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歧亭古镇杏花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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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麻城孝感乡考辨—凌礼潮(9)

若黄、麻、蕲之东山山砦,入国初屡劳王师,盖亦有同情者。吾发箧陈书,而知康熙十三年东山一役,犹是明季蕲、黄四十八砦之遗,不尽关吴三桂滇、黔之声应;特自李有实纳款后,积十九年观望事机,藉滇、粤、闽各藩之变而图一逞耳……其时,武昌知府于成龙招抚,详言东山一带旧日招抚遗民为县役,以伪札恫喝,并讹传札内姓名及远出归家、形迹疑似之人,因之人人有莫保之势。官又滥刑取供,刘启祯乃乘之而起……厥后成龙卒,孝感相国熊赐履为志铭,称黄郡蕲、麻数邑多崇山峻岭,历来盗贼盘踞,伏莽未靖,上官欲借公才望以镇之……而朝珍、成龙所言情词隐约,巧为轻比;特不欲以明遗正义,大其事而高其名耳。大抵官府吏牍避重就轻,往往如是。故于启祯之名讳而不言,但称君孚以入吏牍;纪载因之。是则当时以故明名号为帜志,凿然无疑。而况启祯者,字君孚,兼用天启、崇祯年号,示不忘故君;其字亦以示崇信故君也……他县明遗民谓启祯背约,不应为官招抚;相与图刺,未成。初,启祯之主明遗相号召也,凡不慊于十年抚局者皆归之,势甚盛。成龙欲假其力,而又患之。及金龙既禽,成龙亟典衣分俸,得百金,赏启祯;众皆不平,谓启祯匿金龙,何反被赏。成龙曰:“金龙之禽,实由君孚密计,君等不知耳。”其党以为然。又见启祯得百金不让,于是益疑启祯实卖金龙,其党遂稍稍散去。成龙又纵间以离其亲属。启祯计益穷,故于士荣之起,力持剿议,以其党均相仇也。久之,竟郁郁以死。

我们今天来看鲍世荣等人的起事,就会有更公允的看法。他们虽然乘吴三桂叛乱揭竿而起,甚至与吴三桂的部下有所勾搭,但他们是出于反清复明的目的,认为自己是奉明为正朔的大义之师。而于成龙作为清廷官员,他认为朝政已定,人们不应拘泥于满汉的名分而再起烽烟去反清复明,令百姓再遭战祸之苦,吴三桂朝三暮四的叛乱更是大逆不道。因而,他始终认为他平定东山是正义之举。用历史的观点来看双方,我们不能妄评谁是谁非。笔者不同意《辞海》(1979年版)“于成龙”条的说法——“采取欺骗与武力相结合的手段镇压人民”。抚不等于欺骗,于成龙爱民之心天日可鉴,爱民之举,有口皆碑。

纵观于成龙在第一次、第二次平定东山之乱时所采取的政策和他在罗、合、歧时所采取的治盗措施,可见他确有独到之处,并不拘泥于陈规旧律,而是因时而异,因事而变。就剿匪平乱而言,他时宽时严,有时胁同者同罪,有时不仅胁从者概免,即使主犯都不究前非。于成龙的法治思想,在中国法学史上有一定的地位和影响,他的法治思想不仅受到韩非等人的深刻影响,而且带有儒、佛、道三家思想的混合色彩,而理学色彩尤浓。由于历史性的偏见,他在法学史上的贡献一直不为专家和学者所正视,而常被划归刽子手一类。

于成龙法治之功的影响,并非局限于黄州一隅。三藩乱湖南、湖北之时,河南省的罗山县民揭竿而起。大兵进剿,采取赶尽杀绝、鸡犬不留的残酷政策。起义军走投无路,竟然隔省投奔于成龙,要求避难。于成龙深受感动,也深感棘手。他先将投奔人员安置于城内,给以食宿,同时请张朝珍向河南巡抚求情,要求将投奔人员一律赦罪,并保护投奔人员的田园家宅不受侵扰和吞没。张朝珍求情得准后,于成龙发给投奔人员路费,送回河南。

罗山投奔人员刚送回河南,安徽六安一带的农民又举行武装起义。六安一带连年灾荒,官府不仅不体恤,反而敲骨吸髓,以致民不聊生。恰好吴三桂散布伪札,煽惑起义,以此来挖清军的后墙,牵制清军的力量,于是烽烟四起,地方大乱。六安虽只是一州,但地处江西、湖广、河南三省之交界,因此清军视之甚重,准备会集三省的驻防官兵血腥镇压。

