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尤其重视对知识分子大脑的控制。他规定:“一切军民利病,农工商贾皆可言之,惟生员不许建言。”这就杜绝了学生参与政治运动的可能。唐太宗通过科举制度,把全社会的智力资源集中到功名利禄这一个指向,限制了智力活动的多极多向发展。不过在唐宋两代,科举制毕竟还发挥了许多正面功能。而朱元璋的改革,将科举变成了一种灾难。他规定应试者只能写八股文,“专取《四子书》
及《易》《诗》《礼》《春秋》《礼记》命题。其文略仿宋经义,代古人语气为之。体用排偶,谓之八股……”相对真知灼见,他更重视的是统一的规格,统一的口气,统一的思想,以此来造成格式化的知识分子。明清两代的读书人因此只能“以摘经拟题为志,其所切者唯四子一经之笺、是窥是钻,余皆漫不加省”。“自四书一经之外,咸束高阁,虽图史满前,皆不暇目。”
朱元璋治国措施的第二个核心,就是防止任何人觊觎他的权力。
为了便于管理,防止豪门巨户的出现威胁朱家天下的安全,在他统治的三十一年之内,朱元璋屡兴大狱,以种种借口,把全国的几万户豪门大户杀得所剩无几。到1397年,即他死前一年,户部向他报告,全国有七百亩以上土地的仅剩下一万四千三百四十一户,并且把其详细名单送呈这位多疑的皇帝御览。朱元璋松了一口气。
相对于富户,那些开国元勋的威胁当然更大。在朱元璋的统治后期,他精心策划了数次巨案,有效地清洗了当时上层社会几乎所有智商比较高、权力比较大的人。他们之所以头颅落地,原因很简单:他们的才智对朱元璋的家业稳固构成威胁。他杀人不眨眼,“所杀的人,从开国元勋到列侯大将、部院大臣、诸司官吏到州县胥役、进士监生、经生儒士、富人地主、僧道屠沽,以至亲侄儿、亲外甥,无人不杀,无人不可杀,一个个的杀,一家家的杀,有罪的杀,无罪的也杀,‘大戮官民,不分臧否’”。为了巩固权力,他对什么人都下得了手,甚至连自己的儿女亲家李善长也不放过。
李善长是开国元勋,被杀时已经七十七岁,替朱元璋办了三十九年事,位极人臣,为人也老实本分,本以为能把尊荣富贵享到头,谁料朱元璋借口星象不吉,需要杀大臣应灾,李家及其妻女弟侄家七十余口被杀。由于需要杀的人太多,他也懒得编造像样的借口,后来就一律说他们“串通”“谋反”。
朱元璋以流氓手段治国的第三个表现就是大搞特务治国。因为出身卑贱又防范心重,朱元璋对治下的臣民表现出强烈的不信任心理。因此他对臣民们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包括私生活,表现出一种病态的关注。为了满足这种病态心理,朱元璋在中国历史上首创了类似秘密警察的特务组织——“锦衣卫”,用他们来监视全国臣民的一举一动,并且明目张胆,毫无顾忌。锦衣卫“检校”无事不查,无事不报,社会的每个层面都在他们的侦察范围内,人人惧怕,朱元璋却十分欣赏,说“有此数人,譬如恶犬,人则怕”
(《国初事迹》)。
朱元璋生怕别人在背后议论自己,因此特别喜欢侦察臣下的私生活,“(宋濂)尝与客饮,帝密遣人侦视。翌日,问濂昨饮酒否,坐客为谁,馔何物。濂具以实对。笑曰:‘诚然,卿不朕欺。’”老儒钱宰嫌政务太烦,作诗说:“四鼓冬冬起着衣,午门朝见尚嫌迟,何时得遂田园乐,睡到人间饭熟时!”特务侦知报告。第二天,“患者”在朝廷上召见钱宰,说“昨日好诗,然何尝嫌汝,何不用忧字?”遂遣钱宰回籍,说:“朕今放汝去,好放心熟睡。”国子监祭酒宋讷有一天独坐生气,特务偷偷给他画了张像,第二天“患者”拿给宋讷看,询问他为什么生气。
