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电子政务应用趋势与实践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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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电子政务与政府管理创新(2)

最后,电子政务保证决策的规范性。在以信息技术支持下的这一决策过程中,决策过程是依据规范化的政务流程,通过计算机程序进行实现的,最终形成固化的流程模式。决策权虽然还是掌握在决策中枢系统中的少数几个人手中,但实际上他们可选择的范围已经被限定在一定的空间内,同时流程模式的公开透明避免了暗箱操作,个人的因素已无法在决策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因而,决策权在无形中已经被技术设计的程序规范化和科学化了。

【2】电子政务与政府管理机制创新

机制指的是办事的规则和原则。对于政府管理创新而言,既包括宏观层面的法治机制: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治国,又包括微观层面的稳定机制、监督机制、责任机制、激励机制、竞争机制等。新的机制运行要有赖于上一层次的管理方式方法的创新。电子政务建设对政府管理机制的创新是多方面的:通过对行政审批的行使增加技术限制,推动依法行政;通过便捷的网络途径而优化利益表达机制;通过政务量化的管理和研究从而确立标准化机制,建立绩效评估机制、健全政府监控机制;通过信息环境和信息条件的改善创新公众参与机制。

1.健全行政监督机制

政务公开有利于对政府弊端的监督,是保障公众知情权的最直接途径,而电子政务是实现政务公开的最有效途径。政府通过推行“阳光下”的电子政务,减少了决策的“一言堂”和决策的随意性,有效防止了腐败的产生。以互联网、通信技术为核心的大众传播媒介的普及,产生了“鱼缸效应”——政府和公共部门的活动就像鱼缸中的金鱼一样无时无刻不在受到公众的监督和评判。在强化公民对政府的监督的同时,实际上也强化了政府内部的监督,有利于实现政府自上而下的透明控制,彻底打破了传统的封闭式官僚体制下政府信息的内部传递机制,大大扩展了上级政府获取下级政府信息的来源,下级政府对上级政府的“劣政”的信息屏蔽,在电子政务环境下将很难实现。

电子监察是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创新行政监管模式,实现监察方式、监察内容、监察手段和政府运行机制变革与创新的一种有效形式。建设电子监察系统,有利于实现行政监察由事后监察为主向事前、事中、事后监察相结合的转变。从过去的工作实践来看,我们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更多地是通过查办投诉举报,即通过事后监督的方式来实现的。由于人力资源有限,证据难以查验,行政监督很难做到全面、客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对每一项行政审批办理过程及动态变化进行公开,进行数据视频、实时、全程和自动监控,将实现行政监察工作手段的创新,使监察方式由事后监察变为事前、事中、事后监察相结合,有效防治利用审批权进行权钱交易的腐败行为。同时,电子监察系统能够对超期限审批自动进行预警纠错,对行政效能进行综合考核和评价,可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改进行政服务,有力推动政府的效能建设。

当前,电子监察系统已率先在深圳市得到应用,深圳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主要用于对全市31个部门239项行政审批项目和28个部门197项非行政许可的其它审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全程监督。从深圳行政许可电子监察系统投入应用所取得的效果来看,系统的开发运用是成功的,社会效果很明显。系统启用以后,深圳市基本解决了行政许可业务超时限的问题,许可提前办结率逐月攀升。系统运行前提前办结率只有3%,2008年1月份就上升到47%,2月份为55.9%,3月份为59.6%,4月份已达到68.4%。政务公开不到位、违规收取证件工本费,工作人员离岗、仪表不文明等现象,也及时被发现并得到整改。在行政许可申请人中进行的满意度调查显示,群众对90%以上单位的评分都在90分以上。

2.确立政务标准化机制

电子政务的发展要求政府重视对政务工作的量化研究和管理,并在政府管理量化的基础上,对大部分政府管理工作项目和环节进行标准化,制定政务流程和环节的地方和国家标准,实现政府管理的规范化与程序化。政务工作的量化和标准化是电子政务建设的内在要求,不实现政府管理工作的量化和标准化,电子政务的内在意义与效益难以发挥。世界上不少国家都制定有明确、详细、操作性强和可量化的政府管理工作标准。电子政务有利于建立一套完整的管理工作规范体系,有利于对政府职能和业务开展的程序、方式方法、工作标准等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有利于建立科学规范的工作秩序,有利于保证管理的效果并提高管理的效率和效益。