于成龙向张朝珍上禀,主张招抚在先,剿灭在后,并以虽隔省治但都是朝廷赤子为由,恳请让自己代命招抚。于成龙的请求被批准后,不避越俎代庖之嫌,郑重其事地写成《招抚六安州麻埠谕》,送到六安起义军手里,希图以一纸文书,代替百万大军。在文中他很体谅地说:“照得岁比不登,小民失业者,众困于衣食,往往相聚为非。原其初念,岂便甘心作贼?不过计穷无聊,希延旦夕耳。朝廷知尔民之苦,故投诚归命者,概从宽宥,分别奖赏,各省督抚久悉此情节。”接下来历诉自己单骑收复蒲圻和只身平定东山的经历,以及帮助河南罗山起义军脱难的过程。为了进一步打动起义军之心,他首先肯定起义军全是“朝廷赤子”,至于起乱,只是由于“势豪所迫”,或为“饥寒所驱”,或“疑信亡命之徒假造伪札所骗”。反复说明自己“如此苦口婆心,无非是欲得尔民生全”,起义军万万不可听信吴三桂而冒万死一生以试于虎口。一旦四省会师进剿,吴三桂远水不解近渴,况且吴三桂自己现已陷于江西、湖南的战火坑里脱不了身,真是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怎能保尔起乱之民!

最后于成龙劝谕六安百姓“或有难白之隐情,切肤之痛楚,以及饥寒科役、仇倾势挟种种苦情,不妨赴本府投诉,本府一面移令尔府官司善为安插,一面飞详本省抚宪转咨尔省抚宪,求其宽宥赈济,一如罗山等处事宜,决不食言。其有才力过人,志怀报效者,本府定保举。”

六安农民起义军接到于成龙的招安谕后纷纷投降,起义队伍被瓦解,六安平定,真是一纸胜千军。这决不是神话,而是史实。

一代廉吏:自古仁人皆义士,从来廉吏即忠臣

一奉清廉

自奉清廉,是于成龙一生恪守的信条。《清朝野史大观》上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

他在任罗城令时,百姓们看他生活清苦,凑了些银两送给他,让他多一些买柴米油盐的费用。他说:“我一个人哪里用这么多钱!拿回去供奉你们的父母吧!”百姓代表说:“您如果不谋衣食,就自己买酒喝吧!”他见盛情难却,就留下了一壶酒钱,其余的还是退了回去。

有一天,他家里来人了,百姓们都很高兴,又凑了钱送来,非要他让人捎回老家去不可。他拒不接受。百姓们跪在地上哭着请他把钱留下,他被感动得热泪盈眶,最终还是没接受。后来,他被调到合州去做官,罗城百姓闻讯赶来,遮道痛哭,大喊:“老爷如今一去,我们没有依靠啦!”大家哭送了几百里后才陆续返回去。唯独一个盲人不肯回去,于成龙不解其意,盲人说:“我会算卦,料定大人身上所带的钱不够千里的花费。那时,凭我卖艺就可资助您继续前行。”果然不出盲人所料,上路未及千里,天连降大雨,钱粮全部耗尽。这时盲人摆起了卦摊。靠他的资助,于成龙才抵达合州任所。

歧亭,也留下了不少关于于成龙清廉的故事。

歧亭属于鱼米之乡,物产丰饶。民间流传着这样的歌谣:“杏花村里三宗宝,麻鸭、鹅黄(酒)、豆腐脑。”这三样都是于成龙平日喜欢的东西。

这里湖泊、水塘很多,因而人们喜欢养殖麻鸭。每每看到放鸭人赶着一群麻鸭经过,常有孩童扯着喉咙戏谑地高唱:“放鸭子的人,不走运,放的鸭子落了阵(落阵,麻城方言,即下沉);放鸭子的人,莫着急,鸭子死了有肉吃……”

听惯歌谣的放鸭人也并不怎么生气,反正鸭子多,也并不是什么稀罕之物,活着产蛋,可用土方腌制为皮蛋、咸蛋;死了,也可用秘法腌制(腌制是比较讲究材料的,比如水要腊水,而且最好是无根水——腊月的雨雪),腌制的麻鸭可蒸可煮可炖,佐以酱料,是一道价廉物美的佳肴。

