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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巧解民生礼仪·漫谈婚嫁习俗(8)

“男女授受不亲”是古代一种交际礼俗,指旧时男女不能互相亲手递受物品,是儒家束缚男女的传统礼教。这一说法源自《孟子·离娄上》:“淳于髡曰:‘男女授受不亲,神情民?’孟子曰:‘礼也。’”意思是说,男人和女人不要亲密,这就是礼仪。

上古时期,男女交际自由。但进入宗法社会之后,女性的地位低下,女性成为男性的附庸。虽然如此,西周时期,中原地区还保留了原始氏族的一些习俗,如在仲春之月,男子和女子可自由相会,尽情欢娱。直至战国时期,儒家经典被规定为贵族的礼仪,强调男女之间要保持距离,不能过多接触,不能与除自己丈夫以外的男子发生任何爱情和性关系。宋朝以后,在士大夫家族,男女之间的距离被严格要求。实际上,这种礼仪是将妇女囚禁于一个狭小的空间,不断压抑和摧残其理想和对异性的爱慕。

古代对女子与男子的接触限制得极为严格,而且有大量的文献记载。如《礼记·曲礼》:“男女不杂坐,不同施枷,不同巾栉,不亲授。嫂叔不通向……外言不入于梱,内言不出于梱。女子许嫁,缨,非有大故,不入其门。姑、姊、妹、女子子,已嫁而反(返),兄弟弗与同席而坐,弗与同器而食。”宋时司马光所著《涑水家仪》中有:“凡为宫室,必辨内外,深宫固门内外不共井,不共浴室,不共厕。男治外事,女治内事。男子昼无故,不处私室,妇人无故,不窥中门。男子夜行以烛,妇人有故出中门,必拥蔽其面。男仆非有缮修,及有大故,不入中门,入中门,妇人必避之,不可避,亦必以袖遮其面。女仆无故,不出中门,有故出中门,亦必拥蔽其面。铃下苍头但主通内外宫,传致内外之物。”

婚姻为何讲求“门当户对”

门当户对指旧时男女双方的社会地位和经济情况相当,就很适合结成婚姻。

“门当”与“户对”原是古代居民建筑中大门建筑的组成部分,是用于镇宅的建筑装饰。“门当”指大宅门前的一对石鼓,也有的抱鼓石是在门础上。因为鼓声威严而宏阔,如霹雳般震天动地,民俗认为鼓声可辟邪,故将石鼓作为门当。“户对”指的是门楣上或门楣两侧的砖雕或木雕。其形状为圆形或者方形,圆形代表文官,方形代表武官,“户对”的大小与官品的大小成正比。如“户对”有6个代表官职为一到五品,4个代表六到七品,两个代表以下官品或普通的大户人家。最典型的是圆形短柱,短柱长的为一尺左右,位于门户之上,其与地面保持平行,与门楣成垂直状,而且讲究取双数,有的是两个,有的是4个,故称为“户对”。“户对”呈圆柱形,是因为传统的生殖崇拜中,重视男丁,有香火永续、人丁旺盛的寓意。

根据古代建筑美学原理,有“门当”,必须有“户对”,“门当”和“户对”常同时称呼。后来,门当户对就成了衡量婚嫁条件的常用词语。

你知道古代对妇女约束的“七出”吗

七出也称为七去或七弃,是我国古代法律、礼制和习俗中,夫妻离婚所具备的七种条件。古时,如果妻子符合七种中的一种条件,丈夫及其家族就可以要求休妻,即离婚。但是,七出所涉及的内容都是从丈夫及其家族的利益出发,是对古代女子的一种约束与压迫。但从另一方面讲,在男性处于优势地位的古代封建社会中,七出只是降低了女性被夫家抛弃的可能性。

“七出”一词正式出现是在唐朝以后,据《大戴礼记》记载,大体内容如下:

1不顺父母

即妻子不孝顺丈夫的父母。《大戴礼记》中将妻子的这一行为视为“逆德”。封建社会中,女子出嫁后,孝顺丈夫的父母要胜过孝顺自己的父母,否则视为不孝。

2无子

即不能生育。《大戴礼记》给出的理由是“绝世”。在传统观念中,婚姻最重要的目的就是繁衍后代,如果妻子不能生育,婚姻也就失去了意义。《唐律》中有:“妻年五十以上无子,听立庶以长。疏议据此认为四十九以下无子,未合出之。”在“一夫一妻多妾制”的逐渐形成过程中,因无子而休妻的情形大大减少。

3淫

即妻子与除丈夫以外的男性发生性关系。理由是“乱族”。古人认为淫会造成“乱族”,即妻所生子女的来路不明,血缘混乱。

4妒

即妻子生性好忌妒。给出的理由是“乱家”。古时讲究“夫为妻纳”,认为好嫉妒、凶悍的妻子会造成家庭不和。另外,还有人认为,妻子忌妒丈夫纳妾,也会影响家族的繁衍。

5有恶疾

即妻子患了很严重的疾病。给出的理由是“不可共粢盛”,即不能和丈夫一起参加祭祀。在古代,参与祖先的祭祀是每个家庭成员的重要职责,妻有恶疾不能祭祀,被认为是造成夫家不便的主要理由。

