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世界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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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现代政治与社会思想的进程(1)

在没有人可以预见、没有人可以筹划的自然状态下,古代的文明制度、风俗和政治观念在悠久的岁月中缓慢地演变着。直到公元前6世纪,这个人类伟大的青春期世纪,人们才有了对彼此间关系的清晰思考。对那些已经确立的法律、信念和执政方法,人类第一次提出了质疑,并想要改变它。

在前面我们已经提及过,希腊和亚历山大城是如何成为一个知识辉煌的焦点,也说过在不久之后,黎明的曙光是如何被其腐败的奴隶制度、宗教迫害以及专制政体的阴云遮挡住的。

15、16世纪,自由思想在欧洲一直没有打破黑暗去奔向黎明。当欧洲逐渐重视自由精神的时候,我们还尝试着说明了蒙古人的远征风暴,以及阿拉伯人的好奇心为扫清欧洲精神上的黑云所产生的作用和影响。一开始,大量的自然知识灌入到人类的脑海,人类对物质成就和物质力量的认识是理性恢复的第一批成果。社会心理学、个体心理学以及教育经济学等这些社会科学,其自身本来就很微妙复杂,并且还和人类的感情有着密切的关联。然而,这些学科的进展是十分缓慢的,还经常会有强大的反对力量阻碍它的发展。通常人们都愿意倾听关于天文和原子的知识,但他们一听到关于生活方式的不同思想就会感到紧张。

在古希腊,当亚里士多德开始对事实探索之前,柏拉图大胆的哲学就已经出现了。同样,在欧洲,正是由于柏拉图的《共和国》和《法律篇》中的乌托邦故事,才激发了这一时期的智者开始进行最早的政治探究。尽管托马斯·莫尔爵士的《乌托邦》是对柏拉图的一种怪异的仿照,但这在英国新恤贫法中产生了效果;尽管那不勒斯人的康珀内拉的《太阳之城》更具富于幻想,可并没有对人类产生过任何实质性的影响。

17世纪末,出现了很多政治和社会科学方面的着作。约翰·洛克是这些作者中的先驱之一。约翰·洛克是英国一个出版商的儿子,是牛津大学的学者,曾在牛津大学从事医药和化学研究方面。在约翰·洛克的关于信仰自由、政治和教育方面的很多论文中,可以清晰地看出,他已经相信社会改造会成为一种可能。法国的思想家和法学家孟德斯鸠(1689-1755年)比约翰·洛克稍晚一些,但与他有着相同威望。

孟德斯鸠对政治、社会和宗教制度进行了探索性的研究和根本性的分析,将法国的专制君主政体的虚伪驳斥得体无完肤。这样,孟德斯鸠与洛克一起清除了妨碍人们改造人类社会进行思考和尝试的诸多错误观念,因此他们一起赢得了巨大的荣耀。

18世纪中后期,新一代继往开来的探索者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当洛克、孟德斯鸠对道德、理智做了一番清理之后,人们在此基础上开始了更大胆的探索。在这些人中,很多都是出身于耶稣会中的极具反抗精神的学者,也就是“百科全书派”,他们希望建立一个新世界。经济学派与百科全书派并驾齐驱,经济学派在食物和商品的生产与分配方面做了大胆、直率的研究。莫雷利,即《自然法典》的作者,对私有财产制度予以严厉的批判,并提出建立共产主义社会组织的设想。

他是聚集在社会主义名下的19世纪各派集体主义思想家的先驱。

到底什么叫社会主义?也许会有上百个不同的概念和上千个不同的派别。就本质上而言,社会主义就是对私有财产制度做出批判,它是从大众利益的角度出发的。我们能对历代的财产观念作简短的描述。在我们的政治生活中,国际主义和社会主义是两个基本的概念。