歧亭土地肥沃,人们喜欢在田头地角和荒山上种黄豆。村村都有豆腐坊,天天都有豆腐脑、豆腐香干、豆皮等豆制品卖。人们早上过早喜欢喝一碗豆腐脑儿,中午加点豆腐香干炒菜,闲暇时还要腌制一坛闻起来臭吃起来香的臭豆腐。

另外,杏花村盛产黄酒,这酒纯以糯米配以杏花村的“杏泉”酿成,上等的呈鹅黄色,称“鹅黄酒”,喝起来入口平和,韵味绵长,且醉不伤身。正因为杏花村的酒名声在外,才会有杜牧过歧亭时的“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苏轼曾在《歧亭五首》(其一)中欣然写道“洗盏酌鹅黄”,在《歧亭五首》(其四)中又赞道“酸酒如齑汤,甜酒如蜜汁。”于是,来到歧亭的人无不想尝尝杏花村的美酒。

来到歧亭后,于成龙也爱上了这歧亭的三宗宝。可惜的是,囊中羞涩,竟不能饱享这平民百姓都不觉得稀罕的东西。

据光绪《麻城县志》记载,于成龙在罗城、合州苦寒之地时别无长物,来到歧亭后,他的长子廷冀来看望他,满以为在这鱼米之乡,父亲的生活条件会有所改善。可是,后来才见父亲生活仍然很清苦。

每天早晨,于成龙上街喝一碗豆腐脑儿过早,仆人每天买二斤豆腐供中午和晚上府中食用,平日是不沾荤腥的。因为拮据,“酒量颇宽”的于成龙由每夜一壶酒改为每夜以半壶为限,价值五厘。有一天,于成龙囊中羞涩,连五厘酒钱都没有了,府中也没有一滴存酒。他只好强自抑制喝酒的欲望,上床睡觉,想早点进入梦乡,摆脱酒瘾。谁知辗转反侧,一夜都睡不着。天明起床,自己也不觉好笑,就以《无酒》(《政书》卷8)为题,写下了一首五言绝句自嘲:

一夜一壶酒,床头已乏钱。

强欲禁酤我,通宵竟不眠。

廷冀临别时,于成龙仅为他凑齐路费,再备点干粮让他带在路上充饥,没钱为他买点什么带回去。好在当时府中尚有一只招待客人的腌麻鸭,便切了一半为廷冀饯行,然后把剩下的一半给廷冀带到路上吃。

这些事对官场中人来说可算奇闻了。于是,有好事之徒编出了这样的歌谣:

于公豆腐量太狭,长公临归饭半鸭;

半鸭于公过夜钱,五厘酒价何处拈?

歌谣在民间传唱开后,人们对于成龙更加敬服。这在《麻城县志》和《清人轶事》等史料中均有记载。

于成龙待己甚严,而待人则宽;处己甚吝,而济众偏奢。大饥之年更是如此。歧亭周某是世家子弟,忽值奇荒,饮断烟灭,老婆孩子啼饥不已。于成龙得知后用自己的俸银买稻两石送给周某,而他自己却以糠粥为食。所谓糠粥,就是将糠皮炒干重磨取粉,撒在稀饭中。不仅自己吃糠粥,跟随他的人吃糠粥,而且招待客人也是以糠粥为餐。有一友人拜望于成龙,于成龙就以糠粥招待之,友人罢箸不食。于成龙笑着说:“糠粥者,贫家之便餐,官吏之罕物,他日过尔家不设糠粥,吾罚尔赈济灾民。”

麻城名士鲁晟,素来敬仰于成龙的高风亮节,他听说于成龙天天以糠粥为食,便步行七十里,专门到歧亭二府来尝鲜。于成龙却以新客上门为由用白米饭招待他。鲁晟因为没有尝到糠粥怏怏而返,以未食糠粥为终生之遗憾。

于成龙吃糠粥的故事在黄州广为流传,时人有歌谣云:“要学于公清廉,先吃于公糠粥。”又有歌谣云:“要得清廉分数足,难学于公吃糠粥。”

当清官,不仅要廉洁,还要处事公正,不徇私情。光绪《麻城县志》从《从好录》(楚黄郡士民同编,载于《于清端全集·政书》)中录下了这样的轶事:

于成龙在作秀才时,与一班志同道合的朋友结社,中有一社友为人极豪爽,乐于助人。同社中十余人,惟独此人家境稍微富裕一些,社友们大多得到过他的无私帮助。他的家道也因而衰落下来。后来社友凡是出仕为官的,都会厚报此人。于成龙也得到过此人的多次资助,一直感念此人的厚德。一日,这位友人忽来歧亭相访。于成龙知其来意——为一件案子而替别人说情的。见了故交,于成龙尽管非常高兴,却只是不停地畅叙往事,感叹情谊,却让“此友欲关说(代人陈说,替人说好话)片言,卒不得”,然后,“公止倾囊约得数金相赠,以至署中饔飧绝粒。”难怪编者要发出这样的感叹:“夫以如是之交,如是之赠,而关说不得,则他可知矣!”

