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我告诉你。念小四的时候,我带着我弟弟偷偷去玩水。那是附近一个地主的私人山坡地,荒废好久了,地主决定把上头的土卖掉。后来,一直挖一直挖,就变成一个小小的沼泽,再变成一座湖。我曾经把一些鱼放养在湖里,还常常偷偷到那里游泳,那是我的秘密天地。那天,我弟弟偷偷跟着我,我没有发现。他很小,才念小一,对我很好奇。我泡在水里好久,才发现他也在岸上不远的地方玩水。”
“我制止他。他是个很聪明的孩子,他说:『你可以,我为什么不行?你不让我来玩,我就跟妈妈说。』”
他停了一下:“这故事我不想再说下去了。反正……后来我弟弟……走了。”
他只说了开头,和结局。
她果然被他吓到了,伸手抓住他的臂膀。“你骗我的吧?”“我说真的。”
“他的死和你有什么关系?”
“有一天,他不见了。家人找了很久,都找不到。我忽然想起了那座大池子果然,他的身体……在那里。”
李云僧勉强自己挤出一丝微笑。
“你怎么能说得这么平静?”一串泪水从她的眼角滑下来。
两个人相对无言,只听见风摇晃着顶上树叶的声音。
“过很久了,很久很久了。我已经大了、老了。再大的伤痛,也会被时间抚平了。”
“只有我知道,我有罪,是我把他带到那里去的。我什么都不敢说,像一个不小心杀了人的刽子手一样。很多年,我都不敢说。”
“更惨的是,”他的声音仍然平静:“他去世以后,我妈变得很奇怪,易怒、疑神疑鬼,变成世界上最难相处的一个女人。我爸本来是一个爱家的男人,后来受不了,走了。走的时候,他说如果他不走,他一定活不下去,请我原谅,请我帮他照顾弟弟妹妹,和我妈。”
“对不起。我不知道……我不该问这种问题。”
“没关系。我好像没有跟任何人讲过这个故事。”他深吸了一口气说:“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告诉你好像没关系。这个故事,我从没对别人说过。”
两人一同把眼光落在远方玩团体游戏的同事身上。李云僧换了一个盘坐的姿势。
“喏,我已经说了,那你呢?”
“改天一定告诉你。”
“不公平,你黄牛。”他抿了抿嘴,表情无奈。
“那这样吧,”她伸出小指,“来吧,打勾勾。我不是故意黄牛,只是,我的故事也很惨,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承受不了这么大的重量。你的故事,重量太重;我的故事也不轻。真的,不轻。”
她的声音变得很轻很轻,像她手中迎风飞起的竹蜻蜓。
“好吧,一言为定。”他也伸出小指头。这大概是他脱离童年以来,最有童心的一刻。“改天听你说,让你欠着。”
“我也该说对不起,为什么要对你说这么多东西?我从来没说过。”
“从没说过?”
“甚至……对我太太也没说过。”
公司活动一直办到晚上。那晚的同欢会,包下了一整间海鲜酒店,年轻同事彼此疯狂敬酒,该喝醉的都喝醉了。
这一行时机好坏关系行情好坏,相差甚多,压力总是很大,人生得意须尽欢。
李云僧是个奉公守法的人,坚持开车不喝酒。他知道,一旦沾一滴酒,此后每次宴会必然得连连醉酒。他老早想好了理由,说自己胃溃疡,已被医生警告,别人就勉强不得。
结果,满场人,只剩下他一个人清醒着。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感觉,并不好受,更觉寂寞。
他的眼神不时搜寻着郭素素。虽说这一行的业务常是酒国英雄,但她喝酒实在节制。
他还发现,她偷偷将茶水当成XO倒进酒杯里。
她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就在此时,她的眼光和他交会,慧黠地跟他点了点头,眨了眨眼睛。
两人之间好像有了某种默契。
不知什么时候,她又偷偷摸摸地溜走了,没再看到她的身影。
李云僧走出餐厅大门的时候,有人叫住他。
“李协理,不好意思,她喝醉了。下大雨,叫不到车子,我只有摩托车,没法载她回家。”一个他过去部门里的工读生,还在大学念夜间部的阿信,和另外一位女职员,一起扶着一个看来很年轻的女孩。女孩头低低的,摀着嘴,正往排水沟里吐。
“她是谁?”
