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浪漫青春心动时刻,浪漫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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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爱情有毒(2)

他看得心神荡漾。轻轻地拉过了她。紧紧地拥在了怀里。他感觉到她的身躯在微微地颤抖。他捧起她低垂的脸,往她红润的嘴唇吻去。

别。她伸出手按在了他的唇上。

他没有理会。依旧吻在了她的唇上。他的手开始在她光滑如缎的肌肤上滑动。

她感觉到体内一阵剧痛。睁开眼,看着一片梧桐叶子从树上脱落下来,在微风中轻轻飘了进来,最后落在了床边。

泪水忽然从她眼中滴落下来。

一个月后。她收到了他从上海寄过来的一封信。刚撕开信封。一张平整的纸片便从信封里掉落下来。

她俯下身拾起。那是一张冰棍纸。是十年前特有的那种。她把它放在桌上,展开了信笺。

琳:

还好吗?寄来一张我收藏了八年的冰棍纸。十年了。我无法忘记那个在炎炎夏日和我手拉手一起逛大街你知道吗。当我来北京看你,你捧着火红的玫瑰笑脸盈盈地看着我时,当你低着头站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就在心头暗暗发誓,我一定要娶你。一定要跟你相守一生。

你知道吗,是你那低头间的温柔感动了我。有你的日子,我便永远也不会孤单。

爱你的平于上海。

她给他回了信。整张洁白的信笺上只有用书法笔写的一行触目惊心的大字。

虽然父母要我出国留学,但是我不去,因为,我爱你。

那个秋天,他是幸福的。他常常独自一人徘徊在漫长的邯郸路。看着宽阔的大路上人来人往,他会忽然想起他和琳的未来,然后他傻傻地发笑。

从复旦正门出来,穿过国定路,武川路的文化花园里有一所新开的网络公司。他会常常在网吧登陆到这家网站的论坛上游荡,看着上边一个个熟悉和不熟悉的ID。看着他们在论坛里热烈地争吵,他的心里会忽然涌上一股暖意。他开始在一个叫“小资情调”的论坛里发帖子。

他感觉自己是一个属于漂泊的人。颓废的表情。黯淡的心绪。喜欢流浪,很少停留。

很快,他的帖子就有人回复。是一个叫潇的女孩。她说。我猜想你一定是复旦的学生。

他感觉很是惊讶。虽然他很少在论坛上回别人的帖子。但是这次他还是回了。

为什么。他在后边写了这几个字。

因为你的语言里流露出的颓废与忧伤。很小资的一个男人。同时又很显品位。只有复旦出来的学生才有这种味调。潇说。

他忽然感觉自己对这个叫潇的女孩有了兴趣。于是,他开始在那里停留。第一次长时间的停留。

人走累了,就该向往停歇。

漂泊久了,总会寻找归宿。

我也是如此吗?他问自己。然后笑。

六月。琳已经有一个多月没有来信了。电话也没有。他打去电话。却总说琳不在。终于在他打了无数个电话去之后得到了一个消息:琳已经在一个多月前申请提前领取了毕业证书后和父母一起出国了。临走前没有留下任何联系方式。

他猛然间觉得天旋地转。

和朋友出去。喝了很多的酒,然后回来,倒头就睡。几乎忘却了心里所有的忧伤。半夜忽然感都头痛欲裂。然后从床上起来,喝了很多的凉水。看着窗外漆黑的夜,阴郁的颜色。风从开着的窗户吹了进来,在屋里轻轻地盘旋。

然后他感到眼睛潮湿。

他在南京西路的一家电脑公司找了个工作。无所事事的时候,他开始发狂般地写作。写完后马上贴在论坛里。论坛上的人们开始沸沸扬扬地讨论起他。他的帖子一贴出去就会有很多的回帖。他会认真地看每一个回帖,但是从不回帖。

他决心开始写一篇小说。很长。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终结。他常常会一整天地逃课,自己一个人躲在房间里用电脑写字。有一天下午六点开始写。一直写到晚上十一点。中间不断地喝水。写了一万多字的时候。他忽然感觉胃一阵发痛。然后躺在床上,静静地看着电脑屏幕上一行一行的方块字。我忽然觉得她们在凝视着自己。安静而平和地。

