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苏]哈尔拉莫夫苏联学校教育教学原理与教育学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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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教育学的一般问题(4)

儿童的测验和对他们按“智能”的划分。劳动人民在教育方面的严重障碍是对儿童的“智力天赋”进行测验,这在英国、美国和其它资本主义国家都在普遍实行。这种“测验”是根据资产阶级的理论,即所谓儿童的智能是由生物的遗传性决定的。因此,儿童要按事先准备好的测验题(习题)接受测验,以便确定他们的智能。当然,上流社会的子女通常显示出智力天赋的程度高,他们就被分到质量高的学校或高才生的班级里去。劳动人民的子女,则绝大多数都列在才能较低的等级。他们在被指定的学校或班级毕业后是几乎没有机会接受进一步的教育的。这一切,都用伪科学的论断来掩饰,说什么儿童应当按自己的智力条件来学习。事实上,“测验”是限制劳动人民接受真正够格的教育的手段之一,已经引起资产阶级社会进步活动家的抗议。

给高中学生以选择学科的“自由”。关于在教学过程中必须考虑学生的智力条件和兴趣的思想,正如资产阶级教育家听解释的那样,他们又找到了一些缺口,能够阻碍劳动人民的青年接受教育。其中的一个缺口就是美国高中给学生以选科学习的“自由”。例如,在费城有专门的教学大纲,规定必修的科目只有英语和数学两门,然后,有种科目、知识题目和知识种类供学生选择:从数学到心理分析、养花、照相、烹饪法。这一切,导致了学习纯理论学科的美国学生所占的百分比很低,而这种学科却是升高一级的学校所必需的。例如,高中学生学物理的只有20%,学化学的39%,学数学的64%。

此外,职业教育只教语言和数学,而为了教其它学科(学生自己选定的),便在各个行业里请求从事相应职业的人帮助,可是这样做,学生的学习效果并不好。完全可以理解,上流社会是不允许自己的子女接受这样一套教育的。

许多资本主义国家的学校不给学生评定分数,或者不让学生留级。其中美国就广泛推行这种办法,理由是每个学生都按自己的条件和能力来学习,所以不应该因为低分或者留级而使他的自尊心受到损害。在英国,学习成绩不好的学生都从A组和B组转到C组,通常在C组学习的儿童似乎都是“低能的”。法国的小学也不留级。

但是学生毕业考试完了,就发现成绩差得不得了:几乎有一半学生不及格,不用说,这样的学生部是劳动人民家庭出身的。而如果家长有钱,孩子或者在好的私立学校学习,或者有家庭教师辅导,当然能够保证他们顺利地通过考试。

下列数字,给资本主义国家的国民教育描绘出了一幅总的图景。

依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材料,在世界上96个独立的国家当中,只有50%的儿童有学习的机会,在105个未独立的国家当中就只有25%。这一切表明,发展国民教育的根本问题,在以人剥削人为基础的社会里是无法解决的。

(四)苏联国民教育的发展和成绩

在社会主义社会解决国民教育的问题,完全是另外一个情况。

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为实现社会对全体生产群众全面发展的客观需要创造了必要的社会经济前提。我们要再一次简单地指出,只有社会成员的高度文化和精神修养,才能不断改高鲁别娃:《布隆纳教授的失望》,《教师报》,1974年6月6日。

进生产的技术装备和提高劳动生产率,这是创造富裕的物质福利所必需的。但是,建设共产主义社会不仅要求克服私有的意识形态,而且还要提高人的觉悟和道德修养。正因为这样,塑造新型的人,使人得到全面发展,变成了共产主义教育的理想,所以,社会主义社会一直在极力地扩大教育机关网,为提高劳动人民的教育程度创造广泛的条件。

我国在伟大十月社会主义革命后实现的教育方面的根本改革,是社会主义社会关怀劳动人民的教养和教育的光辉范例。伟大十月革命胜利之后,苏维埃政府很快就颁布了一系列法令,都是为了在我国重建国民教育系统。1918年5月30日,通过了关于所有职业学校和普通学校都归人民教育委员部管辖的法令。这为取消私立的学校和其它教育机关,以及在国民教育设施方面发展单一的国家系统创造了条件。根据《俄罗斯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国民教育事业组织条例》(1918年),国民教育的领导转归劳动人民代表苏维埃。还更早一些,通过了《关于教育和教养从宗教部门转归人民教育委员部掌管的决议》(1917年12月11日),也就是学校和其它教育机关从教会里分出来的原则合法化了。《关于信仰自由和宗教团体》的法令(1918年1月20日),宣传了政教分立和学校同教会分立,规定在国家和社会的所有学校里不许讲授宗教。