女孩抬起头来,脸色惨白地对他一笑。噢,就是刚刚想要喂他吃烤肉的廖紫娟。
“没酒量就别喝这么多。”他忍不住说起教来。
“我载她回去啦。”另一位酒酣耳热的男同事走了过来,插话道。
“你自己喝醉了,自身难保,还想载别人。没人要搭醉鬼的车啦。”其中一个女职员瞪了他一眼。
“你还记得自己住哪里吗?”他问廖紫娟。
“我——当——然——知——道——”连说话都酒气熏人。她住在这座城市南边偏远的小区。
这样的状况,一个长得漂漂亮亮的女孩在暗夜独自返家,是多么危险的一件事。更何况,她的个性很活泼,李云僧心想,一定有不少男同事误会她,恐怕会趁她酒醉时上下其手。这个女孩子真不懂得保护自己。
“我送她好了。还有谁顺路?”他报出方向,征求乘客。
车子里头,不可以只载着一个女孩,这是他自己多年来为人处世的规矩。很多人都以为,只有女人会栽在爱情手中。事实上,多少年来,李云僧不知看过多少男人,就是因为小小的桃花而阴沟里翻船,弄得家事搞不定,心情混乱,也赔上前途。
有两位女职员发现有便车可搭,兴高采烈地上了车。
不过,廖紫娟还是最后下车的一个。
她住的地方很偏僻,位在市郊的山区,开离主要道路后,还要经过一处墓地,山路上烟雨蒙蒙,很远才有一盏路灯。
这个地方新旧建筑夹杂,除了几栋刚盖好的新大厦外,都是三十年以上的老旧公寓。
磁砖都已剥落,每一间房子都像一只癞痢狗,顶楼歪歪斜斜搭盖着各式各样的锈铁皮屋顶违建,墙角到处都是暗绿色的青苔,从呼吸的空气就可以评断出这是个异常潮湿的地方。
廖紫娟口中的地址位于这个小区最偏远的一间面对着荒地的老公寓里。住户应该都已入睡,四周很安静,远远近近狗吠声因而显得特别响亮,声传十里,好像到处都养了狗似的。
他真后悔答应送她回家。她好几次推开车门大吐,应该也有一些残余物飞溅到车内,里头满是胃酸和食物残留物夹杂的味道。
“你住哪里?”
廖紫娟半瞇着眼,指着一栋楼房的顶楼。
“保重,小心走,下次别喝那么多。”他以老大哥的教训口气说,“你这样,很危险的。漂漂亮亮的女生,要特别小心。”
“你真觉得我漂亮吗?”
“喂,这不是我们要讨论的重点。”他催促着:“快回去,好不好?”
廖紫娟一下车就跌倒了,整个人正面趴在地上,好结实的“碰”一声。
“真是的……”
他只好搀着她。
她遥指着一座狭窄的楼梯,然后全身重量都放在他身上。
年轻女孩的身体好柔软,线衫里的胸部贴着他的手臂,像吸水海绵一般的触感。
这种感觉让李云僧自己吓了一跳。“怎么了?不可以有非份之想……”心里的声音说。忽然间,脑海里浮起妻子惠敏不笑时显得严肃的脸,好像在警告他似的。
他对自己目前的处境苦笑了一下,并不习惯飞来艳福。
从外表看来,李云僧是个公正不阿,除了开会报告外都不多话的男人。
事实上,他心里很嘈杂,某个开关一旦被打开,就好像一台错乱的收音机,频道里充满各种声音,有时还怀疑自己是否有双重或三重人格。他已习于跟自己做各种对话。
他深深吸了一口气,对自己说。“别想太多,赶快扶她上去!”