他的眼泪忽然从眼眶中流了出来。滴在地板上。溅出一朵绚丽的泪花。在发黄的灯光下像绽开在阴暗中的花朵。

终于有一天。他在论坛里看到别人写给他的一句话。

平。我要见你。晚上八点整。国定路书店。

帖子下赫然写着一个字。潇。

虽然不是繁华地段,但是晚上的国定路分外热闹。三三两两的学生模样的人群。在冬天的寒风中游荡。

他走进国定路书店的时候,书店里站着十来个顾客。书店老板围着一条围巾,坐在桌前看书。他四下打量。发现书店角落里有一个女孩靠在书架上静静地看书。他径直走了过去。

潇。他叫道。

女孩抬起头。

这是一个很清纯的女孩。长长的头发披在肩上。似水般的明眸刚从书本上移开,显得有点迷茫。

她笑了。平。你来了。

他带着她去音乐酒吧喝酒。在淡淡的音乐声中。她静静地凝视着他。嘴角顽皮地微翘着。一副清新可人的样子。

你的文字很颓废。我却很喜欢。潇笑着说。

这么说你也是复旦的。他看着潇可爱的笑脸说。

是的。今年大四。她停顿了一会。接着说,在你文章中常常提到的琳现在怎么样了?

走了。他的脸上流露出难以掩饰的悲哀。和父母一起出国走了。一点消息都没有。我知道。她是想彻底地忘记我。忘记一个十年前就有过约定的人。

潇没有再说话。只是把手轻轻地放在他脸上。似乎想为他擦去脸上的泪水。

谢谢。他说。可是我早已经不会再流泪了。从半年前琳走了之后。

那以后,他们开始常常一起出去散步。潇的眼神变得越来越温暖。他知道。她已经喜欢上他了。

有时候他想。潇其实是一个很好的女孩。漂亮。温柔。懂得体贴人。对于一个有过心灵伤痛的男人来说。这是些都是自己最需要的。于是他开始慢慢接受潇。

他们的关系发展得很平稳。潇慢慢地就把自己完全投入了进来。女孩为什么就是这样。喜欢把自己完全地投入到一个男人的怀抱与梦想中。在他紧紧地拥抱住潇的时候,平这样想着。

两年后。他们开始商量结婚的事情。周末的下午,平带着潇去商场买婚纱。在买完婚纱刚要走出商场的时候,他忽然触电般地,然后停了下来。对潇说,你先回去。然后就飞一般地跑了出去。只留下潇一个人在商场门口目瞪口呆。

潇在家里等平。等到晚上十一点多的时候才见平回来。潇问他发生了什么事。平只是摇头。一句话都不说。

从那开始。潇就感觉到自己与平间已经没有了以往的默契。两人之间好象隔了什么东西似的。凭直觉她感觉到她和平之间的这段情感快要走到尽头了。在无数个寂静的夜里。她常常起来看着身边的平。平睡觉的时候像个孩子。潇忽然这样想着。

