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共出版了4期。1923年11月湖南省省长赵恒惕以“所倡学说不正,有害治安”为由封闭了湖南自修大学及附设补习学校。党对此早有准备,立即筹办了一所正规学校——湘江学校。原在自修大学的绝大部分学生都转入了这所学校。湘江学校开始由罗宗翰、易礼容任校长,但不久即由何叔衡担任校长。湘江学校一直存在到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1927年3月由湖南党组织决定停办。自修大学及附设补习学校培养了来自湖南34个县和外省4个县的200多名青年,许多学生后来成为中国革命的骨干和着名社会活动家。
3、争取黄爱、庞人铨和湖南劳工会
中共“一大”闭会不久,党在上海成立了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作为公开领导工人运动的工作机关。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湖南分部随后成立,毛泽东任主任。
毛泽东和中共湖南支部领导湖南工人运动时,首先遇到的一个重大问题,是如何争取湖南劳工会,肃清无政府工团主义在工人群众中的影响。无政府工团主义传入湖南较马克思主义传入还早、还广泛,在工人、青年学生中的影响也较深。袁绍先、杨叶、谢嘉陵、张公天、劳一、李鸿盛等组织的“大同合作社”就是这种性质的组织。
湖南劳工会是黄爱、庞人铨于1920年11月21日在长沙组织的劳工团体,拥有七千名会员。这个组织的宗旨是“改造‘物质的生活’,增进‘劳工的智识’”。湖南劳工会的组织原则是“铲除领袖的合议制”。绝对打破领袖观念和男女界限,这是受无政府工团主义影响的体现。同时,会内确也混进了几个无政府主义者。但湖南劳工会不能说是一个无政府主义的团体,也不能说是马克思主义的工人团体,而是受了无政府工团主义影响的工会。
劳工会有一定的群众基础,黄爱、庞人铨在工人中也有相当的威信,因此毛泽东要将劳工会的人争取过来,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也有许多有利争取的因素:黄爱、庞人铨都是五四运动、“驱张”运动中的激进分子,黄爱还先后受过李大钊、陈独秀的影响,并曾征得陈独秀的支持由上海回湘创办湖南劳工会;劳工会领导湖南第一纱厂工人反对省政府把纱厂租给华实公司的斗争遭到失败,正需要人帮助,指明出路。
毛泽东仔细了解了劳工会的内部情况,将劳工会中真正的工人群众跟他们的上层分子区别开来;在他们的上层人物中,又将黄爱、庞人铨那些纯洁、正直、勇敢和具有一定反帝反封建思想的青年跟挂羊头卖狗肉的野心家区别开来;对一般工人会员进行具体分析,弄清谁是进步的谁是落后的。对劳工会的先进分子,毛泽东是重点培养,紧紧依靠。他多次找黄爱、庞人铨等人谈心,热情赞扬他们反抗资本家和军阀的勇敢精神,同时对他们没有严密的组织,只作经济斗争,没有远大的政治目标的工人运动方针进行了批评。
1921年11月21日,劳工会成立一周年,毛泽东在《湖南劳工会周年纪念特刊号》上发表了《所希望于劳工会》的文章,他指出:“劳工会这年来的艰难缔造,在湖南劳动运动史上已写完了头一叶,现在要开始写第二叶了。我愿这第二叶上写的要大不同于第一叶:材料更丰富,意义更新鲜,章法组织更美备。”紧接着,他针对劳工会前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三点意见:“(一)劳动组合的目的,不仅在团结劳动者以罢工的手段取得优益的工资和缩短工作时间,尤在养成阶级的自觉,以全阶级的大同团结,谋全阶级的根本利益。”“(二)组织上宜一依西洋工会组织,由代表会议产生相当名额之委员付与全权组织委员会执行会务。旧的行会式的组织固然要不得,职员太多,分部太繁,权力太分也要不得。”“(三)工会是工人组织的,所以工人应该自己养活工会。更进则准备罢工基金和选举基金。现在不能遽言及此,我以为无论如何第一步要办到凡入会的工人每人必出至低限度的月捐,少至一个铜元都可;第二步办到自己养活工会。”
根据毛泽东的建议,黄爱、庞人铨对劳工会进行了改组,将过去的八部改为书记、组织、宣传三部,并请毛泽东助理会务。接受毛泽东“小组织大联合”的主张,改组了基层组织,成立了土木、机械、印刷等十多个工会,会员也交会费了。
1921年冬,毛泽东曾邀劳工会领导人之一张理全去安源,考察安源工人的生活状况和要求。中央局通知,派人去莫斯科参加远东各国共产党和民族革命团体第一次代表大会时,毛泽东给劳工会分配了一个代表名额。
当年毛泽东在安源的住址——八方井44号和当年毛泽东考察过的总平巷矿井。12月中旬,第三国际代表马林在张太雷的陪同下,去桂林会商孙中山,在长沙稍作停留。毛泽东接待了他,进行了长时间的交谈,介绍他与黄爱、庞人铨等接触,请他“花了一个晚上”的时间,给黄、庞和部分工人群众“讲阶级斗争”,介绍“俄国革命”的情况及经验。
12月25日,根据中共中央局指示,毛泽东通过湖南劳工会、湖南省学生联合会发动长沙一万多工人和市民、学生,举行示威反对日、美、英、法等帝国主义召开的损害中国主权的太平洋会议,这是改组后的劳工会组织的第一次大规模活动。后来,陈独秀在总结这次活动时说,除上海外,全国各地反对太平洋会议运动中,以“湖南工人最猛烈”。