这是一栋四层楼公寓,她的住处位于五楼的加盖违建里。
五楼。很窄的梯子,每层阶梯甚至没比他的脚宽多少,真不晓得当初盖房子的人有多么瘦小,才会盖出这般大小的楼梯。
“谢谢你喔……”廖紫娟一路意识模糊地说着。
总算到了门口。
“嗯,谢谢你,爱你喔。”她在关上门的那一瞬间,全身又倒在他身上,他只好用手臂承受着她的重量。
什么时候“爱你喔”也变成年轻人的口头禅了?他在公司听过他们彼此如此亲腻地开玩笑,因此并没有误会她的意思。“这个女孩,如果不是遇到我,她真的会陷自己于险境啊……”李云僧拍拍她的肩:“快睡觉,好吗?明天是星期天,你可以好好休息。”
“谢谢喔……”忽然之间,她上前亲了一下他的脸颊:“你是好人,上天会保佑好人。”
仍然醉言醉语。
“要进来……坐坐吗?”她的唇瞬间逼近他的脸。
“这样不好……快去睡!我得走了,我太太……不喜欢我太晚回去!”他愣了一下,硬梆梆地说道。在寂静中,他的声音显得洪亮了些。赶紧把她推进门里,他快步走下楼梯。
他还真佩服自己的定性,把门轻轻关上了。“这样的女孩,迟早会出事的。”他想。如果她一直对陌生人这么放得开。
何况,她是丰腴美丽的。只要靠近点,她的青春气息就会扑鼻而来。她口中的“中年人”,其实是无法自我克制的。
“记得锁门。”这是他最后提醒她的话。
6
这个晚上,廖紫娟是故意喝醉的,她心里很不舒服。那不只是一颗眼睛里的砂子,而是好像有人强迫她小小的胃吞下一头大象。
她看见她的情人挽着另一个女人的手离开,连回头看她一眼也没有。她装疯卖傻了一整个下午,想假装自己很高兴、假装自己不受影响,才在那儿和男同事们玩喂食游戏。她想故意让他看到,看他会不会生气。
他只是看了她一眼,皱了一下眉头。然后,继续以情圣的姿态和带笑的嘴角对他身边的女人嘘寒问暖。绝大多数的时候,他都紧紧握着那个女人的手,好像怕她跑掉似的。
公司旅游,本来让她高兴了好几天,最近他越来越忙了,已经有一个星期没来找她。她好不容易可以在大白天里,跟她的情人一起出来,在郊外走走。虽然没有人知道她和他是什么关系,但这样还是有一种“爱情公开上市”的感觉。
为什么多出了一个女人?他的态度很清楚了,那个女人比她重要。而那个女人也以胜利者的姿态,宣称他是她的战利品般微笑着。
到底在他心里,自己是什么东西?
她好想问,却不敢开口。
她好痛苦,胃里汹涌的酒精比不上她内心的痛苦澎湃。
就算喝得很醉,她还是记得他的手臂紧紧圈住她身体的温暖,也记得他的每一个表情。他不是叫她“公主”的吗?为什么这一切发生在美丽夜晚里的事,到了白天,就不存在他的记忆里?白天,他永远像一个她不曾相识的陌生人……
7
迷迷糊糊睡了不知多久,廖紫娟在黑暗里睁开眼睛。
“天还没亮呢。”又是一次宿醉难耐的清醒。
她其实不喜欢喝酒。不管是什么酒,都很涩、很苦、很不顺口,她只喜欢酒后的那种醺醺然。天旋地转,头晕目眩,让她忘掉所有不愉快的感觉。
第一次喝醉时,一直睡到第二天黄昏,她觉得好幸福。“好像死掉一样睡着。如果醒来之后能够变成另一个人,该有多好。”在日记簿里,她这样写着。
不过,随着越来越常喝醉,身体好像也起了一些变化。每次喝醉后,她不再那么容易大睡不醒。
夜半里酒醒,一个人面对着黑漆漆的房间发呆,真不好受。这时候,嗅觉份外灵敏,她会感觉到整个房间里弥漫着潮湿的霉味,好像有无数霉菌正在分裂繁殖。
这种清醒是会刺人的,让她想起很多不愉快的事。她知道,自己从小就不是个快乐的孩子,不像大家表面看到的那样。
同学们以前在毕业纪念册上的留言,都形容她“乐观、爱笑、开朗、活泼”,只有她知道自己不是。
好像有一个忧郁的老灵魂一直住在她的身体里。
面带微笑比较容易活下去。
自从妈妈离家出走后,她就没有真正笑过。大人的事情她不太明白,只是从小就疑惑着,为什么自己这么倒霉?别人的爸妈、别人的家庭都不是这个样子。别人的爸爸,不会将自己的女儿当成老婆离家出走的出气筒和代替品,不会骂她“淫妇”、“荡妇”。
