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果!你说对了,正是一个愚蠢透顶的女人!我本来想在今年十二月前挑战她的,准备抢了世界第一女杀手的名号好过圣诞。可惜她不争气,死得早,害我的愿望泡了汤。”
车元妮撇了撇粉嫩的小嘴,对对方的短命很不满。
“她死了,不是有人顶上吗?你直接去挑战她不就得了?”
“现在这个?算了吧,她上次执行任务时差点死掉,结果那个目标被我干掉了!什么第一,说出来丢人!才不要去呢~!”车元妮一脸鄙夷。
嘿,这小屁孩拽得~!秦风觉得好笑,说,“那女杀手是怎么死的?你把她的敌人干掉也一样可以证明你的能力呀!”
车元妮一改对美食的贪婪,无精打采地摇摇头,“她曾接过一个任务,把我家老大的弟弟给干掉了!所以我家老大去与她老大赌命!那个笨蛋过于死忠,对她家上司一点戒备都没有,被灌了麻药当成赌注!然后她家老大赌输了,将她给了我们老大。”
“然后她悲剧了,被我家老大叫人将她暴揍了一顿,听说内脏什么都碎裂了,然后手脚筋被挑断,给扔在一个臭气冲天的垃圾场。听说她身上流出来的鲜血引来了几条野狗,被吃掉了,好可怜的下场!”
车元妮兔死狐悲地替她惋惜,也正因为如此,才更坚定了她寻找机会脱离别人掌控的欲望。所幸,她好像遇到机会了!
她下意识地抬头望了望秦风,发现对方一脸平静地吃着手上的披萨,那样子真的很平常!可是,她的能力却十分的匪夷所思!所以,自己应该能达成愿望吧?
感受到她的目光,秦风低下头,“哦?嗯,是很惨!不过你老大也算地道,没对她实施女人最痛恨的事。”不过,垃圾场什么的听起来很熟悉!该不会是于霜吧?秦风微微皱了皱眉,听说她就是被小彬从那地方提回来的。
车元妮一听,便知道是哪件事了。她嘻嘻笑了两声,低头吃着东西。
秦风斜了她一眼,“怎么?你动了手脚?”
“虽然我还小,不太懂那些事,”车元妮言辞凿凿地说,一副她什么都不知道的样,“不过她被拉回审讯室时,搁在那里一个多小时。我进去瞧了瞧,不小心倒了一些令皮肤发炎的水在她下边。然后就听说她得了脏病,没多长命了,过了没多久她就被扔了。”
“哦,原来是这样!”秦风恍然大悟,随即抓紧机会对小徒进行健康教育,“所以女人千万不能与人乱来,特别是小孩!得了病又要花钱治,破财伤身!不值得。”
这是重点吗?不是吧?车元妮翻了个白眼,继续自顾自地啃自己的披萨甜筒。
“难怪你不敢去挑战,想必你家老大更加厉害?”
“才不呢!他一点功夫都不懂,他让人搜罗世界各地的小孩去秘密训练成杀手,然后为他效劳。你说,我得多没品才去挑战这个人?被人知道了,不但做不了第一,还会被人耻笑一辈子!不过他手下四员大将都挺厉害,只要有钱,什么人都请得来。”
车元妮很大人的详述了这件事,为错失了争取世界女子第一称号的机会,感到万分的遗憾~。
“算了,不管谁第一,反正从今以后他们都打不过你就是了。”
车元妮沉默了一会儿,忽然正色地问,“在修真界,师父您排行第几?”
秦风垂眼瞥了小人一眼,“我也不知道,你以后有空帮我查查?”
“噢。”车元妮有些失望,还想打听打听自家师父有多能耐。虽然不能向师父挑战,但不妨碍她向比师父强的人挑战呀!只要打败比她强的人,那她就肯定比师父强!到时就能脱离她的掌控了。
虽然目前这女人没对自己下达什么命令,或要她做什么事,但谁愿意长期生活在别人的鼻息之下?反正她车元妮是不愿意的!总有一天,她的自由得自己作主!