然后她就感觉到自己的眼泪流在了脸颊上。

终于。有一天。平对潇说。潇。你还是找另一个适合爱你的男人吧。我不配。

潇很平静。她知道这一天终究是要来临的。从他们买回婚纱的那一天开始。她就知道他们之间的这份感情已经走到了尽头。

她一句话都没有说。收拾了几件衣服就离开了。

从此以后。平再也没有得到任何关于她的消息。

两个月后。平结婚了。新娘是一个叫静的女孩。静声音很沙哑,她的脸已经几乎完全毁掉。一条条红色疤痕裸露在空气中。甚至在左脸颊上还可以看到一小块无法掩饰的森森白骨。

当前来祝贺的人们看到静的时候都惊呆了。一个个不知道说什么好。

送走客人之后。平和静并排坐在床上。

你为什么看到我这模样都还要娶我?静看着平。满脸温柔地问。

不为什么。平轻轻地握着静的手说。

你一定要说。静的话语开始激动起来。

平犹豫了一会。说。好的,我说。

他停顿了一下。接着说。因为我在商场门口看见你低头间温柔的样子像极了我的初恋情人琳。

静定定地看着平。忽然泪流满面。

那一刻。她忽然好想告诉平。

琳在毕业前夕的化学专业实验中不小心让硫酸严重烫伤了脸部。在治疗中又影响了声带。

琳无法把这样的消息告诉平。只好顺从父母的意思出国留学。

琳在国外的三年时间里,无法摆脱平的影子。于是她决心回国看看。她只想在平的身后静静地看他一眼。

静没有想到平会喜欢上她这样一个已经毁了容颜的女子。

静没有想到平会爱她如此之深。

静不知道自己该不该告诉平事情的。

今日面目全非的静就是昔日与平有过十年约定的琳。

梦中的鱼香肉丝

他爱上她是因为一句话。那一天,单位举行会餐。他们被安排在同一餐桌上。菜一上来,大家就解放出说话的嘴巴,随后满屋里都是心满意足的咀嚼之声;最后吃饭时,上来一道鱼香肉丝,她便惊叹道,真香,就着它吃米饭真是没治了:他笑了,不由自主地多看了她几眼。她迎着他的目光说:真的,回头我就要学会做这道菜,在家中比去饭店里吃感觉就是美妙许多:他很是感动:如今的女孩大都娇生惯养,怕累着怕有损容颜而远离厨灶,让他一想起来就很是失望——和这样的人结合在——起,能算是温馨的家吗?这时,有的人已经离去,她因为说话耽误了时间,还在那里慢慢地吃;他便放慢了速度,等她吃完后,就放下筷子追了出去。

他们的爱情就在这一瞬间蓬勃绽放。

然后,就是在密切的接触中了解对方。这对他们来说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在同一个单位,以前因互不来往内心深处也就没有对方的存在,对方是怎样的人自然就不放在心上。现在不同了,他们都惊喜地发现,原来意中人就近在眼前呀。他是农民的儿子。她是某局局长的女儿。但这又有什么妨碍呢?他们都认为,如果爱情都以此为参照,那就无味得很了。即使如此,他有时仍然会想,她出身如此,却不以之为骄,真是难能可贵。而她,则是很早就听说他是才子,一经接触,果然名不虚传。她就想,和这样的人过一生,也是不枉了。

他们很快就进入热恋之中。

这一天,他去她家吃饭。这已是每周日的必修课。他进屋后,坐了——会儿,女孩的父亲接到——个电话。然后就对他说,今天中午我和你伯母有急事要办,午饭就由你俩看着安排吧。他高兴地应了下来,想这——次就能享受一下她做的饭菜了。不料,她却建议去饭店里吃;他摇头说,我不想去饭店,我想尝一尝你做的鱼香肉丝。她低下头说,可我还没有学会: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难道她当初只是说说而已吗?他说,那你会做什么菜呢?她烦躁起来,说,家里根本不需要我做菜,所以,我就什么也不会:他有些猝不及防,虽然这是早就应该想到的。他说,原来你以前是骗我的!女孩气急吼道,我骗你什么了?你说从我认识你以后我说过什么谎话?他答不上来。那根本就不是承诺,只不过是自己营造的一个梦而已。那种浓浓的家庭气息,永远都是自己梦中永不凋零的诗情画意。可如今,却被她一句话打破。他无言以对,良久,说你没有骗过我,是我自己一直在骗自己。

这一天的午餐,他们没吃就不欢而散。

夜间,他辗转反侧,不能人眠。第二天,她没来上班,却给他打来一个电话说,我们分手吧!他脱口说道,不行。她说,我连菜都不会做,你和我在一起又有什么意思呢?他说,要按这个标准,我就应该找个厨师,对不对?她在电话那端无声地笑了,然后叹了口气,说,别无聊了,反正以后我不理你就是了。

不久,他扪就结了婚。他成了优秀的后勤部长,包揽了几乎全部的家务。她有时也学着做事,却总是做不太好,后来索性就全部放手。对此,他没有一点怨言。这其实是他在那一个失眠的夜晚就想好了的:鱼香肉丝虽好,却终归是梦;既然那梦已经破碎,那就不如醒来,踏踏实实地做一个让妻子深爱的幸福男人。

