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重建中文之美书系虚构(短篇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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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近猪者,吃(2)

是公判。而在红光镇,能容纳看客最多的地方就是我们学校。其实当天来看公判大会的人并不多。不过,作为一场生动的法制教育课,红光中学的师生还是全部参加了。宣判完,校长还被邀请上台说话。他特意强调了刘刚他们就是这所中学的毕业生,是这个学校的耻辱,是在座数百名同学的前车之鉴。这些话被悬挂在校园树杈上的几个乳蓝色的铁皮大喇叭公布于众,自此刘刚臭名昭著。他不好意思抬头,但他还是看到了唐存厚,他又作为一个班级的班主任站在了黑压压的人群之后。看上去就好像他并没有意识到台上那个罪犯是他的学生那样,而正和另一个教师热火朝天地抽烟聊天。越过人头攒动的操场,在那排教室一侧的公厕也能看到。这时候,那个公厕已经实至名归,为屎尿所占据,唐存厚一家已经搬走。也就是说,唐存厚的老婆,那个喜欢喊刘刚干活的师母也许没有看到这一切。当然,这也未必,师母或许正在人群中嗑着瓜子,只是无法辨别而已。那么,剩下的就是唐晓玲没看到自己了。这是唯一值得欣慰的地方。

唐晓玲此时已经考入省城,她离开红光镇的时候,唐存厚曾上门来找过刘刚。他说自己当日有事,不能送女儿去学校报到,而他老婆又晕车晕得厉害。在红光镇,他们一家是外地人,没有熟人,只有刘刚曾多次帮过他们家,所以他希望刘刚能代替自己将女儿送到省城。也就是说,那些被褥和包裹,由刘刚扛着是再合适不过的了。

刘刚其实有点犹豫,因为他也没去过省城。但唐老师说到他信任刘刚,觉得刘刚起码能在路上保护好他的女儿后,刘刚答应了。

此时的唐晓玲已是一个大姑娘,美貌依旧,只是性格大变。她已经跟刘刚无话可说,而刘刚也没什么话觉得值得向她汇报的。他们乘坐长途汽车一路无话地来到省城,然后在长途汽车站打了一个车,报上校名,他们就到了目的地。路途并没有他们预料的那样繁复和惊险。

在新生宿舍里,其他同学大多由家长送到。那些永远对别人家的事充满好奇心的中年家长不禁问唐晓玲,刘刚是她什么人,刘刚注意到她脸红了一红,没有回答。回来的路上,刘刚感慨万千。半路上司机撵他们下车到路边玉米地里撒尿的时候,刘刚记得自己看到一颗老玉米从包衣中露出玉米芯,上面仅有寥寥几颗玉米,与此同时,一些蠕动的虫子爬了出来。

公判大会上,刘刚不禁想到了这一切。他说,当时他就意识到,世界发生了变化,意思就是,一个时代至此落下了帷幕。

我们的大学

有一种说法,发育迟的话,这人个子将来会长很高。但这话在我身上落空了。所以当我成人,我觉得自己被骗了,起码被自己骗了。想当年,我作为一个儿童生活在刘刚他们中间的时候,我还挺骄傲,我爱唱歌,我成绩好,我告诉自己,过些年,我将成为一个大高个,成为一个巨人伟人。我记得唐存厚生前总是在红光镇如此赞美我。好在他没有活着看到一切,他的死对我来说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

度过四年的大学,我和所有人一样又涌出了校门,托了关系,才好不容易被我父亲安插在红光镇土地所当一名干事。老实说,这份工作不错,属于国家公务人员,工作稳定,待遇优厚,享受各种保障。在红光镇,我可以算作有身份有地位的人。随着大开发时代的到来,我的职位更是炙手可热。具体而言,我的职责就是去每一条街道每一个村子丈量土地,丈量他们已有的建筑面积,防止拆迁之日他们漫天要价。如此一来,我的工作就牵涉到许多人的利益,就难免有点腐败的地方。如果有人找到我,请客吃饭,送上钱物,提出给他批一块地建造房子,或者要求将他搭建的违规建筑也算作私房建筑面积,我均可以帮他们完成。当然,这需要我们的领导同意才行。他一再警告我们不要干这种事儿,但他本人的大量亲友已经让他这么干了。所以我们不得不告知那些找我们办事的人,好处光给我们还不行,不能忘了我们的领导,而且好处还要向领导倾斜。总而言之,这样的事在我的有生之年司空见惯,一点想象力都不需要就可以知道它的真相。对于这种台面上并不光彩的事,我是这么想的,那就是,这一切只是我们日常生活,这才是我们有效的生活方式,此外无他。

