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间有种灰飞烟灭的痛苦。
我在哪里?瞬间不知身在何处。
就算失恋?有什么大不了,黛咪·摩尔与布鲁斯·威利斯离婚了,四十岁“高龄”还找了个粉嫩的英俊小生,我喜欢的《老友记》的主演简·安妮斯顿结束和帅哥皮特十年的神仙美眷生活,双方都各自开始了新生。在这个车流如河朝来暮去的城市,有人怀才不遇,有人怀春不遇,有人挥金如土,有人挥精如土,有人不言不语,有人不孕不育。我虽非鸡皮鹤发,却已三十岁高龄,比林未然年轻九岁,比章小可年长五岁。皮肤还没松弛,身手尚算矫健。
你还好吧?黑暗里仿佛他(她)朝我俯下身来,他(她)的语气像英国烟草那样淡淡的。
他一直一直如此,我们在一起的大部分时间里,都是我在絮絮叨叨地说个不停,而他似听非听。林未然,你爱过我吗?你在乎我吗?
他独自一人住在27层大厦的第26层,喜欢对着灯火吸烟,渴的时候对着水喉喝冰凉的自来水。林未然喜欢写信,却没有给过我只言片语,林未然喜欢旅游,却是独自上路,林未然喜欢仗义疏财,又不肯送我大钻戒。林未然不看娱乐新闻,连成龙是何许人都不知道,生气的时候闭嘴不语,看电影的时候公然在电影院里酣然入睡,喝汤时发出强劲有力的声响。他从来不会怜香惜玉,从来无视我手里拎了多重的东西,永远目不斜视,大步向前。
每天都乘坐同一路大巴上班,每路车的司机都似曾相识,我一只手托着碗酸汤米粉,一只手将装着IC卡的挎包往读卡器上一靠,“滴!”一声,便是我崭新一天的开始。
在摇晃的车上我泰然完成了我的早餐,车停时,我在窗口买了份早报。首先翻到娱乐版,F4之一朱孝天对记者说:看到一则消息说读八卦有益身心健康,他说现在他才知道自己在做着一份对大众有益的工作。不禁莞尔,太小看这个过气的花样美男,他的这番话倒是重新鼓舞了我的工作热情,原来我所从事的工作也是对大众有益的啊。我们社的一个王姓小娱记长得就像朱,比朱略瘦,所以比他更耐看。靠着他的色相去完成各种对女明星的采访任务,成绩斐然。章小可曾经鄙夷不屑:长得帅有个屁用?吃完饭可以用那张脸刷卡吗?她错了,王姓小娱记是我们社第二个买车的人,第一个买车的是我们社长!所以,长得好就是一笔不菲财富!
我不带mp3上车,我不在车上狂睡,我不在车上发呆,我惯于胡思乱想,我惯于观察每个兴奋、疲惫、高兴、焦虑的男生,女生的脸,老人、小孩的脸。据我n次的观察发现,早晨上班车基本是无言车厢,大家好像是上刑场而非战场,而晚上下班车则是欢声笑语,像是庆贺战争的结束。其中也有着我。
“阮今爱是个怎样的人?”曾经这句话被人用鲜红粉笔写在校园的黑板上。
从初一开始就有男生写字条偷偷塞到我的书桌里。我看也不看直接塞到垃圾桶里。我瘦弱,沉默,走路的时候在看书,吃饭的时候看书,连上厕所都要带上书。除了读书,我唯一的爱好就是写信,坐在操场上,信纸垫在书包上,我一笔一划地写:
“亲爱的魏阿姨:见字如面。寄来的学费已经收到。这次大考,我是年级第五,英语听力不甚理想,我会努力……”
“亲爱的魏阿姨:寄来的随身听已经收到,甚感!您上次写信问我在读什么书,先前一直喜欢西德尼.谢尔顿的书,最近喜欢上阿瑟.黑利,他的《林肯机场风雪夜》和《航空港》十分好看!”
