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穰之区,人物盛夥,游手奸黠,实繁有徒。有所谓美人局(以娼优为姬妾,诱引少年为事)、柜坊赌局(以博戏、关扑结党手法骗钱)、水功德局(以求官、觅举、恩泽、迁转、讼事、交易等为名,假借声势,脱漏财物),不一而足。又有卖买物货,以伪易真,至以纸为衣、铜铅为金银、土木为香药,变换如神,谓之“白日贼”。若之地,则有剪脱衣囊环佩者,谓之“觅贴儿”。其他穿窬肢箧,各有称首。以至顽徒,如拦路虎、九条龙之徒,尤为市井之害。(宋·周密:《武林旧事》卷六“游手”条)元代则是社会整体流氓化的起步期,元代流氓化最引人注目的特点是流氓进入了官场。越来越多的汉人走不了正路就走邪路。即然无法抗争,他们就选择了攀附。按照规定,汉人和南人不能充任怯薛(禁卫军),但因为怯薛享有种种特权,汉人千方百计钻营其间:一些人“但挟重资有梯援投门下,便可报名字,请粮草,获赏赐,皆名曰怯薛歹”。“屠沽、下隶、市井小人,及商贾之流,军卒之末,甚而倡优、奴贱之辈,皆得以涉迹宫禁。又有一等流官胥吏,经断不叙,无所容身,则夤缘(攀附巴结)投入,以图升转。
趋者既多,岁增一岁,久而不戢,何有穷已。”
有些汉人假冒成蒙古、色目人,来猎取一官半职。他们起蒙古、色目名字,效仿蒙古、色目人生活习惯。元时有人说:“精铨选之本,在于严族属之分;以尊吾国人……今之女真、河西,明有着令,而自混色目;北庭族属邻于近似,而均视蒙古,乘坚驱良,并列通显。盖我国人天性浑厚,不自标榜,愚恐数百年之后,求麟趾之公姓,不可复别异矣。”也就是说,元代政治本来是以严格的种族区分为原则的。但北方的女真人和汉人却经常冒充色目人,更有许多北方部族也被视为蒙古人,得以混入上流社会。如果这样下去,数百年之后,就分不清真蒙古和假蒙古了。
汉人冒充蒙古人充当达鲁花赤(地方、军队和官衙的最大监治长官)的现象,成了元朝政治中一个难以处理的痼疾。元代统治者三令五申,严禁和革罢汉人、南人、女直、契丹人充达鲁花赤者,反复多次,也没什么明显效果。那些冒充怯薛、达鲁花赤的汉人,大多是市井无赖,本身素质低下,一旦当官,则明目张胆,颠倒黑白,不顾廉耻,拼命捞钱,官场风气更加腐败。
元代流氓化的另一个重要特点是,流氓阶层与专制权力高度结合,变成了专制权力的打手和工具。能当上官的绝顶聪明之人毕竟是少数。更多的人,选择攀附于官员和权贵脚下,为他们驱使,替他们办事,于是出现了一个特殊的土豪恶棍阶层。在他们之下,则是以捞点残渣剩饭为生的充当打手的无赖流氓。《元典章》说:
“一等骤富豪霸之家,内有曾充官吏者,亦有曾充军役杂职者,亦有泼皮凶顽,皆非良善。以强凌弱,以众害寡,妄兴横事,罗摭平民,骗其家货,夺占妻女,甚则伤害性命,不可胜言,交结官府,视同一家,小民既受其欺,有司亦为所侮。非理害民,从其奸恶……”就是说,那些最有权势的大户,家里都养着当过官吏或者做过军人的帮闲,还有泼皮凶顽之人。这些人专门以强凌弱,骗人家财,夺人妻女,做尽坏事。
元代“权豪势要”驱使流氓为非作歹的记录比比皆是。“至元二十年十一月二十日,中书省奏:哈剌章富强官豪势要人每根底放利钱呵,限满时将、孩儿、女孩儿儿女拖将去,面皮上刺着印子做奴婢……”就是说,权贵们以流氓打手为帮手,放高利贷,到期还不上,就将人家的媳妇儿女面上刺字,充作奴婢。“红贴粮者,成宗大德五年始行。初,赈粜粮多为豪强嗜利之徒,用计巧取,弗能周及贫民……”朝廷本来制定了周济贫民的政策,结果这些粮食都被豪强流氓们用歪门邪道弄走了。“诸豪横辄诬平人为盗,捕其夫妇男女,于私家拷讯监禁,非理凌虐者……”他们诬良为盗,私设公堂,严刑逼供,态意陵虐。因此社会混乱,民不聊生,怨声载道。元代的泼皮无赖是如此之多,以至元朝皇帝不得不专门命人研究对泼皮无赖横行的处理意见。
如果颠倒的统治只持续二三十年,人们还可以恢复旧有的记忆和风气。然而元朝统治持续了九十多年,整整三代人的时间。培养贵族需要三代,培养流氓也只需要三代。三代过去后,中国人整体上流氓化了,这就为有明一代之成为流氓朝代奠定了基础。
中国文明发展到元代,出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局面:上层文化遭遇到了毁灭性打击,下层文化或者说俗文化首次取代雅文化,成为主流。徐子方在《元代文化转型与古典文学》中说:“翻开一部中国文学史,即不难感受到,一直处于正宗主流地位的诗歌散文,到了元代即一下子失掉了无可争议的优势,其黄金时代是一去不复返了……而且不仅在元代,即使这以后的明清两朝,尽管还有不少作家作品产生,但诗歌、散文的衰落已是无可挽回,作为文学发展中的主流地位它是永远地丧失了,取代它的古代戏曲一下子由过去被鄙视、一直处于非正统世俗地位而跃居传统诗文之上,成为时代文学之主流。”
元代是中国历史上绝无仅有的上层文化遭遇彻底破坏的时代。
在以前的中国历史上,即使在目不识丁的武人统治时代,将军们也都承认文字是需要敬畏的。而马背上的异族根本不能了解汉文化的价值。忽必烈就曾发出疑问:“汉人惟务课赋吟诗,将何用焉?”
