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丰洗漱完毕,他已经将一切都弄得妥妥帖帖的。
一如当初研究生第一天报到时,他也是这样送她——记忆中,貌似只有父亲才会有这样的细心。
冯丰不胜唏嘘,心潮涌动,但无法言喻。
他很熟悉她的习惯和爱好,整理好的东西,她完全没有过目再次打点,很放心地就去吃早餐了。
餐桌上放着煮好的早餐,她喜欢的白粥,几味可口的小菜、酱瓜、白水里脊肉、小黄花鱼。
“冯丰,吃饭了。”
他盛一碗粥给她,她端起碗,吃了几口,又看看那边打点好的包裹。这一刻,才发现他满头的银色,尽管那银色看起来还如犬夜叉一般很酷,并不显得颓然和苍老,可是,怎么就仿佛如一个对女儿千依百顺的父亲?
这是自杀未遂之后,她第一次认真审视他,站在他的立场思考问题——甚至,此时才开始关注他的喜怒哀乐。
她咬着筷子,有点失神。这还是那个九五之尊的皇帝吗?无论是在医院里还是在家里,他做的一切,简直如全能管家,就连早餐的小菜,也变换着花样,尽量不重复。
别说皇帝,即便寻常男人,又有几个肯为女人做到这种地步?
也正是因为如此,她才执意要回学校,不敢再继续接受这样太过无微不至的“好”!
他也在喝粥,抬头看她发呆,柔声道:“小菜不合心意吗?”
她摇摇头,低声道:“李欢,你忘了自己做过皇帝了!你看看你现在都变成什么样子了!”
“嘿,你才是我的女王。”他眨眨眼睛,“女王陛下,还有什么不满意的,请及时提出来。”
她扑哧一声笑起来。
忽然,乌云尽散。
一个人爱你,你才是他的女王。
否则,你婢女不如。
她心内非常感激,可是,拙于言表,情知,除却此人,也许,这世界上再也找不到对自己如此好之人了。
半晌,她转移话题,低声问:“李欢,你不想回到皇宫了吗?”
他坦然摇头。
“早就不想了!事实上,我觉得在这里生活得越来越愉快。再回去,反倒会因为王位之争,估计身边的人对我避之不及的居多。我又何必再去掀起腥风血雨?”
人们说只羡鸳鸯不羡仙,没有当过“孤家寡人”的人,谁能体会到,为了维护帝王的权威,只能一个人长年累月独自坐在御膳桌上面对满桌大菜的无滋无味?又如何及得上和一个女人面对面清粥小菜的安宁幸福?
无上的权利,无上的荣华富贵,也不见得就能带来无上的欢乐。
也许是现代生活的熏陶,“皇帝”的诱惑力,早就没有想象的那么大了。
他眨眨眼:“更何况,我在现代也生活富足,形如帝王!不,比帝王还爽。现代社会娱乐节目丰富多彩,哪像我们那时候,长夜漫漫,除了看几个妃嫔争宠跳舞喝酒,就再也没有娱乐了……”
冯丰噗嗤一声笑出来。
果然如此。
现代人有电视、电脑、手机……长途短途旅行……酒吧夜总会以及各种层出不穷的游戏手段……所以,才养成了大批量的宅男。
李欢,他也许说的是真心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