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心理大师——弗洛伊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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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青少时期(1)

一、渴望成功的孩子

西格蒙德·弗洛伊德出生于出生1856年5月6日,他的家在奥地利(现属捷克)的弗赖贝格市摩拉维亚镇夫来堡。西格蒙德诞生时,他的父亲雅各伯已经四十岁了。雅各伯和前妻曾生有两个男孩:伊马钮,生于1832年;菲力普,生于1836年。西格蒙德的亚玛莉母亲当时才二十岁,和她的继子一样大,甚至比她继子看起来更年轻。

夫来堡的居民中,大约有四千多人是天主教徒,一百人是新教徒,犹太人也有一百人,主要是德国国籍。由于在19世纪40年代,当地兴起了民族主义思想,因而他们遭到地方上反德国人的仇视。他们虽生活在气氛自由的小小的商业城镇里,大多数人和邻居也处得相当好,但是他们却生活得战战兢兢,唯恐随时会遭到不测。

弗洛伊德的家族迁到摩拉维亚镇夫来堡四年以后,雅各伯的祖父埃弗莱姆和他的孙子一样,都登记为加利肯的流浪犹太人,同时申请允许雅各伯做他的生意合伙人。就这样,祖孙一块儿经营布匹、羊毛、蜂蜜和兽脂的生意。

合伙的生意显然兴旺了几年。1852年底,雅各伯的两个儿子伊马钮和菲力普,也到夫来堡和他们会合。

他三岁时,全家迁离了夫来堡,环境的改变使他的心灵受到了创伤。他后来这样写道:“我在都市里从未真正感到很舒服,我相信现在以至永远,我都不能释怀于对我们家附近美丽树林的渴望……”

雅各伯和妻子亚玛莉及儿子西格蒙德和女儿安娜,在1859年离开了夫来堡。他们次年到达了维也纳,在维也纳的一所简陋公寓定居下来。不久就生下了另一个女儿罗莎。

接下去的几年,亚玛莉又生下了三个女儿和一个儿子,1861年生玛丽,次年生亚多芬,再一年生宝莲,1866年又生了小弟弟亚历山大,现在他们家有七个子女了,一家人首先搬到彼勒卑夫街,然后又搬到菲佛尔街。

西格蒙德先在家里接受父母的教育,然后在私立学校就读了一段时间,最后到当地的公立学校就读。他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

弗洛伊德九岁时,通过考试进入了李波史达德社区学校。他一直都成绩优异,并在十七岁时毕业。

他受的完全是严格的古典文化教育。对拉丁文和希腊文的扎实学习使他开阔了眼界,同时也让他看到了古代的世界,因而他对考古学发生了兴趣。他还具有以简单的句子来表达复杂观念的能力,同学大都难以望其项背。

他也学会了法文和英文,在空暇时还自修西班牙文和意大利文。他对自然科学的兴趣可能是由《动物的生命史》这本书所引发的,那是他在十一岁时从学校得来的奖品。他在城郊树林里独自散步时,往往会搜集许多植物和花卉的标本带回家中。

在妹妹安娜的回忆里,她哥哥带回家的男孩子,都是喜欢切磋功课的朋友而非玩伴。由此我们可以清楚地知道,少年弗洛伊德是一个用功、执著、决心想要成功的孩子。

弗洛伊德也和他的同龄男孩一样,被军事冒险所吸引。男孩子们不论学习好坏都喜欢玩军人的游戏,弗洛伊德也不例外。他最早读的书中有一本是法国作家狄亚尔的《帝国和执行官的历史》。许多年以后,他还记得他如何在木头步兵背上贴上标签,然后在上面写着拿破仑手下大将们的名字。拿破仑是他早年心目中的英雄人物,马塞那(拿破仑的大将)和亚历山大大帝也是。他将他们的英勇事迹背得滚瓜烂熟。

弗洛伊德对军事的兴趣持久不衰,四年以后普法战争爆发了,他在桌子上放了一张战场地图,在两军对垒处画上有颜色的旗子。他的妹妹安娜曾说:“我哥哥这么做时,还向我和妹妹罗莎讲述战事的一般情况以及军队一举一动的重要性。”

弗洛伊德经常对他的妹妹们高谈阔论。他是母亲的长子,也处于最受宠爱的地位,所以他在家里享有很多的权利,而他也毫不犹豫地去使用。他的母亲把他看成“似黄金般的西格”,是她心目中的好儿子,而且家里的人也都这样承认。家里很多事情都以他的想法为标准,尤其是他以最高的荣誉从中学毕业以后更是如此。作为母亲最钟爱的儿子,他在家里的好处相当多。弗洛伊德后来回忆时谈到:“如果一个人成为他母亲无可否认的宝贝儿子,那么他一生都会拥有胜利的感觉。对于成功的自信心也一定坚强,很少不能达到真正的成功。”

他的弟弟妹妹越来越多,全家又搬到一幢较大的公寓去,别的孩子睡房里只能点蜡烛,而他却有煤油灯。在妹妹安娜开始学钢琴以后,他埋怨钢琴声太吵,结果也完全顺从了他的意愿。安娜这样写道:“他向妈妈提出抗议,说若不把钢琴搬开,他就要离家出走。结果钢琴果然不见了!”此外,妹妹说哥哥对她的阅读实行绝对管制,“如果他认为我看的书不适合像我这样年纪的女孩子阅读,他便会说:‘安娜,你现在看那本书为时太早!’”

