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中国近代历史大事详解——神州问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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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 最好的五年计划——“一五”计划的提出和制定(1)

“一五”计划被认为是建国初期执行得最好的一个五年计划。它是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提出和制定的}毛泽东对它又是什么样的态度?又作了哪些重要批示?

“一五”计划的任务和编制过程

1953年,中国的经济发展史揭开了新的一页,那就是开始执行(1953~1957年)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这一计划的实施,为我国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奠定了初步基础。这里,我侧重谈谈工业建设方面的情况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是我国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重大步骤。它的基本任务,是依据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确定的。

1953年9月8日,周总理在向全国政协常务委员会所作《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的报告中,对“一五”计划的基本任务作了这样的概述:“首先集中主要力量发展重工业,建立国家工业化和国防现代化的基础;相应地培养技术人才,发展交通运输业、轻工业、农业和扩大商业;有步骤地促进农业、手工业的合作化和对私营工商业的改造;正确地发挥个体农业、手工业和私营工商业的作用。所有这些,都是为了保证国民经济中社会主义成分的比重稳步增长,保证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人民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的水平。”

1955年7月5月,李富春副总理代表国务院向看出,以毛主席为首的党中央对这个计划是极为重视的,他们不仅对计划的方针任务作出指示,对一些具体问题也及时过问。朱德同志还一再要求我们要重视手工业的生产,并且多次提出书面意见。据我回忆,在中央领导同志的指导下,计划草案曾进行过5次重大的修改和充实。周总理经常主持召开国务院会议,对计划的细节一一进行研究。陈云、富春同志,更是自始至终专心致力于这项工作,事必躬亲。国家计划委员会的干部,各经济部门和其他部门参与编制计划工作的干部,也是不分昼夜地工作。那时计算数据,是用老式的算盘、计算尺和手摇计算器,方案稍有变动,上千个数据都得相应改动,他们工作之辛苦是不言而喻的。由于上上下下齐心努力,发扬虚心学习、勇于探索和实事求是的精神,使这个计划的编制真正做到了精确计算,反复比较,慎重决策。

在缺乏经验的情况下编制全国统一的五年计划,只靠中央主管部门是难以做到的。例如,我国国情的调查、矿产资源的分布和可开采程度、现有企业和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以及新建厂址的选择等众多编制计划必不可少的资料,均需有关部门和各级政府协助提供。当时编计划,虽然不像后来那样,由中央拟定一个初步轮廓(即控制数字),交各省编制地区规划,然后由中央汇总平衡,即由上而下、由下而上相互结合的做法;而是由中央部门集中搞,但计划的方针任务和重大决策,则是向各大行政区和各省、市、自治区政府及时通报,使他们心中有数,便于挹出建议和指导所属有关部门配合。特别是在厂址的选择和人才的调配上,各级党委和政府从大局出发,作出了很多贡献。

确立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指导方针

把一个经济落后的农业大国逐步建设成为工业国,从何起步?这是编制计划之初就苦苦思索的一个问题。有关部门的同志也曾引经据典地进行过探讨,把苏联同资本主义国家发展工业化的道路作过比较,提出过不同的设想。经过对政治、经济、国际环境诸多方面利弊得失的反复权衡和深入讨论之后,大家认为必须从发展原材料、能源、机械制造等重工业人手。

得出这样的结论,其理甚明。设想多发展轻工业,按一般常识讲,一定是投资省、见效快,又能改善人民的物质生活条件,为国家多积累建设资金。但是,没有机器制造业,发展轻工业的装备从哪里来?没有钢铁等基础工业,机械制造的原材料从哪里来?没有能源和交通运输,整个经济又怎么运转?仰赖进口么?办不到。一是我们没有钱,二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对我们实行禁运和封锁。全靠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支援也不现实。特别是当时美帝国主义实际上还同我们处于军事对峙状态,我们亟需建立强大的军事工业以增强国防力量。这些因素是客观的现实,不是我们的主观意志可以改变的。因此,我们的“一五”计划不能不采取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指导方针。