但夜晚到来,当我从各式各样的酒桌上返回家中,看着窗外的万家灯火,我还是感到失落。回家路上,经过唐存厚家的时候,因为他已死,师母也已随女儿迁居省城,他家的窗户黑洞洞的,在万家灯火之中就像被打落的一颗门牙。想当年他把刘刚安排和我在第一排同座,一方面是便于控制前者在课堂上难免的不轨言行,另一方面是希望我这样一位好孩子能够以“一帮一”的方式将刘刚带到正轨上来。他曾不止一次地提到那些古代的先贤,他们之所以成为有出息的人,与“树挪死,人挪活”、“好男儿志在四方”、“埋骨何须桑梓地,人生无处不青山”这些名人名言是息息相关的。而这些名人名言不应该仅仅是我们写议论文时必须引用的论据,也应该付诸实践。就当时唐存厚的观点看来,考上大学是我们有出息的第一步。

老实说,我不承认自己在大学学到了多少有用的东西,我也不承认学到有用的东西就真的管用。我对大学并无深刻的记忆。如果有,也仅仅集中在一些男女关系上。我记得某个研究生将导师的老婆搞大了肚子,孩子生下后,导师居然视为己出,这是喜剧。还有一出悲剧曾让我们久久不能忘怀,说是某个家伙女朋友被自己的好友抢去了,他先将那个女的砍死,分尸丢在校园各个角落,然后他又不动声色地将情敌约到饭馆,他们在推杯换盏之间进行了一番推心置腹的交谈,此人向朋友表明,他尊重女友的选择,认为他们二位才更为般配,而所谓般配就必须在一起。话音刚落,即掏出匕首将朋友捅死,从而成全这对般配的男女。之后,他还割下了对方的头颅,置于酒桌之上,像对方刚才还活着那样,与之对饮了一杯。在警察到来之前,他爬到了楼顶,但也迟迟未曾跳楼。人们很不耐烦地在等待。而上课铃已经响起,某些从不翘课的同学就此错失了看到他纵身一跃继而摔得支离破碎的壮观场面。

上述均非我的亲眼所见,因为我那会儿正和一个女孩在校外同居,长期不到校上课。第二,上述故事所涉及的人员均非我的老师和同学,可谓素昧平生。也就是说,离奇之事总是与我毫无关系,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

老毕的书单

与我的大学生活相对应的,正是刘刚的牢狱生涯。在红光镇,作为地痞无赖,没有坐过牢,相当于没有大学文凭的青年,很难找到一份体面的工作,有时维持生计都困难。所以,刘刚坐牢对于像他这样的人来说并不羞耻。问题只在于,刘刚是因盗窃而坐牢,这与那些因砍人而坐牢的凶猛之士不可同日而语。换言之,他们虽然同坐一个牢,同念一所大学,但刘刚的文凭不硬,就像拿的是肄业而非正规的毕业文凭,起码也像一位英语没过四级而未获得学士学位的毕业生。他们的身份和待遇也将不同。因此,出狱之后,刘刚仅仅是个小角色,是一个叫老毕的恶棍的手下,负责干点杂活,有时充当打手。

