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党员干部教育热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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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地位观:坚决破除“官本位”(4)

春秋时晋国的李离,是晋文公的狱官,主持法律事务。李离在审理一桩案子时,由于听从了下属人员的一面之词,将一个人冤死。真相大白后,李离准备以死赎罪。晋文公说:“官有贵贱,罚有轻重,况且这件案子主要错在下面的办事人员,又不是你的罪过。”但是李离说:“我平常没有跟下面人说我们一起来当这个官,我拿俸禄在这里最多,也没有与下面的人员分过。现在犯了错误,如果将责任推到下面办事的人身上,我又怎么做得出来?”晋文公说:“你以为你有罪,我是管你的,那么我也有罪了?”这句话明明给李离找了一个最好的下台台阶,可李离仍回答说:“国家对我这种官职有规定:错判人受刑,自己也得受刑;错判人受死,自己也得受刑。国君因为我能察微决疑,所以才让我到这个职位上来。今天我犯了错,罪当死,我赴死无悔。”最终,李离拒听晋文公的劝说,伏剑而死。

同样,共产党对党的干部甚至是有功于党的干部的违法行为毫不留情的例子也有不少。1937年10月,当时担任抗日军政大学第六队队长的黄克功,在对陕北公学女学生刘茜逼婚未遂后,竟开枪将其打死。黄克功从小就加入了红军,经历过井冈山岁月的艰苦磨炼和二万五千里长征的重大考验,他曾冒着生命危险带领战土下山找粮找药,挽救了许多红军的生命,对许多人都有过救命之恩。黄克功可谓是“老井冈”了,对他到底应该如何处置?当时有许多人包括一些高级干部要向******求情,提出让黄克功去前线戴罪立功,免于一死。但是,******却铁面无私,他向警卫交代,凡是替黄克功求情的人一律不见。在权衡利弊之后,******果断决定对黄克功判处死刑。在给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院长雷经天的信中,******是这样说的:“黄克功过去斗争历史是光荣的,今天处以极刑,我及党中央的同志都是为之惋惜的。但他犯了不容赦免的大罪,以一个共产党员红军干部而有如此卑鄙的,残忍的,失掉党的立场的,失掉革命立场的,失掉人的立场的行为,如为赦免,便无以教育党,无以教育红军,无以教育革命者,并无以教育做一个普通的人。因此中央与军委便不得不根据他的罪恶行为,根据党与红军的纪律,处他以极刑。正因为黄克功不同于一个普通人,正因为他是一个多年的共产党员,是一个多年的红军,所以不能不这样办。共产党与红军,对于自己的党员与红军成员不能不执行比较一般平民更加严格的纪律。”******的话是非常中肯的,这就是,“共产党与红军,对于自己的党员与红军成员不能不执行比较一般平民更加严格的纪律。”

封建官吏李离为官的道德以及共产党人******对犯法的红军干部的处理,都体现了这样一个原则,职务越高,责任越大,就是当官或者说当干部不仅享有权利,并且应当担负相应的义务,在犯了错误或者触犯了法律之后,甚至要比普通人接受更为严厉的惩罚。真正做到了这一点,将给“官本位”意识严重的人一个极大的制约和打击,将对破除“官本位”意识是一个极大的促进。

破除“官本位”,一心为人民,就是为了要赢得民心。在当今,反腐败斗争就是最有说服力、也最有利于改善党和人民群众关系的民心工程。腐败问题已成为中国社会的一个严重问题,成为人民群众最为关注、也最深恶痛绝的一种现象。腐败问题与“官本位”问题有很大关系,江****同志指出:“值得注意和忧虑的是,十多年来,一些领导干部包括有的高级干部头脑中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淡漠了,把党的群众路线的优良传统丢得不少了。甚至有的高高在上,当官做老爷;有的以权谋私,搞权钱交易;有的利用职权侵吞国家、集体资财。这样的人,在干部和党员队伍中虽然只是极少数,但他们的行为已经严重损害我们党和政府廉洁奉公、执政为民的形象。”近年来,中国共产党加大了对腐败惩处的力度,反腐败斗争取得了一定成果。香港《南华早报》2003年12月3日刊登的一篇文章中说:“今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向人大提交的报告称,法院5年来共判处贪官污吏8.3万余人。此后,国土资源部部长田凤山因涉嫌贪污而被撤职,两名被控腐败的省委书记丢官。”但是,“腐败问题依然十分严重。”

中国共产党反腐败的力度和成效,已经成为衡量其是否是执政为民的一项重要指标。随着被查处的腐败分子人数的增多,涉案金额越来越大以及涉案领导级别越来越高,充分显示出了中国共产党反腐败的决心。只有坚决反对腐败,坚决破除“官本位”,坚决铲除滋生既得利益集团的土壤和条件,才能恢复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才能得民心,顺民意。

