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求是一个主体通过有关某种自身力量的未来结果的观念,而对自身力量的自决。通常的感性欲求叫意向。欲望不把力量用来创造对象,这是希望,希望可以针对着主体感到自己没有能力得到的对象,这时它就是一种空幻的(无用的)希望。能够把欲望立即变为对所欲望者的追求,这种空幻的希望就是企望。尚未确定对象,而只是驱使人走出他当前的状态,并不知道究竟要走向何方的那种欲求茫然的追求,可以称为飘忽的希望(没有什么能满足它)。
用主体的理性很难或完全不能克服的意向就是情欲。相反,在当下直接状态中的愉快或不愉快的感情,当思考(有关我们是应当放任还是拒绝这种感情的理性观念)尚未在主体中使之恢复正常时,就是激情。
受激情和情欲的支配固然总是心灵的病态,因为两者都排除了理性的控制,按程度来说两者都是同样炽烈的;但谈到它们的性质,则两者根本上是相互各异的,无论是在预防办法上,还是在精神医生将会采取的治疗方法上都不同。
激情是使心灵失去自制的那种感觉的突袭,所以它是冲动的,也就是说,它使感情迅速膨胀到不可能进行思考的程度(它是不审慎的),并不减少内心冲动的强度而采取不动激情的态度,这是健全知性的淡泊。头脑清醒的人所具有的这种品质是不让自己的冷静思考被那种强烈的冲动所打扰。震怒的激情没有在当时一下子干出来的事,人是再不会去干的,而且很容易将它忘掉。仇恨的情欲却为自己选择时机,以便站稳足跟,窥视敌手。一位父亲或教书先生,只要他听完了道歉(而不是辩解)而当时忍住了火气,那么他就不会再进行处罚。迫使一个怒气冲冲闯进你的房间,在激怒中对你出言不逊的人规规矩矩地坐下来,如果你做到了这一点,那么他的责怪就已经缓和下来了,因为从容地坐谈是一种松弛,它是与横眉怒目的表情和站着喊叫不相容的。相反,情欲(作为属于欲望能力的心绪)是可以拖时间的,也是带有思考的,尽管为了达到其目的它也是炽烈的。激情的作用好比一阵冲毁堤岸的波涛,情欲的作用则像一条越来越深的地淹没河床的河流;于身体的影响上,激情好比一次中风,情欲则像一场肺结核或黄萎病;激情犹如一觉可以睡醒的昏醉,虽然随之而来的还有头痛;情欲看上去则像是吞了毒药的病相或畸形的样子,它需要一个内心的或外在的精神病医生,但这医生多半开不出彻底根治的药,而几乎总是只开得出镇静止痛剂。
在激情很多的场合,情欲通常是很少的,如法国人由于其性格活泼而情绪多变。与此相对照的是意大利人和西班牙人(还有印度人和中国人),他们心怀怨毒策划着复仇,或是在爱情上坚定不移直到颠狂的程度。激情是开诚布公的,反之,情欲是阴毒而隐秘的。中国人指责英国人暴躁易怒“就像鞑靼人一样”,而英国人指责中国人是地地道道的(但却不动声色的)骗子,他们不让这种指责在自己的情欲中造成任何一点干扰。激情有如酒醉酣然,情欲则可看作一种颠狂,它执着于一个观念,使之越来越深地盘踞心头。爱一个人也许还能够同时保持正常的视觉,但迷恋一个人却不可避免地对所爱对象的缺点视若无睹,尽管通常在婚后过了一个星期,这个对象就使他重新恢复了视觉。经常被像一阵谵妄症一样的激情侵袭的人,哪怕这激情是良性的,他也类似于一个精神失常的人。不过,由于这很快又使他感到懊悔,所以这只是一种被称为不审慎的突然发作。有些人甚至可能希望自己能够发怒,苏格拉底就怀疑过,发怒是否有时也有好处。但在如此的控制力中怀有激情,以致于可以冷静地考虑是应当发怒还是不应当发怒,这看来总有某种自相矛盾之处。反之,没有人希望有情欲。因为,如果人能够自由的话,谁愿意把自己束缚于锁链之中呢?
