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伟人毛泽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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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召开古田会议和领导三次反“围剿”(4)

毛泽东在赣州关山坪视察了红军围攻赣州城的战势,指示停止攻城,并在赣州市郊楼梯岭主持召开了前委和红四军军委会议。会上,毛泽东认为,红军应撤围赣州,同时认为北进再打吉安无把握,南下去广东北江,对于夺取江西亦无意义。他主张,红军应乘金汉鼎部入闽和蒋冯阎酝酿战争不能分兵到江西之机,打通闽粤赣三省边界的联系,把这一广大地区完全赤化,作为红军前进发展的根基,从而进一步夺取江西全省政权。在这个目标下,会议根据毛泽东的提议,决定红四、五、六军在赣南、闽西地区实行大规模的分兵发动群众的工作路线,时间以3个月为期。3月底,红四军攻克大余县城。毛泽东在大余城省立第十四中学召开了南康、信丰、南雄等县党的领导人会议。

接着,毛泽东又在大余城吉安会馆召开的南康、南雄、信丰、大余、崇义、上犹6县党的活动分子会议上,对组织政权、建立武装、进行武装斗争,解决农民的根本问题——土地问题等作了指示,号召大家建立赣西南革命根据地。4月1日,毛泽东率领红四军主力越过大庚岭,胜利进占南雄县城。4月9日,毛泽东又发出攻打信丰城的命令。红四军第一纵队攻打南门,第二纵队攻打北门,第四纵队攻打西门,经过两个多小时的鏖战,消灭了负隅顽抗的地主武装三四百人,活捉了国民党县长吴兆丰。半个月后,红四军又经会昌筠门岭开入寻乌城,开展革命工作。

在红四军、红六军的相互配合运动下,赣西南的斗争形势发展很快。自前委3月分兵过去3个月后,赣西南有组织的群众从陂头“二七会议”时的150万人发展到300万人左右,红色区域扩大到30多个县的广大地区,有了红色政权赣西南苏维埃政府和正式红军第三军以及地方红军第二十军、第二十二军等。至此,赣西南地区已由原来零星的红色割据区域,发展成为有统一领导的、连成一片的大块革命根据地。特别是使赣南、闽西革命根据地得到进一步的巩固和扩大,奠定了中央革命根据地的基础。

3、寻乌调查和召开南阳会议

1930年4月底,毛泽东率红四军按前委原定计划到达寻乌,消灭了寻乌澄江的地主武装,并于6月上旬指导召开了寻乌县第二次工农兵代表大会,正式成立了县工农民主政府。同时红军部队分兵在寻乌、安远、平远等地做发动群众的工作,逐步地扩大红色区域的范围。毛泽东则仔细研究了寻乌的情况,认为寻乌地处闽、粤、赣三省交界处,是江西赣州、广东梅县之间的商品、物资一个集散地,只要明了这个县的情况,对三省交界各县的情况就可以基本明了,而它对于全盘了解工商业状况和中国的富农问题,特别是解决党在土地革命中对中间阶级、中小工商业者的政策,防止出现机会主义和盲动主义的错误等都有重大的意义。因此,毛泽东决定在寻乌亲自进行调查。

通过调查,毛泽东主要解决了这样几个问题:

一、制定了限制富农的政策。中国的富农是一个特殊的阶级,一般带有很重的半封建的性质。他们大多出租土地,兼营商业和放高利贷、雇佣劳动的条件也是半封建性的。因此,在反对封建剥削的土地斗争中,广大贫苦农民同时要求废除富农的半封建的剥削,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富农和地主是有区别的,对待富农在经济上应采取削弱而不是消灭的政策。怎样限制富农?在寻乌调查中,毛泽东了解到在土地斗争中,富农往往把持好田,抽多不抽肥,有利于富农而不利于贫雇农。在对比分析寻乌南半县、北半县土地分配的快慢情况以后,他指出,土地分配“实际的斗争就是在抽多补少里头。这种斗争是农民对地主富农的斗争,抽多的不愿抽肥,补少的不愿接瘦,要调配妥当,故需要相当时间。”在考察了“抵抗平田的人”的情况以后,他还发现,在分配土地时,“群众中成为问题的,就是一个肥瘦分配的斗争,这是土地斗争的中心,也即是富农与贫农的斗争。”这里,毛泽东已经提出了“抽肥补瘦”的问题,但还未作为政策规定下来。

