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公司法作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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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模拟考试题二

一、单项选择题(在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是正确的,将其选出并将它的标号写在括号内,每题1分,共10分)1.甲、乙、丙分别出资7万元、8万元和35万元,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乙的出资为现金,丙的出资为房产。公司成立后,又吸收丁出资现金10万元入股。半年后,该公司因经营不善,拖欠巨额债务。法院在执行中查明,丙作为出资的房产仅值15万元。又查明,丙现有可执行的个人财产10万元。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对此应如何处理?

()A.丙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待有财产时再行补足。

B.丙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补足。

C.丙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丁补足。

D.丙无须补交差额,其他股东也不负补足的责任。

2.甲乙丙三人出资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现丙与丁达成协议,将其在该公司拥有的股份全部转让给丁。对此,甲和乙均不同意。有关此事的下列解决方案中,哪一个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A.由甲或乙购买丙欲转让给丁的股份。

B.由甲和乙购买丙欲转让给丁的股份。

C.如果甲和乙都不愿购买,丙应当取消与丁的股份转让协议。

D.如果甲和乙都不愿购买,丙有权接受转让。

3.下列选项中,哪一日期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成立日期?

A.公司设立登记的申请日期B.公司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

C.公司成立的公告日期D.公司登记机关以通知指定的日期。

4.某公司下属的一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的合同,其效力如何?

A.无效。

B.有效,其责任由分公司独立承担。

C.有效,其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D.有效,其责任由分公司独立承担,总公司负连带责任。

5.根据我国《公司法》,国有独资公司属于下列选项中的哪一类?

A.有限责任公司B.股份有限公司。

C.无限公司D.两合公司。

6.某市五家全民所有制企业共同发起成立于属于集体所有制性质的南源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的管理应适用()A.《公司法》B.《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

C.《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D.《有限责任公司规范意见》。

7.某有限责任公司拟申请发行公司债券。该公司净资产额为2亿元人民币,三年前该公司曾发行五年期债券3000万元。该公司此次发行债券额最多不得超过。

A.1000万元B.3000万元。

C.5000万元D.8000万元。

8.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就所议事项作出决议时,必须经超过全体董事的()通过。

A.二分之一B.三分之二。

C.四分之三D.三分之一。

9.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最主要的区别是。

A.后者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并采取股票的形式,前者则不然。

B.后者必须以股东大会为权力机构,前者则不然。

C.前者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后者则不然。

D.前者的股东有最高人数限制即2人以上50人以下,后者则不然。

10.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规模较小、不设董事会的,由()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A.执行董事B.董事长。

C.总经理D.股东会指定的负责人。

二、多项选择题(在备选答案中有二至四个是正确的,将其全部选出并将它们的标号写在括号内,每题2分,共20分)。

1.根据《公司法》关于法律责任的规定,某公司董事、经理的下列行为中,哪些导致其因该行为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或予以没收?

A.董事长甲向社会公众散布虚假信息,引起该公司股票上涨,然后将自己持有的该公司股票抛出以获利。

B.总经理乙将公司的一笔暂时不用的资金用于个人炒股,获利后将这笔资金归还。

C.副董事长丙以公司的一处房产为某个体户的贷款提供担保,获得一笔资金。

D.副总经理丁得知某种货物价格将会上涨,将公司库存的这种货物卖给自己的亲戚,以后又替他将这批货物卖出,从中分得一部分利润。

2.甲乙丙三人出资10万元设立“阳光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出资2万元,乙出资3万元,丙出资5万元。公司成立后,召开了第一次股东会。有关这次股东会的下列情况中,哪些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A.会议由甲召集和主持。

B.会议决定:公司不设董事会,由乙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任期3年。

C.会议决定:公司设监事一名,由丙担任,任期6年。

D.会议决定:同意公司以1.5万元购买甲的一项专利权。

3.下列选项中有关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行为中,哪些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A.公司成立两年,某发起人将其持有的本公股份卖与另一发起人。

B.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将其持有的某公司股全部转让给一家非国有企业。

C.公司某董事在股市上购得本公司股票一批随后卖出。

D.公司在股市上收购本公司股票一批,作为奖励派发给贡献突出的员工。

4.某上市公司股本总额为1.2万元,一向业绩良好。该公司本月因一次期货投资失败,造成4500万元亏损。这一情况,构成以下哪些事件的法定原因?

A.公司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B.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

C.公司动用公积金弥补亏损。

D.其已获准但尚未发行的公司债券,立即停止发行。

5.《公司法》为保护公司的债权人,设立了一系列强制性的规则。以下各项中,哪些属于这样的规则?()A.上市公司必须定期公开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在每个会计年度内半年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

B.公司累计发行的债券总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

C.公司合并的,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D.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原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由变更后的股份有限公司继承。

6.以下选项中,哪些不构成甲公司的解散事由?