就是这样,老毕当年因为砍人,出狱后获得了红光镇大小流氓的热烈欢迎和忠诚爱戴,他组织了工程队,给急需基础建设的红光镇架桥铺路,成了我们这个小地方的明星企业家和纳税大户。此人早年也是唐存厚的学生,只是比我和刘刚高几届。就我所知,他是唯一一位继承了恩师旨趣的人。也就是说,他也爱好文学。区别在于,他不搞创作,无需投稿,而专事阅读。为了提高阅读质量,他不住镇上,而是在镇外的一块农田里盖了一座深宅大院,其中就有一间四面墙壁都是书的书房。这间书房并不像知识分子那样铺设地板或地毯,也没有那种做工考究的摇摆藤椅,至于字画、花草、古玩和笔墨纸砚更是无从谈起。有一台电脑,但只是为了打游戏而用,诸如拖拉机、斗地主、锄大地、拱猪之类。老毕曾经问我,为什么这些游戏都跟农业生产有关?我只得如实回答,我也不知道。书房中间的地面上有一个坑池,冬天,他在其中烧炭取暖。只在夏天,他才使用空调。为什么我们这里冬天不供暖?这也是他问我的问题,我还是照自己的真实想法回答了他,我说我还是不知道。总而言之,只要有空,他就会躺在地上那种和学校上体育课才用的一样的大垫子上看书,看《罪与罚》、《卡拉马佐夫兄弟》、《三个火枪手》、《悲惨世界》、《约翰·克利斯朵夫》、《复活》、《安娜·卡列尼娜》、《简·爱》、《傲慢与偏见》、《呼啸山庄》、《汤姆叔叔的小屋》、《飘》等等。

这些书名耳熟能详,但真正读过的人并不多。在红光镇的郊外,有一个庄户人家,绰号为老毕的主人正孜孜不倦地阅读着这些书籍。夜幕降临之后,所有的外人都离开了,院里只有老毕的母亲和妻儿,此外还有一条藏獒,吠声洪亮,明月高远。

再论厕所西施

我是因为工作关系和老毕成了朋友,然后与刘刚重逢。此时此刻,我才发现,刘刚身材中等,相貌庸常,神情委琐。他总是跟我说“那时候”,而所谓“那时候”就是上述的那些人物,而所有人物都集中在唐存厚一家即红光镇中学那间公厕周围。有时,我因工作原因要去红光中学,一度光顾过这间公厕。因年深日久,瓷砖纷纷剥落,原先金碧辉煌的屋顶也有枯草飘摇。除了分割男女的墙壁还有个曾经被打通后又被堵上的门洞的痕迹之外,内部已丝毫看不出曾经住过人。自动水箱已经坏掉,粪便到处都是,臭气熏天。而在当年,被唐存厚一家占据之时究竟是什么样子?是很难想象的。那时候,我们都没有进来过,刘刚也没有。他只是站在门口接受师母布置的任务,只是在女厕门前和美丽的唐晓玲下两盘象棋。按照刘刚的理解,当年唐存厚夫妇住在男厕,他们的女儿唐晓玲住女厕,中间有一道门,便于父母和女儿进行沟通。也就是说,无论是作为居家,还是作为厕所,刘刚和大多数人一样,充其量只了解一半的构造,唐晓玲的房间或女厕,究竟是什么样,我们一无所知。是的,那时候的刘刚已经发育,正在发育,女厕对他有天然的吸引力。话到最后,我觉得他应该死在当年的女厕内。

老实说,我对刘刚这种陈旧腐朽的话题充满厌恶。刚开始,我只能敷衍,以微笑和点头表示他所说的一切都是存在的,“有那么回事”。后来,我只得王顾左右而言他,或沉默不语。最后,当他再次提到我当年是唐存厚最器重的学生的时候,我已忍无可忍,不得不告诉他,唐存厚在我看来,就一个曾经教过我的老师而已,我不认为他是我的恩师,也不认为他有多了不起,他写的玩意儿恶俗低级,他说过的大道理空洞无物,他对一拨少年儿童使用的一指禅非常可笑,他的女儿也并不漂亮,如果说她有吸引力,也仅仅是因为她是教师的女儿,比我们红光镇这些工农子弟看起来干净一些,说好听点,也仅是一个长期穿白色连衣裙却住在女厕里的少女罢了。