破除“官本位”,一心为人民,不是说说而已,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必须落实在行动上。“这几年,每当遇到自然灾害,军队的同志,县、市的领导同志都跑到第一线,跟群众一起抢险救灾。这个时候,许多老大爷、老大娘很自然地对比旧社会的情景,感到共产党确实是热爱人民的。春节快要到了,各级领导同志要到困难的企业和贫困的地区去,看望慰问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我们的领导干部,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密切联系群众,努力帮助人民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千万不要忘记群众,千万不要脱离群众。”破除“官本位”,一心为人民,就是要永远把人民群众的事情当成是第一位的事情,把人民群众的利益当成是一切利益中第一位的利益。领导干部在制定和实施各项方针政策时,要坚持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思想上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在行动上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放下架子,深入实际,心系群众,亲民、爱民、为民。广大党员和干部都要为人民群众尽心竭力办实事,坚持不懈做好事,以自己真诚的爱民之心,为党、为党的事业赢得人民群众真正的拥扩和支持。

四、领导干部要摆正几对关系

我们党作为执政党,党所领导下的各级干部都在各条战线、各个岗位上担任一定的领导职务,行使着一定的领导职责。领导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党的纲领和宗旨对领导干部的职业角色早已做出规定,那就是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当好人民的公仆,推动党的事业不断发展。领导干部的领导地位只代表为人民服务的职责,而不是抬高自己身价、为自己谋取私利的资本。

(一)摆正自己与党、与人民的关系

对于领导干部来说,树立正确的地位观,在发展党的事业过程中实现个人价值,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正确处理个人和组织的关系。共产党人的价值观体现了个人与组织关系的辩证统一。马克思主义认为,一个人的价值,不能离开同社会、同阶级、同集体、同他人的关系。“只有在集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集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同理,一个共产党员的价值,不能离开个人同党、同党的组织、同党的事业、同党内其他同志的关系。只有在党的组织中,党员个人的聪明、才智与个性才能得到全面发展和充分发挥,党员个人的力量才能得到全面施展和不断增强,也就是说,只有在党的组织中才可能有党员个人的价值。

领导干部虽然处于领导地位,但必须从心里明确自己与人民的关系是公仆与主人的关系,职位再高,也是人民的勤务员——人民的公仆。人民群众在赋予领导干部权力和地位的同时,更赋予了领导干部执政为民的庄严使命和重大责任。作为人民的公仆,领导干部职位越高,权力越大,责任也就越重。对党而言,执政是手段,为民是目的;对各级领导干部而言,职位是手段,服务是目的。各级领导干部绝不能认为自己是领导就应该享受比群众更多的礼遇,绝不能认为自己的地位比群众特殊,绝不能认为自己为人民做了一些事情就理应得到回报,而是应该始终保持着平民的心态,保持着与人民群众的平等关系和密切联系。领导干部只有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地位观,才能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才能自觉做到以民为重,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二)摆正做官与做事的关系

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地位观,要立志做大事,不要立志做大官。

如何认识和处理做官与做事的关系,古往今来,可以分为两种态度。一是把官职等同于地位,将做官放在第一位,把升官看得高于一切,认为做事的目的就是为了做官。在古代,持此种态度者为了得到或保住官职,有奔走求第者,有四处请托者,有不肯丁忧者,有不服致仕者,而且因此亲情可以抛弃,朋友可以反目,兄弟可变仇敌。今天,也有一些人不惜背离道德,违反纪律,钻制度的空子,采用不正当手段跑官、要官,个别人甚至发展到蔑视、践踏法律,行贿买官,雇凶杀人。持此种态度者表现在做事上,往往是凡是有利于自己得官、保官、升官的事就做,反之,就不做;表现在事与人的关系上,往往是凡有利于自己得官、保官、升官相关之人的事就做,反之,则不做;表现在做事与做官进退关系上,往往是在有希望升官时,也能做一些事,一旦得知升迁无望,官位到顶,便什么事也不屑做、不愿做、不再做,甚至不做好事,转而做坏事。现在社会上有一种“39岁现象”,便是这种畸形心态在现实生活中的表现,即所谓的“提拔太老,退休还早,吊儿郎当正好”。其背后的潜台词是:人生到了不惑之年,无论怎样努力,拼命工作,都已没了被提拔重用的希望。可自己毕竟刚刚40岁,离60岁退休的年龄还早,那就想开一点,“吊儿郎当”地过几年舒服日子吧!这首顺口溜的另一个版本是:“提拔太老,退休还早,能捞点儿最好。”意即做更大的官已没有希望,那就退而求发财吧!现实中也见到一些正是年富力强的干部,或如已届花甲之年,萎靡不振,老气横秋,精神状态异常沉闷;或一副寓公的样子,天天出入酒店舞厅,喝酒打牌跳舞钓鱼,过得十分“潇洒”。至于40岁左右干部因贪污而进监狱的例子,近年来也是屡见不鲜。这些正值人生经验和工作能力巅峰时期的年轻干部,只想着优哉游哉,“吊儿郎当”混日子,甚至产生“能捞点儿最好”的念头,客观上说明目前的干部选用机制确实存在某些不利于调动这部分干部积极性的因素,主观上则是这些十部头脑中有不正确的地位观在作怪。