3.完善绩效评估机制

政府管理工作的量化和标准化能够进一步加强政府绩效评估机制的科学性,前述电子监察绩效评估提供了政府工作量化的工具,政务标准化机制又为绩效评估提供了量化的依据。制定明确的绩效目标以及可衡量的绩效标准,需要政务标准化机制使权责配置、资源运用与目标任务相匹配,评估指标的可度量性为实现对政府管理主体的科学评价创造了前提,从而促使政府管理主体实现对自身绩效的持续改进,全面提高政府管理的绩效。与传统政务相比,电子政务在客观上更有利于政府绩效的量化评估,有利于对政府行为做出全面科学的评价,进而促进政府绩效评估的持续改进。

4.创新公众参与机制

电子政务的实施一方面构建了政务信息公开的渠道,通过政府网站公布部门职能、机构设置、相关领导、政策性文件、办事指南等信息,为公众参与政府决策提供了可能;另一方面,打通政府和公众的互动路径,通过领导信箱、在线访谈、网上调查、公众诉求、在线沟通等方式,使得公众能够参与决策的制定,从而吸收广博的知识和集体的智慧,很大程度上克服了“领导拍板”式决策的私利性、盲目性、片面性。近3年的全国两会即将召开之际,人民网、新华网都在网上设置公众参与专栏,征求民意。

2008年6月20日,胡锦涛总书记来到人民日报社,通过人民网强国论坛与广大网友进行了在线交流。作为一种新兴的交流平台,互联网具有信息量大、即时性好、容易组织、交流范围广等特点,在信息公开化、行政透明化逐步推进的今天,其价值和重要性正逐渐为各级政府和领导人所感知。

今年2月27日两会前夕,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又一次在网上,同海内外网民进行了两个多小时的在线交流,坦诚回答网民们提出的24个问题,以“真心真情真意”回应网民关切,感动了亿万网民,传递了中国网络问政新风。“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只有人民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懈怠”。这是温总理对各级政府工作人员的告诫和要求。总理和网民的“互动”从侧面告诉我们,网络状态下电子政务是“无缝隙”的,每一个网络节点都可以直接联系上层与基层,并且互通互联,形成政府与公民之间更为密切的动态交互效应,为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管理提供新的推动力,从而构建起一个全新的、双向沟通的参与体系。

2010年9月,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推出“直通中南海——中心指导人和中心机构留言板”栏目。网友可以在该栏目上给胡锦涛、温家宝等中央领导人留言。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各级党政领导主动走进互联网,问政于民,不怕批评、敢于对话,促进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不断扩大。这是新时期中国共产党人践行宗旨观的政治自觉,是中国政治文明进步的生动见证,是中国执政者顺应时代、科学发展的具体行动。

【3】电子政务与政府管理体制创新

体制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在机构设置、领导隶属关系和管理权限划分等方面的体系、制度、方法、形式等的总称。政府管理体制是指系统围绕行政权力的划分、政府机构的设置以及运行等各种制度与关系的总和。主要涉及的是组织结构、政务流程和政府职能问题。组织结构指的是组织机构和岗位设置,人员编制,既包括纵向的管理层次划分,又包括横向的管理机构设置。

十七大报告中提到的要着力解决“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指的就是纵向层次和横向机构设置的问题。国务院体制改革新成立的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五个“大部”是横向组织结构的变革。政务流程是指一组相关的、结构化的集合,或者说是一系列事件的链接。这些活动集合或链接为特定的公众提供了特定的服务或产品,这个流程有起点,有终点并且有目的。首先,电子政务为实现政府组织的扁平化和综合化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其次,在政府管理体制层面上,发展电子政务可以转变政府职能,重塑政务流程,简化管理程序,整合信息资源,精简组织结构,最终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政府管理体制。正如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技术政策主任迈克尔·尼尔森所说的那样:“同信息技术深刻地改变了美国的商业结构一样,我们可以预见计算机技术和信息交流也将极大地影响政府的结构和职能。”

