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成功励志理想的道德与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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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性别的特性

在可以用较小气力取得如同用别的方式花更大气力所取得的同样效果的一切器械里,都必定是放进了技艺。仅从这点就可以预先断定:大自然的远见也会把比男子更多的技艺放进女人的机体中,因为它赋予了男人比女人以更大的气力,以便使两性在最紧密的肉体协调上,同时又还是作为理性的存在,去共同达到对他们至关紧要的目的,即种的保存。在此之后,大自然才在那种(作为理性动物的)性质里配置了社会性的意向,使他们的两性联合体在家庭的联系中延续下去。

对于一个联系的统一性和不可分性来说,两个个人的任意会合是不够的。一部分势必屈从于另一部分,并且交互地,一部分在某一点上对另一部分占优势,以便能控制或统治另一部分。因为在相互不可或缺的这两部分要求平等时,自爱心就引起无谓的争吵。一方必须在文化的进展中以不同的方式取得优势:男人通过其体力和勇气而胜于女人,女人则通过在男人追求自己的意向面前控制感情的天赋而胜过男人。相反,在尚未开化的状态中,优势仅仅在男子一方。所以在人类学中,女性的特点比男性的特点更是一门哲学家的学问。在原始的自然状态中女性的特点正如野生的苹果和梨一样不能被认识到,这些野生的苹果和梨的多种性质只是通过嫁接和接枝才被发现。因为文化并没有把女人的这种特征带进来,而只是促成了它的发展,并使之在有利条件下成为明显可见的。

女人气就是软弱性。人们拿这一点开玩笑,傻瓜们以此而取笑她们,而懂得世故的人却看得很清楚,这正是把她们抬高到能操纵男子汉使之服务于自己意图的手段。男人是容易被考察的,妇女却不泄露自己的秘密,尽管别的女人的秘密(由于她的多嘴)在她那里也保守得很差。男人喜欢家庭和睦,甘愿服从女人的管辖,只要不认为是对自己事业的干扰;女人不怕因口舌而引起家庭家庭纷争,大自然就是为此目的而赋予了她多嘴和矫揉造作的辩才,以解除男人的武装。男人立足于在家中发号施令的强者的权利,因为他应当为保护家庭来对付外部敌人;女人立足于从一部分男人得到保护来对付另一部分男人的弱者的权利,她用怨恨的眼泪使男人失去抵抗,因为这种怨恨向他揭示了他没有力量。

当然,这一切在原始的自然状态中就是另一个样子了。女人在那里是一头牲口。男子手拿武器走在前头,女人背着她装满家具的包袱跟在男人之后。但甚至在某种野蛮的社会制度中使多妻主义成为合法的地方,那最受宠幸的女人也懂得在自己的宫墙之内(所谓后宫里)取得对男人的统治,而在许多女人为一个女人(即应该统治男人的那个女人)而争吵时,男人则为如何从容忍的方式来取得安宁而大伤脑筋。在公民状态下,女子委身于男子的欲念不能不通过结婚,以及一夫一妻制,在这里,当文明还没有在对妇女的骑士精神中提高到女性自由的地步(即除了一个男人外还公开拥有其他男人作为情人)时,男人对有外遇因而威胁到自己的妻子就加以惩罚。但当女人可笑地变得时髦和嫉妒起来时(像这种事在一个奢侈的时代是不少见的),女人的特性就表现出来了,这就是利用自己对男子的特权,既要求自由,但也要求对整个男性的征服。这种意向尽管有一个卖弄风情的坏名声,但毕竟不是没有一种现实的理由来作辩护的。因为一个少妇总是有成为寡妇的危险,于是她就把自己的魅力扩展到一切可能会有幸成为她丈夫的男子身上去,这样,当那种情况发生时,她就不会缺少求婚者。

蒲伯认为,可以从两点来说明女性(当然,是指她们的有教养的部分)的特征:统治的意向和享乐的意向。但后者不能理解为家庭的享乐,而要理解为公共的享乐。在这里才可能表现出她们的长处和优越性;同时享乐的意向也才溶合在统治的意向中,也就是说,在讨人喜欢方面不向自己的情敌让步,而是尽可能用她的风趣和魅力战胜她们大家。但即使是上述第一种意向,也正如一般的意向一样,并不适于用来描述任何一部分人对别一部分人的态度特征。因为,对那些优越于我们的东西产生意向,这是一切人所共同的,因而,尽我们的可能进行统治的意向也是如此。所以它不表示女人的特征。然而,女性相互之间处于无休止的争斗之中,但对于男性却有着相当好的印象,这一点倒也许可以算作是女性的特性,如果这不仅仅是一个女人为了和其他女人在争夺男人的宠爱和顺从时所自然产生的后果的话。这里,统治的意向是现实的目的,而公共享乐,当它使女性魅力的活动空间扩展开来时,只不过是对那种意向产生影响的手段。