1930年5月,毛泽东在江西寻乌县调查时,写了着名的《调查工作》一文。二、制定和检验了土地革命各方面的政策。关于土地没收标准问题,寻乌土地没收标准比较明确,即没收一切地主阶级的土地和地主阶级把持的“公共土地”,对于富农的土地则实行“抽多补少”和“抽肥补瘦”。关于土地分配的数量标准问题,寻乌已经分配土地区域的80%是照人口平分的,即以人口总数除土地总数去分配。这种照人口平分土地的“平田主义”,得到了多数农民的拥护,只有地主、富农反对。因为这样分配土地对于贫苦农民有利,只对于地主、富农不利。关于土地分配的区域标准问题:是以区为单位分配土地,还是以乡或村为单位分配土地,这是寻乌土地分配中讨论较多的又一个问题。寻乌的农民以两个理由反对用大的区域为单位分配土地,欢迎用小的区域为单位分配土地。一是怕把自己区域的土地分出去。为了这个,他们不但反对以区为单位分田,有些连乡为单位都不赞成。所以寻乌县85%是以乡为单位分田,还有15%是以村为单位分田,以区为单位的则没有。二是不赞成移民。不但是这区移到那区农民自己不赞成,就是这乡移到那乡也不赞成。毛泽东生动的描述:“‘上屋搬下屋,都要一箩谷’,说的是搬家要受损失。”“摸熟了的田头,住惯了的房屋。熟习了的人情,对于农民的确是有价值的财宝,她了解去弄个新地方,要受到许多不知不觉的损失。”还有由于地理的原因,如交通便利,商业发达地方的农民不肯移到闭塞的地方去,这同样是经济理由。毛泽东说,那种以为农民的地方主义是由于农民的思想陈旧,即承认是心理的原因,也不承认是经济的原因,是不对的。

关于非农民分田问题,《井冈山土地法》和《兴国土地法》都规定,“乡村手工业工人,如系自己愿意分田者,得分每个农民所得田的数量之一半。”毛泽东在寻乌调查中考察研究了“非农民是否分田”的问题,肯定了寻乌的做法,即“流氓在县城方面,略有耕种能力的准许分田,毫无耕种能力的不分;在县城以外各区、因流氓人数少,一概分田。工、商、学无可靠收入的准许分田,县城及大市镇有可靠收入的不分,不足的酌量补足一部分。”对于游民,除了纯粹的流氓和完全没有耕种能力的娼妓不分田外,大多数都是要分田的。寻乌城郊游民分了田的占60%,毫无耕种能力不分田的占40%。调查研究这些情况,为完善党对农村手工业工人、游民等非农民的土地政策提供了依据。

三、解决对城市工商业者和城市贫民的政策。毛泽东用阶级分析的方法剖析了寻乌城的人口构成,了解了城镇居民的阶级关系和政治态度。寻乌城共有农民1620人,占全城人口的60%;手工业者297人,占全城人口的11%,这两者共占71%,表明寻乌城“还完全是个农业手工业城市”。城市贫民(包括娼妓、游民)432人,占全城人口的16%;商人135人,仅占全城人口的5%。商人中5家是商人兼地主,他们的政治态度,有两家是反动的,有3家是“不话事”的。其余商人能向政界“话事”的也仅有4家。寻乌城的商店和手工业店铺多数不雇人或只雇少数几个店员、徒工,多数是小手工业者和中小商人。这些调查材料说明,这时寻乌城并没有资产阶级,商人人数不多,经济力量很弱,政治上没有什么权力,即使有点权力的商人也是处于地主阶级帮手的地位。而城市贫民,社会地位极其低下,是“苦群众”,“在革命中得到了很大利益,……与贫农所得利益差不多”,因此一般都是欢迎革命的,应该争取他们参加革命,成为无产阶级在城市的同盟军。关于这次调查的详细情况,1931年2月,毛泽东在宁都小布整理出了《寻乌调查》。它共分5章、39节、104个纲目,长达8万余字,分门别类记载了寻乌县的政治、经济、交通、文化、商业贸易、旧有土地占有、土地斗争及妇女在土地斗争中的表现等情况。

1930年6月,乘蒋、冯、阎中原大战爆发之机,毛泽东、朱德依照3月赣州楼梯岭分兵最后会师闽西的计划,率红四军从寻乌出发,北入武夷山南端,再次到达闽西境内武平县,胜利地解放了武平县城,接着进驻长汀、上杭县境内。这是红四军第三次入闽西。

6月11日至13日,毛泽东在长汀南阳乡龙田书院主持召开了前委和闽西特委的联席会议,即“南阳会议”。前委、红四军和闽西的党政军领导人朱德、邓子恢、张鼎丞、谭震林等出席了联席会议。邓子恢代表闽西特委在会上作了关于土地问题、粮价问题、流氓无产者问题的报告。他在报告中介绍了闽西特委和工农民主政府为解决分配土地中肥瘦不均、富农占便宜、贫雇农吃亏和谷贱伤农等问题,实行“抽多补少、抽肥补瘦”的分田原则和创办粮食合作社、建立工农银行的措施,同时实行奖励开荒,增产粮食的政策。毛泽东对闽西的斗争经验十分重视,在讲话中高度赞扬闽西党组织在分配土地中创造的“抽肥补瘦”的新鲜经验。经过认真讨论,联席会议通过了由邓子恢起草、毛泽东审阅修订的《富农问题》、《流氓问题》决议案。

