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发现,史莱恩在其新近所著之备忘摘要中,对被动之倾听与主动费力地聆听二者之间所做的区分,也很有用。好的心理治疗医师就必须能够以此种包容的态度来倾听,而不是以采取某种意见的态度来听,为的是能够听到病人实际上说了些什么,而不是只听到自己所预期听到的,或要求听到的话。他不应该自作主张,而应该让语言流贯心中。唯其如此,才能消除自己的格局与模式。否则,所听到的一定只是自己的理论和预期。
事实上,我们可以说这是一个能否容受与被动的判断,这判断能够对无论任何学派的心理治疗医生都作一好坏的区分。好的心理治疗医师必须能够鲜活地觉察到每一位病人的本来面貌,而不会强加以分类、加以标题、加以分门别类并纳入档案。坏的心理治疗医师,则即使经过了一百年的临床经验,他所找到的也只是一再重复经由各种理论所证明的事实而己,而这些理论却是他在一开始从事这项职业之时便己习得的。因此,在此意义之下,我们可以指出,一位心理治疗医生很可能一再犯同样的错误四十年之久,却称此错误为“丰富的临床经验”。
对于感觉存有之知的特性的方式,另有一种截然不同的方式可以传达出这种感觉,不过同样也是不流行的一种方式,那便是像劳伦斯和其它的浪漫主义者所谓的不受意志控制的方式,而不是强加意愿的方法。一般的认知行为具有高度的意愿性,因此是有所需求、是事先安排的,且是先入为主的。而在高峰经验中的认知活动,则不受意愿干预;意愿停止活动,只接受而不作要求。因此我们无法控制高峰经验。它是突如其来地发生在我们身上的。
11.在高峰经验中的情绪反应具有惊奇、讶异、崇敬、谦逊的特色,而面临此种经验时的渺小卑微感,就如同面临某一伟大者一样。有时会有一点害怕(虽然是高兴的害怕)、怕被完全吞没。我所研究的对象用下面这些话来表达他们的感受: “实在令我受不了”, “超过我所能忍受的”,“太棒了”。这种经验也具有某种强烈而刺激的性质,因此也会带来眼泪或欢笑,或者又哭又笑,这种性质也可能模模糊糊地类似于痛苦,但却是令人喜悦的痛苦,因此常被描述成“甜蜜”的痛苦,甚至可能会引起一种特别想死的念头。不仅我的研究对象这么说,有许多作家在谈到他们的各种高峰经验时,也说到他们同样有过这类想死的经验,亦即宁愿死去的经验。“真是太棒了,我真不知道我怎能承受得了,现在即使我死了,我亦无憾”,便是典型的句子。也许一部分是由于为了永远牢握这一体验,而不愿就此又沉入了日常经验的谷底里。另一部分,也许这正代表着由于在这一浩瀚雄伟的经验之前,深深地感到谦逊、渺小、一无所是,因而表现出来的一种态度吧!
12.我所必须处理(虽然十分棘手)的另一种,见之于两种互相冲突的对世界的认知的报告表。在某些报告中,特别是在神秘经验、宗教经验或哲学经验的报告中,整个世界是个统一体,是个单一而充满生机的实体。而在另一种有关高峰经验的报告中,特别是在爱的经验以及美感经验的报告中,所感知的虽只是世界的一小部分,此一小部分在经验当时却俨然成为世界的全体。在两种报告中说的都是具有统一体的感知作用。某幅画、某个人、某种理论的存有之知所以能掌握整体存有的一切属性(存有价值),或许是由于在感知的同时,感知对象己俨然成为彼时所存在的一切了。
13.抽象化、条目分明的认知,和对具体、原始、个别之物的鲜活认知,二者之间具有实质上的差异。也就是在此种差异的意义之下,我使用了抽象与具体的字眼。它们和高斯坦所使用的术语并无多大的差异。我们大部分的认知活动(注意、感知、回忆、思考和学习)都是抽象的,而不是具体的。也就是说,在我们的认知活动的生命里,我们主要做的是树立范畴、建构体系、分门别类,并且加以抽象化。与其说我们在努力认识世界的本来面貌,还不如说我们是在努力建构自己内在的世界观。我们大部分的经验都已经过各种范畴、组织和标题化之系统的过滤;正如夏克特在经典之作《幼年时代的健忘与记忆问题》中所指出的一样。我在研究能自我实现的人之时,发现在他们身上同时具有无需放弃具体亦能予以抽象化的能力,以及无需放弃抽象亦能具体化的能力,因而促使我作了这项区分。如此便对高斯坦所作的描述添加了一些补充,因为我不仅发现了一种朝向具体的还原,同时也发现了另一种还原,我们可以称之为朝向抽象的还原,换言之,丧失认知具体的能力。后来我又发现出色的艺术家和优秀的临床医师,他们虽然不是能自我实现的人,但在他们身上也同样可以找到这种能够感知具体的特殊能力。最近,我在一般人的高峰经验中也发现了这种相同的能力。他们因而比较能够就认知对象之具体的、特殊的性质来了解对象。
