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实战全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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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集体合同(2)

①遵守双方确定的协商规则。这项义务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协商谈判有序、合理、和平地进行,防止协商陷入混乱之中。

②保守企业的商业秘密。这项义务主要由职工一方代表承担。要求职工方代表保守企业商业秘密,是为了维护企业的正当利益,防止企业一方因谈判需要向职工方透露有关商业秘密,而使企业的利益受到损害。

③不能采取过激、威胁、收买、欺骗等行为。这项义务是对于双方而言的,是为了促使双方努力通过理性的、和平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意见,积极寻求双方都能够接受的方案。同时,这也有利于贯彻诚实、信用原则,维护双方的权利义务。

(2)内部义务。内部义务是指集体协商代表对自己所代表的全体职工或企业所应该承担的职责和义务。具体义务也是包括三项:应该了解和掌握与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应该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应该接受本方人员对集体协商有关问题的质询。这三项义务都是为了激励代表们能够为本方谋取最大利益。

总之,集体合同协商代表作为集体合同协商的实际参加人,应该符合法律的规定,并且有能力分别为用人单位或职工争取最大的合法利益,同时享有相应的权利,承担必要的义务。

操作要点

确定集体合同协商负责人时应把握以下要点:

集体合同协商代表的确定

法律对职工一方的特殊保护

集体合同协商代表的义务

杨女士在大学时学的是法律专业,毕业后进入一家大型国有企业工作,同时加入了该企业的工会。后来,全体职工决定与企业签订集体合同。工会主席认为杨女士是法律专业大学毕业生,懂得劳动法律法规,于是委派其担任工会代表,参与集体合同协商。

杨女士在集体合同协商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她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企业职工争取到了更好的工作环境和劳动报酬以及休息休假制度。并且,在谈判过程中,也没有发生不友好的争论。

签订集体合同后第二年,杨女士在休年假时收到该企业的解雇函,理由是无故旷工,在职工中产生不利影响。

杨女士认为自己的休假权是在集体合同中明文规定了的,且自己作为集体协商代表,企业在5年之内不能无故解雇她。与企业领导协商不成,杨女士提起了劳动仲裁。劳动仲裁部门最终裁决该企业对杨女士的解雇无效,恢复双方的劳动关系。

在这一案例中,杨女士的行为可能损害了企业的经济利益,但是企业应该理性行事,尊重员工的权利,遵守法律的规定,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争取自己的权利。

(第四节)理解集体合同协商的原则

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应该遵循一定的原则。这些原则贯穿于整个协商和谈判过程。

1.合法原则

所谓合法,是指签订集体合同的内容和程序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1)内容合法。集体合同的内容分为两种,即法定内容和约定内容。

法定内容是集体合同中必须规定的内容,一定要在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之内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比如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合同期限等等。

约定内容是双方当事人自主规定的内容,要根据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实际情况,合情合理地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比如提供住房、岗位调整、合同变更等事项。

也就是说,在集体合同内容的合法性方面,首先应该遵守两个原则:一是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是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从本企业和职工的实际情况出发,按照合情、合理、公平的原则确定。

(2)程序合法。签订集体合同不仅要注意内容合法,还要注意程序上的完备与合法。签订一个集体合同的完整程序,简单来说包括:提出订立集体合同,确定集体谈判的代表,进行民主谈判并公开征求企业职工意见,在集体合同上签字,将合同送到劳动行政部门审查与备案。

集体合同某项内容的不合法可能仅仅导致某些条款无效,但是签订集体合同的程序不合法,往往导致整个集体合同的无效。所以集体合同签订程序合法是非常重要的。

集体合同制度是一种法律制度,有其法律规范性,因此集体合同只有遵循合法原则,才能为国家承认,得到国家的保护。

2.内容具体明确原则

从总体上看,法律规则适用于全社会,覆盖范围广泛,因此比较原则和宏观。集体合同适用于一个微观的企业,各项条文规定在合法的前提下,应该尽量详细、具体。一个不具有可操作性的集体合同,就像一件不合身的衣服一样,没有存在的意义。

此外,企业通常会将集体合同作为解决劳动争议的依据,所以如果集体合同规定得不够具体,则劳动争议的解决将无据可依。

3.平等合作原则

平等合作原则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协商过程中,地位平等,权利义务对等,相互尊重,以诚相待,兼顾双方利益,公正地解决分歧问题,促使协议的达成,而不允许采取任何过激的行为。

协商中,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双方有义务向对方提供与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对于企业提供的商业秘密,职工一方代表不得泄漏。

4.实事求是原则

实事求是原则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协商过程中,应当切实考虑企业的实际生产能力与生产水平和职工劳动与生活的实际需要,规定的各项内容必须具体可行。这样,签订出来的集体合同才便于执行,真正达到协调劳动关系的目的。

总之,集体合同协商应该遵循合法、内容明确、平等合作和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促进集体合同的顺利签订和履行。

操作要点

集体合同协商和签订应遵循以下原则:

