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事功”教育思想与教育论著选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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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叶适的社会政治思想(1)

对于永嘉学派的集大成者叶适来说,尽管人们一再引用全祖望在《宋元学案·水心学案》中的案语,将朱、陆成鼎足之分,但对其思想的某种程度的批评是始终存在的。从他同时代的朱熹开始,就在《语类》中说,“永嘉、永康之说,大不成学问,不知何故如此。”陈振孙在《直斋书录题解》中也说,“其文刻削精工,而义理未得为纯明正大。”即使评价较为公允的黄宗羲,在指出其思想的特点和价值时,也不回避其不足之处,“其意欲废后儒之浮论,所言不无过高,以言乎疵则有之,若云其概无所闻,则亦堕于浮论矣。”即使在现代,我们也仍然看到类似的说法,例如韦政通在肯定叶适“尧舜以来内外交相成之道”的同时,又说他“但因此而贬抑儒统,完全不了解春秋以后儒学发展的社会政治因素,以及政教分化以后的历史意义,他这方面所表现的独断与无知,是相当惊人的。”当然,不可否认的是,在每一种评价后面,都隐含了一种特定的气质、前提和立场。对于那些偏好理论思维的人来说,这样的批评也是自然而然的。事实上,叶适思想的真正价值并不完全在于理论上的建树,而是一种立足于现实的态度以及由此对现实社会的强烈的批判。因此,即使我们说到他的理论的意义,那也主要是批判和否定性的,象那些关于无极、太极的争论、对儒学道统的怀疑,对孟子的批评等,重要的不是这些争论的内容,而是这些争论后面所表现的立场、态度以及不同的社会潮流。在这点上如黄宗羲所说,“永嘉之学,教人就事上理会,步步着实,言之必使可行,足以开物成务。”在南宋那样一个积贫积弱、偏安一隅、摇摇欲坠的社会里,叶适所关心的不是冷静的思考和理论上的分析,而是国家社会的存亡和对现实政治的种种弊端的强烈的揭露与批判,他的思想本身就是面向现实的。这也就是说,在他的整个思想中,那些关于现实社会政治的内容也许具有更重要的意义。在这方面,他的思想倒有点类似十八世纪法国的唯物主义,不过这也就是类似而已。

宋代的社会继唐代而发展,南北朝以来的贵族从安史之乱日益衰弱,对抗皇权的力量减少了,中央集权日渐强大,一个较低的中间阶层在兴起,微观的社会走向有序而稳定,对社会的控制与管理走向规范化,科举取士的扩大使得一大批出身中小地主阶层的人进入仕途,成为皇权的基础。唐代的宗教热情也在淡化,时代的潮流走向某种理性和现实的道路,这些都促进了理学和文化的繁荣。但在这同时,社会在走向有序化的控制时,也日益丧失了它的活力,当皇权高度集中的时候,士大夫的自觉的意识也在衰退,庞大而复杂的官僚机构腐化而堕落,外患、冗兵和财政的危机加大了对民众的压榨,主和派苟且偷安。在这种情况下,叶适站在主战派的立场上,对那种脱离现实的道学、以及孟子、老子、佛教等进行了尖锐的批判。

叶适以及永嘉学派所代表的立场是与他们的生活环境密切相关的。从其地理上来说,永嘉处于偏僻之地,是处于文化和经济中心以外的边缘,叶适自己就说,“永嘉徒以僻远下州,见闻最晚。”(水心文集卷二十九)事实上,不仅是永嘉学派,整个浙东学派也都具有类似的历史背景。历史学家曹聚仁在《我与我的世界》中,就曾指出了浙东的小自耕农经济与浙西的差别(这种经济和社会的差异可以帮助我们解释浙东学派注重历史和人事的特点,我们知道,处于中等阶层的知识分子总是偏于理论思考的)。此外,从永嘉学派诸人来看,也多是出生和成长于一个较低的社会阶层中。就叶适自己来说,是“寒门俊士”,他在《母杜氏墓志》中说,“始,叶氏自处州龙泉徙于瑞安,贫匮三世矣。当此时,夫人归叶氏也。夫人既归而岁大水,飘没数百里,室庐什器皆尽。自是连困厄,无常居,随僦辄迁,凡迁二十一所。所至或出门无行路,或栋宇不完”。夫人常戒适等曰:“吾无师以教汝也,汝善为之,若义不能立,徒以积困之故受怜于人,此人为之缪耳!”

