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诗经楚辞鉴赏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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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章 狡童

彼狡童兮,不与我言兮。维子之故,使我不能餐兮。彼狡童兮,不与我食兮。维子之故,使我不能息兮。

【赏析】

关于这首诗的主旨,《毛诗序》曰:“刺忽也,不能与贤人共事,权臣擅命也。”郑笺云:“权臣擅命,祭仲专也。”说的是郑昭公忽不能与贤人共图国事,导致祭仲擅权而危害到国家,故诗人作诗刺之。今人高亨则认为这是首情诗:“一对恋人偶尔产生矛盾,女方为之寝食不安。”笔者从后一说。

全诗两章,每章四句。两章通过循序渐进的结构方式,有层次地表现了这对男女之间已经产生了距离。首章首句“彼狡童兮”,“狡童”释为漂亮的小坏蛋,这首诗的开头女主人公就开始说了,那个漂亮的小坏蛋啊!似感叹也似埋怨。下一句“不与我言兮”则说明抒情女主人公为何发出如此的感叹,原来是那个漂亮的小坏蛋不同她说话。在此,钱钟书先生将“不与我言兮”是这样解释的:“是‘不与言’非道途相遇,掉头不顾,乃共食之时,不偢不睬;又进而并不与共食,于是‘我’餐不甘味而至于寝不安席。”后两句“维子之故,使我不能餐兮”就写到了因为男子的缘故,姑娘怎么也吃不下饭。第二章承接上一章继续说到“彼狡童兮,不与我食兮”,此时的不与我食则是指两人的矛盾继续激化,男子已经不同这个姑娘一起吃饭了。两人爱情的小舟,遇到了狂风巨浪,正面临翻船的危险。同时,女子痛苦的情绪也随之逐步加深,变得食不甘味更寝不安席了。最后两句“维子之故,使我不能息兮”正是姑娘的怨诉了。

问世间情为何物!恋爱是美好的,也是痛苦的。恋爱中的人永远没有精神上的安宁,一方的一举一动都能激起另一方心中的波澜。这首诗正是通过直言痛呼的人物语言,刻画了一个恋爱中的少女或因口角,或因误会,同情人闹了矛盾,情人的两次失爱举动,竟让她寝食难安,痛苦无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