不动心的原则,即哲人必须永远也不激动,甚至对他最好的朋友的不幸也无动于衷,这是斯多葛派的一个极其正确崇高的道德原则,因为激情(或多或少)使人盲目。大自然仍然把这种素质植入我们心中,这是大自然的智慧,要在理性还没有达到足够坚强之前,暂时地施以约束,即在内心向善的道德冲动之上,再加上活生生的生理(感性)刺激的冲动,以作为理性的临时代用品,因为除此而外,激情就其本身而言任何时候都是不聪明的,它使自己没有能力去追求自己的目的,因而故意让激情在心中产生出来是不明智的。但理性却仍然可以在道德——善的观念中,通过把理性的理念与隶属于其下的直观(例证)联结起来,而产生出意志的某种活跃(在向群众、甚至向自己内心作宗教以致于政治的演说时),这样,理性就可以不是作为激情的结果,而是作为激情的原因而在善的行为中灌注生气,同时理性却一直还在施行着约束,而产生出一种向善的热忱,只不过这种热忱终归还是只能属于欲望能力,而不能算作一种更强烈的感性的感情,即激情。
如上面说过的,在足够坚强的灵魂那里的某种不动心的天赋就是幸福的淡泊(在道德意义上的)。具有这种禀赋的人虽然还并不仅仅由于这一点而成为一位哲人,但却天生具有比别人更容易成为一位哲人的优越性。
一般说来,问题并不在于形成激情状态的某种一定的感情太强烈,而在于通过思考把这种感情与所有他当时一切感情(愉快的或不愉快的)的总和作比较做得还不够。一位富翁,当他的仆人在节日里端盘碟时笨手笨脚地打破了他一只漂亮而珍贵的高脚玻璃杯时,如果他能在这一瞬间把这一种快乐的损失与他作为富翁的幸运所带给他的一切快乐的总量相比较的话,他就会把这个事故不当一回事了。但他现在完全放任自己在这一个别事故上的痛苦感情(而不在思想上很快作出那种比较,)所以毫不奇怪,他于是产生出这样的心情,好像他整个的幸福都失去了一样。
促使主体停留于原状的感情是快适的,而推动他离开原状的感情是不快的。当联系到意识时,前者称为快乐,后者称为烦恼。作为激情,前者叫作高兴,后者叫作悲伤。放纵的高兴(而不通过对某种痛苦的忧虑来缓和)和沉陷于悲伤(而不通过希望来减轻),即悲痛不已,都是对生命有害的激情。但是人们从死亡登记表上发现,比起后者来,有更多的人由于前一种情况而突然丧命。因为,由于意外地展示出一个不可限量的幸福前景而产生的希望,作为一种激情,它使心灵完全沉浸于其中,以致于这激情一直增长到使人窒息的高度;反之,“在后一种情况下”心灵总还是自然而然地用希望与那不断引起恐惧的悲痛相抗争,于是就只是缓慢地死亡。
惊惧是突然激起的恐惧,它使心灵失去镇静。与惊惧相类似的是骇异,即令人惊诧(但还没有惊愕),并唤起心灵集中思考。它是对惊奇感(这种惊奇感本身即已包含着思考)的激发。这在经验中是不太容易被人碰到的,但使习以为常的东西化为令人惊诧的来加以表现,这却属于艺术的范围。震怒是一种惊惧,它立即迅速地鼓动起与灾难作斗争的力量。以一种尚不确定的灾难相威胁的对象,它所引起的恐惧就是忧惧。可能依附于某种忧惧而又并不确知一个具体对象的,是一种纯粹出自主观原因(一种病态)的不安。羞怯是因为担心某位在场的人物的蔑视所感到的畏怯,它本身也是一种激情。在另外的情况下,一个人可以在使他感到羞怯的那个人不在场时也敏感到羞怯,但这已经不是激情,而是像悲痛那样的一种情欲,即持续而徒劳地用蔑视自己来自我折磨。相反,作为激情的羞怯却必须是突然产生的。
一般说,激情是病态的偶发现象(症状),并且(按照布朗的体系),可以划分为出自强壮的亢进性的激情,和出自虚弱的衰退性的激情。前者具有兴奋作用,但也常常因此而具有耗竭精力的特点,后者具有放松生命力的作用,但也常常因此而具有为复原作准备的特征。激动地大笑是一种痉挛状态的高兴。哭泣伴随着由某种无力的愤怒而引起的瘫软感觉,这种愤怒是对命运,或是对其他人以及从他们那里所受到的伤害而发的。这种瘫软感觉是哀伤的。但笑和哭这两者都使人的心情开朗起来,因为这都是通过渲泄作用而从生命力的障碍中解放出来(所以当人们笑得精疲力尽时甚至可以哭出眼泪)。笑是男子汉的,哭则是娘儿们的(在男人那里则是女人气的)。只有突然涌来的眼泪,亦即出自对别人苦难的虽然高尚却无能为力的同情之泪,才可能扭曲一个男人。眼泪在他眼眶里闪烁,他却不让它们滴落下来,更不让它们伴有啜泣、奏出这样一种讨厌的音乐来。
