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欧洲]中世纪教育思潮与教育论著选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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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忏悔录》选读(4)

第九章 记忆与知识

但记忆的辽阔天地不仅容纳上述那些影象。那里还有未曾遗忘的学术方面的知识,这些知识好像藏在更深邃的府库中,其实并非什么府库;而且收藏的不是影象,而是知识本身。无论文学、论辩学以及各种问题,凡我所知道的,都藏在记忆之中。这不是将事物本身留在身外仅取得其影象。也不是转瞬即逝的声音,仅通过双耳而留遗影象、回忆时即使声息全无,仍似余韵在耳;也不像随风消失的香气,刺激嗅觉,在记忆中留下影象,回忆时如闻香泽;也不比腹中食物,已经不辨滋味,但回忆时仍有余味;也不以肉体所接触的其他东西,即使已和我们隔离,但回忆时似乎尚可捉摸。这一类事物,并不纳入记忆,仅仅以奇妙的速度摄取了它们的形影,似被分储在奇妙的仓库中,回忆时又奇妙地提取出来。

第十章 记忆与思想

有人提出,对每一事物有三类问题,即:是否存在?是什么?是怎样?当我听到这一连串声音时,虽则这些声音已在空气中消散,但我已记取了它们的影象。至于这些声音所表达的意义,并非肉体的官感所能体味,除了我心灵外,别处都看不到。我记忆所收藏的,不是意义的影象,而是意义本身。

这些思想怎样进入我身的呢?如果它们能说话,请它们答复。

我敲遍了肉体的每一门户,没有找到它们的入口处。因为眼睛说:

“如果它们有颜色的活,我自会报告的。”耳朵说:“如果它们有声音,我们自会指示的。”鼻子说;“如果有香气,必然通过我”味觉说:“如果没有滋味,不必问我。”触觉说:“如果不是物体,我无法捉摸,捉摸不到,便无法指点。”

那末它们来自何处,怎样进入我的身内呢?我不清楚。我的获知,不来自别人传授,而系得之于自身,我对此深信不疑,我嘱咐我自身妥为保管,以便随意取用。但在我未知之前,它们在哪里?它们尚未进入我记忆之中。那末它们究竟在哪里?我何以听人一说,会肯定地说:“的确如此,果然如此,”可见我记忆的领域中原已有它们存在着,不过藏匿于邃密的洞穴,假使无人提醒,可能我绝不会想起它们。

第十一章 记忆与概念

于此可见,这一类的概念,不是凭借感觉而摄取的虚影,而是不通过印象,即在我们身内得见概念的真面目;这些概念的获致,是把记忆所收藏的零乱混杂的部分,通过思考加以收集,再用注意力好似把概念引置于记忆的手头,这样原来因分散、因疏略而躲藏着的,已和我们的思想相稔,很容易呈现在我们思想之中。

我们已经获致的,上文所谓在我们手头的概念,我们的记忆中不知藏有多少,人们名之为学问、知识。这些概念,如果霎时不想它们,便立即引退,好像潜隐到最幽远的地方,必须重新想到它们时,再把它们从那里--因为它们并无其他藏身之处--抽调出来,重新加以集合,才会认识,换言之,是由分散而合并,因此拉丁文的思考:“Cogitare”,多源于Cogere(集合),一如“agitare”的源于“agere”,“factitare”的源于facere。但cogitare一字为理智所擅有,专指内心的集合工作。

第十二章 记忆与数字

记忆还容纳着数字、衡量的关系与无数法则。这都不是感觉所agitare,义为“摇动”,agere义为“行动”;factitare义为“习于”,义为“作为”。

镌刻在我们心中的,因为都是无色、无声、无臭、无味、无从捉摸的。

人们谈论这些关系法则时,我听到代表数字衡量的声音,但字音与意义是两回事。字音方面有希腊语、拉丁语,意义却没有希腊、拉丁或其他语言的差别。我看见工人划一条细如蛛丝的线,但线的概念并非我肉眼所见的线的形象。任何人知道何谓“直线”,即使不联系到任何物质,也知道直线是什么。通过肉体的每一官能,我感觉到一、二、三、四的数字,但计数的数字,却又是一回事,并非前者的印象,而是绝对存在的。由于肉眼看不到,可能有人讪笑我的话,我对他们的讪笑只能表示惋惜。

第十三章 记忆与分析

理解以上种种,我用记忆牢记着,我还记得我是怎样得来的。我又听到反对者的许多谬论,我也牢记着,尽管是谬论,而我的牢记不忘却并不虚假。我又记得我怎样分别是非,我现在更看出分别是非是一回事,回想过去怎样经过熟思而分别是非又是一回事。这样,我记得屡次理解过,而对于目前的理解分析我又铭刻在记忆之中,以便今后能记起我现在理解过。因此我现在记得我从前曾经记忆过,而将来能想起我现在的记忆。这完全凭借记忆的力量。