《富农问题》决议案,在原来的“抽多补少”原则外,增加规定了“抽肥补瘦”的原则,从而解决了分田当中,“不利于贫农有利于富农的根本问题”。针对当时农村的地主豪绅阶级被打倒后,贫农、雇农同富农之间发生争多分田,分好田的尖锐斗争的新情况,《富农问题》决议案指出:“分配土地不按人口平分,而以劳力为标准分配对于富农有利。以劳力为标准分配土地,劳力多的多分,劳力少的少分,这只于富农有利。因为中国的富农主要还是半地主性的和初期性的两种,纯粹资本主义的农场或农业公司是很少的,南方各省中简直看不见几个。中国的富农既是以自己劳力为主体的占绝大多数,那末以劳力为标准分配土地,这于富农很有利的,因为他们不但有劳力还伴随着充足的牛力、农具与资本,不比贫农虽有劳力,但伴随的牛力、农具、资本很不充足甚至没有。”因此,《富农问题》决议案接着又指出:“争取群众是目前策略的第一标准,发展生产不是目前策略的第一标准”;“只有按人口平分土地才能争取广大贫农群众。即就发展生产来说也是按人口平均分较劳力差别分为有利,闽西就是很好的证据。闽西是按人口平均分配土地的,今年田禾非常茂盛,估计要比去年年末分配时多收百分之二十。”

这些正确规定,进一步丰富了党的土地政策,更符合农村土地革命实际斗争的需要,推进了农村土地革命斗争的深入。但是,必须指出:《富农问题》决议案对什么是富农和富农阶级性的分析上是不确切的,因而提出了反富农的过“左”政策。

南阳会议后,毛泽东又乘战争的间隙,作了一系列的社会调查,写下了《兴国调查》、《东塘等处调查》等重要着作,回答了许多政策问题。同时发现了由于地权不稳而产生的农民“不安的耕种”的严重现象。毛泽东在调查中指出:过去田地归苏维埃所有,农民只有使用权的空气十分浓厚,并且四次五次分了又分,使得农民感觉田不再是自己的,自己没有权支配,因此不安心耕种,他认为这种情况是很不好的。

因此,1931年2月27日毛泽东以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总政治部主任的名义给江西省苏维埃政府写了一封题为“民权革命中的土地私有制度”的信,指示江西省苏维埃要发布一个通告,“要说明过去分好的田(实行抽多补少,抽肥补瘦的),……即算分定得田的人,……这田由他私有,别人不得侵犯”,“生的不补,死的不退;租借买卖,由他自由;田中出产,除交土地税于政府外,均归农民所有。吃不完的,任凭自己出卖,得了钱来供零用,用不完的,由他储蓄起来,或改良土地,或经营商业,政府不得借词罚款,民众团体不得勒捐”,“农民一家缺少劳力,田耕不完,或全无劳力,一点不能自耕的,准许出租”。这样,毛泽东就解决了从“八七”会议以来一直没有解决的土地所有权的问题,认为这“是民权革命时代应有的过程”。

毛泽东在领导根据地人民进行土地革命斗争中,注意调查研究,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克服来自“左”的右的干扰,集中全党的智慧。到1931年初,形成了一条符合中国实际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土地革命路线。这条路线的内容概括起来,就是:“依靠贫农、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保护中小工商业者,消灭地主阶级、变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毛泽东在1934年1月召开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又指出:“土地斗争的阶级路线,是依靠雇农贫农,联合中农,剥夺富农与消灭地主。这一路线的正确应用,是保证土地斗争胜利发展的关键,是苏维埃政权对于农村的具体政策的基础。”

4、策略地抵制“立三路线”

党的“六大”后近两年间,由于各地党组织正确贯彻“六大”决议,革命力量有了较大发展,红军发展到10多万人,革命根据地从100多个县,发展到300多个县。此间,在实际上担负中央主要领导责任的李立三,工作做出了显着成绩。在大好形势下,如果能正确估计和利用大好形势,本可以大大地发展革命力量,但是,以李立三为实际领导者的党中央,由于受共产国际的影响,片面分析形势,夸大革命力量的发展和反动统治的危机,认为中国革命的高潮已经到来,主张集中主要力量搞城市政治罢工和武装暴动,作为夺取全国胜利的中心环节,强调城市武装暴动的重要性,反对毛泽东“以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形成了“左”倾冒险主义路线。李立三相继发表了多篇文章,论述他的“左”倾政治路线的基本思想。

1930年6月9日,李立三在中央政治局讨论关于目前政治任务决议草案时,尖锐地批评毛泽东说:“在全国军事会议中发现了妨害红军发展的两个障碍:一是苏维埃区域的保守观念,一是红军狭隘的游击战略,最明显的是四军毛泽东同志,他有整个的路线,他的路线完全与中央不同。”6月11日,李立三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会议通过了李立三提出的《新的革命高潮与一省或几省的首先胜利》草案,这使李立三一整套“左”倾冒险主义的“理论”和政策在党的领导机构得以确立,“立三路线”在中央取得了统治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