此种生活环境和教育,使得他容易把儒家的“善”、“义”与重视小学的事功精神结合起来。而且,不仅是叶适,永嘉学派的其他一些人也有类似的经历,如刘静君幼时“家零落”,“买宅城南,四无垣堑,萧艾数尺”。陈傅良自述说,“以学多病,以贫数穷;使我岁晏,亦二者之功。”蔡幼学在《陈傅良行状》中,说自陈傅良以前,从闽迁浙八世,从没有做过官。总之,他们在仕途上,也都是遭受排挤以至被贬逐。这些背景和基础,就造成了叶适及永嘉学派的一些特征,即反映了中小地主、自由商人的利益和要求,也反映了独立小生产者的若干利益和愿望。

叶适政治思想中的一个重要方面表现在于对宋代君权的批判。

他认为,宋朝的弊病在于权能专而不能分,法能密而不能疏,对于利知控制而不知舍弃。他的批判也正表明了整个宋代社会的特征。

我们知道,宋代以后君王的权力不断增大,宰相多出身于社会中下层,不再具有象以前出身贵族的宰相那样的独立性,钱穆在《国史大纲》中说,“古者三公坐而论道,唐五代宰相见天子议大政事,亦必命坐赐茶。宋初,周世宗旧臣范质等为相,惮帝英睿,讲每事具子进呈。

由是奉御浸多,始废坐论之理,而宰相见天子亦立谈矣。”叶适在《习学记言序目》卷五中,强调君权在古代远没有到达后世那样的程度,“舜禹贵民之甚,以君为轻,汤不敢违故也,虽然,世道一变矣。”