你是我不能说的秘密

我读中学的时候,总是独来独往,没有人敢在我的周遭5米范围内出现。一个在99%的同学只能考60分的超难测试中还能拿到一百分的超级好生,总是会带着这么强烈的距离感出现在校园内的每一个角落。

“我们班那个不是人的家伙。”

我知道同学们总是在背地里用又羡又妒的口吻这样提到我。

学校要迎接省教委的验收,每个班都被勒令利用下午放学后的时间到操场集合练习升旗仪式和广播体操。

男生一排,女生一排。

我是女生里面最高的,易麟是男生里面最高的。于是,我们并肩站在各自队列的最尾。

升国旗的时候,我们要面向国旗的方向敬礼,易麟的脸偏转过去,阳光将他的面颊照耀得像水晶一样透明晶莹。我的视线从鲜红的国旗上跳转到他的脸上,我盯着易麟挺直的鼻梁、薄薄的唇线、微翘的下巴,我看得目不转睛。

易麟是暴发户的孩子,家里狂有钱,所以他本人特别的不思进取,抽烟,追女生,和校外流氓打架,但凡学生不该做的事情,他都做。他是彻头彻尾的差生。

初三下学期某一天,易麟又闯祸了,班主任生气地宣布今天的值日取消,罚易麟放学后一个人留下来打扫教室。

上完第4节自习课后,同学们都走了,我被语文老师叫到办公室帮忙批改上周的小测卷子。等我从办公室走出来,已是晚霞满天。我犹豫了一下,又折回教室。

“让一让。”易麟提着水桶,在我的背后说。

我飞快闪到门框另外一边。易麟拎着铁皮水桶走进来。

虽然易麟已经走过去,但我依然可以感受到背后那种无形的压迫感,一种异样的燥热在我的皮肤上蔓延,我的心跳不知不觉地加剧。

“你怎么还不回家?”他见我还不走,就问我。

“易麟。”

易麟听我叫他的名字,转过头看我。

我直视他的脸,“我喜欢你。”

我的声音很平稳很清晰,音量也是不大不小。我为这个效果感到高兴。我喜欢我做出来的每一件事都完美无缺。

咚,易麟不知道怎么踢翻放在脚边的铁桶。那轰然一响,成为刻在我心头的血淋淋的伤。

易麟跌跌撞撞跑出教室,活像见了鬼。

没过多久我们就毕业了,我升入省重点,易麟将去英国继续升学,从此分道扬镳。

大学时代,最完美的郑颖颖

大学一年级的时候,我参加了9所高校联办的校花选举大赛,顺利进了三甲。很快,我又过五关斩六将,加入了校英文演讲团,去美国参赛,捧回了金奖。

至此,全校的人,都知道郑颖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女生。美丽,但并非只有美丽。渐渐的,有人用完美来形容我。

我绝不允许自己考试拿第二,我绝不允许自己的服装搭配出现问题,我绝不允许自己的社交礼仪有欠妥当,我绝不允许自己的体重超过50公斤,我绝不允许自己在唱K的时候唱错一个音……

我不知道有没有人发现,我其实一直都在神经质地苛求完美,然后我是如此如此的不快乐。

大二下学期,我以一种近乎于完美的姿态,迎来了自己的真命天子,政治系的沈拓。他,高大,帅气,家世好,人优秀,性情温和,心灵纯真。

狭路相逢,彼此都觉得纳闷

大学毕业后,我进了一家4A广告公司。沈拓留校读研。我们买了房子,订了婚,住在一起,正在筹备婚礼。

我的工作也进展得十分顺利。工作第二年的5月的一天,路边的野蔷薇仍开得灿烂无比,我和沈拓正式确定了婚期,上司通知我那个我全权负责的知名品牌服装的宣传策划已经通过他们的审批,只等对方高层的认可。

下午的时候,我被告之对方高层已经到了公司,要我速去会议室接待。

来的,是最大的头儿,这个品牌亚太地区的总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