6口多言

即妻子说话太多,或者好说别人的闲话。给出的理由是“离亲”。古代的女性地位低下,尤其是在家庭中辈分低的女性,被认为不应当多发表意见。因为妻子被视为家族外进来的成员,多说话被视为是离间家族和睦。

7盗窃

“盗窃”指的是妻子存私房钱,即拥有自己的个人财产。给出的理由是“反义”,即不符合应遵守的规矩。

《仪礼·丧服》中七出的内容则为:无子、淫佚、不事舅姑、口舌、盗窃、妒忌、恶疾。

你知道童养媳的来历吗

童养媳又称“待年媳”、“养媳”,是由婆家养育女婴或幼女,待其成年时再正式结婚。童养媳的称呼始于宋朝,但童养媳的现象在周朝时已经出现。周朝实行媵制,即夫人的妹妹和侄女往往在年幼的时候就随同出嫁。

秦汉以后,帝王常选贵戚之幼女进宫,将其养大成人,后在宫中成为帝王妃嫔,有的帝王将其赐予子弟为妻妾。如汉昭帝的皇后上官氏,就是在6岁的时候被送进宫中,成为12岁皇帝的妻子。如上所述,都是童养媳的一些表现。

宋朝时出现了童养媳的名称。元、明、清时,童养媳的习俗从皇室流传至民间,一些小地主和平民花少许银子从外地买一幼女,养大成人后做自家儿媳妇。这些被买做童养媳的幼女多出自贫寒家庭,到婆家之后多遭受虐待。元朝关汉卿的《窦娥冤》所描述的窦娥,就是因其父亲负债累累,被买入蔡婆婆家做童养媳。

童养媳婚在明清时期演变成一种习俗,北方有“豚养”、“小接”、“孩养媳”的叫法;南方有“养媳妇”、“等郎妻”、“小媳妇”、“新妇仔”等叫法。

旧时一些贫寒而无力养儿女的家庭经常把女儿卖给富家子弟或者家境较好的家庭做童养媳。也有家境一般的家庭互相交换女儿做童养媳,这些童养媳在出生之后就被抱到婆家,吃家婆的奶长大,称为“婆养媳”。还有的是没有儿子,希望收养童养媳,为自己带来儿子,以延续香火,这样的童养媳被称为“等郎妹”。

什么是“姘度”

古代的姘度含有两层含义,一是指男女私相结合长期同居,不合礼仪。古人也将这种情况称之为“野合”。在传统伦理道德中,“野合”是不合礼仪的。《史记·孔子世家》等著作都将其解释为违背礼俗的行为,即“皆言野者,是不合礼尔!”

而“姘度”的另一层意思与“轧姘头”的意思相近,指的是不经礼仪而同居者。指有妇之夫与妻子以外的女人同居、私通,涉及刑事关系者都叫做“姘”。

古人将这类不合法的婚姻,却又非****的行为称为“姘度”。

你知道婚礼中拜堂的程序吗

拜堂是中国婚礼仪式最有特色的一部分,又称为拜高堂、拜花堂。这是旧时新人举行婚礼时,新郎、新娘参拜天地后,再拜祖先以及男方父母和尊长的仪式。另一种说法是将拜天地、拜祖先和父母以及夫妻对拜称成为拜堂。拜堂这一仪式始于唐朝,在宋朝时最盛行。唐朝时期,指新婚夫妇见舅姑俗称为拜堂。

在迎娶之日,新郎、新娘举行拜堂仪式。其中,傧相二人分别以“引赞”和“通赞”的身份出现。拜堂的程序如下:

引赞:即新郎伫立于花轿前。

通赞:启轿,新人起。

引赞:新郎搭躬,即拱手去延请新娘。

引赞:新郎、新娘就位。

通赞:新郎、新娘进香。

引赞:(新郎、新娘)跪,献香。

通赞:(新郎、新娘)跪,叩首,再叩首,三叩首。

三拜:(新郎、新娘)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对拜,最后就进入洞房。

百家姓是谁排的

《百家姓》以“百家”为名,收集了中文姓氏四百一十一个,后增加到五百零四个,其中单姓四百四十四个,复姓六十个。实际上,中国能见于文献的姓氏可达五千六百多个,这其中有单姓、复姓、四字姓、甚至还有五字姓。此外,还有一些少数民族没有姓氏。

“赵”并非天下第一姓,《百家姓》缘何要以“赵”姓打头?因为《百家姓》完书于北宋时期,是钱塘儒生所作。宋朝皇帝的姓为赵氏,自然要以“赵”姓打头。当时如果不将“赵”姓排在首位,就是欺君之罪。而将钱姓排于第二位,是因为宋时吴越王钱镠的后裔居住在浙江。另外,当时的吴越国国王钱俶的妃子姓孙,借着钱氏的权势,其姓“孙”排在第三位。而“李”姓为南唐皇族之姓,故将“李”姓排在第四位。

