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国际经济法作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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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习题与模拟考试题参考答案(1)

第1章

一、填空题

1.国际法学派、独立法学派

2.《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宣言》、《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

3.《康索拉多海商法典》

4.77国、1971

二、判断分析题

1.ד:国际”两字应理解为“跨国”之意。国际经济法调整的是一切跨越国界的经济关系,经济关系的主体并不限于国家。

2.×:虽然《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以及《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对国际经济关系的调整起到一定积极作用,但本质上它们是旧时代国际经济旧秩序的延续。

三、名词解释

1.布雷顿森林体制:1947年7月联合国货币金融会议在美国新罕布什尔州的布雷顿森林举行,45个国家的代表就建立战后国际货币金融制度的若干重大问题达成共识,并签署了《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统称为“布雷顿森林协定”,两部协定确立的战后国际货币金融体制称为布雷顿森林体制。

2.公平互利原则:是指国家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并且以国际大家庭平等成员的资格,有权充分地和切实有效地参与决策过程;特别是有权通过相应的国际组织,并遵循这些组织的现行规章或逐步改善中的规章,公平分享由此而得的成果。

3.《关于自然资源永久主权的宣传》:联合国大会在1962年底通过了《关于自然资源永久主权的宣言》,承认各国对本国境内的一切自然资源都享有不可剥夺的永久主权。《宣言》为发展中国家维护国家经济主权,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提供了法理上的有力根据。

四、简答题

1.答:国际经济法与国际私法的联系在于:两者都具有国际性,国与国关系的产生和发展是它们产生的共同基础;两者的基本原则大致相同,都主要表现为国家主权原则,公平互利原则等。

区别在于:(1)调整对象不同。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国际经济关系,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法律关系。(2)调整方法不同。国际经济法主要采取直接调整方法,国际私法则以间接调整为主,即以冲突法规范为主。(3)解决争端的主要方法不同。国际经济法主要采用仲裁,国际私法以诉讼为主。

2.答:国际经济法的法律渊源是指国际经济法的表现形式。国际经济法的渊源既包括国际法渊源,如国际经济条约、国际经济惯例;又包括国内法渊源,如各国涉外经济法,有的国家还包括国内判例。国际经济条约是国家、国际组织间所缔结的以国际法为准并确定其相互经济关系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国际经济贸易惯例是指在国际经济贸易的长期实践中形成的、具有确定内容的被人们普遍认可或接受的习惯做法或行为准则。各国因为调整涉外经济关系而制定的国内立法,是国际经济法的国内渊源。

五、案例分析题

答:(1)中国的纺织品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这对欧美的国际收支以及其国内相关行业构成一定的影响。为了能够提高中国纺织品及其他产品的国际价格,削弱中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欧美才提出人民币升值的要求。由于遭到中国的拒绝,于是开始对中国纺织品设限,一方面是迫使中国进行货币改革,另一方面也可以对其国内相关从业者有所交待。

(2)根据经济主权原则,一国采用何种货币制度是该国主权范围内的事,任何其他国家或国际组织不得侵犯。中国有权根据需要制定人民币的货币政策,自然有权拒绝欧美的无理要求。但我们也应看到国际经贸发展到今天,各国更需要本着公平互利、合作发展的原则来处理彼此间的经贸关系。

第2章

一、填空题

1.秘书处,秘书长、总干事

2.IMF、欧洲联盟

3.12月11日,协商一致

4.正式成员国、准成员国

5.部长会议,总理事会

6.国际复兴开发银行(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国际开发协会、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多边投资担保机构。

二、判断分析题

1.×:国际经济组织是成员国之间的组织,其权力来自成员国的授权,并不具有凌驾于成员国之上的权力。

2.×:欧洲议会是欧盟的监督和咨询机构,虽然部分议案只有获得议会的咨询意见才能通过,但欧盟的立法权仍保留在欧盟理事会和执行委员会手里。

3.×:一般而言,只要是该组织的正式成员,创始成员与纳入成员在该组织中的权利义务是一致的。只有极个别国际经济组织会规定创始成员拥有比纳入成员更多的权利,如欧佩克。

三、名词解释

1.集团表决制:是指将表决权平均分配给各个按一定利益关系结成的集团,决议的通过要求获得各集团成员的多数赞成票,又称为“并行多数”。

2.国际经济组织: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或民间团体为了实现共同的经济目标,通过缔结国际条约建立的具有常设组织机构和经济职能的组织。狭义的国际经济组织仅指政府间的国际经济组织。广义的国际经济组织还包括非政府间的国际组织。

