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我的人生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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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做人从早起起(2)

旧式人家,尽管是深宅大院,很少有特辟浴室的。一只大木盆,能蹲踞其中,把浴汤泼溅满地,便可以称心如意了。在北平,街上有的是“金鸡未唱汤先热,红日东升客满堂”的澡堂,也有所谓高级一些的如“西升平”,但是很多人都不敢问津,倒不一定是如米芾之“好洁成癖至不与人同巾器”,也不是怕进去被人偷走了裤子,实在是因为医药费用太大,“早晨皮包水,晚上水包皮”,怕的是水不仅包皮,还可能有点什么东西进入皮里面去。明知道有些城市的澡堂里面可以搓澡、敲背、捏足、修脚、理发、吃东西、高枕而眠,甚而至于不仅是高枕而眠,一律都非常方便,有些胆小的人还是望望然去之,宁可回到家里去蹲踞在那一只大木盆里将就将就。

近代的家庭洗澡间当然是令人称便,可惜颇有“西化”之嫌,非我国之所固有。不过我们也无须过于自馁,西洋人之早雨浴晚雨浴一天淴洗两回,也只是很晚近的事。罗马皇帝喀拉凯拉之广造宏丽的公共浴室容纳一万六千人同时入浴,那只是历史上的美谈。那些浴室早已由于蛮人入侵而沦为废墟,早期基督教的禁欲趋向又把沐浴的美德破坏无遗。在中古期间的僧侣是不大注意他们的肉体上的清洁的。“与其澡于水,宁澡于德”《傅玄澡盘铭》大概是他们所信奉的道理。

欧洲近代的修女学校还留有一些中古遗风,女生们隔两个星期才能洗澡一次,而且在洗的时候还要携带一件长达膝部以下的长袍作为浴衣,脱衣服的时候还有一套特殊技术,不可使自己看到自己的身体!英国维多利亚时代之“星期六晚的洗澡”是一般人民经常有的生活项目之一。平常的日子大概都是“不宜沐浴”。

我国的佛教僧侣也有关于沐浴的规定,请看《百丈清规·六》:“展浴袱取出浴具于一边,解上衣,未卸直裰,先脱下面裙裳,以脚布围身,方可系浴裙,将裈袴卷折纳袱内。”虽未明言隔多久洗一次,看那脱衣层次规定之严,其用心与中古基督教会殆异曲同工。

在某些情形之下裸体运动是有其必要的,洗澡即其一也。在短短一段时间内,在一个适当的地方,即使于洗濯之余观赏一下原来属于自己的肉体,亦无伤大雅。若说赤身裸体便是邪恶,那么衣冠禽兽又好在哪里?

《礼记·儒行》云:“儒有澡身而浴德。”我看人的身与心应该都保持清洁,而且并行不悖。

衣裳

莎士比亚有一句名言:“衣裳常常显示人品。”又有一句:“如果我们沉默不语,我们的衣裳与体态也会泄露我们过去的经历。”可是我不记得是谁了,他曾说过更彻底的话:我们平常以为英雄豪杰之士,其仪表堂堂确是与众不同,其实,那多半是衣裳装扮起来的,我们在画像中见到的华盛顿和拿破仑,固然是奕奕赫赫,但如果我们在澡堂里遇见二公,赤条条一丝不挂,我们会要有异样的感觉,会感觉得脱光了大家全是一样。这话虽然有点玩世不恭,确有至理。

中国旧式士子出而问世必需具备四个条件:一团和气,两句歪诗,三斤黄酒,四季衣裳;可见衣裳是要紧的。我的一位朋友,人品很高,就是衣裳“普罗”一些,曾随着一伙人在上海最华贵的饭店里开了一个房间,后来走出饭店,便再也不得进去,司阍的巡捕不准他进去,理由是此处不施舍。无论怎样解释也不得要领,结果是巡捕引他从后门进去,穿过厨房,到账房内去理论。这不能怪那巡捕,我们几曾看见过看家的狗咬过衣裳楚楚的客人?

