熬夜是女人的天敌,齐婕以前一直深知这个道理,所以她从不在十二点之后睡觉,可自从认识我之后,她就很不顾一切的打破了这个习惯,其实真要算起来,她为我打破的习惯跟原则远远不止是这一点,还有很多可能我不知道,她自己大概也不会说出来,我想这就是女人恋爱跟男人最大的差别了,男人不管再喜欢一个女人都好,只是有些原则上的东西是永远都不会改变的,可女人不一样,她们只在乎你这个人,只在乎是不是能够跟你在一起,至于别的什么她们或许可以很不顾一切的全部放弃。
我跟齐婕依偎着坐在窗前坐了两个小时,我在看窗外的夜景,她在看我。
一直到凌晨两点都没有谁说要去睡觉,其实我们都知道能让我们坚持下来干坐两个小时的原因并不是因为窗外的风景有多漂亮,也并不是因为不想睡觉,我们只是单纯的喜欢这种淡淡的温馨的感觉的而已。
“你可能会觉得我背上那些疤痕带给我的只是痛苦,其实仔细想想,我觉得也不能把事情想得这么绝对,,如果没有这些一刀一刀的疤痕,我可能就永远不会知道什么叫做疼痛,如果没有那种在大山里饿上两天两夜的经历,我可能就永远不会知道什么叫做生存,如果没有遇到那种能让人感到窒息的野兽,那我大概这辈子都不会明白一个人的潜力到底是有多大,齐婕,有些东西对男人来讲只会是好事,你只是太单纯太善良了,真的。”
我搂着齐婕的腰部,望着外面的万家灯火突然有感而发说了这么一番很感慨的话。
只是齐婕依然很固执的摇了摇头,说道:“我才不管你说的这些,我只是心疼你。”
我很感动的把她抱得更紧,苦笑道:“我跟你认识的时间不长,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会喜欢我,但我可以跟你说实话,我一开始对你有好感只是觉得你长得漂亮,长得清纯可爱,抛开那些什么外貌协会不说,我想每个人对自己喜欢的人一开始肯定还是会在乎这个东西的,我觉得这是无可厚非的,后来真正喜欢上你,是因为我你给我的感觉太像一个人了,你为了我可以不顾一切的放弃一切,可以不顾家里的反对一意孤行,这一点可不是每个女孩子都能做到的,那我能做的只能是不让你失望,这也是为什么你爸把我带到那么个荒山野岭后我没有做出太多的挣扎,除了我知道自己怎么挣扎都没用之外,更多的其实是我不想让你失望,虽然现在我还是一无所有默默无闻,但总有一天我会让你知道,你一开始选择的那个男人并没有别人所说的那么不堪。”
听我说完这番算不上承诺的承诺后,齐婕也把我搂的很紧,她趴在我肩膀上,笑着道:“能听你说出来我就很满意了。”
我伸手摸了一下她那颗小脑袋瓜子,轻声道:“说实话,这辈子真正让我上心就如那些疤痕在我身上留下痕迹的女人,有三个,你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深刻的那一个,甚至都不是第一个说心疼我的女人,但你却是唯一一个让我想跟你过一辈子的那个女人,反正别的什么道理我理解的也不多,可我知道当自己喜欢的那个女孩子对你好的时候,那你就必须要对她更好,这应该算是一个男人应尽的责任。”
齐婕沉默不语,她只是把我搂的死死的,生怕我从她身边溜走了。
我转过脑袋趴在她耳边,小声的问了一句:“咱们是不是应该睡觉了?”
齐婕脸蛋通红的很风情万种的瞪了我一眼,并没有说话,可她这意思却是很明显了。
我当然也不会再当什么柳下惠了,在拉着她站起身后,我直接拦腰一把抱着她,然后很快滚到了床上。
这一晚注定是很消耗体力的一晚上,但对一个养精蓄锐了两个月的正常男人来讲,就是大战六百回合那同样是可以扛得住的,唯一比较遗憾的是两个月没近女色后第一次稍稍快了那么一点点,但接下来却是越挫越勇越有劲。
最后我是在凌晨四点睡的觉,但到六点钟我就习惯性的醒来了,很小心翼翼做了几百俯卧撑后,我穿上衣服洗漱了一番,随后我又打电话叫前台送了两份早餐上来,我吃完刚好八点钟,齐婕依旧还睡得很熟,昨晚上她肯定是比我还要累,所以我也不忍心吵醒她就悄悄的离开了酒店。
在车上我给她手机发了一条信息过去,我没跟她说我去了哪里,我只是让她在醒来的时候给我打个电话。
虽然我的这种拍拍屁股就走人的行为有点像一夜情的可耻,只是现在我真的还有很多事情需要去做,我也相信齐婕肯定是会理解我的。
离开酒店这边之后,我拿出手机拨了一个存在脑海里很久的号码出去。
电话接通后,我很开门见山问道:“快点告诉我你的地址,我现在过去接你。”
对面先是传来一阵奚落的穿衣声,随后才跟我回道:“大哥,咱以后能不能别这么早就打电话啊,我还在睡觉呢。”
我很没好气的说道:“老子才不管你那么多,赶紧的说地址。”
“北祠同三号街,你在那路口等我就行了,我马上下楼。”
“行,我十分钟后就到!”
挂掉电话后,我猛地一脚踩油门直奔北祠同那边,没到十分钟我就到达电话里那家伙所说的一个路口,也幸好这家伙已经在那里等着我了,否则要我等他下来的话,那我肯定就是劈头盖脸的对他一顿臭骂了。
眼前这位穿着很普通长相很普通的家伙名字叫余文风,跟我一起在那鸟森山野林里待了两个月,不过他是在三年前就过去了,但是回来的时候却是跟我一起的,这家伙在那两个月里一直都喜欢跟在我屁股后面转,也算是跟我玩的最好了,尽管他还比我大两岁,可是他却一直心甘情愿的叫我大哥,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他打不过我,不过有一点我连他的皮毛都比不上,那就是玩枪,他应该算得上是出神入化了。
余文风在看到我之后,连忙走过来嘿嘿笑道:“不错嘛,这宝马**。”
我很鄙视的撇了他一眼,怒道:“别废话,赶紧上车。”
余文风老老实实爬上副驾驶席,老老实实系上安全带,跟我问道:“现在去哪里啊?要打架吗?”
我直接呸了他一脸,说道:“打你妹的架,去见老丈人,懂了吗?”
余文风点了点头,笑着道:“你叫他老丈人,可我还是得喊他一声齐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