3.国际货币基金组织:1944年7月,在美国的新罕布什尔洲布雷顿森林召开的联合国货币金融会议上,通过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根据该协定,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于1945年12月27日成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宗旨是提供协调机构,促进国际货币合作和国际贸易的扩大与平衡发展,促进汇价的稳定,协助建立多边支付制度,帮助清除阻碍国际贸易发展的

外汇限制。

四、简答题

1.答:为实现国际经济组织的目的和宗旨,国际经济组织一般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1)最高权力机关由全体成员国组成,基本职能为制定或修改本组织的章程和有关规章制度,确定本组织活动的重大政策方针,选举产生执行机构的成员和行政机构的负责人,决定是否以及在什么条件下接纳新成员,决定对成员国的驱逐、开除或中止成员国资格的处分以及审议本组织的预算等。国际经济组织的最高权力机关,在名称和活动形态上大致可分为三种类型:会员大会型、部长理事会型、股东会议型。

(2)执行机关由一定数目的成员国组成,经选举的除外,其名额依地域公平分配原则确定,经由最高权力机关选举产生,通常称为理事会、执行局、执行委员会或董事会等。其职能是负责具体执行组织所承担的专门性任务。

(3)行政机关是国际经济组织的日常事务机构,其职权是处置国际经济组织的各项日常服务工作,诸如执行该组织的决议,同成员国保持联络,对外代表该组织以及制作和分发文件等等,其名称大多为秘书处。

2.答:世界贸易组织的职能概括起来有:促进世贸组织协定和若干多边贸易协议的执行、管理、运作;为各成员的多边贸易关系谈判提供场所;对争端解决进行管理;对贸易政策的评审机制进行管理等。

3.答:一个成员一票制是指一个成员平等享有一票投票权。根据决议的重要程度不同,又可分为一致同意制和多数表决制。一个成员一票制充分反映主权平等原则,对于政治性较强的国际经济组织,传统的主权平等原则依然占有重要地位,适用该表决制度充分体现成员国的主权平等。集团表决制是指将表决权平均分配给各个按一定利益关系结成的集团,决议的通过要求获得各集团成员的多数赞成票。集团表决制可以平衡组织内部各集团的利益。加权表决制是指根据国际经济组织成员的人口、出资额、贡献与责任或其他能够显示在该领域重要性的指标给予成员国不同表决权的表决制。加权表决制体现了持有份额多的成员国的意志,在业务性国际经济组织中,多采用该表决制度。

五、论述题(要点)

答:中国入世可以享有的权利:①中国产品可享受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②反补贴和反倾销的权利以及抵制不正当的反补贴、反倾销的权利;③实施必要的数量限制;④特殊情况下,

对进口产品采取紧急措施;⑤特殊情况下,可解除对某一缔约国的义务;⑥利用世贸组织争端

机制;⑦可享受发展中国家的特殊优惠;⑧一定时期内可对我国的幼稚工业实行保护;⑨可采

用紧急保障措施。

中国入世后应承担的义务:①消减关税;②逐步取消非关税壁垒;③增加贸易政策透明度;

④开放服务贸易;⑤扩大知识产权的保护;⑥放宽对引资的限制。

第3章

一、填空题

1.到达受要约人时;承诺到达要约人时

2.DDP,EXW

3.光票托收、跟单托收

4.1988,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公约》,对书面以外形式的规定

5.以交货时间确定风险转移,营业地分处不同缔约国

6.已装船提单、备运提单

7.装运港船舷

二、判断分析题

1.×:承诺只可以撤回,而没有撤销。因为承诺到达要约人时合同成立,如果承诺人要改表其意思表示,意味着在改变已成立的合同内容。

2.×: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当买卖双方采用贸易术语FOB时,从卖方所在地把货物运到目的地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均由买方承担,其中包括运输合同的订立和运费的支付。

3.×:基本上采用跟单托收,因为更能确保买卖双方在合同履行中的利益实现。

三、名词解释

1.汇付:也叫汇款,是指进口方将货款通过银行寄交出口方的结算方式。汇付一般涉及四个当事人,即汇款人、汇出行、汇入行和收款人。

2.贸易术语CIF:即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指定目的港),是指当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卖方即完成交货。卖方必须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港所需的运费和保险费,但交货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及由于各种事件造成的任何额外费用由卖方转移到买方。在CIF条件下,由卖方办理买方货物在运输途中损坏风险的海运保险和货物出口清关手续,该术语仅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