为了强调这一点,我虚构了我和唐晓玲在省城曾经相遇。我说,我虽然跟她不是一所大学,但那会儿我经常去她所在学校踢球,此时的她已不再纤细苗条,而只因为发育停止而成了个腿又粗又短的大屁股姑娘,因为跟男同学恋爱和性交,腿缝无法愈合,大屁股还下垂得厉害,至于她的脸蛋,也继承了其父,只是因是女孩,谈不上横肉,但线条粗犷,泛着油光。因为认识,我们曾打过招呼,也无非是她冲我笑笑,暴露牙龈和几条皱纹罢了。当然,我从未遇见过唐晓玲,之所以这么虚构,是因为我觉得这是必然规律,一个人,无论是谁,不可能逃脱这一点,所以它又不是虚构,而就是真实情况。

刘刚说,那你是认错人了!

性生活

当然,对唐晓玲无穷无尽的美化和想象并非刘刚始终未婚的原因。他找不到老婆的原因也很简单,就是穷。如果他像其他人那样,毕业了学门手艺,好好上班,攒点钱,最终也能娶上媳妇。如果他能够像老毕那样通过行凶和坐牢获得江湖地位,找老婆也没问题。他的问题是,他仅是个没干过什么大坏事儿坐牢、出来后叫人歧视的不起眼的小混混。我和老毕等人打麻将,后来烟抽完了,老毕抽出几张大钞,招呼坐在一侧观看的刘刚说,刘刚,去给我们买条烟,他就去买烟。就这样。

刚开始那会儿,我也没娶媳妇。这让刘刚认为他和我是同病相怜。基于此,他经常跟我神情下流地谈论马路上的女人,也曾问我借过AV光盘,希望我给他提供成人网站的地址。他的这些要求在我看来是很容易解决,也许他觉得我对他不薄,然后提议我跟他一起去嫖娼。

我并不反对嫖娼,我觉得这个世界如果真的没有明娼暗妓是不对的,没有女人的男人们的性欲总得解决。所以那段时间,我们经常出入于红光镇的一些洗头房、桑拿洗浴中心和KTV包间。然后我就发现了一个问题,刘刚总是和那些小姐推心置腹、谈天说地。他问她们家住哪儿年纪多大为什么不念书以后有什么打算……这样一来,那些姑娘也会反过来问他一些问题,然后他如实回答。他告诉她们自己就是红光镇人,坐过牢,目前帮大名鼎鼎的老毕做事。顺带着,他也告诉她们,隔壁的那个戴眼镜和他同来的家伙,是他的同学,而他这位同学很了不起,打小就学习好,还考上了大学,现在是红光镇的机关干部。

如你所知,这让我觉得危险。我看着眼前昏暗的粉红灯光,内心涌起了一股无以言表的悲愤。一方面我为刘刚这个老同学感到无可奈何,另一方面我为自己沦落至此感到虚无。我再次想到了唐存厚的名人名言,想到了他的女儿、他的厕所以及他后来的家的黑暗的窗户。如果这就是人生的话,那么人活在这个世上究竟所为何来?我还想到我在大学时代的女友,除了那个和我长期同居的女同学之外,还有一个是房东的女儿,我是被她在夏天洗澡的肥皂气味所吸引。那是一种廉价的香皂,洗澡水从管道里流淌而出,一只黑乎乎的老鼠自下水道攀爬而出。即便如此,她的洗澡水却是那么的香,诱使我接近她,讨好她,然后和她上床。她比我大,明确地告诉我,只愿意和我保持这种关系,而这种关系不可能公开。她希望自己将来嫁给一个列车员,她觉得列车员都很性感很可爱很安全。据说火车是最安全的交通工具,也是最古老浪漫的承载了艳遇和奇遇的交通工具。火车将人类运输到未曾涉足的异域,却将我们的粪便一路播撒在铁轨上。

这位房东女儿的梦想让我躺在红光镇的一张肮脏的专事于性交的床上感到羞愧。然后我决定要改变这种生活,虽然我不知道如何改变,也不知道人是不是真的能改变生活,但我知道,不能再这样玩了,要和刘刚这种人保持距离。

小红

我们不是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