忧虑、畏怯、恐怖和惊骇都是恐惧的程度,即拒斥危险的程度。心灵通过思考而镇静地去承担危险就是勇敢。内在感官的坚强,不容易因危险而陷入恐惧,这就是无畏。缺乏勇敢是怯懦,缺乏无畏是胆怯。有胆气的人是不惊慌的人,有勇气的人是考虑到危险而不退缩的人;在危险中仍然保持他的勇气的人是勇敢的,轻率的人则是莽撞的,他敢于去冒险是因为他不知道危险。知道危险而敢于去冒险的人是胆子大的;在显然没有可能达到目的时去冒最大的风险(如查理十二在本德尔),这是胆大包天。土耳其人把他们的勇士(或许是由鸦片烟造成的)称为亡命鬼。而怯懦则是不名誉的气馁(沮丧)。
惊慌并不是容易陷入恐惧的习惯性的特征,因为那种特征称之为胆怯;而只是一种状态,一种偶然因素,多半是依附于身体上的原因,而在一个突然遇到的危险面前觉得不够镇定。当一位统帅身穿睡衣仓猝之间得知敌人已经逼近时,也许会在刹那间让血液凝在心房里;而如果某位将军胃里有酸水的话,他的医生会由此而把他看作是一个胆小怯懦的人。但是,胆气只是一种气质特点,而勇气则是建立在原则上,并且是一种美德。这样,理性可以给一人坚毅的人以大自然有时也拒绝给他的力量。在战斗中的惊慌甚至产生出有益的排便,这导致一个讽刺性的成语(心脏不在正确的地方)。但是请注意,在战斗口令发出时慌忙跑进厕所的那些水手,后来在战斗中却是最勇敢的。甚至在苍鹭准备与飞临上空的猎鹰战斗的时候,人们也会发现有同样的情况。
据此,忍耐也并非勇敢。忍耐是女人的美德,因为她不拿出力量来反抗,而是希望通过习惯来使受苦(忍受)变得不明显。因此在外科手术刀底下或在痛风病和胆结石发作时叫唤的人,在这种情况下并不是怯懦或软弱,这就好像人们行走时磕碰在一块当街横着的路石上(用大足趾,从这里产生了)一样,这时他的咒骂只不过是一种愤怒的发泄,自然本能在这种发泄中尽力用喊叫来把堵在心头的血液分散开来。但美洲的印地安人却表现出一种特殊类型的忍耐心,当他们被包围了的时候,他们扔下手中的武器,平静地任人宰割,而不请求饶恕。在这里,比起欧洲人在这种情况下一直抵抗到最后一个人来,是否表现出更多的勇气呢?在我看来,这只不过是一种野蛮人的虚荣,据说他们的敌人不能强迫他们以啼哭和叹息来证明他们的屈服,这样就保全了他们种族的荣誉。
但作为激情的勇气(因而是属于感性方面的)也可以诵过理性来唤起,由此而成为一种真正的勇敢或英勇(即道德力量)。用挖苦和诙谐能使讽刺的嘲笑变得尖刻,但正因此对于值得尊敬的东西也就变得更危险。不为此所吓倒而坚定地循着自己的道路前进,这是一种道德的勇气,这是许多在战场上或在决斗中被证明是勇敢的人都不具备的。义务要求人甚至敢于冒受人嘲笑的危险,这也是一种更高级的勇敢,它属于坚毅性的范畴。因为重荣誉是道德的经常的陪伴,而那种平时有足够的冷静来对付暴力的人,如果用嘲笑来拒绝他这种对荣誉的要求,则很少有人觉得自己经得起这种嘲笑的。
装出一种表面勇敢的、和别的受尊敬的人相比不失身份的举止,这叫作虚张声势。相反,对于别人不看重自己感到某种胆怯和惶恐,这叫作自惭形秽。自惭形秽可以不被指责为盲目自信,而虚张声势的态度却给一个人造成这种假象,似乎他不在乎人家对他的评价。这种态度就是狂妄无知,肆无忌惮,温和点说也是不谦虚,所以它不属于通常含义上的勇敢一词的范畴。
自杀也是以勇敢为前提还是全都以沮丧为前提,这不是一个道德问题,而只是一个心理学问题。如果他干这事仅仅是为了避免不名誉地活着,即出于愤怒而自杀,那么他就显得是勇敢的;但如果是由于在忍受那慢慢耗尽一切忍耐力的悲伤时失去了耐心,那么这就是一种沮丧了。当一个人不再能继续热爱生命时,正视着死亡而不害怕死亡,这显得是一种英雄主义。但如果他即使害怕死亡,却总是不能中止去热爱任何一种条件下的生命,从而必先由畏怯而产生一种心灵的纷乱,这样才跨出自杀这一步,那么他是因怯懦而死的,因为他不再能承受生活的折磨。自杀的实行方式在某种程度上提供了识别这种内心情绪的区分。如果为此所选择的手段是突然致死而没有获救的可能,例如手枪自杀,或用烈性升汞自杀(如一位伟大的君王防备在战争中被俘而随身携带着这种东西),或是在口袋里装满石头跳入深水,那么这种自杀者的勇气是无可争辩的。但如果是用上吊绳,而又被人剪断了,或用普通毒药,而医生又从他体内清除了,或是用剪刀剪喉管,而又被重新缝上和治愈了,这种方式的自杀者一旦被救活,通常甚至会感到高兴,并永不再犯,——那么,这就是由于软弱和怯懦而产生的绝望,而不是那种壮烈的绝望。后者在采取这样一个行动时还是需要镇静的力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