她多么希望自己是个真正的公主,一个普通的公主就好,至少有人疼。
“不要再想了。”她对自己说。
头好痛,好想喝杯水。租来的顶楼违建小房间,连厕所都要和其它房间的人共享。从厕所的小窗望出去,就是乱葬岗,有时她仿佛看见了传说中的幽幽鬼火,在诡异的黑暗中飘荡。
电饭锅、热水瓶、鞋子、衣服,分散在小房间各个角落。虽然她已经尽量把它们摆得整整齐齐,但是,在这狭小空间里还是有各自为政的感觉。房间的主角是一张单人弹簧床,没有床架,是公司里头的一位大哥搬家时送她的,她千辛万苦借了一部机车,像耍特技般,把它搬回家。
转开灯,天吶。热水瓶旁的金鱼缸里,唯一的狮子头小金鱼已经浮在水面上了。
“昨天还游得好好的……”她想,鱼真是一种干脆的生物。前一天看起来还健康活泼,活得好好的,一转眼就变成了小小浮尸。金鱼这种动物,几乎是想死就死,一点征兆也没有。
还好,这不是第一次的经验了。
从她住在这里开始,这个小金鱼缸里,已经换过十多条金鱼。
金鱼缸是她第一个男朋友送的。
男朋友是她念书时的同学,两人一起从南部乡下来到台北,他一边升学一边打工,她就业。两人曾经像小夫妻般紧紧依偎,在这个下雨天会漏水的顶楼房间里。
他们唯一的烹煮工具是一个老旧的大同电饭锅,她还会用同一个电饭锅煮饭和做好几道菜,两个人一起吃,就像享受豪华大餐似的。
以她的薪水,他们只租得起这么偏远的小房间。
她对于简陋的生活并不在意,在她心中,爱情比面包重要得多。
不久,他搬出去了。他很坦白地对她说,他想追求自己的同班同学,他们比较能沟通。
“我哪里有问题?你可以告诉我,我可以改啊。”
她本来还想挽回。
接着,他说,其实是他父母反对他和她交往。
“怎么会?上次他们来,我还请他们吃饭,他们不是很开心吗?”
“他们说我太年轻了,不能这么早定下来。”他回答。
越想越不对。那么,他换女朋友,只是为了不要太早定下来,所以多交几个玩玩吗?
后来,她跑到他们学校去,才发现了真相:那个女孩跟她不同,是个典型都市女孩,开着一部红色跑车,在学校里是很拉风的人物。
那个女孩有对有钱的父母,不像她,什么都没有,还很怕回家。
“这个房间里,除了蟑螂,只剩下我一个生物了。”半夜清醒的紫娟喃喃自语,水瓶里没有水了,她索性喝一大杯自来水,一嘴含氯的呛味。
就在这时候,手机响了。
竟然是他打电话来。
“嘿,是我……”电话那头的声音,还是那么精力充沛。
“噢,你……你还没睡?”
“还好吗?我走的时候,看你喝得半醉了。谁送你回家?”他的语气中仿佛有一丝关心,让她暗暗感觉欣慰。
“李协理。”
“那我就放心了。他是好人。你还好吗?”
“没有你,我不好。”她用撒娇的口气说。
“我就知道。我等一下去找你……事实上,我已经在半路上了。”
“噢。你真是的,一点都不累吗?”她的语气中有着惊喜。虽然,头还因为喝了太多酒的缘故,像个快爆炸的汽球。
她心头一酸。有空了,才想到我。她很想故意这么撩拨。
“我想陪你。”
这就是他,永远有办法四两拨千金。他好聪明,她喜欢聪明的男人。有一点年纪的男人,不像她爸爸的男人。
“你回到自己家了?”她问。她知道他一定会送苏菲亚回去。
“我去接你,嗯?星期天不上班,我陪你。”他总不直接回答她的问题。
无论如何,心里有股暖流。他的准未婚妻,英文名字叫苏菲亚吧。苏菲亚是名门千金,周日上午都要陪父母上教堂,中午还要固定跟家族聚餐。
在还没有正式娶她之前,他不必参加这些聚会。廖紫娟不知道,他还有几个星期天可以有空来理她。
她没办法怪他,是她喜欢他的,他的眼神很吸引她。
他比她大上十二岁,应该很世故才对,可是,他却有种天真的神情,无论他对她说什么事态,都不像在说谎。
她开始打扮自己,对着镜子微笑。她有着丰润的双颊、尖尖的桃子形脸、一双往上翘的眼睛、不必修就自然有型的浓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