1.转变政府职能

政府职能是指政府在国家和社会中所扮演的角色以及所起的作用,行政体制改革,只有深入到政府职能这个核心层面,才有可能实现行政体制的创新。

2003年温家宝总理在国家行政学院省部级干部“政府管理创新与电子政务”专题研究班上的讲话中指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四项主要职能。”十七大报告提出:“推行电子政务,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电子政务有利于政府主导职能从统治、管制转向公共服务转变,做到“不错位”,电子政务在这一转变中发挥“助推器”的作用。为政府主导职能的转变提供行之有效的工具,使政府更有能力完成这种转变。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的运作主要是面向管理和控制,而在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下,则主要是围绕公共服务展开。电子政务以其广泛的适应性和强大的渗透性,为满足公共服务需求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丰富政府公共服务的内容和形式,增强政府的服务能力,促使其服务绩效趋于最大化。

2.重塑政务流程

政府业务流程是政府机构在行使职能过程中一系列有计划的活动的总和。优化政府管理业务流程就是要在分析管理和服务需求的基础上,优化时间、人员、设备、财力等管理要素,制定出最佳的管理工作程序,满足社会需求。传统的政府机构条块分割,业务流程分散交叉,由于以前的技术条件均无法实现所有业务的链接,一个完整的政务流程的各个处理环节,不得不按职责分配的情况和政府机构地理位置的不同,被分割在多个部门中。导致业务办理流程必须从一个机构转到另一个机构,增加了交接环节,影响了政务办理的时效性。电子政务的实施有利于打破原有职能部门的分割,为政府业务流程的重塑和优化提供整合的平台。政务流程重组要求政府部门不能再按照原有的工作理念和传统的政务流程来运作,而是要以服务为导向,基于原来职能政务程序的基础上,调整部门内及跨部门的政务权限间的搭配结构,促进各部门内部业务流的高效运作,同时促进本部门与其他部门相关业务流程间的衔接顺畅。因此,电子政务的实施,不能仅将传统的政府管理业务原封不动地照搬到网上,不仅是原有业务的电子化,而是立足于原有流程,采用信息技术改革原有的工作程序,对原有政务流程进行审视和再思考,进行清理、简化,以“为公众服务”为中心进行原有流程的优化重组,获得政务时效的显著提高。重塑政府业务流程不是以人为的线性序列为依据,而是按流程的自然先后次序进行整合,通过技术革新,消除原有流程中那些对满足公众需求没有贡献的非增值活动,比如不必要的文犊和信息传递、繁琐的审核程序等,同时将可能并行处理的业务流程由串联转为并联,最终提升政府整体行政能力。

3.推进协同政务

何为协同?简而言之,就是协作统一,步调一致。就是不同政府部门围绕同一任务进行高效的业务操作。协同的概念来自于商业运行模式,现代企业的竞争已经不是单个企业之间的竞争,而是供应链之间的竞争,即企业不但要依靠自己的资源,还必须把经营过程中的有关各方如供应商、制造工厂、分销网络、客户等商业流程各环节的主体纳入一个紧密的供应链中,才能在市场上获得竞争优势。从原材料的供应到产品的生产最后通过分销商到零售点,同时从终端销售情况汇集成市场信息反馈到生产厂家,整个过程由物流支持的供应链来完成。过程中所经历的各个环节必须协同作业,实时交换信息,从而畅通整个商业运作渠道。把这种协同商务的思想引入到公共管理领域,就产生了“协同政务”(Collaborative Governance)这一新概念。开展协同政务是打破目前电子政务建设中各自为政、信息孤岛现象,避免电子政务投资黑洞的必然要求。目前,我国各级政府部门建立了大量独立的政务信息系统,政务数据资源也分散在各个部门。这不仅造成了大量重复建设,提高了电子政务建设成本,而且割裂了电子政务系统之间的联系,造成政务信息不能共享,引发一系列问题。例如,有的企业虽然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了,但没有在税务部门登记注册,以偷逃税款;有的老人去世了好几个月甚至几年的时间,虽然在公安部门注销了,但没有在社会保障部门注销,其家属依然领着退休金或养老金。因此,迫切需要通过电子政务,促进信息共享,开展协同政务建设。

4.优化组织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