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中国高校体育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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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高校体育教学的研究与探索(5)

各高校应根据本校学生的特点,结合本校的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方向,参照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的要求,制订本校的科学化、系统化、个性化的体育教学大纲及具体实施方案和细则,指导本校的体育教学工作。

(二)转变教学思想,改革教学模式

当前大学体育教学应由传统的“以教师为中心”向“以学生为中心”转变,强调师生互动,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和教师的主导作用,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使学生实现由要我学到我要学、进而达到我会学的根本性转变。在新的教学模式下,教师的角色理应发生革命性的转变,教师应由过去单纯的体育技术的传授者转变为教学内容的设计者、教学活动的组织者、教学过程的监控者、教学结果的检验者以及学生能力的培养者。改革教学模式时,应实施分层与分流教学、普修与专修教学相结合,课堂教学与课外体育锻炼相结合,大班上理论课与小班上技术课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开放式自主教学相结合,传统教学与多媒体辅助教学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学生可在同年级、多种教材范围内自由选择上课。在考试方面,将通过学校进一步建立体育理论与实践试题库,以抽签形式确定考试内容,并对结果给予评价。在完成体育教学任务的同时,增加体育选修课程,为培养学生的终身体育意识打好基础。

(三)改革高校体育课程设置

从我国高校体育教学的实践不难发现,一方面,体育课的教学内容和学时不能满足学生兴趣和锻炼身体的需要,学生总是围绕达标、考试而进行学习锻炼,这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学生的个性发展;另一方面,高校体育教学仍沿用传统的“运动训练法”和“普通教学法”,即通过教师的讲解示范、学生的模仿练习,以达到应付达标和考试的目的。课程结构、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仍然停留在一种“大学名称、中学内容、小学组织”的模式中。由于长期以竞技体育知识为中心或过分强化了其知识、技能在体育教学内容中所占的比重,而导致了学生竞技知识与健身能力之间的失衡。显然,这种重竞技知识、轻健身能力,重共性、轻个性的课程设置模式与素质教育的理论相背离,不利于现代社会创新人才的培养。因此高校体育课程的设置,在内容上要充分考虑学生的兴趣及其运动习惯的养成。在高校课程安排上应相应地减少体育必修课的比例,增大选修课的比例;应该加强课外体育锻炼的组织与实施,建立以健身为主要内容的新体系。体育的课程内容需要增加大量的休闲运动,尤其是终身体育的内容要不断地增大,使学生体会到运动的价值不仅在于提高运动技术水平,更重要的是要掌握健康运动的科学方法;为增进自身健康服务。增设学生喜爱的体育休闲项目,提高其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激发其锻炼的动力,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改革高校体育教学评估体系

教学评估是教学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全面、客观、科学、准确的教学评估体系对于实现课程目标至关重要。它既是教师获取教学反馈信息、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又是学生调整学习策略、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的重要手段,它还是教学管理者调整和制订教学计划、合理安排课时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而传统“一刀切”的考核与评价方法,对考查学生的全面发展程度和各项身体素质的提高都存在着很大的局限性。单一的成绩评定容易挫伤部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不利于学生形成正确的现代体育意识和健身观。因此,对学生体育成绩的考评应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一是注重学生学习过程的考查。学生学习和练习过程的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其结果的质量。因此,那种只重视结果而不注重过程的做法是不妥的。二是要重视发展个性的考评,以考促学。学生在身体条件、运动爱好和运动技能等方面的个体差异是客观存在的,应根据这些差异来确定目标和评价方法,并提出相应的教学建议,以确保绝大多数学生都能完成学习目标,使之成为促进学生学习的动力。三是要重视对身体素质达标情况和体育理论知识学习水平等内容的考评。可以加强体育教学评价与考核方法的研究,使之符合素质教育的要求,同时,增强学生的体育意识,促进学生综合体育素质的提高和能力的培养。这种教学评估体系的转变将极大地调动学生学习体育的积极性,全面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

(五)提高体育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首先要从源头抓起,严把教师录用关。其次要加强对教师的培训,通过培训来提高他们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技巧,使其学会如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如何鼓励学生全身心地投入到学习活动中去,如何适当地纠正学生学习过程中出现的错误等。同时,通过培训使其掌握必要的教学理论和教学技能,使教师从单一的“技术型”向“复合素质型”转变,从而推动素质教育的成功进行。

三、高校体育教学改革的回顾

(一)教学指导思想与教学目标的探索阶段

1979年,教育部、国家体委、卫生部、共青团中央联合召开新中国成立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全国体育卫生工作经验交流会,颁布了《高等学校体育工作暂行规定》。在“调整、改革、整顿、提高”方针的指引下,高校体育课程改革全面启动。1990年2月,国务院批准发布实施的《学校体育工作条例》规定,“普通高等学校的一、二年级必须开设体育课。普通高等学校对三年级以上学生开设体育选修课”。同年10月,国家教委颁发了《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和《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实施办法》。1991年国家教委开展了对全国高校体育课程的评估。1992年国家教委颁布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将体育课的教学目标确定为“通过科学的体育教学过程和体育锻炼过程,使学生增强体育意识,具有体育能力,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受到良好的思想教育,成为体魄强健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教学内容与教学模式的改革阶段

1995年6月28日国务院颁布了《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同年8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十七条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将体育作为学校教育的组成部分,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随即国家体委又推出了《全民健身121工程》,要求学校“保证学生每天参加1次健身活动;每年组织学生开展2次远足野营活动;学生每年进行1次身体检查”。伴随着“121工程”的推进,各种健身、娱乐体育内容走进学校体育课堂。199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了《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要求“学校教育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同年10月教育部在江苏无锡召开了全国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经验交流会,要求认真落实“学校教育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切实加强体育工作”。随后出现的“俱乐部模式”、“运动处方模式”、“三自主模式”,开启了教学模式多样化发展的格局。

(三)教学理念与课程目标的创建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