“亲爱的魏阿姨:因为病了一段时间,所以没有及时给您回信,见谅!上次寄来的《大饭店》读后非常激动!我很喜欢!而且告诉您一个喜讯,我的一篇散文在报纸上发表,随信附上报纸,稿费有八块钱呢!如果我能一天写一篇并且发表的话,我的学费就不会再麻烦您了!这是我平生第一笔稿费,思来想去,总想送点什么给您,感谢您对我的关心,想买一块丝巾给您,不知道您是否喜欢……”
我总是心事重重,若有所思,从来不讲究穿衣打扮,不和女生在一起唧唧喳喳,不和男生眉来眼去,因为没有足够的聪明,我必须加倍努力,如果没有魏阿姨定时给我寄生活费和学费,我根本不可能留在校园读书、写字,偶尔做做我的作家梦。
九岁时的我父母双亡,父母不在后的一整个月我都没有说一句话。我和年迈的外婆相依为命,一到冬天她的咳嗽就特别厉害,她咳得整个巷子都能听得一清二楚,我害怕她熬不过当晚。她的主要收入就是推着小车去街市上卖粥,她咳嗽的时候没有人去买她的粥,我们常常一日三餐吃粥,各种粥,小米的、绿豆粥、黑米粥。那年的雨水特别多,我不知道窗外的雨什么时候停止,我不敢问外婆我还能像以往那样去上学吗?虽然我不曾是个好学生,粗心、贪玩,但我从未如此渴望能去像其他孩子一样每天背着书包在教室里面大声诵读。快开学的时候外婆牵着我去大伯和舅舅家借钱,我们俩人一老一小站在门外,我低着头,手指在门框上一下下划过,外婆颤抖着声音向着门里轻声细语地说着好话,一次拿到十块钱,后来都是垂头丧气地回家去。
魏阿姨的信和钱就是那个雨季到来的,外婆捧着汇款单用围裙拼命擦眼睛,怎么都不敢信这是真的。但这的的确确是真的,隔上一段时间,魏阿姨就会来信问我的学习,她的钱定时寄来,后来还有书籍、磁带。在我的再三请求下她寄来了她的照片,照片是黑白的,她的额头光洁,下巴倔强,但眼睛里透露着柔和。她的照片一直放在我的钱包里,我想有一天我会见到她,等我赚钱了,我就可以为她做点什么,比买丝巾更让她开心的事。但大学毕业后我和她失去了联系,我寄给她的信都如石沉大海。有一天我来到了她所在的这个城市,这个城市的夏季漫长,阳光无处不在,也许有一天能和她不期而遇。每次我在街头邂逅某个中年妇女,我都会留意地回头去多望两眼。林未然说我总是神游太空。
林未然淡淡地说:阮今爱,你今年多大了?你为什么总有些幼稚想法!每次他说这话的时候我就使劲反省自己又有什么地方冒犯他大爷的,我不知该如何对他说起我的想法,他是不会懂得我多想见到那个帮助过我的好心人。与林未然第一次的约会,我们面对面坐在一个马桶式的座椅上,厕所的便池当桌子的一个新锐茶吧里,他坦率地说,不必对他认真,他不是个有责任的男人。我当时并没有把他的话当真,我喜欢的是那种白净书生型,这样黑粗汉子一向不在我考虑中。但我发现他第一眼就看透了我,我是那种不知不觉中就掉落到情感陷阱里的人,而且我是自掘陷阱。
现在想起来,他的确如他所说,他不是个负责任的人。他从来没有说过一句爱我的话,他不过是乐意带我陪他去见客户,因为人家大多带家人出席,而我也欢天喜地自视为他的家人涂脂抹粉地与他去各种场合,面带微笑见各种讨厌的人。帮他记下电话,提醒他答复某个征询,帮他取干洗的衣服。他从来没有邀请过我去他的家,也没有主动要来我的住处,我们约会的地点从一个公共场所辗转另一个公共场所。唯一的一次,那天他特别忙,因为要赶时间去见几个有意融资的老板,在车上他发现领带上有油渍,就把公寓的钥匙给我要我替他回去取。我取完领带后总觉得自己该做点什么,用黄健翔的话说就是“灵魂附体”,我私配了一把他公寓大门的钥匙藏在身上。
但我并没有打算潜入他家偷盗的念头,他在我心中是个谜,也许是他的沉默吸引着我,也许他对我的冷淡让我不甘,也许女人都是天生好奇。他出差后我来到了他的公寓,顺利打开了大门。
之前我去他的公寓只限于到楼下,包括那次取领带只逗留片刻就离去了,我带着陌生的眼光这么近地打量他的公寓。墙壁是与他年龄不相称的深褐色墙纸,客厅线条简洁,几件简单家具以舒适为主,沙发又阔又大。
他的卧室我从来没有进去过,整洁的令人吃惊,床单纹丝不乱。拉开衣柜,所有西服都是一个色系,样式大同小异。穿过的衣服上留有他浅淡的气息,我是个嗅觉发达的动物,迷恋着衣服上他留下的若隐若现、若有若无的气息。将他揉皱的衣服烫好,脱线的地方重新缝上,每颗扣子都加固一遍。我做这些事的时候愁肠百转,柔情万千。洗手间里有大量女性用品,洗发水、洗面奶,和我用的牌子竟然一模一样。我对这样的事居然处变不惊:阮今爱,你以为素食主义者就不会偷腥?或者,我骗自己说:他不过是喜欢使用女性化妆品的一个普通男子而已。
这时候他来电话:你在哪里?
这是他每次通电话的常用语,他总要搞清我的方位方肯进行下一步的对话,他大概是那种缺乏安全感的成功男士。
我坐在他大大的沙发里,人深深陷进去,我对着电话说:我在家。
他大大的沙发给人以拥抱的感觉。眷恋好像苍蝇一样无孔不入。
我喜欢被他拥抱的感觉,我喜欢被人拥抱。
我们正式认识的那天他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拥抱,阮今爱?他扬了扬眉毛看着手指间的名片,突然抱了抱我,我吓了一跳,当时就以为他是个喜欢在女性身上假摔的登徒子。他很快就松了手,对身边的人说,今天天气不错!