为何说“举头三尺有神明”

“举头三尺有神明”的说法源自人们祭祀的行为。古时候,人们遇到不顺就会到寺庙中祭祀叩拜,认为神明在供桌上面三尺的地方看着,若诚心祷告,神明就会显灵并帮助自己。后来这句话被引申为劝善规过的意思。

佛教认为,举头三尺的位置上有两个神,分别是同名神和同生神,他们主要负责记录人们的善德和罪恶,每个月分六次计算人们的功德与过错。而头顶三寸的光,被认为是寿命的标志,最好的是金色,其次是黄色,等到人寿将尽时,就是灰色和黑色的光了。

道教的看法与此不同,教徒普遍认为,举头三尺的神明是三台北斗神,主管人的生死、福报和禄命,在头顶三尺之处监察众生的一切行动,掌握着人的贫富与生死。

关于这句话,民间还流传一个有趣的传说:一个赶考的举人因大雪封路不能继续前行,只好在一个寡妇的客栈里留宿几天。在这期间,举人和寡妇互生情愫,一天晚上,两人来来回回三次走到对方的门前又返回,最后到了一块还半推半就,犹豫不决。这时三尺之上的神明大怒,扔下了一个被画得稀巴烂的功过簿。原来寡妇和举人的犹豫不决让举头三尺的神明在功过簿上记了又改,改了又记,结果把功过簿画得稀巴烂。举人和寡妇惊慌不已,从此,再也不敢做不伦之事了。

“举头三尺有神明”中的“神明”其实是指人的良心,警示人们不要以欺瞒的心态做违背良心的事。因为古人信神,所以用神明来喻指良心更具威慑力,更能警醒人们随时自律,以达到宣扬正义、维护伦理道德的初衷。

古人招魂常用方法有哪些

古人普遍认为生命是由魂、魄这两种元气变化而成的个体,精神是魂,形体为魄。招魂就是将失落的魂招回形体。招魂一般分成为“掉魂”者招魂和为留逝者招魂两种情况。

为“掉魂”者招魂

民间的“掉魂”是说当人受到惊吓时,灵魂会脱离形体,旁落他处,致使人精神委靡,卧床不起。所以,人们用招魂的方式召唤灵魂归体。

古老的壮族人民给落水得救的小孩招魂,就用包着红鸡蛋、剪纸人和小孩衣服的网兜到河边空捞三次,嘴里喊着“魂啊魂,归来吧魂,我儿大难不死全凭你”,然后带回家,再在床头祭祀花神婆,把纸人放到小孩的床垫下面,祈求神灵保佑小孩平安无事。

旧时汉族有小孩病了就会被认为是灵魂飘落到了村子外边,孩子的母亲就会拿着小孩的衣服到村头喊小孩的名字,意思是把小孩的灵魂招回家使其恢复健康。

各地为“掉魂”者招魂的方式各不相同,有的在室内,有的在室外,还有的是半室内半室外。另外还要用笤帚、门、针、杖、馍、符等多种不同的用具。民间多用巫术招魂,还有为亡人和情人招魂的习俗。有时人们还会为动物、植物招魂。总之,为“掉魂”者招魂的目的是“复其精神,延其年寿”,体现了对失魂者的关心和爱护之情。

为留逝者招魂

人们认为人在将要断气时灵魂也会离开形体,向北方的阴间飘去。特别是死于异乡或是死无葬所的人,灵魂会飘浮在荒郊野外,永世不能回家,不得投胎转世。所以人们也会在病人弥留之际为其招魂。此时招魂一般由其亲属拿着死者的衣服,从前方的屋顶上去,朝北方连续三次呼唤死者的名字,召唤死者的灵魂归体。若死者断气而不复苏,就会正式办理丧事。这件用来招魂的衣服叫做“腹衣服”,据说是因为死者生前穿过,还留有肉体的气息和香泽,容易吸引魂魄归来。

满族和一些游牧民族,招魂前会在门前先挂上招魂幡或招魂帛,然后再为死者招魂。古代的傣族人则用一种叫“魂箩”的竹箩,盛放白米、白线和死者穿过的衣服,为死者招魂,意思是用箩把死者的灵魂提回来。

在丧葬仪式中,招魂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先秦时代的招魂仪式有明显的等级区别,其中招魂队伍的规模就是依死者的身份而定的:士人是一人为其招魂,大夫是一至三人,天子国君则有十二人之多。若是国君死亡,还设有专门负责招魂的官员,叫做夏采,另有祭仆、隶仆等分别到小庙、大寝、小寝、库门等处往东西南北四郊招魂(为其他人招魂只会面向北地)。君王的招魂仪式场面隆重,程序也很烦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