第十四章 记忆与情感

记忆又拥有我内心的情感,但方式是依照记忆的性质,和心灵受情感冲动时迥乎不同。

我现在并不快乐,却能回想过去的快乐;我现在并不忧愁,却能回想过去的忧愁;现在无所恐惧、无所觊觎,而能回想过去的恐惧、过去的愿望。有时甚至能高兴地回想过去的忧患、或忧伤地回想以往的快乐。

对于肉体的感觉,不足为奇,因为肉体是肉体,灵魂是灵魂。譬如我愉快地回想肉体过去的疼痛,这是很寻常的。奇怪的是记忆就是心灵本身。因为我们命一人记住某事时,对他说:“留心些,记在心里”;如果我们忘掉某事,便说:“心里想不起来了”,或说:“从心里丢掉了”:称记忆为“心”。

既然如此,那末当我愉快地回想过去的忧愁时,怎会心灵感到愉快而记忆缅怀忧愁?我心灵愉快,因为快乐存在心中,但为何忧愁在记忆之中,而记忆不感到忧愁?那末记忆是否不属于心灵了?这谁也不敢如此说的。

那末记忆好似心灵之腹,快乐或忧愁一如甜的或苦的食物,记忆记住一事,犹如食物进入腹中,存放腹中,感觉不到食物的滋味了。

设想这个比喻,当然很可笑,但二者并非绝无相似之处。

又如我根据记忆,说心灵的感情分:愿望、快乐、恐惧、忧愁四种,我对每一种再分门类,加上定义;所有论列,都得之于记忆,取之于记忆,但我回想这些情感时,内心绝不感受情绪的冲动。这些情感,在我回忆之前,已经在我心中,因此我能凭借回忆而取出应用。

可能影象是通过回忆,从记忆中提出来,犹如食物的反刍,自胃返回口中。但为何谈论者或回忆者在思想的口腔中感觉不到快乐的甜味或忧愁的苦味?是否二者并不完全相仿,这一点正是二者的差别?如果一提忧愁或恐惧,就会感到忧惧,那末谁再肯谈论这些事呢?另一方面,如果在记忆中除了符合感觉所留影象的字音外,找不到情感的概念,我们也不可能谈论。这些概念,并不从肉体的门户进入我心,而是心灵本身体验这些情感后,交给记忆,或由记忆自动记录下来。

第十五章 记忆与健康

是否通过影象呢?这很难讲。

我说:“石头”,“太阳”,面前并没有岩石、太阳,但记忆中有二者的影象,供我使唤。我说身上的“疼痛”,我既然觉不到疼痛,疼痛当然不在场,但如果记忆中没有疼痛的影象,便不知道指什么,也不知道和舒服有什么区别。我说身体的“健康”,我的确无病无痛,因此健康就在身上,但如果健康的影象不存在我的记忆中,我绝对不可能想起健康二字的含义;病人听到健康二字,如果记忆中没有健康的影象,虽则他身上正缺乏健康,但也不会知道健康是什么。

我说计数的“数字”,呈现在我记忆中的,不是数字的影象,而是数字本身。我说“太阳的影象”,这影象在我记忆之中,我想见的,不是影象的影象,而是太阳的影象,是随我招呼,供我使唤的影象。我说“记忆”,我知道说的是什么,但除了在记忆之中,我哪里去认识记忆呢?那末呈现在记忆之中的,是记忆的影象呢,还是记忆本身?

第十六章 记忆与遗忘

我说“遗忘”,我知道说的是什么;可是不靠记忆,我怎能知道?

我说的不是遗忘二字的声音,而是指声音所表达的事物,如果我忘却事物本身,便无从知道声音的含义。因此在我回想记时,是记忆听记忆的使唤;我回想遗忘时,借以回想的记忆和回想到的遗忘同在我前。但遗忘是什么?只是缺乏记忆。既然遗忘,便不能记忆,那末遗忘怎会在我心中使我能想见它呢?我们凭记忆来记住事物,如果我们不记住遗忘,那末听到遗忘二字,便不能知道二字的意义,因此记忆记着遗忘。这样遗忘一定在场,否则我们便会忘掉,但有遗忘在场,我们便不能记忆了。

那末,能否作下面的结论:遗忘并非亲身,而以它的影象存在记忆中,如果亲自出场,则不是使记忆记住,而是使记忆忘记!

谁能揭开这疑案?谁能了解真相?

