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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贵族庇护制下的维也纳——古典时期音乐之都维也纳(3)

贝多芬的音乐以强有力的力度、排山倒海的气势和勇往直前的精神贯穿始终。他惯于使用具有特殊意义的重音(乐谱上以sf来标注),将其“毫无规律”地编织在乐句之中,制造出其不意的效果。譬如《第五(皇帝)钢琴协奏曲》第一乐章开头的乐队部分,贝多芬却将重音放在原本弱拍的第二或第四拍上,令人有天旋地转之感,效果十分奇特。无论是主旋律还是伴奏声部甚至是定音鼓,我们都会听到这种重音的倒置。当然,这种乖张的手法并非长篇累牍,它只在特别需要的地方出现,表达强烈的愤怒、傲慢、蔑视或悲哀。值得一提的是,重音倒置不只出现在速度较快的章节,在一些慢板章节,尤其是表达浪漫情愫的旋律里(如《“春天”小提琴奏鸣曲》第二乐章),贝多芬往往也会用到这种手法。神奇的是,重音倒置之后,音乐情绪非但不见突兀,反而显得更加平静和顺。也许深具内涵的人内心愈是激荡起伏,表面愈是波澜不惊吧!这时我们才意识到贝多芬变了,他原来比天使还要可爱,比女神还要温柔!所谓“雄狮在恋爱时也会藏起利爪”是也。

不能想象,一个长有“运动员般骨骼”的桀骜不驯的贝多芬,内心深处也有脆弱的地方。更不可思议的是,这样一位神坛上的人物,当遭遇失败、经受打击之后,竟也萌生过了却余生的愚蠢想法并付诸实施。1802年,当他确认自己的耳聋不可救药,竟然跑到维也纳郊外一个名为海利根斯塔特的地方,企图自杀。他临死前写了一封遗书,尽诉自己悲观绝望的心情。

值得庆幸的是,写罢遗书之后贝多芬并没有死去,接下来他又活了二十五年。我们不知道他是怎样活过来的,也许正如这封逻辑混乱的遗书所言,“多亏了美德和我的艺术,没有让我选择用自杀来结束生命。”多亏他没有结束自己的生命,我们才听到了诸如“英雄”、“命运”、“田园”、“合唱”交响曲以及大量的奏鸣曲和协奏曲。贝多芬几乎所有优秀的杰作,都创作于海利根斯塔特遗书之后。

严格说来,贝多芬应该算作是浪漫主义作曲家。虽说其早期作品中不可避免地留有海顿或莫扎特的痕迹,但时间很短暂,影响也不太深远。他的最具代表性的作品如《第九(合唱)交响曲》、《第五(皇帝)钢琴协奏曲》、《D大调小提琴协奏曲》等,无不呈现鲜明的个性,给人以耳目一新之感。有研究者甚至找到证据,认为贝多芬音乐中含有爵士音乐的元素,这当然只是偶尔的即兴节奏与旋律的巧合,与真正的爵士概念相去甚远。大哲学家海因里埃特·费尔巴哈曾经说过:“浪漫主义者赋予音乐以新的意义,通过感官对灵魂进行双重袭击,力求将形象艺术与音乐艺术融汇,以至于哪一种艺术也不是另一种艺术的辅助物,也不对另一种艺术阐释说明。”贝多芬的音乐,正是这样一种具有独立冲击力的艺术。1810年,当贝多芬还在世时,浪漫主义先驱、德国的霍夫曼就说过:“贝多芬是纯粹的浪漫主义音乐家,因为他的音乐使畏惧、敬畏、恐怖、痛苦皆栩栩如生,并且唤醒那种可谓浪漫主义本质的无限渴望。”(罗兰·泰勒《霍夫曼》)请不要忘记,1827年,当贝多芬去世时,送葬队伍中走在最前头、高举着火把的人就是舒伯特——浪漫时期最具声名的音乐大师之一。

俯瞰古典时期

古典时期最具意义的两件事情,一是发展并完善了交响曲,二是确立了古典奏鸣曲式。

先说古典时期的交响曲。音乐是一个很严格的概念。对于以音乐为职业的人士而言,它是一个术语,专指那些以“音”为材料,由人声或器乐直接传递感情的艺术。这里的关键词是“音”。在音乐家的世界里,并不是所有的声音都能称之为“音”。“音”的材料就是C、D、E、F、G、A、B这七个音。从声音性质上讲,“音”分为乐音与噪音。古典音乐主要由乐音构成,只有极个别的噪音(如打击乐器发出的声音),而且点到即止。乐音从音源来看可分为人声与器乐。欧洲中世纪之前,人声与器乐没有很严格的区分,往往不分彼此。自文艺复兴始,人声与器乐有了各自的研究领域,出现了专门的类别。人声名为康塔塔(Cantata),除此之外,凡纯粹器乐之演奏均统称为奏鸣曲(Sonata)。在这一时期,器乐慢慢由依附于人声的伴奏独立出来,形成一种无需依附于文学(声乐是音乐与文学的混合体)的纯音乐。