3.不可撤销信用证:是指信用证一经开出并经通知银行或转递银行通知或转递给受益人后,开证银行便承担了按照信用证条款履行付款的义务,信用证在有效期内,除非得到受益人和有关当事人的同意,开证银行不能片面地撤销或修改信用证的条款。

4.代位求偿权:指保险人在支付保险赔偿后,从被保险人那里取得的对造成标的物损失的第三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无论在全损还是部分损失的情况下,只要保险人支付了保险赔款即可取得代位求偿权。

四、简答题

1.答:信用证的特点如下:

(1)开证行负第一付款责任;

(2)是独立于基础合同的自足文件;

(3)属于单证交易。

2.答: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当买方违约时卖方可以采取:

(1)当买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时,要求其实际履行;

(2)当买方已构成根本违约时,卖方可以宣告合同无效;

(3)请求买方赔偿自己的损失;

(4)对买方未按期支付的货款,要求其支付利息;

(5)当合同约定由买方告知卖方合同产品规格而买方未告知时,由卖方确定货物具体规格。

3.答:提单的作用有以下三种:

(1)提单是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订有运输合同的凭证。在班轮运输中,提单是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订立运输合同的证明。如果托运人把提单通过背书转让给第三人(如收货人),则在承运人和第三者之间,提单就是承运人和收货人之间的运输合同。

(2)提单是承运人从托运人处收到货物的凭证。在班轮运输中,有权签发提单的是承运人

(船长或其代理人),托运人将货物交给承运人后,承运人签发提单,证明承运人按提单上所列内容收到或接管了货物,日后按提单所载内容向收货人交付货物。

(3)提单是代表货物权利的凭证。提单在法律上具有物权证书的作用,提单的合法持有人拥有支配货物的权利,因此提单可以用来向银行议付货款和向承运人提取货物,也可用来抵押或转让。

五、案例分析题

1.答:A公司以CFR术语成交的合同,不对货物在运输过程中遭受的风险损失负责。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在CFR,A公司只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前的风险,货物越过船舷之后的风险应由买方即B公司承担。

2.答:合同未成立。理由:法国汤姆逊有限责任公司15日发盘,由于兴华公司16日回复时已对发盘作了实质性变更,从而使法国汤姆逊有限责任公司15日发盘失效。

第4章

一、填空题

1.国际许可贸易

2.鉴于条款,序文

3.统包价格、提成价格、固定与提成相结合价格

4.贸易、投资

二、判断分析题

1.×:专有技术是未获得工业产权法保护的技术,但受民法、合同法、反垄断法以及侵权行为法等的保护。

2.×:在技术服务和咨询中,服务方所提供的技术基本是普通技术,而很少是专利技术、专有技术。这是因为通过服务获取的服务费用远低于转让专利专有技术所获得的技术使用费,如果服务方用专利专有技术为委托方提供服务,则经济利益会受损。若委托方的确需要服务方的专利专有技术,服务方可以通过许可协议进行转让,而不是直接在咨询服务中进行。

三、名词解释

1.补偿贸易:指出让方向受让方提供技术、机械设备、原材料、技术服务,在一段时间内,由受让方用进口的技术、设备和原材料所生产的产品或者与之相关的产品偿还进口货值的一种贸易方式。

2.巴黎统筹委员会:是1949年美、英等国组成的,其设立主旨是为了各成员国的国家安全,对部分商品和技术的出口采取多边协调机制。

3.独占许可:指在一定的地域和期限内,受让方对受让的技术享有独占的使用权,供方和任何第三方在规定的期限内都不得在该地域使用该种技术制造产品和销售产品。

四、简答题

1.答:国际技术转让与国际货物买卖的区别在于:(1)标的物不同。技术转让的标的物是无形的技术知识,而货物买卖是以有形物作为买卖标的物。(2)交易的结果不同。技术转让的后果主要是技术的使用权转移,而货物买卖则是通过转让货物所有权达到交易目的。(3)对交易的管制程度不同。技术转让在国际上和各国国内立法中,其制约程度相当严格,不仅受到合同法的限制,还受到工业产权法和各国引进技术法的限制;而货物买卖主要受合同法和买卖法的制约,在各国国内立法中也相应比技术转让规定较少。(4)交易的复杂性不同。技术转让因为是传授技术知识,因此受到许多因素的限制,其转让合同时间长、内容复杂而且技术转让因为主要是使用权的转让,其转让次数并非一次,同一技术可以在不同地区同时转让。而货物买卖相比技术转让来说,时间较短。卖方将货物交付给买方,其所有权就发生转移,交易一项货物只需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