虽然后来忽必烈决定以汉法治汉人,但是对汉人的礼法传统,始终不予重视:“(世祖)忽必烈篡江南后,一应渐习,僭行大宋制度……终非其本心。故辫发囚首,地坐无别,逆心恶行,灭裂礼法,卒不能改也。”
蒙古统治者能理解的是工匠、大夫甚至算卦先生的重要性。从成吉思汗到忽必烈,蒙古大汗在屠城时,无一例外地要求保存工匠们的生命。但是他们从来没有要求保证读书人的性命。在征服中国的战争中,大量的文化典籍已经毁于战火,那些名臣儒士也被残杀大半。在元朝建立后,出于对汉族文化的畏惧心理,统治者切断了汉族士大夫的人生前途,政府明确规定,各级政府的主官(达鲁花赤)必须由蒙古人充任。科举制一度被取消,部分恢复后也形同虚设,有元一代,由科举入仕者一共也不过千余人,当了官也不过是政治摆设。汉族知识分子的地位在历史上头一次从“四民之首”跌落到了“十丐九儒”的地步。
汉族精致高雅的上层文化对蒙古人没有吸引力。来到汉地之后,蒙古人所能理解和欣赏的,只能是汉人的俗文化。最能吸引蒙古人的是戏台,即使是在汉语不纯熟的时候,蒙古人也能大致看懂戏的内容,更何况以后文人们刻意逢迎蒙古人的喜好,编写了许多适合他们口味的作品。因此,戏曲业在元代获得空前的繁荣,就在情理之中了。“在元朝这一民族文化交融广泛展开的大背景下,蒙古民族作为统治民族,其审美观势必对作为俗文学的元杂剧产生影响……元杂剧的审美趣味是汉族下层人民和以蒙古族为主的少数民族人民的审美趣味的有机结合,以酣畅、本色、拙野为主要审美特征。”成为老九之后的读书人只能与戏子娼妓等打成一片,成为戏曲创作的主力,以此换碗饭吃。因此,元曲成为元代文化最辉煌的成就。
宋代底层文化和上层文化的交融是健康可喜的,它并不是一种文化革命式取代另一种文化的过程,而是相互吸取,相互激发。而元代却是俗文化压倒雅文化的时代。扎拉嘎说:“在元代以后,中国古代文学结构进入到俗文学为主体的时代。”从雅文化到俗文化的转变,是中国文明发展的一个至关重要的转折。
俗文化包含着人性解放等许多平民社会的健康要求,有它清新、自然的一面,但是也传承了底层文化的大量负面因素。我们仅以产生于元代的《水浒传》为例。底层文化对暴力有一种病态崇拜,《水浒传》中那些好汉有许多热衷于过度使用暴力。在梁山泊好汉中,被誉为“革命性最彻底、反抗性最坚强的一个”的李逵,在劫法场的过程中,“火杂杂地抡起大斧”,只顾砍看热闹的百姓。从城内直杀到江边,身上血溅满身,兀自不休。晁盖叫道:
“不该百姓事,休只管杀人。”结果“那汉哪里来听叫唤,一斧一个,排头儿砍去”。这种反人类的罪行,在这部书里却被当成英雄行为刻意渲染。
梁山好汉们从不掩饰他们对财富的向往。因为对底层人来说,生存、温饱、发财永远是他们最迫切的欲求。许多好汉上梁山的动机很简单,就是“论秤分金银,异样穿绸缎,成瓮吃酒,大块吃肉”。连整部水浒传中最为正面的人物之一鲁智深,在桃花山不辞而别时也没有忘记把金银酒器踏扁了裹在包袱里顺走。这种行为在上层文化中是不被认同的,但对最底层的人来说,却天经地义。
梁山好汉们的义气,在今天看来,其实不过是一种帮派意识。
这种义气所施的范围只是自己的兄弟。只要是兄弟,干什么都是对的。戴宗在江州做狱吏,欺压犯人,逼勒财物,作威作福。张清孙二娘开人肉包子铺,专取过往客商性命。这在任何主流文化中都是不能容忍的犯罪行为,在水浒传中,却被称为是好汉的作为。原因很简单,因为他们后来上了梁山。
水浒英雄们的妇女观更令人绝望。《水浒传》中提到某人喜爱习武,肯定要附上一句“不爱女色”。如晁盖“最爱刺枪使棒,亦自身强体壮,不娶妻室,终日只是打熬筋骨”。卢俊义“平昔只顾打熬气力,不亲女色”……《水浒》中的年轻妇女很少有好下场。
连女英雄扈三娘也被指婚。拥有海棠容貌的她被许配给矮小丑陋又好色的王英,她的反应是“低首伏心,了无一语”,木然处之,这种描写显然反应了底层民众对女性的要求。
通俗文学因其巨大的影响力,对整个民族素质的影响是不可忽视的。《水浒传》一出现便拥有了大量读者,上自皇帝,下至贩夫走卒都不乏“水浒迷”,到今天为止,仍然是影响最大的俗文学作品之一。正如鲁迅所说:“我们国民的学问,大多数却实在靠着小说,甚至于还靠着从小说编出来的戏文。”对于文化水平不高的普通民众,他们的价值观念、是非判断,都受到从小接触的俗文学、俗文化的强力塑造。因此,俗文学取代雅文学,成为中国文化的主流,无疑是中国人国民性演变史中的一个关键转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