合法原则

内容具体明确原则

平等合作原则

实事求是原则

(第五节)变更集体合同

在集体合同生效以后,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由于主观或者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可以对原合同中的某些条款进行增减或者修改。

集体合同的变更是当事人双方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原集体合同内容进行的修改,修改以后的条款依然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1.集体合同变更的条件

在集体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出变更集体合同:

(1)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

(2)订立集体合同时所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已经修改或废止。

(3)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集体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

(4)企业转产、破产、被兼并,致使集体合同无法履行。

(5)工会组织依法被撤销。

(6)双方约定的变更集体合同的情形出现。

劳资双方都可以利用这一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企业因为不可抗拒的洪灾而减产,效益降低,当年的利润根本不足以支付职工集体合同中约定的福利待遇时,可以向工会或职工代表提出变更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条款的要求。通常情况下,职工是不愿意下调工资的,但是在不下调工资企业就难以维系下去的情况下,职工为了保住自己的就业机会,也会同意变更集体合同的。

2.集体合同变更的程序

集体合同的变更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具体步骤如下:

(1)一方提出变更集体合同的要求。一方向对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建议,说明需要变更的合同条款和理由,另一方应该给予答复,并在7日内进行协商。

(2)双方达成书面协议。经过协商一致,双方达成变更集体合同的书面协议。

(3)审议通过变更集体合同的书面协议。由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变更集体合同的书面协议。

(4)提交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审议备案。集体合同变更协议达成后,应该在7日内向审查原集体合同的劳动行政部门提交书面协议及其说明书,以便其审查和备案。

3.集体合同变更的效力

集体合同变更后,变更后的新条款取代旧条款,对劳资双方发生约束力,同时原条款失去法律效力。但是集体合同中未变更的旧条款依然有效。

集体合同变更后的条款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也就是说,变更后的集体合同条款不对变更前发生的人和事具有普遍的约束力,除非当事人双方就某一事项作出特别的相反规定。

总之,集体合同的变更应该符合法定的条件,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按照集体合同签订时的程序进行变更。变更后的条款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操作要点

集体合同变更的程序为:

一方提出变更集体合同的要求

双方达成书面协议

审议通过变更集体合同的书面协议

提交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审议备案

(第六节)解除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生效以后,未履行完毕之前,由于主观或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可以提前终止集体合同,即解除集体合同。

1.集体合同解除的条件

集体合同解除的条件与集体合同变更的条件类似,主要包括:

(1)双方协商一致。如果劳资双方就一方解除集体合同的建议协商一致,即可解除集体合同。事实上,协商一致是集体合同解除的一个必要条件。在以下情形发生时,都必须经过双方协商一致,才可以解除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解除的必要条件是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在这方面,法律的干预较少,但是职工一方往往不愿解除集体合同,所以企业要付出一定的经济代价作为补偿。

(2)订立集体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或政策已经修改或废止。在一国劳动制度发生重大变革的年代里,这种情形比较容易发生。在中国目前的劳动制度下,集体合同制度不仅不会被废止,反而会更大规模地盛行,这与国际趋势也是相吻合的。所以企业应该熟悉集体合同制度。

(3)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使集体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不能履行。不可抗力在法律上有明确的含义,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但是在实践中,怎样的情形构成不可抗力是有争议的,比如“非典”。但是一般认为,战争、瘟疫、自然灾害等可以构成不可抗力,而罢工、正常的企业亏损则不构成不可抗力。

(4)企业合并、解体、转产、停产,使集体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不能履行。这一理由不属于不可抗力,但是和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一样,都使集体合同无法履行。

(5)工会组织依法被撤销。工会一般是集体合同的一方主体,如果被撤销,也就等于合同缺少了一个主体,当然无法存续。但是,通常还会有职工代表代替工会组织与企业签订集体合同。

(6)双方约定的解除集体合同的情形出现。比如双方可以约定,因市场变化导致企业盈利明显减少,双方可以协商变更劳动报酬条款,协商不成的,可以协商解除集体合同。

2.集体合同解除的程序

集体合同解除的程序与集体合同订立和变更的程序类似:

(1)一方向对方提出并说明需要解除集体合同的建议和理由及协商要求。

(2)在一方提出协商要求的7日内,双方应就解除集体合同的有关条款召开集体协商会议,经协商一致后达成解除集体合同的书面协议。

(3)将书面协议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将协议提交职工代表组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并在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上给予确认。协议没有通过,由双方代表重新协商。

(4)解除协议被审议通过后,应该按照集体合同报送程序报送,即在7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交《解除集体合同说明书》,以便其审查备案。

3.集体合同解除的效力

集体合同解除的书面协议在经过劳动行政部门的备案后即生效,集体合同也就丧失了对双方当事人的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所以,集体合同必须经过合法的条件和程序,才能解除对双方当事人的法律约束力,而不要试图单方面解除集体合同。您只需了解相关条件和程序,就可以合法地解除它对您的约束。

操作要点

解除集体合同的注意事项包括:

集体合同解除的条件

集体解除解除的程序

集体解除解除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