“古者戒人君自作福威玉食,必也克己以惠下,敬身以敦俗,况于人臣,尚安有作福威玉食者!”(卷五)只是到了夏商之季,俗坏民薄,而尧舜禹汤之道已不可复反乎!“古者君人无威,桀始坐威,威作而德灭矣。”(卷五)以后周衰,“虚伪已张,廉耻已丧,”“君德日衰,臣节日坏,是使帝王之道非降为刑名法术弗止矣,悲夫!”(卷五对于宋代的专制政治,叶适认为虽然还没有到达秦那样严酷残暴的程度,但许多地方也带上了类似的特点,“臣窃尝悲当世之故,而其义不得一进言:请泛论前世之帝王得失成败可考之迹,以见其意。”秦皇汉武曾东征西伐,慑服宇内,意所诛戳,如毙犬豕,役使天下以观其欲,后世之君,虽外讳其失而中有羡慕之侈心焉。以势力威力为君道,以刑政末作为治体,汉之文、宣,唐之太宗虽号贤君,其实和桀纣相差无几。到了宋代,鉴于唐五代藩镇之祸,集天下权力于一身,“国家规模特异前代,本缘唐季陵夷,藩方擅命,其极为五代废立。士宰断制之祸。是以收揽天下之权,铢分以上,悉总于朝,上独专操制之劳,而下获享其富贵之逸。”这样又导致了种种弊病,“百年之忧,一朝之患,皆上所独当,而群臣不与也。夫万里之遥,皆上所制命,则上诚利焉。百年之忧,一朝之患,皆上所独当,而其害如之何,此夷狄所以凭陵而莫御,仇耻所以最盛而莫报也。”君王专权,可以内安,而一遇外敌,则软弱不堪。这是纪纲之专也。宋王朝为控制地方官吏,使兵、财分职,互相监督,万里之内,一举一动,上皆知之。这样,就使地方官吏丧失了活力和自主权。此外,叶适还认为当时的法度太密,“今内外上下,一事之小,一罪之微,皆先有法以待之。极一世之人,志虑之所以周浃,忽得一智自以为甚奇,而法固已备之矣,是法之密也。虽然,人才之不获尽,人之志不获伸,昏然首一听于法度,而事功日隳,风俗日坏,贫民愈无告,奸人愈得志,此上下之所同患,而臣不敢诬也。故法度以密为累,而治道不举。”国家法度太密,也表现在科举上。国家强盛需要人才,但宋代的教育是“以利诱天下”,“古者化天下之人而为士,使之知义。今者化天下之人而为士,尽以入官。”官员越来越多,增加了国家的财政负担。规范化的科举制度之所以无法甄别、选拔优秀的人才,原因就是太过规范化,法度太密,“科举之所以不得才者,谓其以有常之法,而律不常之人,则制科庶乎得之者,必其无法焉。而制举之法反密于科举,若今制科之法是半无意于得才,而徒立法以困天下之泛然能记诵者耳。此固所谓豪杰特起者轻视而不屑就也。”制科的目的本是要求特异之士,但也“责之于记诵,取之于课试。”在对官吏进行考核时,表面上有一套严密的制度,实际上流于形式和僵化,“艺祖太宗所用犹未有定法,惟上所用,间得魁磊之士。”而到后来,资格要求愈盛,愈益繁复,“其人之贤否,其事之罪功,其地之远近,其资之先后,其禄之厚薄,其阙之多少,则同是一切有法矣。”这些繁复的条例,层层束缚,纵有人才,也不能发挥,于是权力归于胥吏,因为一切以法度为决断,而最熟悉法度者是胥吏,“国家以法为本,以例为要,其官虽贵也,其人虽贤也,然而非法无决也,非例无行也。骤而问之,不若吏之素也。官举而归之吏,则朝廷之纲目,其在吏也何疑!夫先人而后法,则人用;先法而后人,则人废;不任人而任法,则官失职而吏得志矣。”(文集卷一,上孝宗皇帝子)”本朝人才所以衰弱,不逮古人者,直以文法繁密,每事必守程度,按故例,一出意,则为妄作矣。”

(文集卷四,财总论二。)在这里,叶适尽管反对程朱的道统,但仍然是站在儒家的立场上,希望人君”必以其道服天下,而不以名位临天下。(君德一)假如人君行申韩之术,“以智巧行令,其令必壅;以智巧用权,其权必侵,以智巧守法,其法必坏。”(君德一)在这个基础上,他认为君王立国的根本一是礼臣,二是恤刑。他承认刑法立国的需要,但人主应当使“其臣无犯君之法”,而不是以刑法御其臣,舜和文王之时,礼遇臣下,“最能得天下贤才而用之。”“盖舜、文王之意迄周衰而亡,历秦汉隋唐而不复兴,至于艺祖、太宗,而后尽去前世帝王苛刻猜忍之意,一以宽大诚信进退礼节遇其臣下。”(国本中)自真宗、仁宗而后,执政大臣去位,让其上疏自乞,不得已而去之,为之进官加爵,宋之世殊少谏诤忤旨而死者,进人以礼,退人以义,不以刑法御其臣,无过于祖宗之世。正因为如此,他认为当世优于汉唐,但逊于三代“虽然,今世之用刑,比汉唐为轻,比三代则为重。”在这里,叶适的思想反映了宋代的状况,君王的权利虽得到加强,但未达到汉唐那样严酷的程度,宋代的问题是智谋巧诈太多,法度太密,限制了臣民的活力。韩非说过,上古竞于道德,中世逐于智谋,当今争于于气力。那么宋代的状况相当于韩非所说的中间阶段,智谋狡诈太多,刑法尚不是很严酷,君王礼遇士大夫。叶适的态度总的来说是站在儒家的立场上,希望君王不要以巧诈等法家之术来驾御臣下,而要以宽厚仁道为主。在治理天下时法度不能太密,要给臣下以一定的自主性,给地方上以一定的管理军民、财政的能力,只有这样才能使宋王朝由柔弱变强,做到民有人治,兵有人用,地有人守,而不是,“尽收权变,一总事机,视天下之大如一家之细。”