纯音乐的出现,大大丰富了音乐世界的色彩,是人类音乐史上的一大转折。不过,当时的意大利人和法国人对纯音乐的兴趣并不太大。要知道,歌剧是意大利的发明,戏剧音乐是法国人的强项,这些都是人声与器乐的混合,甚至人声还略占上风。德国则不然,他们倾情于器乐的演奏,尤其是多人组合的器乐演奏,因而更加喜欢奏鸣曲。当奏鸣曲由两个人的演奏发展为一个大的乐队时,交响乐就出现了。当然,交响乐并不是德国特有的,它的发展受到各国的影响,这中间也包括法国与意大利,只不过德国将交响乐的形式得以明确,这令人更加满意。

对人声与器乐的不同倾向,也许应该从文化背景的深层面去考察。

意大利人、法国人和德国人虽同住欧洲大陆,但差异很大。仅从外表上看,他们之间的差别就十分明显。十九世纪法国思想家丹纳(H·A·Taine)告诉我们,在德国,即便是那些年轻的姑娘也有一种幼稚而懵懵懂懂的神气,她们低着粉红的、平静的、老实的脸做衣服,活像是中世纪的圣母。法国和意大利的情形恰好相反,女工们挤眉弄眼,即便身边没有人,好像跟椅子也能说话。

从性格特征来看,由于“日尔曼人感觉不大敏锐,所以更安静更谨慎;对快感的要求不强,所以能做厌烦的事情而不觉得厌烦;感官比较粗糙,所以喜欢内容过于形式,喜欢实际过于外表;反应比较迟钝,所以性情沉稳不容易急躁”。正是由于德国人不刻意追求感官刺激,他们天生不太受外貌的诱惑,他们更注重事物的本质和内容,因而,在他们的意识里就更容易形成庄重的有如宗教的感觉。在那里,风流虽然不一定会被指责,但至少也不值得大肆宣扬。而在意大利和法国的小说、戏剧里,“奸情”总是被作为主要题材。风流是能够容忍的,有时甚至还受到赞许。对他们来说,“感官的诱惑太强,幻想的波动太迅速;精神上先构筑一个甜蜜的、销魂的、热情汹涌的梦境,至少先编好一个肉感又强又有变化的故事,一有机会,这些积累的浪潮便一涌而出,把一切由法律和责任构成的堤岸全部冲倒。”丹纳在《艺术哲学》中举了几个有趣的例子来说明他们的性格差异:在意大利,一位贵族太太吃着美味的冰淇淋,她心里说道:“可惜不是桃子!

”在法国,一位王爷提起一个狡猾的外交家,艳羡地说:“看这家伙这样坏——谁能不喜欢他呢!”而在德国,“感觉与表情之间的交通似乎受到了阻塞,其心思的灵巧、情绪的曲折、动作的轻灵好像都是不能为之的”。

正因如此,德国一开始并不是音乐强国,至少在巴洛克之前,它还只是一个音乐上的二流国家。那时的音乐强国都集中在南方,即阿尔卑斯山以南到地中海的区域,现在的意大利、西班牙和法国南部。我们知道,众所周知的文艺复兴其实应当称为“意大利文艺复兴”,因为罗马、佛罗伦萨、威尼斯是当时真正的欧洲文艺中心。无论是十五、十六世纪盛行于意大利教廷的弥撒曲、经文歌、多声部的声乐及器乐作品,还是法国的宫廷音乐或者世俗的具有高深对位技术的歌曲,这些玩意儿都足以令北方人眼花缭乱、心惊肉跳。因此,德国人觊觎法国和意大利的音乐,他们想要从中模仿和吸取一些好玩的名堂。但一开始他们却学得很笨拙,直到十七世纪才赶超了上来,并最终成为名符其实的音乐大国。他们赶超的秘密武器,就是纯音乐。

纯音乐兴起之初,遭到了法国人的抵制。按照法国人的习惯,即便在音乐会上也要有一些情节性的东西,而不能仅仅只是音乐而已。他们要求音乐作品具有文学性或描绘性,“最好的歌曲如被写成器乐必然就变得平淡无味,令人厌倦。因为它什么都没有表明。这正如一件挂在衣架上的脱离了人体的漂亮衣服。如把奏鸣曲作为一种音乐,那正如把大理石花纹的纸张看做绘画。”(浦吕歇《大自然的景色》)这种观点很快被德国人改变了。“曼海姆乐派”的J·斯塔米兹在巴黎举办交响音乐会,让人们感受到了由器乐产生的不可思议的效果。随后,在莱比锡、汉堡、达姆施塔特等地,专门的管弦乐团成立,定期上演交响乐。1745年左右,交响乐在德国已经相当流行,最后为古典时期“交响乐之父”海顿所用,成为他施展才华的舞台。

古典时期另一大成就,是“古典奏鸣曲式”的确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