衣裳穿得合适,煞费周章,所以内政部礼俗司虽然绘定了各种服装的式样,也并不曾推行,幸而没有推行!自从我们剪了小辫儿以来,衣裳就没有了体制,绝对自由,中西合璧的服装也不算违警,这时候若再推行“国装”,只是于错杂纷歧之中更加重些纷扰罢了。

李鸿章出使外国的时候,袍褂顶戴,完全是“满大人”的服装。我虽无爱于满清章制,但对于他的不穿西装,确实是很佩服的。可是西装的势力毕竟太大了,到如今理发匠都是穿西装的居多。我忆起了二十年前我穿西装的一幕。那时候西装还是一件比较新奇的事物,总觉得是有点“机械化”,其构成必相当复杂。一班几十人要出洋,于是西装逼人而来。试穿之日,适值严冬,或缺皮带,或无领结,或衬衣未备,或外套未成,但零件虽然不齐,吉期不可延误,所以一阵骚动,胡乱穿起,有的宽衣博带如稻草人,有的细腰窄袖如马戏丑,大体是赤着身体穿一层薄薄的西装裤,冻得涕泗交流,双膝打战,那时的情景足当得起“沐猴而冠”四个字。当然后来技术渐渐精进,有的把裤脚管烫得笔直,视如第二生命,有的在衣袋里插一块和领结花色相同的手绢,俨然像是一个绅士,猛然一看,国籍都要发生问题。

西装是有一定的标准的。譬如,做裤子的材料要厚,可是我看见过有人在光天化日之下穿夏布西装裤,光线透穿,真是骇人!衣服的颜色要朴素沉重,可是我见过著名自诩讲究衣裳的男子们,他们穿的是色彩刺目的宽格大条的材料,颜色惊人的衬衣,如火如荼的领结,那样子只有在外国杂耍场的台上才偶然看得见!大概西装破烂,固然不雅,但若崭新而俗恶则更不可当。所谓洋场恶少,其气味最下。

中国的四季衣裳,恐怕要比西装更麻烦些。固然西装讲究起来也是不得了的,历史上著名的一例,詹姆斯第一的朋友白金翰爵士有衣服一千六百二十五套。普通人有十套八套的就算很好了。中装比较的花样要多些,虽然终年一两件长袍也能度日。中装有一件好处,舒适。中装像是变形虫,没有一定的形式,随着穿的人身体变。不像西装,肩膊上不用填麻布使你冒充宽肩膀,脖子上不用戴枷系索,裤子里面有的是“生存空间”,而且冷暖平匀,不像西装咽喉下面一块只是一层薄衬衣,容易着凉,裤子两边插手袋处却又厚至三层,特别郁热!中国长袍还有一点妙处,马彬和先生(英国人入我国籍)曾为文论之。他说这钟形长袍是没有差别的,平等的,一律地遮掩了贫富贤愚。马先生自己就是穿一件蓝长袍,他简直崇拜长袍。据他看,长袍不势利,没有阶级性,可是在中国,长袍同志也自成阶级,虽然四川有些抬轿的也穿长袍。中装固然比较随便,但亦不可太随便,例如脖子底下的纽扣,在西装可以不扣,长袍便非扣不可,否则便不合于“新生活”。再例如虽然在蚊虫甚多的地方,裤脚管亦不可放进袜筒里去,做绍兴师爷状。

男女服装之最大不同处,便是男装之遮盖身体无微不至,仅仅露出一张脸和两只手可以吸取日光紫外线,女装的趋势,则求遮盖愈少愈好。现在所谓旗袍,实际上只是大坎肩,因为两臂已经齐根划出。两腿尽管细直如竹筷,扭曲如松根,也往往一双双地摆在外面。袖不蔽肘,赤足裸腿,从前在某处都曾悬为厉禁,在某一种意义上,我们并不惋惜。还有一点可以指出,男子的衣服,经若干年的演化,已达到一个固定的阶段,式样色彩大概是千篇一律的了,某一种人一定穿某一种衣服,身体丑也好,美也好,总是要罩上那么一套。女子的衣裳则颇多个人的差异,仍保留大量的装饰的动机,其间大有自由创造的余地。既是创造,便有失败,也有成功。成功者便是把身体的优点表彰出来,把劣点遮盖起来;失败者便是把劣点显示出来,优点根本没有。我每次从街上走回来,就感觉得我们除了优生学外,还缺乏妇女服装杂志。不要以为妇女服装是琐细小事,法朗士说得好:“如果我死后还能在无数出版书籍当中有所选择,你想我将选什么呢?在这未来的群籍之中我不想选小说,亦不选历史,历史若有兴味亦无非小说。我的朋友,我仅要选一本时装杂志,看我死后一世纪中妇女如何装束。妇女装束之能告诉我未来的人文,胜过于一切哲学家、小说家、预言家及学者。”

