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英雄人物时代楷模丛书——向秀丽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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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一个有志气的孩子

向秀丽生在一个店员工人的家庭里。有双亲,有十三个兄弟姐妹。她排行第八,又是妹妹,又是姐姐。一家人生活靠父亲给人打工,和母亲作些小手艺来维持。这样多人吃饭、穿衣,对一个收入低微的家庭来说,是多么沉重的负担啊!她有三个兄弟和一个姐姐,就是因为经不起生活的煎熬死去了,另一个姐姐也给别人做养女。苦难的生活处境使她很快早熟。她自小就是妈妈的好女儿。

秀丽七岁那年,因为家里养活不起这么多孩子,妈妈忍痛把她给一个远房亲戚(地主)做“养女”,实际上是婢女,不仅要看牛,还要下田和做其他苦工,稍不如地主的意,就要挨打受骂。九岁那年,她担水踢烂了一个脚趾,走不得路,作不了工,地主一块钱也不给就把她赶回来了。妈妈流着泪接回这个可怜的女儿。

妈妈朝夕背她去医治,小小的年纪就懂得了爱,她在妈妈的背上安慰妈妈说:“妈呀!我长大后不会忘记你的!”妈妈含着泪说:“小冤家,你不死掉妈就安乐啦!”

家里米不够吃,终年都吃南瓜粥。有时一天三餐一个人只能吃上一个芋头。能够吃上米煮的粥那就算是上餐了。有一次吃米粥时,妈妈爱女儿,把稠的粥让给女儿吃;可是秀丽更爱妈妈,她才吃上几口就说肚子痛,不吃了。饭后,邻居的小伙伴问她的肚子痛得怎样,她偷偷地说:“我哪里是肚子痛,只是见妈妈整天为我们奔波消瘦了,骗骗妈妈,让妈妈吃饱一点罢了。”

秀丽幼小时就是一个有志气的好孩子了。还在七岁那年,过春节,有钱的人家蒸年糕,杀鸡杀鸭,而她家还是天天喝稀粥,她对妈妈说:“妈,能得一些肉吃多好啊!”妈妈摸着她的头:“孩子,我们家穷,买不起,不要想这些吧!”自此,她即使见了有钱人家的“龙凤肉”,她也不羡慕了。

十一岁起,她开始分担家庭的担子。她替人家带小孩,到火柴厂拾柴枝,到洋服店打纽门,钉纽扣,到药店包凉茶……。挣得的钱,全部拿回家,一个钱也不乱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