1953年9月,毛主席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24次会议上,专门讲了一段如何看待“施仁政”的问题。当时有些同志,也包括一些党外朋友中的有识之士,看不到抗美援朝、发展重工业的重要性,片面强调中国经过22年的战争,经济亟待恢复,人心思定,不能再打仗了,人民生活亟待改善,应该多搞些轻工业。有的甚至提出,工商业者可专搞轻工业、国家则专搞重工业,这样分工合作,于国于民两利。这两种议论,一时呼声甚高。毛主席把这种思想称为“小仁政”,提出了善意的批评。他说:“所谓仁政有两种:一种是为人民的当前利益,另一种是为人民的长远利益,例如抗美援朝,建设重工业。前一种是小仁政,后一种是大仁政。两种必须兼顾,不兼顾是错误的。那末重点放在什么地方呢?重点应当放在大仁政上。现在,我们施仁政的重点应当放在建设重工业上。要建设,就要资金。所以,人民的生活虽然要改善,但一时又不能改善很多。就是说,人民生活不可不改善,不可多改善;不可不照顾,不可多照顾。照顾小仁政,妨碍大仁政,这是施仁政的偏向。”这段话讲得很好,今天重读,仍觉寓意良深。我们党是为人民服务、为人民谋利益的。服务、谋利益,也就是在做着“施仁政”的工作。第一是要“施仁政”,而绝不能向人民“施恶政”,否则就蜕化变质了,就“和平演变”过去了。这是我们的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第一位要警惕的。第二,“施仁政”要善于施,施得得法。为人民需要办的好事多得很。不可能一天、一月、一年都办完,必须有大小主次之分,轻重缓急之分。“小仁政”不能妨碍“大仁政”,眼前利益不能损害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不能损害整体利益,生活消费不能冲击国家建设。如果只顾眼前,好行小惠,吃光分光,不图大计,那就有一天什么“仁政”也施不下去。这一点不可不察。这也是我们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时刻警惕的。

1954年6月,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30次会议上,毛主席在谈到发展重工业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时,又形象地说:“现在我们能造什么?能造桌子椅子,能造茶碗茶壶,能种粮食,还能磨成面粉,还能造纸。但是,一辆汽车、一架飞机、一辆坦克、一辆拖拉机都不能造。”试想,不优先发展重工业,怎么能改变这种落后的经济状况,怎么能使我国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呢?

在计划执行过程中,优先发展重工业的重要性日益显现出来。1955年6月28日,我在给中央的《目前重工业生产中的几个重要问题》的报告中谈到:“我国原有工业基础十分落后,在国民经济建设全面展开的情况下,各工业部门在供需和生产协作配合上,呈现一种日益紧张的形势。突出表现在:地质工作薄弱;煤、电、油供应紧张;钢铁、有色金属、基本化学、建筑材料等产品,数量不足,品种不够,规格不多,质量不高;机械工业尚处在由修配到独立制造的转变过程中,还谈不到以最新技术装备国民经济各部门的任务。”我在报告中讲了这些事实之后,还向党中央明确说明:“上述问题的解决,直接关系到‘一五’计划的完成。”可以肯定地说,无论在“一五”时期,乃至在以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如果没有钢铁、有色金属、机械制造、能源、交通等重工业的建立和发展,要想大力发展轻工业,要使工业给农业以更大的支持,是办不到的。

优先发展重工业,并不意味着置其他事业于不顾。中央1952年12月22日发出的《关于编制一九五三年计划及长期计划纲要的指示》中,对此作了明确阐述。指出:要“集中力量保证重工业的建设”,但“决不能理解为可以忽视轻工业的发展、农业和地方工业的发展、贸易合作事业和运输事业的发展及文化教育卫生事业的发展,以至放松对这些事业的领导。如果那样,显然也是错误的”。根据中央的指示精神,“一五”期间国家基本建设投资用于重工业的占36.2%,用于轻工业的占6.4%,用于农业的占7.1%,三项相加共占49.7%。其余一半,用于国防建设、运输邮电、商业、文教卫生、科研、城市建设和购置车船,以及现有企业的改建和扩建。这样的安排,在当时的条件下,大体是合适的。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的改善和扩大出口的需要,农业和轻工业不相适应的情况逐步暴露出来。所以,毛主席在1956年4月发表的《论十大关系》一文中指出:“重工业是我国建设的重点。必须优先发展生产资料的生产,这是已经定了的。但是决不可以因此忽视生活资料尤其是粮食的生产。”“在处理重工业和轻工业、农业的关系上,我们没有犯原则性的错误。”“我们现在的问题,就是还要适当地调整重工业和农业、轻工业的投资比例,更多地发展农业、轻工业。”他在另一场合严厉地指出,如果你们再不重视农业和轻工业的发展,我就要把“重轻农”的次序改为“农轻重”;1957年2月27日,毛主席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再次强调了要处理好农、轻、重的比例关系。他指出:“在第二个五年计划和第三个五年计划期间,如果我们的农业能够有更大的发展,使轻工业相应地有更多的发展,这对于整个国民经济会有好处。农业和轻工业发展了,重工业有了市场,有了资金,它就会更快地发展。”我认为,毛主席的这些话,一方面充分肯定“一五”计划执行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指导方针是正确的,另一方面也告诉全党同志要根据条件的变化及时处理好农轻重的关系,避免出现畸轻畸重的现象,以保证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