衣裳是文化中很灿烂的一部分,所以裸体运动除了在必要的时候之外(如洗澡等),我总不大赞成。

领带

林语堂先生长南洋大学,虽为时甚短,有两事却为某些人津津乐道。一是他不赞成打领结,并且身体力行,经常敞着领子,一副萧散的样子。另一是主张教室里不妨吸烟,教授可以嘴里叼着烟斗,学生也可以喷云吐雾,在烟雾弥漫之中传道授业。

有些国家的大学里,学生的服装甚不整齐,有件衬衫,加件夹克,就可以跻身黉舍,堂皇地出入。但是教授一定要维持相当的体面,他的一套服装可以破旧邋遢,他颈间系着的领带绝不可少,那是教授的标帜。你看见一位中年以上的夹着书包而系着领带的人施施然直趋教室,不必问即可知道他八成是个教授。也有些偷懒的教师,尤其是夏季,嫌打领结太麻烦,用一根绳子似的东西往颈上一套,上面系着一块石头什么的东西,权且充为领结了,即所谓bolo tie。

在国外,打领带西装笔挺的传统,大概由两种人在维持。银行行员与大公司行号应对顾客的职员,他们永远是浑身上下一套西服,光光溜溜一尘不染,系着一条颜色深沉并不耀眼的领带。如果他不修边幅,蓬着头发敞着胸口,谁愿意和他做交易?打上领结就可以增几分令人愉快而且可以令人信赖的感觉。殡仪馆的执事们,为了配合肃穆的气氛,也没有不打领带的。

自从我们这里发生一件儿子勒死爸爸的案子之后,即有人一见领带就发毛。大家都梳辫子的时候,和人打架动手过招,最忌被对方揪住小辫儿,因为辫子被人揪住,就不能自由转动脑袋,势必被人扯得前仰后合,终于落败。那儿子勒死爸爸,只为了讨五十元零用钱未遂,未必蓄意置人于死,可是领结是个活套,越拉越紧,老人家的细细脖子怎么禁得起,一时缺氧,遂成千古。领带比辫子危险能致人命。如果不系领带,可能逃过一厄。

系领带也没有什么大不好,只是麻烦些。每天早起盥洗刮脸固定的一套仪式已经够烦,还要在许多条五颜六色的领带中间选择一条出来,打在颈上可能一端长一端短,还须重新再打,打好之后,披上衣服,对镜一照,可能颜色图案与内衣外服都不调和,还须拆了再打。往复折腾两次,不由人地要冒火。其实这个问题容易解决,曾听高人指点:衣装花哨则领带要素,衣装朴素则领带不妨鲜明。懂得这个原则,自由斟酌,无往不利。当然,领带的色彩图案,千奇百怪,总之是要和人的身份相称,也要顾到时地是否相宜。二十多年前有人自海外来,送我一条领带,黄色的,纯黄色的,黄到不能再黄,我一直找不到适当时机佩带它,烂在箱底,也许过马路斑马线的时候系这领带格外醒目。

拜伦(1788—1824),全名乔治·戈登·拜伦,英国 19世纪初期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革命家,独领风骚的浪漫主义文学泰斗,世袭男爵,人称“拜伦勋爵”。

人的服装,于御寒之外,本来有求美观的因素在内。男人的西装在色彩方面总嫌单调,系上一条悦目而不骇人的领带也不能算是过分。雄狮有一头蓬散的鬣毛,老虎豹有满身的斑纹斑点,人呢?一脸络腮胡子是非常惹人厌的。无可奈何,在脖子上系一条色彩分明的领带,虽说迹近招摇,但是用心良苦。至于说领带系颈,使胸口免受风寒,预防感冒,也许是实情,也许是遁词吧。