如何处理做官与做事关系的另外一种态度,是把做事放在第一位,认为做官是为了做事。这个问题上,许多古人认识得非常深刻,其做法也值得今人学习。

共产党的干部,作为工人阶级先进分子的杰…代表和彻底的唯物主义者,对做官与做事关系的认识,与封建官员相比,头脑应该更清醒,思想境界应该更高。古代的仁人志士尚儿能够“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面对宦海沉浮,表现出宠辱皆忘、“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高风亮节。共产党的领导干部,更应该不计较名利,不患得患失,做到无论担任何种职务,不管身居何处,都把为人民做实事、做好事放在第一位。

(三)摆正岗位与责任的关系

共产党员不论担负什么样的职责,都必须兢兢业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扎扎实实为党工作,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每一个领导干部都应该把为党工作视为终身的责任,把为人民服务作为终身的义务,处理好岗位与责任的关系。领导干部必须注意以下=三点:一是不断提高自己胜任岗位的能力。形势、任务的变化和职务的调整对干部能力、素质的要求,往往快于干部自身素质的增长。职务升迁,并不意味着个人能力、素质的提高。因此,必须把不断提高自己作为履行职责的第一需要和第一位的责任,不断适应新的形势、任务对岗位变化的需要。二是要严于律己。现在有的干部职务升了,权力大了,对自己的要求却放松了;权力一大,直接监督的人少了,利用他、为他“抬轿子”的人多了。领导干部如果自己不警惕,组织上又不及时教育、监督,很容易出问题,甚至出大问题。在这个问题上,领导干部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严于律己,廉洁从政,自觉抑制名利、金钱、美色的诱惑,做到“权大不忘责任重,位高不移公仆心”。三是努力争创一流业绩。职务是地位,更是责任,责任越重,自身压力应该越大。领导干部要时刻感到如履薄冰、如临深渊,不可有任何懈怠和放松,要有一种干不好工作就无法向党和人民交代的强烈责任感,殚精竭虑地为党工作。

(四)摆正个人名利和职务升迁的关系

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领导干部因工作的需要而经常涮动。任调动的过程中,有升有迁,工作的岗位有好有坏。在职务升迁的过程中,就要正确对待个人的名利地位。现在,有一些年轻干部比较急功近利,心浮气躁,在一个一工作岗位上没干几年,就急于上调;干工作不是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出发,而是过多地考虑如何增加自己的声誉、声望。如果有了这样的思想,不仅工作干不踏实,而且容易患得患失,容易去搞一些哗众取宠、沽名钓誉的形式主义的东西,甚至会想方设法地投机钻营,走跑官要官的歪门邪道。

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社会主义国家的一切权力,都是来自人民的。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说到底都是人民赋予的,必须始终用来为国家、为人民谋利益。党的干部不论从事什么工作,担任何种职务,都由党和人民说了算。当党组织把郑培民从经济条件较好的湘潭地区平调到湘西这个全国著名的少数民族贫困山区时,如果按一般人的看法,这种平调有一种“降”的味道,他会在心里感到委屈。但是,郑培民不仅爽快地接受了组织的安排,而且把这种安排当作组织上赋予自己的光荣使命。正因为有了这处庄严的使命感,才使他咬紧牙关,脚踏实地,带领湘西人民脱贫致富奔小康;正因为有了这种“我不入地狱准入地狱”的责任感,才使他在抗洪前线“面对危险和重于泰山的责任”,丝毫不计较个人得失,“坚持靠前指挥,哪里最艰苦到哪里去。”可以说,郑培民在处理个人名利与职务升迁的关系上给广大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良好的榜样。

在现实中,每隔一段时间都要进行换届、换岗。在换届、换岗过程中,因为组织安排、年龄因素或者岗位需要,许多领导干部会落选或者离开自己熟悉的岗位,这就需要有健康的权利意识和理性的地位观,来接受组织的安排和新岗位的挑战。有人当惯了“官”,非常不适应没有“官职”的地位;有人习惯了别人的“拥戴”和“追捧”,不能承受新岗位的挑战和新的锻炼。树立正确的地位观,就能正确地对待职位的升迁变化。健康的权利意识和理性的地位意味着,要最大限度发挥领导干部的服务价值,而非“权力”的符号价值,要充分认识到权力的本质是责任,应该服务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