这种针对具体形象的感知方式,由于习惯上己被描述为美感知觉的核心,因此正如诺托卜所言,二者几乎成为同义词。对大部分的哲学家和艺术家而言,以具体的方式去感知一个人的内在独特性,就是以审美的态度去感知他。而我则愿意扩大这一语词的使用,我已经证明这种觉察对象之特性的感知能力,并不只是美感经验所独具的特征,而是一切高峰经验均具有的特征。
把发生在存有之知中的具体感知,理解为同时或以快速的连续方式,去感知对象所具有的一切面貌及特性,是很有用的作法。抽象化本质上就是一种选择,根据对象所仅有的几个面貌,也就是根据那些对我们有用的,那些威胁我们的,那些我所熟悉的,或是那些适合于我们的语言范畴的面貌来作选择。怀海德与柏格森两位哲人都曾针对这点作过彻底的澄清,一如历来许多其它哲人,比如费万提所作的一般。抽象,就某一程度而言是有用的,但同时也是有缺陷的。简言之,以抽象的方式去感知某一对象,乃意味着不去感知对象的某些其它面貌。其中显然包含着对某些性质的选取、对另一些性质的舍弃,以及许多其它性质的杜撰或歪曲。我们按照我们的意愿来塑造它,创造它,制造它,而更严重的是,在抽象化之中有一强烈的倾向,即倾向于把对象的各个面貌配上我们的语言系统,因此便造成了特殊的困扰。因为语言乃是弗洛伊德所谓的次要历程,而不是弗氏所谓的原始历程,因为语言所处理的乃是外在的实体,而不是心理的实体;是意识的,而非潜意识的。当然,此种缺陷的确可以借着诗的语言,或是抒情的语言而匡正。不过,大部分的高峰经验都是难以言喻,而且根本无法落以语言诠释的。
我们且以欣赏一幅画或观察一个人为例。为了能够全面认知所知觉的对象,我们必须尽力避免自行对他们作分类、比较、评估、需求与利用。比如,当我说这个人是外国人,我已经把他归类了,我已经在实践一项抽象的活动了;因此就某种程度而言,我已经隔限了自己,使自己无法把他看成世上独一无二的整全个体。当我走近墙上所挂的一幅画时,如果我寻找的是作者的名字,我便也隔限了自己,使自己无法从画本身,以鲜活淋漓的态度来看画。因此,在某个一定的程度内,我们所谓的“认识”,乃是指把某种经验定位于某一概念系统、某一文字系统或某一关系系统之中,也因此便把自己隔限于完全认知的可能性之外了。赫伯·李德曾经指出,儿童都有一只“纯洁的眼睛”,能够看任何东西都像第一次见到一样(通常他真的是第一次看见),因此,儿童看东西常充满了好奇,他能寻察东西的各种面貌,体会它所具有的一切属性,因为在此种情形下,一件新奇的东西所具有的任何属性对儿童来说都同样重要,没有一种属性会比另一种属性更重要。他并不对它加以组构。他纯粹只是观察它、注视它。他品尝体验各种性质的方式,正是康特里尔和穆尔菲所曾描述过的方式。我们成年人如果也能处于同样的境界,便不至于只会把对象加以抽象化、赋予名称、予以定位、加以比较,并纳入关系的脉络之中;我们便更能够多方面地看到一个人,或是一幅画所具有的多姿多采的面貌了。我必须强调的是,我们能够觉察到那不可言喻、根本无法落于语言诠释的内容。如果我们强加以语言,便会改变它的原貌,即使十分类似,也已是异于其本身的他物了。
也就是这种能够感知全体和能够屹立于任何部分之上的能力,形成了在各种高峰经验中的认知所具有的特征。既然我们唯有如此,才能全面认识一个人,无怪乎能自我实现的人比较能更活泼地观察一个人,也比较能够透察一个人的内在本质。这也就是为什么我深信一位理想的心理治疗医生,必能凭借职业的需要从一个人的独特性及其整体性来了解病人,因而他必定至少是一个心理相当健康的人。我主张用这种感知方式去觉察那些即使我们愿意承认,却也无法解释的许多个别性的差异,我也主张治疗的经验本身便是一种训练,使人能够认识别人的存有。这也说明了为什么我觉得美感知觉和美感创造的训练,也是相当可取的临床训练。