宋朝的弊病除了权力太专以外,就是逐利太甚。叶适认为政治的基本原则在于有利于人民的生产和利益,没有这一点,光凭权力,霸道去统治,是不得人心的。叶适认为应当给民众以参政的机会,并主张通商惠工,扶持商贾,流通货币。但是宋王朝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和对社会的控制,建立了庞大的军队和官僚机构,并把沉重的经济负担转嫁于民众。太祖开国时,有兵二十万,太祖开宝时,增至三十七万八千,太宗至道时,六十六万六千,真宗天禧时,九十一万二千,仁宗庆历时,一百二十五万九千,南宋时疆土只剩其半,但仍有百万大军。冗兵和冗官增加了财政的危机和对人民的压榨。叶适指出,南宋政府从正规的夏秋两税和和其他名目繁多、横征暴敛的杂税中,每年敛取八千万缗的收入,实是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庞大数字,仅仅三十万屯驻在四镇的大军,每年就耗钱六千余万缗,米数百万斛。但是将领只知剥削士兵,士兵因为穷饿而不满,没有战斗力,军队成为“庸将腐阉卖鬻富贵之地,”(别级卷十二)、以致“天下有百万之兵,不耕不战,而仰食于官;北有强大之虏,以未复之仇,而岁取吾重赂;官吏之数日益而不损,而贵臣之员多不省事而坐食原禄”(别集卷十二)。

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摆脱财政危机,满足贪欲,统治者横征暴敛,“名为理财,实为聚敛,今言理财者,聚敛而已,故君子避其名,而小人执理财之权。”叶适认为在历史上,这种聚敛财富的霸道始于管仲,然后到桑弘羊、李斯,一代胜于一代。到了宋代,从王安石到蔡京,聚敛益盛,“王安石理财法,桑弘羊、刘晏所不道;蔡京之法,又王安石所不道;及经总制钱法,蔡京亦羞为之。”王安石时,所敛尚不及民,在以后“于是蔡京变茶盐法,刮地宝,走商贾,所得五千两,内穷奢侈,外炽兵革。”(文集卷一,子三)到了南宋时候,各种名目的税收愈益繁杂,“今经总制、月输、青草、折估等钱,虽稍已减损犹患太重,趁辩甚难,而和宝、折帛之类,民间至有用田租一半以上输纳者,贪官暴吏,展转科折。民既穷极,而州县亦不可为矣。”((文集卷一,自三)。由于贵族地主和兼并之家不纳赋税,破产农民无法纳税,于是全部负担落到占人口三分之一的“得以税与役自通于官的”

庶族地主和个体农民身上,使社会的中间阶层走向贫困和破产,“若夫齐民中产,衣食仅足,昔可以耕织自营者,今皆转徙为盗贼冻饿矣。”赋税的繁重使得破产农民无法忍受,他说,”余尝问为保正者曰:费必数百千?保长者曰:必百余千,不幸遇意外事,费辄加倍,少不破家荡产。余欲以其言为妄,然余行江淮、闽浙、洞庭之南北,盖无不为此言者矣。对于这种情况,叶适还站在东南庶族地主的立场上,将矛头集于南渡而来的世家大族身上,由于“衣冠贵人”尽集江南,使得土地、房产和生活费用高涨,“夫吴越之地,自钱氏始独不被兵,又以四十年都邑之盛,四方流徙,尽集于千里之内,而衣冠贵人不知其几族!故以十五州之众,当今天下之半,计其地不足以居其半,而米粟布帛之值三倍于旧,鸡豚茶茹樵薪之鬻五倍于旧,田宅之价十倍于旧,其便利上腴争取而不置者数十百倍于旧。”宋代的役法以田产为服役标准,但这些世家大族却享有免役特权,于是纷纷以田产投靠势家豪族,而差役负担全落到了庶族地主和个体农民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