苏维埃政权废除了早先在教育方面实行的等级和民族的限制,所有学校在1918年5月都按人民教育委员部的决议实行了男女合校。同年还建立了统一的两段制中学:第一阶段是5年,第二阶段是4年。这样,在实践中就实行了统一的普通学校的原则,沙俄时代存在过的极其多种类型的普通学校都停办了。

此外,苏联政府以极大努力着手发展普通学校网。我国在年实行了义务初等教育,1934年提出了在7年制学校范围内实施普及义务综合技术教育的任务。1949年作出了关于过渡到普及7年制义务教育的规定,1958年实施了普及8年制义务教育。苏共大宣布,必须过渡到普及中等教育。

采取所有这些措施的结果,就为不断提高苏联人的教育程度和文化水平创造了有利条件。普通学校网分布的范围特别大。例如,1914/15学年,俄国共有12.4万所普通学校,其中中学和不完全中学只有4.300所;而1976/77学年,苏联就有了17.3万所以上的普通学校的日校和夜校,其中中学和不完全中学是9.88万所。

1914/15学年,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是555所,而1976/77学年则是5,162所,其中大学是859所,比革命前的俄国增加了7倍。

1914/15学年,俄国共有综合大学12所,在校的大学生共计4.1万人,而1976/77学年,我们已有综合大学65所,在校学生共计58万人。现在苏联所有高等学校的在校生超过了500万人,比英国、法国、意大利和西德这四个国家的大学生总数还多2.5倍。在苏联的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学习是免费的,同时,77%的高等学校日校的学生和72%的中等专业学校学生还能得到奖学金。

党和政府对发展国民教育的注意和关怀,已经产生丰硕的成果。

例如,在沙俄的居民当中,一共只有28.4%不是文盲,在中亚细亚的各族人民当中就更少--从2.3%到8%,而到1974年初,我国每千个有工作的居民当中就有739人受过高等教育和中等教育(完全中学的和不完全中学的)。现在我国大约有9,400万人是受过各种教育的,也就是每三个人当中有一个人上过学。男女教育水平的差别也消除了。在第九个五年计划期间,基本上完成了向普及中等教育的过渡。仅在1966--1976年间,就有3,900万青年男女受过中等教育(普通中学的和中等专业学校的),比在苏维埃政权先前所有的年代里受过中等教育的青年男女的总和还要多。

关于白俄罗斯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国民教育发展的材料,给人的印象很深。伟大十月革命之前,白俄罗斯居民几乎全是文盲:

80%的儿童和成人不会读写。在目前的共和国占有的领土上,原先一共只有8所男子中学(国立的),3所实科中学,3所宗教学校,1所武备中学。11个居民点,也就是1,416个住户,才摊得上一所小学。

中等专业学校一共只有15所,大学一所没有。现在已经在白俄罗斯实现了普及中等教育,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已有164所,其中综合大学有3所。

苏联人的教育程度不断提高,也促使他们提高了共产主义觉悟,对他们的劳动热情和劳动技能都产生了良好的影响。专门的研究查明,普通学校每个年级(六年级至十年级)的教学,对于学会各种新的劳动平均都能加快50%。对具有中等教育程度的工人进行生产教育所占的时间。减少了20--25%。

工人的教育水平越高,他们用在继续学习、合理化建议和发明上的时间就越多。按照苏联经济学家的估计,教育是最有效的投资领域之一,国民收入增长额的27%到30%是由教育提供的。

我国是世界上国民教育发展得最快的国家之一,国外的教育活动家正在研究苏联学校的工作经验。其中,美国的许多教育家提出,美国的学校落后于苏联的学校,这既表现在青年男女入学的范围方面,又特别表现在对他们传授知识的分量和质量方面。

(五)苏联国民教育系统的结构和原则及其进一步的改进

苏维埃通过了《苏联和各加盟共和国关于国民教育的立法基础》,里面指出,苏联国民教育的目的是培养有高度教养的、全面发展的共产主义社会的积极建设者,要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思想、用遵守苏联法律和社会主义法制的精神教育他们,使他们具有共产主义的劳动态度,身体健康,能够在经济和社会文化建设的各个方面顺利地进行劳动,积极参加社会和国家的活动,准备忘我地保卫社会主义祖国,保护和增加祖国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珍惜和爱护大自然。

我国以立法的方式确定了国民教育系统所包括的各种教育机关的结构,规定了这些机关建立和工作所依据的最重要的原则。国民教育系统里的各种教育机关实施的是:学前教育,普通中等教育,校外教育,职业技术教育,中等专业教育,高等教育。