车元妮的腮帮子鼓得圆圆的,像只小松鼠般大口大口咬着甜筒,但低垂的眼睑却闪过一抹复杂的异光。
“啊,那家店的哈根达斯冰淇淋很好吃哦~我以前经常吃!师父,您要吗?我去买。”车元妮偶尔见到一间熟悉的特色甜品店招牌,眼前顿时一亮,朝秦风叫了起来。
“哦?好啊!谢谢。”
看着飞奔过去排队的小女孩,秦风微微一笑。可能因为有伴吧,虽然对方只是个小孩子,心情不知怎的一直很好。让她最近一点杀人的兴趣都没有,反倒跟着小妮东游西逛的,日子过得非常轻松自在。
不过,这小丫头不知在打什么算盘,气息忽强忽弱、杂乱不稳,这是修士的大忌!很容易让人发现她的意图与想法。不过她还是小孩子,又刚接触修士术法,尚有很大改善的空间。
至于她在打什么主意,秦风根本不在乎,谅她不敢对自己动歪脑筋。只要她肯乖乖修炼,她想对其他人做什么都行。
由于身边有个小伙伴,而且小伙伴还很有钱!秦风便不知耻地跟着自己的小徒弟蹭吃蹭喝,晚上还住的五星级大酒店,不过是两人住一间房。
住酒店是小妮提出来的,说要引同事或敌对的同行送上门给她练手。如果没人来,还可以睡个舒服的安稳觉,她还小,跟着秦风过餐风露宿的日子很容易长不大的!她这样说。
好吧,有钱人最大!口袋空空的秦风一点意见也没有。
还别说,小妮子的敌人可真不少,离开海边至今,已经有多人送上门来,而且个个实力不差。以车元妮的身手,以前只能勉强打成平手的同行,如今已能轻易打倒对方。那些以前身手比她好的,也成了她的手下败将。
没多久,车元妮就对这些普通人失去了兴趣。
“师父,我想去挑战修士!”勤奋好学的车元妮一脸认真地对秦风说。
“可以,不过你要自己去找修士。”她早已过了热血沸腾的年纪,周围修士的气息在她眼里,跟普通人没两样,所以从不在意。
“我已经感觉到了,那边不远的地方有修士的气息。”车元妮立即指着一个方向对秦风说。
“随便你!”坐在沙发上的秦风翻着杂志,语气淡淡的。
得到她的首肯,车元妮一阵风似的刮出了门。
“喵~!”毛球跳到她的沙发背上,冲着她叫了声。
“你也想出去?小心点,别乱吃东西。”秦风挑了挑眉,放它自由活动。
猫儿一个纵身,直接从窗边跃了出去,小身影化为一缕烟雾似的,在空中飘了几下,很快便消失得无影无踪。
又被剩下的女人翻了翻杂志,忽然觉得有些心浮气躁。随意翻了几页,实在静不下心来,她啪地盖上杂志,想了想,披上一件粉绿格子披肩,便独自出了门。
现在已是十一月份,天气渐渐转凉。随着天气的变化,秦风随大流地穿上了秋冬装。米白色的圆领宽毛衣,仍是一袭绿色毛呢长裙,一双高跟短靴,头上再戴上一顶包头帽子,让她刹时改头换面!由一身飘逸单薄的怪异女子,变成一个高挑时尚、气质温雅可人的普通女人了。
这身衣服是车元妮给她挑的,说秦风的衣服太单薄,仙气太强(秦风斜她一眼,别以为我听不出你在讽刺我~)!那样子在人世中行走,夏天还可以,冬天那样子会被人以为她受谁虐待了。
若不想引人注目,就得学会顺应潮流,才能很好地融入人群中不为人留意。说白了,得给那些追杀她们的人增添点难度么~!
反正花的不是她的钱,所以秦风便任她买了一堆,然后放进了指环里。当然,见者有份。小妮子也得了一个指环,兴奋得她好几天睡不着,四处伏击闻讯追来的杀手同事们,所以很快便玩腻了。
秦风漫无目的地逛着,万圣节刚过,一些公共场所还留有南瓜灯等节日装点未清除,路上偶尔还能看见几个披着白色床单像缕幽魂的身影从眼前飘过。
看见他们,令秦风想起万圣节前夕,她与小妮两个出去夜游,结果在一个小湖边被一帮白色幽灵、肮脏巫婆装扮的人给拦住了,恶作剧地将两人围在中间看他们群魔乱舞。
一开始秦风觉得挺新鲜的,可他们跳来跳去就那么几下,她很快便觉得厌烦。小妮身形细小,想钻出去非常容易。可秦风是成人,想突围就有点难了,人家堵的就是她,一个清雅飘逸的东方女人!
由于没感觉到对方有恶意,所以秦风没打算动用暴力。在众人疯狂笑闹声中,与车元妮轻轻一跃,跃出了包围圈,落在平静的小湖中央,稳稳地站在湖面上。
这一下,像一滴水珠掉在了滚烫的油锅里,炸开了!
“喔噢~!华夏轻功!厉害!安可安可……!”群魔沸腾了,围在湖边朝秦风两人猛挥手摇旗喝彩与呐喊。
本来对西方节日没啥感觉的,可那一刻,好像她也融进了这个热闹气氛,在众人渴盼疯狂的目光中,两人转身飘然而去,留下湖边更多更响亮的欢呼吹哨声……很欢乐的感觉呢!
秦风边走边想着前天晚上的经历,嘴边不自觉地露出一个微笑。有时候,高调,也是一种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