毛泽东除自己经常帮助、教育劳工会的骨干成员外,还指定中共党员同他们保持联系。毛泽东后来回忆说:“在许多斗争中,我们都是支持他们的”,“并且通过协商,防止了他们许多轻率和无益的行动”。
1921年冬,黄爱、庞人铨经过毛泽东的耐心说服和帮助,接受了马克思主义,参加了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邓中夏在《中国职工运动简史》中写道:“一九二一年共产党湖南党部成立之后,便着手与黄庞携手合作,真的,黄庞那时候曾倾向共产党,在他们被杀之前二月,确曾介绍过加入社会主义青年团。”
1922年1月16日,黄爱、庞人铨遭到军阀赵恒惕的逮捕,翌日凌晨即被绑赴浏阳门外秘密杀害。陈独秀曾在给共产国际的报告中写道:“因反对太平洋会议,鼓吹承认苏维埃俄罗斯的示威游行及参加纱厂罢工,青年团团员黄爱、庞人铨二人被督军所杀。”
黄、庞被杀后,毛泽东极为悲愤,立即召开会议,布置对赵恒惕的斗争和稳定工人的情绪。在毛泽东亲自主持下,工人群众在船山学社召开了两次黄、庞追悼会,并发行纪念特刊。
赵恒惕害怕群众舆论谴责,将湖南各地报纸严密封锁,不准刊登与此事有关的任何报道。毛泽东根据过去领导“驱张”运动的经验,派李立三到常德动员黄爱的父亲,同去上海,控诉赵恒惕的罪行。不久,毛泽东自己也经武汉到上海,帮助组织反赵恒惕运动。毛泽东参加了上海社会主义青年团召开的追悼黄、庞会议,会上他报告了黄庞事件的经过,号召人们向黄、庞学习。
二、领导湖南工人运动
1、劳动立法运动
1922年春夏之交,毛泽东从上海回到湖南,途经武汉时,会见了陈潭秋、黄负生、陈荫林、刘子道、李汉俊、丁默村、包惠僧等人,交谈了党务、宣传、组织和劳工运动等情况,拟回湘后大力开展工人运动。但谭延闿在与赵恒惕的斗争中失败,赵恒惕重新取得了湖南省长兼督军的职位。赵恒惕为了愚弄人民,巩固既得地位,于1921年4月在长沙各报刊公布了《湖南省宪法草案》,假惺惺地征求民意。许多政客为之捧喝,惟独湖南《大公报》开辟了“省宪草案讨论”专栏,毛泽东撰写了《省宪法草案的最大缺点》载于4月25日至27日的专栏内。
文章指出:省宪草案“第一个最大缺点,是人民的权利规定得不够”。他认为,“人民不分男女,均有承受其亲属遗产之权”,“有自由主张其婚姻之权”,“有依其自由意志求得正当职业之权”。这三项中,以“第三项则尤其紧要,现在无业及失业的人如此之多,这样重大的社会问题,宪法上不规定解决办法,真是岂有此理!”求得正当职业之权,即是工人、农民、商人、知识分子的劳动权。这是人生最起码的权利,没有劳动权也就会失去生存权。
毛泽东不仅主张把劳动权、生存权写入省宪法,而且主张省宪法应当明确规定惟有有正当职业的人,才能参加政治,才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使“将来的政治成为一种职业政治”,而不是现在无正当职业之人当权的“游民政治”。省宪法草案中两个最大的缺点是“无正当职业之人也有被选举权,和关于劳动的事项全没有规定”。如果这样,将来“事实上仍然是有钱的人当选,无钱的人落空”,“仍然是一种不利于平民的政治”。因此,他主张对省宪法草案要作根本性质的修改。
毛泽东提出的修改意见,除了应加入上述财产继承权、婚姻自主权、求得正当职业之权和有正当职业者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外,还着重提出劳动立法问题。他建议,省宪法至少要在“行政”章之“实业”一款里,明白加入下列两条:(一)无论公私营业,对于劳动之时间、工值、红利、娱乐、卫生、教育及年龄、性别等项,以省法律定之;(二)省政府对于与刑事法典不相抵触之各种劳动组合,须保护之。只有这样,各种同业公会乃能有组织发展之余地。随后,李六如、易礼容、陈子博、陶斯咏相继撰文揭露省宪法草案的虚伪性,要求写入保护劳工利益的条文。
毛泽东等人这些批评意见,赵恒惕政府没有接受,也不可能接受。但是赵恒惕的假民主,却为毛泽东首倡劳动立法提供了客观条件和时机。
赵恒惕经过一场自演自吹的双簧戏后,不顾民意于1922年元旦悍然颁布了具有浓厚军阀割据色彩的《湖南省宪法》。3月,据这个宪法,改选了省议会。接着,又表演了“民选省长”的丑剧。赵恒惕正在得意间,毛泽东又利用这一假民主,再一次发起劳动立法运动。
1922年“五一”国际劳动节那天,毛泽东又在湖南《大公报》上发表了《更宜注意的问题》,幽默风趣地说:“自治省的湖南,以全民政治相号召的湖南,若全然撇开劳工,岂非笑话!”如果说劳工不能撇开,则应注意到劳工的三件事:一、劳工的生存权;二、劳工的劳动权;三、劳工的劳动全收权。所谓生存权,即是有劳动能力的人和没有劳动能力的老年人、小孩子都应获得能维持生命的最低限度的食物的权利。所谓劳动权,即是有劳动能力的人,应该把工给他做;社会无事可做时,社会应该本着罪不在工人的理由而给予他们平常的工资。所谓劳动全收权,即是工人所产生的东西全部价值、除去成本、固定资产折扣外,应完全归工人。强调生存权和劳动权,“湖南现在有多少人饿死”,“有多少人失业”,提醒人们对省宪法不多抱幻想。“省宪法虽则冠冕堂皇,可惜全没有涉及这几点!美其名曰全民政治,实际上抛弃了至少百分之九十九的劳工!”劳工是社会的台柱子,是不可抛弃的。“‘殷鉴不远’,俄罗斯的资本阶级、贵族阶级就是个榜样,他们现在是已经悔之不及了!”
