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红巾军起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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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红巾军起义的意义

朱元璋在派兵南平闽广和北伐中原的时候,正式建立了明朝,年号是洪武,建都在南京,做了明朝的开国皇帝,历史上称为明太祖。

元末农民大起义,历时十七年的时间,转战在全国大部分的地区,在我国农民战争史上写下了光辉的一页。虽然最后被以朱元璋为代表的新兴地主阶级集团所利用,成为他们改朝换代的工具,但它却具有巨大的历史意义和作用。

首先,这次大起义推翻了元朝腐朽落后的统治,对历史发展无疑是一个贡献。当一个朝代或者社会不再适应当时的生产和生活状况的时候,它就会被新的社会形式和新的朝代所取代。所谓的历史向前不断发展的状况就是如此。

其次,这次大起义在若干方面实践了农民的平均主义思想。如南方红巾军的领袖彭莹玉,针对元朝“财富不均”的现象,提出了“摧富益贫”的响亮口号。所谓的“摧富”,就是夺取富人的财产;“益贫”,就是把夺到的财物分给贫苦农民。当他领导的部队打进邵武的时候,贫苦农民都来起义,瞬间就达到了数万人。这种“摧富益贫”的思想和行动,企图解决封建社会贫富不均的问题,是唐宋以来农民起义军提出的“均贫富”口号的继续。虽然不能从根本上去解决问题,但毕竟是使那些受苦受难的人民聚集到一起的最好的口号,也是农民起义的一个最根本的原因。

再次,这次大起义触动了封建生产关系,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尖锐的土地问题,从而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在元末农民起义的猛烈打击下,元朝皇室逃到内蒙的顺昌府。蒙古贵族、色目的大商人、上层僧侣和一些汉族的大地主,在农民起义的沉重打击下受到了重创,江南的大族,也是四处逃窜,出现了“往年大姓家、存者无八九”的局面。过去被他们霸占的土地,包括“官田”“庄田”和“寺田”,变成了无主空闲的土地。如当时北方郡县城镇附近的土地大多荒芜,朱元璋下令把这些田地分给无田地的农民进行耕作,每户十五亩,另外还给菜地两亩,还有能力的人,不限制田亩,都免三年的租税。这样,元朝土地高度集中的趋势得到了缓和。元末农民大起义消除了蒙古贵族给中原地区带来的某些落后的生产关系,大批的“驱口”挣脱了奴隶的枷锁,获得了自由。在明初,他们又取得了民籍,成为了佃户。手工业工匠的地位也有所改善,争得了自由的权力,生产的热情大大提高。所有这些变化,都是元末农民起义所带来、争取的结果,它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据统计,在明朝建国后的二十五年,全国耕地总面积已经达到了八百五十多万顷,比元末增加了四倍,全国户数有一千万,人口五千六百七十多万,超过了历史上的任何朝代。工商业和商品经济也有了明显的发展。没有元末农民大起义,明初社会生产力是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就得到如此迅速的发展的。

最后,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交织在一起的现象是经常出现的。凡是在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交织在一起的地区爆发的农民起义军无不带有民族斗争的色彩,元末民族起义就是很好的一个例子。但是这次起义还是有力地促进了民族的融合。元朝统治初期,虽然实行“汉法”,但是蒙汉两族并没有真正地融合。在实行的政治、经济和科举的策略中可以发现,元朝后期,蒙古贵族公开推行民族压迫歧视政策,制造民族分裂和民族仇恨。元末农民起义推翻了元王朝,终止了他们所推行的民族压迫政策,对于密切各族人民的关系,促进民族融合有重要的作用。新建立的明王朝,在对待汉族同各少数民族的关系上,虽然也存在有民族压迫的一面,但是与蒙古贵族的种族统治相比,要进步得多。有人曾经指出,国家建立的时候,蒙古和色目人散落到各个州县的人,大多都给了姓名,在民间和汉族人民相处,久而久之,就忘了彼此,特别是经过几代人之后这种观念就更加淡薄。大多数蒙古人留居中原地区,从事农业生产,同汉人几乎没有什么区别了。汉族同其他少数民族人民也存在类似的情况,特别是受到儒家大同思想影响的中原民族。可见,元末农民起义促进了我国的民族大融合。

不论何时何地,我们都不希望看到战争。明末农民大起义之后虽然建立起一个新的政权,但也是以人民的流血牺牲为代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