领带的起源,其说不一。或谓起源于法国皇帝路易十四时代克罗埃西亚佣兵之颈上的装饰性的领结,即所谓cravat,贵族群起仿效,大革命之后消失了一阵子,但是十九世纪初期又复盛行,拜伦的飞扬潇洒的领巾是有名的。一八一八年出版过一本书《领带大全》( Neckclothiana),历数二十多种领带之不同的打法。领带的考证没有什么重要,但是领带之不时地变换式样却是很讨厌的。时而细细长长,时而宽宽大大,造成所谓的时髦。情愿被时髦牵着鼻子走的人实在很多。真正从中获益的是制造领带的厂商。

鞵(鞋)

“古曰屦,汉以后曰履,今曰鞵”,这是清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的说法。鞵就是鞋。屦是麻做的,但是革做的也称为屦。履屐似不可分。倒是屐为另一种东西,主要是木制的。《急就篇》颜师古注:“屐者以木为之而施两齿,可以践泥。”我初来台湾在菜市场看到有些卖鱼郎足登木屐,下面有高高的两齿,棕绳系在脚背上面,走起来摇摇晃晃像踩跷一般。这种木屐颇为近于古法。较常见的木板鞋,恐怕是近代的东西,看到屐,想起古人的几桩韵事。

晋人阮孚是一时名士,因金貂换酒而被弹的就是他。他对于木屐有特殊的嗜好,常自吹火蜡屐,自言自语地叹口气说:“未知一生当着几量屐。”几量屐就是几双屐。人各有所嗜,玩鞋固亦不失为雅人深致,玩得彻底,就不免自行吹火蜡之。而且他悟到一生穿不了几双,大有无常迅速之感。

淝水之战大捷的时候,谢安得报,故作镇定,其实心中兴奋逾恒,过户限,不觉屐齿之折。平日端居户内,和人弈棋,也是穿着木屐的。他的木屐折齿,不知道他跌倒没有。

谢灵运好山水,登陟亦常着木屐。木屐硬邦邦的、滑溜溜的,如何可以着了登山?他有妙法。“上山则去其前齿,下则去其后齿。”号称为“山屐”。亏他想得出这样适应地形使脚底保持平衡的办法。不过上山下山一次,前后齿都报销了,回到平地上不变成拖板鞋了吗?数十年前,我在北平公园一座小丘之下,看到二三东瀛女郎,着彩色斑斓的和服,如花蝴蝶,而足穿的是大趾与二趾分开的白布袜,拖着厚底的木屐,在山坡上进退不得,互相牵曳,勉强横行而降,狼狈不可名状。着木屐游山,自讨苦吃。

陆游《老学庵笔记》:“妇人鞵,底前尖后圆,圆端钉以木质板,高寸许,行时咯咯有声,且摇曳有致。”这绝似我们现代所谓的高跟鞋了。后跟高寸许,还是很保守的,我们半个多世纪前就见三寸或三寸以上的高跟,如今有高至五寸者,行时不但摇曳有致,而且走起来几乎需要东扶一把西搀一下。高跟也有好多变化,有细如天鹅颈者,略弯曲而内倾,有略粗如荷梗而底端做喇叭形者,有直上直下尖如立锥者,能于地板上留下蜂窝似的痕迹,也有比较短短粗粗做四方形者,听说还有鞋跟透明里面装上小电灯者,我尚不曾见过。女鞋花样多:鞋口上可以镶一道红的或绿的边;鞋面上可以缀一朵花形的饰物;鞋帮上可以镂刻无数的小孔;可以七棱八瓣地用碎皮拼凑;也可以一半红一半黑合并成一只像是“阴阳割昏晓”的样子。变来变去,无可再变,于是有人别出心裁,把整个鞋底加厚,取消独立的后跟,远望过去像是无桥孔的土桥半座,无复玲珑之态。更有出奇制胜者,索兴空前绝后,前面露出蒜瓣似的脚趾,后面暴露皲皮的脚踵,穿起来根本不发生“纳履而踵决”的问题。女鞋一度流行前端溜尖,状如旗鱼之上颚,有人称之为“踢死牛”。俄而时髦变更,前端方头隆起,制鞋的人似是坚持削足适履的原则,不是把人的脚箍得像一只菱角,就是把脚包得像一只粽子。若干年前我曾看见不惯于穿皮鞋的姑娘们逛动物园,手提金镂鞋,赤脚下山坡,俨然成为当地一景。现在这种情形不复多见,大家的脚大概都已就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