主,我正在探索,在我身内探索:我自身成为我辛勤耕耘的田地。

现在我们不是在探索辽阔的天空,计算星辰的运行,研究大地的平衡;是在探索我自己,探索具有记忆的我,我的心灵。一切非我的事物和我相隔,不足为奇。但有什么东西比我自身更和我接近呢?而我对于记忆的力量便不明了,但如果没有这记忆力,我将连我自己的姓名都说不出来!我又能记得我的遗忘,这是确无可疑的事实。这怎样讲呢?是否能说我记起的东西并不在我记忆之中?或是说遗忘在我记忆之中,是为了使记忆不遗忘。这两说都讲不通。

对第三种解释有什么看法?我能否说我回忆遗忘时,记忆所占有的不是遗忘本身,而是遗忘的影象?我如此说有什么根据?事物的影象刻在记忆中之前,必须事物先在场,然后能把影象刻下。譬如我记得迦太基或我所到过的其他地方,我记得我所遇见的人物,或其他感觉所介绍的东西,如记得身体的健康或病痛:事物先在场,记忆然后撷取它们的影象,使我能想见它们,如在目前,以后事物即使不在,我仍能在心中回想起来。

因此,如果记忆保留了遗忘的影象,而不是遗忘本身,那末遗忘必先在场,然后能摄取影象,如果遗忘在场,怎能把影象留在记忆之中?因为遗忘一出场,便勾销了所认识的一切。但不论如何深奥难明,一点是确无可疑的,便是我记得这个破坏记忆的遗忘。

第十七章 记忆的力量

我的天主,记忆的力量真伟大,它的深邃,它的千变万化,真使人望而生畏;但这就是我的心灵,就是我自己!我的天主,我究竟是什么?我的本性究竟是怎样的?真是一个变化多端、形形色色、浩无涯际的生命!

瞧,我记忆的无数园地洞穴中充塞着各式各类的数不清的事物,有的是事物的影象,如物质的一类;有的是真身,如文学艺术的一类;有的则是不知用什么概念标识着的,如内心的情感--即使内心已经不受情感的冲动,记忆却牢记着,因为内心的一切都留在记忆之中--我在其中驰骋飞翔,随你如何深入,总无止境;在一个法定死亡的活人身上,记忆的力量、生命的力量真是多么伟大!

我的天主,我真正的生命,我该做什么?我将超越我本身名为记忆的这股力量,我将超越它而飞向你、温柔的光明。你有什么吩咐?你高高在上照临着我,我将凭借我的心神,上升到你的身边,我将超越我身上名为记忆的这股力量,愿意从你可接触的一面到达你左右,愿意从你可攀附的一面投入你的怀抱。飞禽走兽也有记忆,否则它们找不到巢穴,做不出习惯的动作,因为没有记忆,便没有习惯。我将超越记忆而达到你天主,达到使我不同于走兽,使我比飞禽更聪明的天主那里。我将超越记忆而寻获你。但在哪里寻获你,真正的美善、可靠的甘饴,我将在哪里寻获你?如果在记忆之外寻获你,那末我已忘掉了你。如果我忘掉你,那末我怎能寻获你呢?

第十八章 记忆与认识

一个妇人丢了一文钱,便点了灯四处找寻,如果她记不起这文钱,一定找不到,即使找到,如果记不起,怎能知道是她的钱?我记得我找到许多丢失的东西,找寻时,别人问我:“是否这个?是否那个?”在未获我所遗失的东西之前,我只能回答:“不是。”假如我记不起,即使拿到手中,也认不出,找不到。我们每次找寻并寻获失去的东西,都是如此。一件物质的可见的东西在我眼前不见,但并不被我的记忆丢失,记忆抓住了这东西的影象,我们凭此找寻,直至重现在我们眼前为止。东西找到后,根据我们心中的影象,便能认识。假如记不起,便不认识,不认识,便不能说失物已经找到。因此,一样东西在我眼前遗失,却仍被记忆保管着。

第十九章 记忆与联想

但是,如果记忆本身丢失了什么东西,譬如我们往往于忘怀之后,尽力追忆,这时哪里去找寻呢?不是在记忆之中吗?如果记忆提出另一样东西,我们拒而不纳,直至所找寻的东西前来;它一出现,我们便说:“就是这个。”我们如果不认识,便不会这样说;如果记不起,便不会认识。可是这东西我们一定已经遗忘过了。

是否这事物并未整个丢失,仅仅保留一部分而找寻另一部分?

是否记忆觉得不能如经常的把它整个回想出来,好似残缺不全,因此要寻觅缺失的部分?

我们看见或想到一个熟悉的人而记不起他的姓名,就是这种情况。这时想到其他姓名,都不会和这人联系起来,我们一概加以排斥,因为过去思想中从不把这些姓名和那人相联,直到出现那个姓名和我们过去对那人的认识完全相符为止。这个姓名从哪里找来的呢?当然来自记忆。即使经别人的提醒而想起,也一样得自记忆。

因为不是别人告诉我们一个新的东西,我们听信接受,而是我们回忆起来,认为别人说的确然如此。如果这姓名已经完全忘怀,那末即使有人提醒,我们也想不起来的。因此记得自己忘掉什么,正说明没有完全忘怀。一件丢失的东西,如果完全忘掉,便不会去找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