一旁的朋友悄悄对我说:一见钟情?
他后来对我解释说不过是那天喝多了。
拥有了钥匙的来我时常留连在他的住所,比起我简陋的出租屋,我更喜欢他的家。我好像是得了某种病,每天收了工就赶天赶地赶到他的家,在那里无处不在是他的气息,我过分地贪恋着。直到有一天我听到钥匙开门的声音吓了一大跳,动作敏捷地关了灯,躲到了衣柜里。我没想到他回得这么快,他如果看到我不请自到该是什么样的表情?我出了一头汗。
灯被依次打开,我从衣柜的缝隙里看到了一个女人的背影。是谁?谁会有他的钥匙。心里忽然不平起来,我和他认识这么久了,他从来没有过给钥匙我的念头,这个女人是什么身份?我听到钥匙开抽屉的声音,过了一会儿,那个女人打起了电话:“林未然,我没找到。”声音急切,嗓音听上去几分耳熟。
“中间抽屉里没有,左边抽屉我也找过……好吧。”
她没挂电话,开始翻箱倒柜,她在找什么?我满脸是汗,该不会找到衣柜里吧?
“找到了……嗬”女人吹了声口哨:“别担心,五万块对你只是九牛一毛嘛,密码多少?”她挂了电话,迅速离去。我从衣柜里摔了出去,腿麻木了。
刚才的声音很耳熟,如果判断没错的话,那是章小可。
我是在两年前的巴士上遇到美女章小可,她穿着这个季节常见的吊带背心,一条牛仔裤。脖子和手腕上挂着数不清的饰物,头发随意地挽个髻。我火辣辣赤裸裸的注视引起了她的注意,她回头看了我一眼,一丝冷笑从她好看的嘴角滑过。
女孩比我先一站下车,她走动时,胸部很“浪”,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翻到报纸的健康版,说起小胸部女人的好处,胸部小不会发愁下坠云云,我从此没有后顾之忧。
我步入报业大楼的顶层,那里有我工作的杂志社,占了大楼的三个半房间,一个单间是社长的,另外一个是仓库,半个房间被打印机复印机盘踞着,剩下最大的房间被切割成若干豆腐大小的小隔间,我来到属于我的小隔间,深深叹口气,用手丈量过无数遍,从没有想到在这金鱼缸大小的地盘竟然一呆就是五年!
在过道里饮水机旁喝水的时候,迎面巴士女郎章小可睡眼惺忪地走来,离得这么近,我才刚发现她的鼻子上穿了个鼻环,眉眼有点范冰冰的风味,尤其是冷笑的一瞬。号外,小王被晨报挖走了,章小可是替代者。我愕然,是吗?我大概自己在鱼缸里呆习惯了,便以为所有的鱼都是金鱼,小王帅哥才来——两年半呢!遂愤愤然,晨报真没眼光,为什么不挖才华横溢的阮今爱?为啥要挖个那种小角色?
喝着水读完我手里的晨报,原来在朱孝天的新闻下就是小王帅哥采访一个服用了某某药后成功减肥的明星新闻。
“小王的那块谁跑?”愤怒完了开始现实,目前我手上的事一大堆,柿子捡软的捏,总不至于分担到我的头上?我不怕吃力受累,宁可加班守着电脑往下扒新闻,就是不爱当狗崽队,举着话筒跟着明星上厕所。
“那么,这就是我的位置了。”
章小可理所当然填补了小王的位置——我的对面。章小可比当初的我坦然,走了个小王,新人马上报到,杂志社里波澜不惊。我不禁感叹,长江后浪推前浪,一浪更比一代浪。她在玻璃鱼缸般的办公隔间里气定神闲地坐下,打开电脑,一扬眉毛,一脸无所谓的神情,我突然觉得自己在哪里见过她。但我的记忆被各式各样娱乐新闻和美容咨讯给充塞着,一时间有营养的素材半点想不起来。
章小可将小王留下没带走的东西全装进一个大大的黑色垃圾袋里,一手拎起,扔到走廊。隔壁汤姐探出头对我挤眼,音乐学院毕业,23。果然不失娱记本色,打听得挺快,23吗?最多20岁啊。音乐学院到这里来干嘛?这世界越来越奇怪了,想想社长当初还是学国际金融的,所以也不奇怪。
社长电话指示,马上有个接待工作,小阮,你去。我手上还压着前天的工作,厚厚的资料占据了我小小的工作台,现在又不得不放下自己的田去种不知谁家的地了。章小可负责买饮料,那先前都是小王的差,她也没有抱屈,昂着头走了,很快一个人就抱了两箱饮料进来。人在外面走一圈,头发汗湿了,一丝一缕贴到她光洁的额头上,衣服也湿了一半,她径直走到空调前吹风。
若有若无地,她看了我一眼。我假装整理材料。我刚来的时候社里正在搞一个宣传展板,一共20块四乘四米的不绣钢板,我独自一人搬上搬下,当时我的体重是四十公斤,身边的男男女女哪个都比我壮硕雄浑,却无一人伸出援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