朱元璋的子孙们更继承太祖遗风,将国家恐怖主义推展到极致。明成祖朱棣上台后,对“锦衣卫”一家独大还不放心,又设了“东厂”来与锦衣卫互相监督,后来又有“西厂”“内行厂”等陆续成立,以特务监视特务,让特务相互竞争。明朝皇帝治国,大都不把法律当回事,也就是说对自己建立的“明规则”并不尊重,而是随心所欲地法外施法,刑上加刑,国家在一定程度上实行黑社会式的治理方式。为了满足皇帝们的窥探心理,特务们剌探的范围无所不包,甚至一些张家长李家短,柴米油盐之类的俗事也要汇报给皇上,在宫中当作笑话流传。皇帝甚至派特务假冒仆役到大臣身边充当卧底,有时长达十几年之久。明末许多笔记小说都记载过一个类似的故事:一位提兵在外的大员,身边有个多年随侍的仆人,极受信任。一日,这仆人突然来辞行,因主人竭力挽留,才说明了自己的真实身份。原来他是东厂的探子,多年来一直负责监视主人的一切行动,由于主人长期以来行为端正,东厂当局认为无须再加以监视,所以召他回去另安排任务。主人得知这些情况,吓出了一身冷汗。
中国历代王朝的运转,总要套上一件文质彬彬的外衣,只有明代的皇帝们撕掉了这层外衣,赤裸裸表现出对他人的防范和贱视。
从某个角度来说,明朝是一个由流氓建立的、以流氓规则运转的流氓社会,这在中国历史上是绝无仅有的。
以流氓手段治国,自然就要依靠流氓,因此明代政治的另一大特点是流氓与权力的高度结合。明代的特务机关所用的人都是从各个角落搜罗来的流氓。因为皇帝对他们的高度信任,东厂和锦衣卫的秘密警察特权几乎不受限制,因此他们就充分利用手中的特权,把办案当成发财捷径,为非作歹,敲诈百姓。他们经常无中生有,凭空陷害那些富户,如果不给他们足够的贿赂,就将他们抓起来罗织罪名。有时有些素质特别低下的特务干脆直接闯到富裕人家索要钱物,要是不给,就立刻把户主拷打一番,然后将其全家甚至邻居家掳掠一空。也就是说,明代特务机关简直变成了一个公开的强盗组织。这样的组织对于流氓恶棍当然极具吸引力,于是“京师亡命,诓财挟仇,视干事者为窟穴”,聚集在厂卫的周围。
流氓们的大量涌入使这些特务机关呈现出明显的黑社会面貌。
明代东厂西厂锦衣卫内部,广泛地使用黑话“切口”:他们把到各处打听臣民隐私、搜集情报称作“打事件”,“打事件”主要要靠各地地痞流氓提供线索,特务因此要给地痞流氓一定报酬,这叫“买起数”。特务寻找无人之处私设审讯室审讯叫作“打桩”,用酷刑勒索钱财,叫做“干酢酒”或是“搬罾儿”,暗地里害人性命叫“壁挺”……除了在特务组织中大量招聘流氓外,明代皇帝在某些临时事务中为了最大效率地榨取社会财物,也允许太监们任用流氓。比如万历皇帝通过太监网罗地方黑恶势力,充当税监,指使他们用流氓手段搜括百姓。这些“税监”在各地到处“暴力执法”,收取“保护费”,而万历皇帝则成了这个黑社会组织的“老大”和保护伞。
贡斯当叙述专制权力如何摧残社会道德时说道:(专横的权力)毁灭道德,因为缺乏安全感就不会有道德。德·彼夫说,在受到瘟疫袭击的城镇中,道德会出现突然的堕落:垂死的人掠夺垂死的人。专横权力对道德的影响,就像瘟疫对人的影响。每个人都会抛弃同命相连的受难伙伴。每个人都会公开放弃他们过去生活中的契约。
明代特殊的制度设计和统治作风对民族性格产生了不可逆转的影响。通过强硬而残暴的政策,朱元璋把传统文化中的负面因素放大到影响整个国家的性格。他的强横残暴,使中国民族的整体性格又一次大幅度软化,他将社会个体的自主性摧毁殆尽,人们原本不多的自尊意识更被扫除一空,奴性从明代开始,在人格空地上如同野草一样长得更加茂盛。
虽然在朱元璋活着的时候,用骇人听闻的严刑竣法压制住了官僚系统的腐败倾向,但一旦这种超常的高压消失,腐败必然报复性反弹,因为官僚体系已经丧失了道德支撑。用学者王毅的话说,明朝中后期官僚体系的日益堕落,使得流氓文化在官场中成为主流文化,具有了“国家行为方式”的典型特征。跑官买官、党同伐异,欺诈算计、营私舞弊,已经成了整部国家机器体内最为热衷的兴奋点,行贿受贿成了官僚机器必不可少的润滑剂。人们对官员贪污并不痛恨,只要你真的能为别人办事。嘉靖时两广提督殷正茂“性贪,岁受属吏金万计”,但举朝上下竟然都给他很高的评价,说他虽然“收钱”,但是也“办事”:大学士高拱曰:“‘吾捐百万金予(殷)正茂,纵乾没者半,然事可立办。’时以(高)拱为善用人。”(《明史》卷二百二十二《殷正茂传》)随着社会日益腐败,几乎每个社会成员都从中学会了颠倒的社会规则:“故夫饰变诈为奸轨者,自足乎一世之间;守道循礼者,不免于饥寒之患。”