毛泽东这些劳动立法观点与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请愿书中提出的《劳动立法大纲十九条》要早一年零五个月,从《更宜注意的问题》算起,也早了四个月。毛泽东不愧为我国劳动立法运动的首倡者。
在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倡导的劳动立法运动中,毛泽东也是一积极的拥护者和行动者。1922年夏,中国南北都发生了战争,北方为奉直战争,南方为孙陈战争。奉直战争结果,张作霖失败,吴佩孚宣布恢复国会;孙陈战争结果,孙中山被逐出广东,陈炯明取消广州护法政府;国会议员不能在广州立足,应曹锟、吴佩孚之召重回北京,并于8月召开国会,进行制宪。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抓住这一千载难逢的机会,正如毛泽东抓住湖南自治运动和赵恒惕制定湖南省宪法的时机一样,号召全国各工会举行劳动立法运动。
1922年8月16日,邓中夏等人向北京参政两院提交《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请愿书》,毛泽东代表湖南分部参加联署。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向国会提出《劳动法案大纲》,要求国会制定劳动法案。《劳动法案大纲》19条,第一至四条系承认劳动者之集会结社权、同盟罢工权、团体契约缔结机、国际联合机。五、六条是各类工人,包括从事夜工、十八岁以下的童工、农业工人的工作时间问题。第十三、十四条为工人最低限度的工资、劳动组合等问题,第十九条为工人补习教育问题。
这19条的内容与毛泽东早已倡导的劳动立法内容大体一致,故毛泽东积极拥护这19条,并于9月6日领导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湖南分部、长沙土木工会、新河粤汉铁路工人俱乐部、工友励进社、长沙理发工会、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等团体举行劳动立法运动大会,组织湖南劳动立法大同盟,湖南各公团联合会,并以各工会、各公团名义致电北京参众两院,要求从速通过劳动法案大纲十九条,务使劳动者“获得政治自由”“改良经济生活”“参与产业管理”“得受补习教育”4项基本权利。通电提醒议员们:若劳动法案未能通过,则“请君不啻自绝于民众,我全国劳动者不得不奋其神圣之威权,起为一致之团结,为自由而战,为生存而战,为取得应有之权利而战”。其观点之鲜明,态度之坚决,为当时各省劳动立法运动之冠。
虽然《劳动法大纲》被北洋军阀政府的国会否决,但争取工人的生存权、劳动权、劳工组合权的呼声,已深入人心,成为第一次工运高潮中工人为之奋斗的目标。
2、安源路矿工人罢工
当时安源是中国南方较大的矿山之一,约有1.2万多工人,株萍铁路约4500人。安源路矿工人特别是煤矿工人受着帝国主义、封建势力和官僚买办资本的三重压迫,生活非常艰苦。压迫愈重,反抗愈大,这里蕴藏着很大的革命力量,所以毛泽东一直非常重视,在1921年冬,先后两次到安源,深入矿井,了解工人生产、生活情况,启发工人觉悟。他向工人讲了许多革命道理,使工人懂得受压迫受剥削的原因和求得解放的道路。据老工人回忆,他曾打了一个比喻:路上有一块石子,大老板看到,随便用脚踢一下,就踢开了。但要是把许多小石子掺入石灰、沙石结成团,就会坚如磐石,大老板搬也搬不动了。工人们听了,心里豁然开朗,要求毛泽东帮助他们。毛泽东满口答应说,就请李先生来辅导你们吧。
李先生即是李立三,毛泽东第二次去安源时,他也去了。1919年底,李立三赴法国勤工俭学,两年后回国。1921年冬天,李立三受党中央派遣,到湖南长沙找当时的中共湘区党的负责人毛泽东,请求安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