因为人类有了好斗的本能,所以才产生了财产权的观念。在人类进化成为人类以前,人类的祖先类人猿就已经开始占有财产了。原始财产指的是动物为之争夺的东西。比如,对于狗而言,骨头就是财产;对于母虎而言,巢穴就是财产;对于一群动物的领袖来讲,它们要争夺统领的地位,这些都是显而易见的财产所有权。在社会学中,“原始共产主义”这一名词是再荒唐不过的了。在旧石器时代初期,领袖已经开始占有妻子、儿女、工具和所有看的见的财产了。假如有人想要夺取他的东西,他肯定会与之展开争斗,只要有可能,他必定会将对方杀死。就这样,部落的传统一代代地传扬下去。阿特金森在他的《原始法则》中说过这样一句话:时间不断地流逝,部落长老渐渐地承认了年轻人的行为,此外还承认年轻人从其他部落掠夺而来的妻子、他们所制作的装饰品以及他们所杀的猎物等均为他们所有。正是由于有了财产权的相互妥协,人类社会才得以成长。这是一种将其他部落驱逐出自己势力领土的本能妥协。倘若某个山脉、丛林、河流不属于你的地盘,也不属于我的地盘,那它就是我们共同的地盘。谁都想把它占为己有,但这种欲望几乎是不可能实现的,如果真是那样,其他人就会把他消灭。因此一开始社会就是对占有权的调和。与文明社会的人相比,兽类和原始人类有着更强的占有欲,因为很可能那时的占有欲是出于本能,并不是理性的占有欲望。

对原始人和当今没有受过教育的人而言,他们的占有欲望是永无止境的。他们认为,不管是什么东西,抢到手里的就属于自己。如女人、俘虏、野兽、空地以及采石场等。于是,随着社会不断的进步,人类制定出一种法则以防止互相残杀,并有了一种简易的方法来解决所有权的争夺:最先制造出的那个人,最先获取或者主张了某一事物的那个人,这一事物的所有权就归他所有。欠债者无法还债的情况下,债主就可以没收其财产,这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同样地,如果某一块土地归一个人所有,那这个人就可以向使用该土地的人索取租金。但是随着人们对有组织的生活越来越了解,人们也渐渐地开始认识到,这种无限制的占有欲是有害的。从人类诞生的那一刻起,人类就有了占有了一切的权利吗?当然不是。人类先在这个世界诞生,然后才占有世界的。现在想要弄清楚早期文明的社会斗争,是件很困难的事,不过我们在前面已经讲过罗马共和国的历史,并显示出那时的社会已经意识到债权会对社会生活造成不良的影响,因此应该废止。

此外,无限占有土地也是对社会不利的。后期的巴比伦对占有奴隶的权利加以限制。后来,伟大的耶稣也对人类的所有权做过前所未有的抨击。他这样说:让一个有着很多财富的人进到天堂实在是太难了,比骆驼穿过针眼还难。有关抨击财产所有权的事情,在世界范围内一直持续了2500年到3000年之久。

1900多年以前,就是在耶稣出现以后,人们渐渐地信仰了基督教,也渐渐相信了人可以没有财产权。

那种“某个人对自己所占有的东西想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的理念也大大动摇了。

但是,18世纪末的世界,人们对这个问题还只是抱有怀疑而已,当时的人们对此还没有清晰的判断,更没有任何解决的方法。那时,人们只想让自己的财产不被王侯们强占,或不被国王挥霍。法国大革命的爆发,主要也是为了保护平民的私有财产不被国王的苛捐杂税侵吞。但是,革命中的平等主义,又使革命批判了它曾经保护过的财产。

贫穷的人常常这样说,没有居住的地方,吃不饱穿不暖,如果不去劳动,占有者就不给他们住所与食物。在这种情形下,人类不可能达到真正的平等自由!这样是太过分了。

为了消除这种不公平,一个重要的团体想出一个好办法,这就是“平分”。为了实现自由公平,一些原始社会主义者主张废除私有财产,使一切财产归国家(应理解为民主主义国家)所有。

同样都是追求自由和幸福,但一方提议财产权的绝对化,一方坚持要彻底消灭财产私有化。两者看来互为矛盾,却又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我们可以从这一矛盾上发现,所有权不是一件事,而是很多不同事物的复合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