“上梁不正下梁歪”,底层百姓们无条件地接受了流氓规则,他们相信,“强中更有强中手,恶人须服恶人磨”。对待社会上的不合理,只能用另一种不合理来压服。“火到猪头烂,钱到公事办”,只要舍得敢于并善于用金钱去砸,一切事都可以办成。流氓文化已经浸入晚明社会的空气和水,谁都离不开它。“有钱就是爹,有奶就是娘”“量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私酒家家有,不犯是高手”“见人只说三分话,未可全抛一片心”“爹死娘嫁人,各人顾各人”“要钱没有,要命一条”“虱多不痒,债多不愁”……这些我们耳熟能详的俗语里,大多数都是在明代流行开来的。
因此,明代后期底层社会风气极为败坏,造假之风大兴。明代人以善于制造假银子闻名。假银子虽古已有之,可到了明代,其种类之繁,名目之多,手段之精,工艺之巧,都超越了历代,登峰造极。据史料记载,明代人在白银内添加或包藏铅、汞、铜、铁等金属;细丝制假,有“以手摇动而成丝”“以铁锥画丝”“口含吹筒即吹之以成丝”“以湿纸吸以成丝”等方法;调节剂有硝、白信石(砒霜)、盐、硼砂等材料;制作有倾煎、炒、煮、洗、擦、烧、嵌、焊、铗、鋾等工艺。至于造出的假银名称更数不胜数了:
银锭有摇丝、画丝、吹丝、吸丝、茶花、鼎银、吊铜、铁碎鏪、包销银、钞仔银、漂白鏪等等;饼银也有九成饼、八成饼、七成饼、六成饼、梅白饼、盐烧饼、白盐烧、三铗饼、车壳、倒茅饼等等,《杜骗新书》作者张应俞说“非言语笔舌所能形容”。在明代不少史料中,我们都可以感受到那个时代“伪银”的为害之烈。《明英宗实录·卷一百三十九》就有这样记载:“京城内外,有造诸色伪银以绐人者,贫民被绐,往往窘忿致死。”《明宪宗实录·卷二百一十》所收录的户部奏疏中更具体谈到当时北京“伪银盛行”
的严重情形:“行使假银,民间大害,而莫如近年为甚。盖昔之假银不辨,今则不可辨矣。昔之行使者尚少,今则多有之矣。昔犹潜踪灭迹,今则肆无忌矣。甚至投靠势豪,广开兑店,地方不敢举,官府不能禁,此万姓之所切齿也。”
卖假药在明代社会上也十分普遍。陈铎在《折桂令·生药铺》
中写道:“助医人门面开张,杂类铺排,上品收藏。高价空青,值钱片脑,罕见牛黄。等盘上不依斤两,纸包中那管炎凉。病至危亡,加倍还偿。以假充真,有药无方。”
当然,明代造假者花心思最多的还是伪造古董文物。明末的江南文人李日华说:“自士大夫搜古以供嗜好,纨子弟翕然成风,不吝金帛悬购,而猾贾市丁,任意穿凿,凿空凌虚,几于说梦。昔人所谓李斯狗枷、相如犊鼻,直可笑也。”
明中叶之后,江南地区还出现了专门伪造历史、胡编家谱的所谓“作家”。有个叫袁铉的人,“绩学多藏书”,为了发财,他在苏州专门给人编族谱,“研究汉唐宋元以来显者,为其所自出。凡富者家有一谱,其先莫不由侯王将相而来,历代封谥诰敕、名人序文具在。初见之甚信,徐考之,乃多铉赝作者”。
流氓性格从明代开始,成为中国人性格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西方人刚开始与中国人接触的时候,惊讶于中国人身上的流氓性。孟德斯鸠说:中国人的生活完全以礼为指南,但他们却是地球上最会骗人的民族。这特别表现在他们从事贸易的时候。虽然贸易会很自然地激起人们信实的感情,但它却从未激起中国人的信实。
向他们买东西的人要自己带秤。每个商人有三种秤,一种是买进用的重秤,一种是卖出用的轻秤,这是和那些对他有戒备的人们交易时用的……在拉栖代孟,偷窃是准许的;在中国,欺骗是准许的。
二十世纪初,少年胡适到上海求学。在新式学堂中,他的历史课本是美国着名作家霍桑着的《世界通史》。他发现,厚厚的一本书中,只有后面的两页介绍中国,而这两页中,关于中国人的习俗,霍桑是这样写的:
中国人都是骗子,嗜于行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