14.当人格成熟达到高水准之时,许多二分的两面,对立的两极,以及冲突的两端都会被化解、被超越,或是被融合为一。能自我实现的人是自私的,同时也是无私的,他们兼具酒神戴奥尼修斯及太阳神阿波罗的性质;他们具有个体性也具有社会性,是理性的也是非理性的,与别人相互融合,同时又与他人保持距离,等等。我认为这就好像一条连续的直线,线的两端是彼此遥遥相隔、互相对立的两极,但这条线变成了圆圈圈,或圈成了螺旋状,因此线头对立的两极便互相交会形成了融合的一体。我发现在我们对对象的完全认知之中,也具有这样一种强烈的倾向。我们愈能了解存有全体,我们便愈能包容那些同时是彼此相悖、互相对立,而又完全矛盾的感知与存在。而这些其实原本只是部分的认知所产生的后果,一旦能对全体有所认知,这些矛盾冲突便自然消失殆尽了。若从肖似于神的有利观点来看一位患有精神官能症的病患者,我们也能把他看成是创造历程中的一个奇妙、复杂而又美丽的统一体。而一般所认为的矛盾、冲突与分裂,我们亦能感知它的必然性与不可避免性,甚至视之为命中注定。换言之,如果病患能完全被了解,那么他的一切便落入必然之境,因此我们可以从审美的观点去觉察他,去欣赏他。而他的一切冲突和分裂便一转而成为具有某种智慧的意义了。而且如果我们把病患的症状看成是急于迈向健康使然,或者把轻微的精神官能症当作是一个人在其困难的时候所采取的最健康的解决方法,那么,即使是疾病的概念和健康的概念,也可能互相融合而消弭于无形了。
15.在高峰经验中的人,不仅在我前面所提到的意义之下肖似于神,而且在其它方面也会肖似于神,尤其是他会肖似于神的圆满、充满爱心、无怨尤,并且悦纳世界、悦纳别人,尽管平时他看起来并没有那么好。世间的罪、恶和痛苦如何与神是全知、全能、全爱的概念相互调和,乃是长期以来神学家所努力不懈的难题。而随之所呈现的困难,则是如何协调善恶赏罚的必然性与神是爱一切、并原谅一切的概念。总之,它必须是兼具罚与非罚,同时是会原谅与会谴责的神。
我想我们对能自我实现者所作的研究,以及对我们讨论至今,彼此差异极大的两种感知方式——亦即存有的感知和缺陷的感知——所作的比较,也许可以令我们学会以自然主义的方法来解决这种两刀论证的难题。一般而言,存有的感知是很短暂的。它是一种高峰、一个顶点,是偶有的成就。人类大部分的时间似乎都是以缺陷的方式来感知万事万物。他们进行比较,下判断,表示赞同;他们拉关系,并且相互利用。言下之意,我们有可能交互使用两种不同的方式来认知别人:有时候,是在此人的存有中进行认知,这时他俨若宇宙的全体。然而,多半时候我们都只把他看成宇宙中的一小部分,且以各种复杂的方式与其它万物息息相关。当我们以存有的方式去感知他人,我们也能够变得爱一切、原谅一切、接纳一切、爱慕一切、了解一切。我们以存有为荣,并且衷心喜悦。这些都是用来指称神之属性的概念(除了娱乐概念之外,奇怪的是大部分神的概念中均缺少这一概念。)就在这些时候里,我们便能像神一样具有这些特性。例如在心理治疗的情境中,我们便能够以这种充满爱心的、了解的、接纳的和原谅的方式,来对待一切我们平常所害怕、所谴责,甚至所痛恨的人——比如杀人犯、盗匪、奸贼、懦夫等。
十分有趣的是,所有的人在不经意的时候,也会表现出他们很渴望别人能认识自己的存有,他们痛恨被分门别类、赋予名称、加上标签。譬如,称某个人为侍者、警察或“夫人”,而不称他为经常犯错的人。我们每一个人都希望别人能认识并接纳完整、丰富且复杂的我。如果我在世人之中找不到一个能这样接纳我的人,那么便会有强烈的倾向去设计和创造一个肖似于神的形象,有时候是一个人,有时候是个超自然之物,来作为我的接纳者。
我所研究的对象,皆按存有本身及其本来面貌来“接纳现实”。这种方式,提供了“恶之问题”的另一种答案。现实的存在不是为了人类,也不是为了反对人类,其存在的本质乃是与人格无关的。只有对那些需要一位钟爱一切、同时不受情绪影响、并且是全能的、创造宇宙万物之位格神的人而言,置人于死地的地震才是需要协调的难题。而对那些把地震视为与人格无关,本来就会有的自然现象,因而坦然接受它的人而言,它便是无关乎伦理与价值的问题了。因为它并不是“故意”而困扰人类的,他便耸一耸肩坦然受之,即使是以人为中心的方式所界定的恶,他也照样接受,就像他接受四季变化,接受暴风雨一样。原则上,洪水的壮观之美或是老虎吃人之前的威武之美,都可能值得欣赏,甚至可能在赏玩中得到乐趣。当然,要对有害的事物抱持这种态度,是十分困难的,但也并非不可能做到。人格愈成熟的人,便愈可能达到这种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