歧亭有个官宦人家,其家仆拔了别人田里的豆子,反过来还殴打别人。接到上诉后,于成龙令那家仆人来府受审,那仆人连同主人都来了。于成龙厉声斥责那仆人道:“拔豆事虽小,然大不法殆始于此!”命衙役杖责仆人,并要其赔偿别人的损失。这仆人的主人是世家子弟,其亲属也有几个是官场中人,与于成龙交情甚好,可于成龙全不顾及他们的面子。事过之后,于成龙与他们相聚时,仍若无其事地“称诗评酒如故”。

听说这些事后,张朝珍为之赠联云:“何处寻求包老,此间便是阎罗。”

康熙十六年(1677)湖广巡抚张朝珍和湖广总督以蕲州上接荆武,下临浔吴,南连大冶兴国,东邻宿松太湖,三次申报朝廷,要求复建江防道,并举荐于成龙任江防道观察。十月,复建江防道,于成龙任道台,管理长江一线防务,仍驻黄州。

于成龙在江防道守职八个月,功绩卓著,廉能之名朝野相闻。康熙十七年(1678)六月,擢升为福建按察史,跻身为朝廷大员。

于成龙赴闽之时,仅带一床破被卷,一件朝衣。为了节省路上的开支,他购买了数石胡萝卜,载到船上。划船的人说:“此乃贱物,多载何用?”于成龙笑着说:“吾沿途供馔也,载之且可以压船。”离任那天,麻城、蕲州、黄州各处的百姓闻讯纷纷沿岸相送,跟随到九江的百姓达几百人,哭声与滔滔江水相应。于成龙一个瘦巴巴的干骨老头,伫立船头,破浪于江中,见父老哭送不绝于岸,情不自禁,老泪纵横。在赴任的日日夜夜,于成龙以萝卜为食,直到吃完萝卜,才抵达闽界。

康熙十八年(1679)九月,巡抚吴兴祚等上疏康熙:“于成龙执法决狱,不徇情面,屡伸冤抑,案牍无停。不滥准一词,不轻差一役,而刁讼风息,扰害弊除。捐增监狱口粮,遍济病囚医药。倡属被掠良民子女数百口,资给路费遣归。屏绝所属馈送,性甘淡泊,吏畏民怀。住臬台未及一年,闽省吏风为之一变,功绩昭然,为闽省廉能第一。”

康熙素知于成龙廉能,疏入,于成龙得旨:“于成龙清介自持,才能素著,允称卓异。”

是月,于成龙迁福建布政使,管理福建一省的财赋和人事。其时,福建征收的财粮基本都供应给驻扎在福建的清兵,他在布政司的紫薇堂上书写了一副对联,联云:

累千盈万,尽是朝廷正赋,倘有侵欺,谁替你披枷戴锁?

一丝半粒,无非百姓脂膏,不加珍惜,怎晓得男盗女娼?

这副对联,于成龙既用以自警,也用以警人。

于成龙生活十分清苦,但豪放达观,幽默诙谐。他在福建时,还写过这样一副对联:

山到穷时,现许多峭壁层崖,欢富贵功名,何似林禽野兽;路逢狭处,经无数行云流水,任盘桓谈笑,休辜翠竹苍松。

当时在福建任职的满汉大臣以及出使福建的钦差,常常路过布政使衙门,或入于成龙的卧室,或绕署散步,无不见于成龙曲房阿阁,几案间只有一竹笥(竹箱),内放朝服,锅里泡着稀饭,还有数十捆文卷书册,此外再无他物。因此人们无不赞叹于成龙“富贵不淫”,朝野上下皆称他为“天下第一清官”。

康熙十九年(1680)二月,于成龙上任布政使尚不足半年,又被康熙任命为直隶巡抚,时年六十三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