我们正是在执行优先发展重工业方针的前提下,适当地安排了农业、轻工业和其他事业的发展,使“一五”计划取得了巨大成就,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是良好的。这从一些统计数据上可以得到有力的说明。

从全国社会总产值的构成来看,1957年总产值达到1606亿元,比1952年增长70.9%。其中,农业产值537亿元,增长24.8%,所占比重下降为33.4%;工业产值704亿元,增长1倍多,所占比重上升到43.8%。这说明,5年内在工农业都有较大幅度增长的情况下,初步改变了我国经济以农为主的局面。

从工业总产值的构成来看,1957年轻工业产值387亿元,比1952年增长72%,所占比重下降为55%;重工业产值317亿元,仍比轻工业少70亿元,但增长幅度达到1.6倍,所占比重上升到45还低于轻工业。这说明,5年内在轻重工业都有较大幅度增长的情况下,开始改变了工业以轻为主的局面。

5年内,重工业主要产品的产量大幅度增长。1957年,钢产量达到535万吨,比1952年增长近3倍;原煤产量达到1.31亿吨,增长98.5%;发电量达到193亿度,增长1.64倍;原油产量达到146万吨,增长2.3倍;水泥产量达到686万吨,增长1.4倍;化肥产量达到15.1万吨,增长3.9倍;农药产量达到6.5万吨,增长31.5倍;金属切削机床达到2.8万台,增长1.1倍;铁路机车达到167台,增长7.4倍。重工业产品产量的大幅度增长,有力地促进农业和轻工业的发展。1957年,全国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12.1亿瓦特,比1952年增长5.7倍;机耕面积达到263.6万公顷,增长5.6倍;化肥的施用量达到37-3万吨,增长3.8倍。这些农业生产资料的大幅度增加,使1957年的粮食总产量达到3901亿斤,棉花总产量达到164万吨,分别比1952年增长19%和26%,都创历史最高水平。5年中,轻工业生产主要依靠农产品为原料的局面虽然没有多大改变,但以工业品为原料的比重有所增加,产量大幅度增长。1957年比1952年,以农产品为原料的棉纱、棉布的产量增长30%左右,毛线增长1.9倍,呢绒增长3.3倍,糖增长近1倍;以工业品为原料的产品产量增长幅度更大,自行车增长了9倍,缝纫机增长了3.2倍,收音机增长近20倍。有些产品实现了零的突破,1956年开始批量生产家用电冰箱,1957年批量生产化学纤维、手表、录放音机、照相机,并试生产电视机。其他日用工业品的产量都有成倍增长。这就使解放初期那种市场商品匮乏的局面有了很大改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得到了相应的改善。

纵观这5年,我们对农轻重比例关系的安排基本上是恰当的。毛主席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对工业化的问题作过原则性的解释。他说:“这里所讲的工业化道路的问题,主要是指重工业、轻工业和农业的发展关系问题。”应当说,“一五”计划执行的结果,为国家的工业化奠定了初步基础,为国民经济的长远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展开以“156项工程”

为中心的工业布局“一五”计划共安排大中型建设项目(即“限额以上项目”)694个,实际施工的达到921个,内有156项是由苏联援建的。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捷克斯洛伐克、波兰、匈牙利、罗马尼亚、保加利亚等6国也为我国的经济建设提供了帮助,共援助我们建设工业项目68项。

老实说,在编制“一五”计划之初,我们对工业建设应当先搞什么、后搞什么,怎样做到各部门之间的相互配合,还不大明白。因此,苏联援建的项目,有的是我方提出的,有的是苏方提出的,经过多次商谈才确定下来。大致是分五次商定的:第一次,1950年商定50项;第二次,1953年商定增加91项;第三次,1954年商定增加15项,达到156项;第四次,1955年商定再增加16项;第五次,口头商定再增加两项。五次商谈共确定项目174项。经过反复核查调整后,有的项目取消,有的项目推迟建设,有的项目合并,有的项目一分为几,有的不列入限额以上项目,最后确定为154项。因为计划公布156项在先,所以仍称“156项工程”。这“156项工程”,实际进行施工的为150项,其中在“一五”期间施工的有146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