只有把大自然在制造女人时的目的,而不是把我们构成自己的目的的东西,作为原则来运用,才能刻画出女性的特征。由于大自然的这个目的不得不借助于人类的愚蠢来实现,但根据自然的意图却又必须是智慧的,所以,这个不归我们选择、而是要用人类的性来达到某种更高意图的智慧的原则,甚至也可以用这样一些推测中的大自然的目的来规定,它们是:1,种的保存;2,由女性使人受到社会的教化和教养。

当大自然把它最宝贵的信物,即种,托付给女人的身体,通过胎儿使类繁殖下去并达到不朽时,它仿佛是由于顾虑到种的保存,于是就把一种恐惧,即对身体伤害的恐惧以及对类似危险的畏怯植入了女人的本性之中,这种软弱性给了女性合法地从男子那里要求保护的权利。

由于大自然还想引出那些文化教养方面的,也就是善于交际并合符礼貌的细致感觉,它就有先见之明地,让女性通过她们的贤淑,以及她们在说话时的善于辞令和富于表情,而成为男子的主人;她们有权要求男子温存有礼地对待自己,以致于男子从孩提时代起就无形中束缚在自己的宽宏大量中,虽然这并不见得就导致道德本身,但却预示着产生出作为道德外衣的东西,即那种为道德作为准备和作劝导的有教养状态。

妇女要统治,而男人要被统治(尤其是在婚前),于是就有古代骑士精神的尊重妇女。这种骑士精神本身先就包含着自己是招人喜欢的这种信念。年轻人总是担心自己惹人讨厌,所以在女人圈子里感到狼狈(困窘),女人声称,她用自己所引起的尊重来制止男人的一切纠缠,并且哪怕毫无功绩却要求人家敬重自己,这种骄傲和权利来自女性本身的合法要求。女人是拒绝者,而男人是追求者。女人的屈从是一种恩赐。大自然要让女人被追求,所以女人在(按照口味)作选择时不必像男人那么挑剔。而大自然也把男人构造得更为粗犷只要在他的形象上表现出保护女人的力量和干练,他就足以使女人喜欢了。除非女人在形象的美丑方面是令人恶心的,而对于恋爱的可能性的选择又十分挑剔,这时她就只好表现,为追求者,而他却成了拒绝者了。这甚至会在男人眼里整个地降低女性的价值。女人必须显得是冷淡的,相反,男人在恋爱中必须显得热情洋溢。一个男人不听从他所爱者的要求是显得可耻的,而一个女人轻易地顺从所爱者的要求才显得可耻。女人要使自己的魅力在一切高雅之士身上起作用,这种欲求是卖弄风情;而装出爱上了所有女人的姿态则是尊重妇女的文雅。这两者都是矫揉造作,只能成为时髦,不能产生任何严肃的结果:例如风流韵事只能是已婚妇人装腔作势的自由,或是与此相同的,从前在意大利存在过的高等妓女业,关于这方面,有人说,比起混在个体家庭之中进行社交来,这似乎包含着更多文明的公共交往的纯正教养。男人在婚姻中追求的只是他的女人,但妇女追求的是一切男人的倾慕,她们打扮自己只是为了她们嫉妒的女性的眼睛,也就是要在魅力和高贵举止上压倒别的女人。相反,男人打扮则是为了老婆的眼睛,如果单是想让妻子不因他的上衣感到羞耻也能算打扮的话。男人对女人的缺点评价很温和,而女人对女人缺点的(公开)评价却很严厉。至于年轻姑娘,如果要她们选择由男人的法庭还是女人的法庭来评判她们的过失,她们肯定都会选择由男子来作她们的法官。在文明的奢华高涨的时候,女人只是出于被迫才表现出品行端庄,她们毫不隐晦地希望自己最好变成男人,这样她们就可以给自己的意向一个更大更自由的活动余地;但没有一个男人会希望成为女人。女人并不过问男人在婚前的行为检点,但男人却无比重视妻子方面婚前的行为检点。已婚女人嘲笑的是小里小气(即一般男人的嫉妒),但她们也只是开开玩笑而已;未婚女子则极其严肃地对待这事。至于有学问的女人,那么她们需要书籍就像需要表一样。她们带着表是为了让人看见她们有一只表,通常不管这表停了没有,或是走得准不准时。女人与男人在有德或无德问题上有极大的区别,这既不是根据行为也不是根据动机。女人应当忍耐,而男人必须容忍。女人是敏感的,男人是体贴的。男人的事是获取,女人的事是节约。男人在爱的时候是嫉妒的,女人也嫉妒,但是在没有爱的时候,因为别的女人获得了多少情人,那么对于她的崇拜者圈子来说就损失了多少情人。男人的趣味是为了自己,女人把自己造成一个有趣的对象是为了每个男人。——“世人所说的都是真的,大家所做的都是好的”,这是女人的一条原则。这条原则是很难在严格意义上与“个性”这个词调和起来的。但也有一些头脑清醒的女人,她们在其家务范围内坚持一种与她们的规定性相适合的光荣的个性。密尔顿的妻子曾劝说他接受克伦威尔死后委任给他的一个拉丁文秘书的职位,而不顾叫他现在把一个他从前谴责为非法的政府解释成合法的,这与他的原则是多么矛盾。他则回答他妻子道:“啊,亲爱的,你们所有的女人都喜欢赶顺潮,至于我,却必须作一个正直的男子汉。”苏格拉底,或许还有约伯的妻子正是这样被他们有头脑的丈夫逼入困境的。但男人的美德因自己的个性而得到维护,而女人的美德也毕竟没有因为她们被投入这种境况而减损自己个性的价值。

