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窝的清香在炖盅里咕噜噜的散发。冯丰觉得这样形容不对,但不知道怎么形容,只觉得那种香味,是自己喝的“冰糖燕窝”没法比的。
她想,李欢这厮就是奢侈。
“喂,李欢,我们这样是不是太骄奢淫逸了?”
李欢不以为然:“这算啥?当年冯妙莲在皇宫里,每天早上都吃这个滋补身体……”
她狐疑:“所以冯妙莲才那么美貌?喂,李欢,你是不是一直惦记着你那个爱妃,把我当成替身了?我可警告你……”
他哈哈大笑:“什么替身不替身的?你本来就是冯妙莲转世好吗?而且,我告诉你,冯妙莲后来并非是爱妃,她可是做了皇后的……”
“哼哼,这还差不多。不过,她是她,我是我……”
她穿一件丝棉的长袍睡衣,穿着大毛毛的虎头拖鞋,里里外外地跑,里里外外的看:“李欢,好饿哟,我好想吃饭了……”
“乖啊,忍着,不许吃瓜子花生,等下就吃不得了,很多好东西哦,最多再等半个小时……乖,燕窝好了你就先喝,再几分钟就好了……”
她快乐地应着,做他的帮手,将蔬菜择好洗净,只等下锅。
他洗好手,回过头,见她在桌子边上俯下身子东张西望,想要捞点什么东西吃。他一伸手就搂住她。她吓一跳,挣扎一下。“坏蛋……”她轻笑一声,“我就说这袍子不好嘛。你非要我穿这一件。”
“这一件是我买的嘛……”
她的衣柜里,从外衣到内衣,许多都是他买的。
“哼,你买的时候就不怀好意……”
“天地良心!我买的时候……的确是觉得它的设计,很适合上下其手!”
这叫什么?色狼坦荡荡,小人常戚戚?
“丰,我们下午去新家。”
“干嘛呀?”
“换个地方做……”
她哀呼一声,轻扯他的耳朵:“哼,就知道那啥……”
“做不好么?嘻嘻。”
天天那啥,总要精尽人亡哇!
哼!
两人不辨晨昏地嬉戏两天,到周一起床时,冯丰只觉得浑身还是酸软的,李欢却精神百倍,早早地把早点弄好了,才亲吻她的唇:“老婆,我上班去了,你再睡一会儿。”
“嗯。”
“我晚上早点回来。我们出去吃饭。”
“嗯。”
待李欢兴致勃勃地走了,冯丰才起床,梳洗完毕,坐在梳妆台前看镜中的自己,只觉得肌肤仿佛较以前更加光滑水嫩几分,难怪人家都说男人是女人最好的保养品呢。
她暗想着,又红了脸,心里却是温馨的。
走出门,雨后的清晨,寒气袭人。
突然清醒。
签证在眼前放大,十倍百倍,扩大到无限。
自己是要离开的!
天啦!
都经历了这些事情了,怎么能下得了决心离开?
自己真要抛弃李欢吗?
她忽然踌躇起来,心底第一次滋生了强烈的后悔:罢了罢了,我可以不去英国吗?难道,我真的就这样扔下李欢远走高飞?而且,事前,还隐瞒着他,一点也不告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