弗洛伊德对他的家庭,尤其是对妹妹的态度,是他相信命运操纵在自我手里的早期征兆。他后来这样写道:“我似乎记得在整个的这段时期中,我已预感到我的前面有着很多的责任。我在离开中学前写的临别作文中曾明白地表示:希望在有生之年,能对于人类的知识有所贡献。”

弗洛伊德十六岁时,已经是一个风度翩翩、神采飞扬的美少年了。除了浓黑的头发和晶莹剔透的黑眼珠外,他还有充满自信的表情。他那“蛀书虫”的名声以及与人交往时的认真态度、端庄自持,很容易赢得异性的好感。但是他在自传中几乎绝口不谈女人。这不禁使我们相信,这位标榜“性”在精神疾病上具有无比重要性的人,本身对性却没有多大的兴趣。

1872年9月,弗洛伊德回到维也纳以后,花了一年的时间苦读,准备升大学的考试。他选择的科系是法律,主要是因为它能开启通往政界的大门,那是一个犹太人可能发挥影响力的少数场所之一。中产阶级“布格”政府的掌权,使它的前途更为看好。弗洛伊德的父亲曾经将一些显然他很尊敬的布格党人带回家,他们之中包括许多犹太人。对于年轻的弗洛伊德来说,现在似乎每一个犹太学生都有机会得到一个部长的职务。

另外有一个影响使他想读法律系,这就是他与漠里克·布伦的同窗之谊(布伦后来成为社会主义的政治家);他们两个人早已经成为莫逆之交,在布伦的影响下,弗洛伊德打算进入大学后选读法律。

但是,1873年初弗洛伊德又改变了主意。原因是他听了一次演讲,演讲人朗诵了一小段歌德写的《谈大自然》的诗,这使他下定决心在医学院注册学习。

1873年3月17日,弗洛伊德向还没有搬离夫来堡的依弥儿·佛鲁斯透露道:“我要告诉你一个可能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消息……但是我还没有作最后的决定。”仅仅六个星期以后,他便下定决心放弃法律。他写信给佛鲁斯道:“我已经决定了,要成为一个自然科学家;因此我在这里撤销以前答应为你进行诉讼的承诺。我将要深入研究古老大自然的奥秘,也许甚至可能窥探她永恒的过程,而且把我研究的成果分享给任何愿意学习的人。”

从法律转移到自然科学,被后人解释为从管辖人类转移到控制大自然。此外,或许还有别的考虑,比如弗洛伊德家的经济情况足以将“似黄金的西格”引导到需要许多金钱支持的法律界吗?那些一板一眼的法律辩论真的那么吸引人吗?而且即使仕途的滋味吸引了他,法庭真是他最能施展领导才能的地方吗?

当弗洛伊德做最后决定时,一定是认为科学毕竟是帮助他赢得名声的一条路。也许他甚至于能像达尔文一样创造出改变世界的理论。事实上,有朝一日无论如何,一定要在某一领域有如此的成就,这是他时时刻刻没有放弃过的信念。他最不能忍受的,就是那些不重视他的人的无知。他所希望的,不只是表面的认可,而是毫无保留的认可。在他一生中他最怕的是他的工作被人忽视,他的名字被人遗忘;他喜欢跟随他的人,常常给他们奖赏,但是有时候他的抱怨却几乎近于虚假。弗洛伊德从不怀疑天将降大任给他,他那做领袖的外衣似乎是定做的。现在他虽然放弃了经由法庭引至政府机关的路途,还不知道未来的命运是什么,但是他却知道:那必须要付出相当大的代价。

然而,弗洛伊德所决定的只不过是放弃法律选择自然科学,而不是医学。在这一段时间里,他曾经写道:“我在那个时候,或者在我往后的日子里,都不曾特别钟情于医生这种工作。”但这位少年后来却成为世界上最著名的医生,这与他最初的想法是不一致的。

二、大学

在进入大学之前必须先通过入学考试。弗洛伊德以极高的分数通过了大学入学考试以后,在1873年秋天进入了维也纳大学医学院,这一步使他有许多选择的余地,因为这个学院不仅培养希望成为医生的人,也同样致力培养从事研究工作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