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世界最具欣赏性的优美散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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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握手

——莱·亨特

有两种握手情形是值得一提的:一是无论亲疏,不分场合,见手即握,一脸殷勤,笑容可掬,让人觉得他们仿佛是天下最密不可分的挚友。若你的手有幸也被握及,对方一副久别重逢倍感亲切的样子,而实际上你们仅是一面之交或关系一般。其他接受过握手的荣幸者(握手者肯定已忘了其尊姓大名)抬眼相看,见握手者与他人交会时的热情较之先前有增无减。一声“幸会”,诚意欣然,似为肺腑之言,好像对方是刚自遥远沙漠归来的老友。彼此仅为萍水相逢之人。

二是在某些社交场合,一些人畏首畏尾,手欲伸欲缩,游移不定,好像是手指发炎溃烂,羞于现丑。遇到这种谨言慎行之人,你就应该采取主动,握手时要积极热情。因为别人将你们双方作了礼貌的介绍,而且接下来,你还得同这个场合的其他人一一握手,所以,哪怕仅是出于礼貌,你也应当同他有一番热情相握。但他那副唯唯诺诺的样子,好像害怕上了你的当似的,使得你不得不采取主动。但握手的动作仅出自于你自己。对方的手不知为何只有矜持,甚至显得忧郁。手既已握住,那无论尴尬也好拙笨也好,都只有机械地履行完成这个过程。这情形与挽着一位陌生的淑女就座一般。握手时是否要摇动一番,何时宜与对方松开,这也要掌握好。执手相摇易被疑为对人施暴,松手时机不当难免又讨回些尴尬。接下来的聚会中,你对自己是否因握手而见嫌于对方始终把握不定。到分手时你才发现,他的言行举止与其他与之握过手的人同样格格不入。

我的观点是这两种握手情形均不易取。但若非要在两者中择其一,我勉为其难取后者。诚然,握手时的热情并非全然出自真诚,但它至少创造了和睦的气氛。如果要将真诚与和睦区分得径渭分明(这种区分并非明智),那么,和睦总要比使对方不高兴要强出许多(如因厌恶某人而拒绝与之握手)。同时,要辨清某人的举止是否出于真诚,远比同人友善相处难办许多。况且就接人待物而言,热情友善应是一条恒定的准则。肯定这一点,便算悟出了令人愉快的处世立身之道。无论接人待物,还是修生养性,择此应属最明智之举,也最符合生活逻辑。不善与人握手常被视作稳重谨慎,可是实际情况却不是这样,除非那种稳重是源于傲气。对不愿握手的最合理的解释是缺乏殷勤灵动,细究起来它仍源于傲气。生硬刻板本身就意味着某人的傲慢或对他人缺乏信任。

有两位自称心胸宽广、傲气十足的人,一副可拯救苍生模样,把自己的手视为御手。两人虽乐观自信,谈笑风生,但却极少与人握手,即使与人相握亦无热情可言。人们为了表示对他们这种态度的不满,有人欲对其中一位施计,用鱼肉敷手与其相握,但终因心有惧意而放弃。许是此君对这件事有所风闻,自此之后,他与人相见时的姿态有了较大改观,握手频频,热情亲切。但他的那位同伴虽热心与政治家们为伍,但其举止丝毫未改。眼见同仁的变迁,他颇不以为然又为其所激,姿态更是冷傲,言谈举止更见独特,一副目中无人的样子,但因此也得到主人始终如一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