A.甲公司将其部分资产分为两部分,组织建成乙、丙两家公司。

B.甲公司被乙公司兼并,成为乙公司的子公司。

C.甲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经代表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解散公司的决议。

D.甲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

7.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有董事9名。该董事会某次会议的下列情况中,哪些违反了《公司法》的规定?

A.会议记录记载的出席董事为5人,实际到会4人(其中一人提交了另一名因故不能到会的董事出具的代为行使表决权的委托书)。

B.会议通过了公司适当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

C.会议通过了解聘公司现任经理,并由副董事长兼任经理的决议。

D.会议的所有议决事项均载人会议记录,由董事长和记录员在记录上签名。

8.某国有企业拟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其股份制改造方案已提交省人民政府审批。该方案将会因()()()()而得不到批准。

A.发起人为三人B.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

C.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为30%D.董事长人选已过60周岁。

9.某股份有限公司拟成立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规定,下列人员中不能担任监事的是()()()。

A.公司董事长王某。

B.公司聘任的临时工李某。

C.公司所在市的总工会副主席刘某。

D.股东甲的副总经理陈某。

10.下列事项中,必须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并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的是()()()。

A.公司利润分配方案B.增加公司注册资本。

C.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D.修改公司章程。

三、名词解释(每题4分,共16分)。

1.普通会议。

2.募集设立。

3.资本确定原则。

4.增加资本。

四、简答题(每题8分,共24分)。

1.简答公司设立的原则。

2.简答发起人的责任。

五、论述题(共10分)公司资本制度的类型。

六、案例分析题(每题10分,共20分)。

[案情]

刘亮于1997年10月召开的天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制药公司”)股东大会上被选为董事长。1998年1月10日,刘亮代表公司去参加药材药品展销会,认识了某药材公司经理宋吉,就购买一批天然牛黄达成了协议,并约定4月5日刘亮派人去药材公司取货,同时交付了5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汇票。刘亮回到公司后,将经营药材商店的弟弟刘武找来,给其开具了制药公司介绍信,并以制药公司的名义开了一张50万元的银行汇票。宋吉看了介绍信后认定刘武就是制药公司派来取货的人,收下汇票后就把牛黄给了刘武。刘武运回牛黄后出卖获利12万元,从中拿出2万元送给刘亮作为酬金。制药公司的经理童格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得知了此事,于是在董事会会议上就此作了汇报,但与会的其他董事都碍于刘亮的情面,没有对此事进行处理。童格又向公司监事会作了反映。监事会讨论认为,刘亮违反了董事竞业禁止义务,应当赔偿公司由此所受损失12万元。刘亮对监事会的决议不予理睬,甚至威胁说,在下次股东会上要罢免监事们的职务。公司监事会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题]

(1)刘亮辩称,自己只是为其弟牵线搭桥,并未亲自从事与公司同类的营业,不应当受到任何指责。请问刘亮的行为是否违反了董事竞业禁止义务?为什么?

(2)制药公司监事会能否代表公司要求刘亮赔偿损失?为什么?

(3)刘亮辩称,即使自己违反了《公司法》的规定,也只应当把其所得到的2万元交给公司,对于公司的其他损失不应负责赔偿。请问,如果刘亮的行为违反了董事竞业禁止义务,其应向公司赔偿多少数额的损失?为什么?

[案情]

1997年9月,金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鹏公司”)与其他六家国内企业共同筹划建立威尔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尔达公司”)。资本总额确定为1200万元,七家发起企业认购其中500万元的股份,其余700万元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

同年10月,发起企业认足了500万元的股份,其出资方式有现金、厂房、设备、土地使用权等。由于发起人作为投资的厂房需要装修,因此,由发起人共同协商成立的威尔达公司筹建处向紫金装潢公司洽购一批装饰材料,包括墙纸、保丽板、地毯、吊灯等和成套办公用品若干套,货款总计人民币79万元。双方商定威尔达公司一经成立即向紫金装潢公司一次性付清全部货款。1周后,紫金装潢公司按约将货物运至筹建处指定的仓库。在各项准备工作均已完成的情况下,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金鹏公司等七家发起企业在当地报纸上发布招股说明书,进行公开募股。但4个月募股期限过后,仅募集到620万元。公司无法成立。紫金装潢公司向金鹏公司等七家发起企业要求偿付装饰材料及办公用品货款79万元。

七家企业以种种理由相互推诿,拒付货款。紫金装潢公司遂以七家企业为被告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题]

(1)威尔达公司以募集方式设立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为什么?

(2)金鹏公司等七家发起企业认购的股份比例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为什么?

(3)威尔达公司在筹建期间是否可以对外发生法律关系?为什么?

(4)威尔达公司在筹建期间所欠紫金装潢公司的79万元货款应由谁承担偿还责任?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