女性必须在实际事情上使自己得到训练和纪律的约束,男人却不善于这样做。

年轻的丈夫对年龄比他大的妻子具有控制力,这是建立在嫉妒心上的。嫉妒心使性能力较差的一方在另一方的侵犯面前为自己的权利担忧,因而感到自己不得不勉力对他顺从而殷勤。所以每个有经验的太太也只是从年龄相仿的角度,来劝阻与一个年轻男人的婚姻,因为在以后的年岁中女人终归是比男人老得快。如果连这种不平等也忽视了的话,那么建立在平等基础上的家庭和睦也就将没有了保障。一个年轻而理智的女人和一个健康的、但年龄要大截的男子却能够更好地建立起婚姻的幸福。不过,一个或许因为婚前的放荡而已经将自己的性能力破坏了的男子,他在自己家里将成为一个小丑,因为他只有在给予合理的要求以相应的回报时,才能拥有对这个家庭的统治权。

休谟看到,对女人婚姻上的讽刺比对女人性别上的挖苦还要更使女人(哪怕是老处女)激怒,因为后者众来都不会是认真的,而前者却也许会当真起来,如果人们把没有结婚的人所解脱了的婚姻上的痛苦尽量突现出来的话。但在婚姻方面的自由放纵却必然会具有对整个女性来说是恶劣的后果,因为她们将沦为满足男性欲望的单纯工具,而这种欲望很容易发展为厌倦和轻佻。婚姻使女人自由,却使男人失去自由。

在一个面临结婚的人,尤其是年轻人身上考查其道德的品质,这从来不是女人的事,她把他看得比可能有的更好。她认为一个有理智的女人就足以把一个变坏了的男人引上正路。由于这一判断,她往往觉得自己被用最卑鄙的方式欺骗了。与此相同的还有那些天真的人们的意见,认为这个人在婚前的纵欲是情有可原的,而现在只要他还没有耗尽精力,就会从他妻子那里使自己的性欲得到足够的满足了。这些天真的好心人没有想到,在婚姻方面的放荡无羁恰好在于享乐的交替,而婚姻的单调会立刻使他回复到原来那种生活方式去。

那么,在家里谁应当拥有上述支配权呢?因为毕竟只可能由一个人把所有事务都结合到一个与其目的相协调的关系中来。假如我用合符骑士精神的语言来表述(但却不是说假话),那就是:妇女应当统治,而男人应当治理,因为意向在统治,而理智在治理。丈夫的态度必须显得是这样:妻子的幸福是先于任何别人而存在于他心中的。但由于他必须最清楚地知道自己的处境如何,他能够做到哪一步,所以他将像一个大臣对待那位要准备一次庆典或筹建一所王宫的只顾享乐的君主那样,首先对君主的支配权表示必要的服从,只是因为目前手头拮据,或是必须首先解决某些紧迫的需要等等,所以最高统治者可以干他想干的一切,但却带有这样一个条件,由他的大臣把这种意志交到他的手中。

因为女人应当被追求(而这就要求在必要时对男性加以拒绝),所以甚至在婚后,她们也必须总是广泛地力求让人倾慕,以便一旦她们成为年轻的寡妇,就可以为自己找到情人。男人则通过婚姻的纽带而断绝了一切这样的权利,所以因女人这种取悦于人的欲望而产生嫉妒心是不对头的。但根据女人的本性,夫妇之爱是不可侵犯的。女人们有时拿这个开玩笑,但正如上面已经讲过的,这只是一种戏谑。因为在这种权利上容忍和宽恕外人的侵犯必将导对女方的蔑视,同时也导致对这样一个丈夫的憎恨。

通常,作父亲的娇惯他们的女儿,母亲宠爱自己的儿子,而在儿子们当中那个最任性的小伙子,往往是被母亲(唯愿他成为勇敢的)而惯坏的。其原因似乎是考虑到两位老人在突然去世时的需要。因为,如果一个男人死了妻子,那么他就在他的长女那里得到照料和扶持;如果母亲失去了她的丈夫,于是那长大成人、身强力壮的儿子就负有责任,同时也具有本身的自然意向,来尊重她、扶持她,给她的寡居生活带来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