苏联国民教育系统所依据的最重要的原则如下:

(1)苏联全体公民不分种族和民族,不分性别,不分对宗教的态度,不分财产和社会地位,一律平等接受教育(2)教育对于全体儿童和少年都具有义务性质(3)所有教育机关都具有国家的和社会的性质(4)自由选择教学所用的语言:可以用本族语,也可以用苏联其他民族的语言(5)各种类型的教育一律免费,学生方面的费用完全由国家提供,国家还对学生提供奖学金和其它物质帮助(6)国民教育系统具有单一性,各种类型的学校具有连续性,以保证教学有可能从低级过渡到高级(7)教学和共产主义教育具有统一性,学校、家庭和社会人士在对儿童和青年的教育上要协同一致(8)成长中一代的教学和教育要结合生活,结合共产主义建设的实践(9)教育具有科学性,要根据科学技术和文化艺术的最新成就经常加以改进(10)教育具有人道主义和高度道德要求的性质(11)男女合校(12)教育具有不受宗教影响的世俗性质。

我国在发展国民教育方面取得的巨大的成就,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个性全面发展的思想在社会主义社会的具体体现。但在共产主义建设进程中提出的培养新人的要求越来越高,这就有必要经常改进国民教育系统,并提高各个环节的教学教育工作的质量。这一点,勃列日涅夫在苏共第25次代表大会上说过。他着重指出:“共产主义教育认为有可能经常改进国民教育系统和职业训练。这在当前科学技术革命的条件下特别重要。”这个革命使劳动具有不同于过去的性质,因而培养人参加劳动也具有同过去不同的性质。我们在这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但是过去和现在所做的一切,都还不能解决这方面的全部问题。

“显然,特别需要进一步认真改进整个普通教育系统,首先是中等教育。现代人所需要的知识量正在急剧增加,在这样的条件下,已经不能把主要的指望放在掌握一定数量的真实情况上。重要的是培养独立充实自己知识的能力,使自己能够适应急流般的科学情报和政治情报。这方面有大量的工作在等待我们。当然,工作要求慎重周密和深思熟虑,没有必要就不要突然改变决定,也不要匆忙作出决定。这里要求什么呢?很明显,既需要改善师资的培养,又需要使教学方法的本身适合生活的要求,还要给学校提供现代化的教具,其中也包括直观教具。”

苏联教育机关系统的进一步发展和改进,是为了最充分地保证苏联人享受教育方面的权利。根据苏联宪法第45条,这个“权利是免费接受各种教育,对青年实行普及的义务中等教育,在教学同生活和生产结合的基础上广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中等专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发展函授教育和夜校教育;国家发给中小学学生和大学生奖学金和规定优待办法;免费发给学校课本;学校里可以用本族语教学;为自修创造条件。”

苏共中央和苏联部长会议1977年12月22日《关于进一步改善对普通学校学生的教学和教育,并培养他们进行劳动》的决议指出:

“普通学校的主要任务,是彻底实现苏共第25次代表大会的决议和苏联新宪法关于发展普及义务中等教育和进一步改进教学、教育过程的规定,以便保证培养全面发展的共产主义社会建设者。”

参考文献:

《苏联共产党纲领》,1976年,莫斯科版。

《苏共第25次代表大会材料》,1977年,莫斯科版。

《苏联宪法(根本法)》,1977年,莫斯科版。

《苏联和各加盟共和国关于国民教育立法基础》1973年,莫斯科版。

《关于进一步改进对普通学校学生的教学和教育并培养他们进行劳动的决议》,苏共中央和苏联部长会议的决议,《真理报》,1977年12月29日。

帕纳钦:《苏联的师范教育》,1975年,莫斯科版。

马尔科娃、乌尔弗松:《现代学校和资本主义国家的教育学》,1975年,莫斯科版。

《在资本主义国家共产党活动中的学校和教育学问题(1918-1939年)》,萨里莫娃主编,1975年,莫斯科版。

(第五讲)个性发展问题及其对教育的意义

(一)教育学中对个性发展问题和个性教育问题的研究关于个性以及个性发展和形成的概念

我们在研究共产主义教育的目的这个问题时指出过,共产主义教育是要使个性得到全面发展。我们注意到,教育的使命是发展和形成个性。由此可见,要实现共产主义教育的目的,就要求深刻地理解人的个性发展和形成的条件和规律。

教育学在研究这些问题的时候,广泛利用着邻近科学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