀杀人。饱受西方容忍训练的孙中山,对思想与他不合的人——尤其是‘少年之辈’,不主张‘用他种手段’,而主张‘对付之法,最好与他辩论明白’。”
孙中山曾在批复中华革命党人加拿大支部部长陈树人的专函上写道:
“无政府主义之说,乃发生于最黑暗之专制国;在欧洲往日之俄国、意大利、西班牙等,其人民多受政府之暴虐无道,故忿而为此过激之论;但今各国陆续行宪政之制,而此等过激之论消灭矣。……政府为代国家执行法律,以限制恶人而保卫良善,为不可少。故无政府主义实不能行于今日,而使之亿为平和,或可为吾党之助,较胜于用暗杀手段也!”
可惜,孙中山反对暗杀的恐怖主义倾向,不为当时的无政府主义者及其革命党人所理解。他们坚决要推行激进的主张,因为无政府主义在当时被译为这样的主义:
无治主义主张无强权、无宗教、无姓氏、无民族、无婚姻、无家庭、提倡自由恋爱,主张消除一切治人的机关,政府为治人机关之首要,应在根除之列,这也是因为,强权与国家是根本违犯个人自由的意志的。
在无政府主义者眼里:“政权就是自由的魔敌”;“强权之魁首既去,即百事皆了”;“强权这样东西,任随何时何地,都有人利用他来侵占人们的生存和剥夺人们的自由,如现在的军阀官僚,我们亦依然要为他受害”。
广东香山(今中山市)人刘思复(1884—1915,又名师复),是代表国内派的典型的无政府主义者。他认为:“除了国家权力的寄生虫官僚武人政客日日把法律来颂扬外,其余四万万的国民,良心上都不敢道一个好字。”他这一派对恐怖手段十分热衷,而且专司暗杀专制头目,借此打击专制的嚣张气焰。同盟会在国内外屡遭挫折后,许多无政府主者从同盟会里分化出来了。如刘思复是同盟会第一批成员,1906年回国,次年6月,他在广州谋暗杀广东水师提督李准,因自制炸弹不慎引爆受伤,惊动警察被捕,治愈后押解原籍监禁二年。1910年春与谢伯英、高剑父等组织支那暗杀团。1911年6月19日,团员林冠慈将李准炸成重伤,9月,执行者李沛基用刘思复制造的五磅式炸弹,炸毙了前往镇压革命的广州将军凤山。武昌起义后,在广东东江一带领导民军起义,号称香军。同年冬,刘思复率军与丁湘田、郑彼岸一起北上,准备谋杀袁世凯,到得上海时,已是临时大总统的孙中山正与袁世凯共谋南北和议,并以“虚位以待”,当他知道老乡老同志的意图后,立即劝他不准再做这暗杀之事。并令其解散支那暗杀团。于是,这位虚无党党魁刘思复,“遂隐居西湖白云庵”。
这大概是孙中山成功阻止暗杀的首次。在革命年代,孙中山就已经为建立正义良善的政府而有过精密的分析。他的三民主义思想精髓为蔡元培(1868—1940。浙江绍兴人,字鹤卿,号孑民。光绪进士)所领略,他在《中华民族与中庸之道》的演说词说:
继儒家而起的,是为孙逸仙博士的三民主义。
三民主义虽多有新义,为往昔儒所未见到,但也是以中庸之道为标准。
例如,持国家主义的,往往反对大同;持世界主义的,又往往蔑视国界,这是两端的见解;而孙氏的民族主义,既谋本民族的独立,又谋各民族的平等,是为国家主义与世界主义的折中。尊民权的或不愿有强力的政府,强有力的政府又往往蹂躏民权,这又是两端的见解;而孙氏的民族主义,给人民以四权,专关于用人、制法的大计,谓之政权,给政府以五权,关于行政、立法、司法、监察、考试等庶政,谓之治权;人民有权而政府有能,是为人民与政府权能的折中。持资本主义的,不免压迫劳动;主张劳动阶级专政的,又不免虐待资本家。这又是两端的见解;而孙氏的民生主义,一方面以平均地权,节制资本,防资本家的专横;又一方面行种种社会政策,以解除劳动者的困难。要使社会上大多数的经济利益相调和,而不相冲突,这是劳资间的中庸之道。
“中庸之道”及其“标准”是什么呢?孔子说:“一张一弛,文武之道也。”蔡元培说:“一张一弛,就是中庸。儒家的开山祖师孔子曾说:‘道之不行也,贤者过之,不肖者不及也;道之不明也,知者过之,愚者不及也。’(中庸的道理在天下不能流行,我现在明白缘故了。聪明人天分高,超过中庸,所以认为不值得实行中庸;愚笨的人天分低,见识达不到中庸,所以认为不能够实行中庸)又尝说:‘过犹不及。’何等看重中庸!又说:‘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是求文质的中庸。又说:‘君子之干天下也,无过也,无莫也,义之与比。’又说:‘我无可无不可。’是求可否的中庸。又说:‘君子惠而不费,劳而不怨,欲而不贪,泰而不骄,威而不猛。’他的弟子说:‘孔子温而厉,威而不猛,泰而安’。这都是中庸的态度。”
从人格上来讲,孙中山也是中庸得可以。1909年,章太炎、陶成章和孙中山在政治理念上发生了严重分歧,章在报上著文恶攻中山,蔡元培对陶成章、章太炎的闹内讧,称‘尤为无理取闹’。建立民国后,孙中山致信蔡元培,提到政府用人的问题,他“认为康有为反对民国之始,终难聚合,而‘太炎君等,则不过偶于友谊小嫌,决不能而与反对民国者作比例。尊隆之道,在所必讲,弟无世俗睚眦之见也’。中山先生待人,是不设防的宽厚,他深知,如杰斐逊所说:‘管制的结果怎么样呢?把世人一半造成傻子,一半则为伪君子。’”(伍立扬:《铁血黄花》)。
蔡元培原也是无政府主义者,大力介绍俄国的虚无党事,意在鼓吹反清革命;他和陶、章都是光复会领导人,三人也是主张暗杀最得力的人。像吴樾、杨守仁都是他们的亲密朋友与战友。在光复会人中,只有蔡元培洞察、领会孙中山的知与行的三民思想。他看到过孙中山告诉黄兴警语:“若以暗杀而阻我他种运动之进行,则虽歼敌之渠,亦为不值。”这话,在蔡元培看来,也是一种中庸的素养。而这对“暗杀”的权宜,也应是孙中山“一以贯之”的准则。除非迫于形势的急需。否则,通概以武装起义最为理想选择。但鉴于失败,他与主张暗杀的革命党人渐行渐远。伍立扬说:
观察一个政治家,既要看他的既有成就,更要看其潜在的能力。中山先生确乎把理想主义及实际经验结合到最佳结构,经验与理想,互为提携、制约、补充。险阻、经纬艰难万端的时代,仿如海上风暴,每一朵浪花,也皆似有食人之感。他就要在那样的时分运作奋斗,寻求变更之道。这和徒以画饼驭人权术家有着本质区分。
1909年,孙中山离开无政府主义者成堆的日本,在美国接见了哥伦比亚大学学生顾维钧,事后,顾在回忆录中说:“我知道,他一直按照美国的模式建立共和。”
而这一年10月26日,时任朝鲜监国的日本前首相伊藤博文,竞被不愿做亡国奴的朝鲜志士安重根刺杀于哈尔滨。
这事,震惊中外,并大大地刺激了几乎所有复国志士,特别是令暗杀团的喻云纪、汪精卫等人闻鸡起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