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女性朋友的工资、薪金比较少,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税率比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的税率低,将劳务报酬所得转化为工资、薪金所得,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合理的;如果工资、薪金收入较高,适用的税率已累进到比较高的水平,此时,将工资、薪金所得转化为劳务报酬所得用以节约应纳税额;当两项收入都较大时,将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分开计算亦能节税。具体来讲,女性朋友要想规避劳务报酬的纳税,可采取以下几种方法。
1.劳务报酬化整为零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三级超额累进税率。在这种情况下,相对较少的应纳税所得额所适用的税率就会相对较低,这样税款加总后,比合并缴纳时的税款要少得多。
冯小云是一位演员,曾经一次性劳务收入60000元,其间,冯小云支付交通、食宿等费用9000元。这样,冯小云应纳个人所得税=60000×(1-20%)×30%-2000=12400元,冯小云取得的净收益=60000-9000-12400=38600元。如果冯小云要求公司改变支付方式,分三次申报纳税,并由电视台支付交通、食宿费用9000元,支付给冯小云的劳务收入由60000元降为51000元。这样,冯小云每月应交的个人所得税为17000×(1-20%)×20%=2720元,三个月共纳税为2720×3=8160元,冯小云获得的净收益为51000-8160=42840元,第二个方案比第一个方案多获得的净收益为42840-38600=4240元。同时,企业列支的交通、食宿费用可冲抵收入,少纳企业所得税。
2.薪金所得转化为劳务收入
宋女士是一位高级工程师,2006年5月从某公司取得工资类收入62500元。如果宋女士和该公司存在稳定的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则应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税,其应缴纳所得税额为:(62500-800)×35%-6375=15220(元)。如果宋女士和该公司不存在稳定的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则该项所得应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为:[62500×(1-20%)]×30%-2000=13000(元)。因此,如果宋女士与该公司不存在稳定的雇佣关系,则可以节省税收2220元。
3.劳务收入转化为薪金所得
祁小姐2007年6月从某公司取得工资、薪金500元,由于单位工资太低,祁小姐同时在另一家公司找了一份兼职,获得收入5000元。如果祁小姐与兼职单位没有固定雇佣关系,按照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应该分别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从原单位取得的工资、薪金没有超过扣除限额,不用纳税。从兼职单位取得的劳务报酬应纳税额为:5000×(1-20%)×20%=800(元),这样一来祁小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800元。如果祁小姐与兼职单位存在固定雇佣关系,则两项收入应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800-500)]×15%-125=580(元)。显而易见,如果祁小姐将劳务报酬所得转化为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明智的。
4.两收入分别纳税
江女士于2007年9月从单位获得工资收入共40000元。此外,该月江女士还获另一单位的劳务报酬收入40000元。不同类型的所得应分类计算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收入应纳税额为:(40000-800)×25%-1375=8425(元);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为:40000×(1-20%)×30%-2000=7600(元),江女士共需纳税16025元。如果江女士将劳务报酬所得转化为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则其应纳税额为:(40000+40000-800)×35%-6357=21345(元)。如果江女士将工资、薪金所得转化为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则其应纳税额为:(40000+40000)×(1-20%)×40%-7000=18600(元)。由此可见,分开缴税比转化后缴税节省不少钱。
由上述例子可见,对个人所得中存在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的,需要女性朋友认真计算,才能选择合适的有利于合法减轻税负的方法。
●规避利息所得的纳税
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中低收入的女性朋友理财,首选稳定又安全的储蓄,但是,近年来的较低利率再加上利息税,让众多女性不免心生抱怨。其实,利息税的避税方法很多,目前对个人而言,运用得最多的方法还是投资避税,个人投资的女性可以充分利用我国对个人投资的各种税收优惠政策来合理避税。投资者主要可以利用的有股票、基金、国债、教育储蓄、保险产品以及银行推出的本外币理财产品等投资品种。具体来讲有以下两种方法。
1.进行教育储蓄
对于那些家有“读书郎”的普通工薪家庭来说,利用教育储蓄来合理避税是一种不错的选择。相比普通的银行储蓄,教育储蓄是国家为了鼓励城乡居民积累教育资金而设立的,根据相关规定,教育储蓄作为储蓄品种之一,可以享受两大优惠政策:一是国家相关税法规定“对个人取得的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除个人所得税”。二是教育储蓄作为零存整取的储蓄,享受整存整取的利率。相对于其他储蓄品种,教育储蓄利率优惠幅度在25%以上。因此教育储蓄的实得收益比其他同档次储蓄高出20%。但教育储蓄并非是人人都可办理的,其对象仅仅针对小学四年级以上(含)的在校学生,存款最高限额为2万元。
为了获得国家免税优惠效益的最大化,建议女性朋友首先应尽量用足2万限额。其次,每次约定存款金额要尽量高些,这样得到的利息和免税额的实惠也就多些,因为在同一存期内,每月约定存款数额越小,续存次数就越多,计息的本金就越小,计息的天数也越少,所得利息与免税优惠就越少。最后,应尽量选择存期较长的教育储蓄。因为学生从接受义务教育到非义务教育需要一定的时间,故应选择3年期、6年期的教育储蓄,可以从容地利用好各种优惠政策。
35岁的张女士是一家国有企业的普通员工,目前为刚读初中的子女进行存款,同样是每月存入554元,3年存足20000元,如选择普通的零存整取储蓄,年利率为1.71%,到期扣除利息税205.2元后的本息总额为20820.8元;若选择同期教育储蓄,享受3年期整存整取3.24%的年利率,且免征利息税,到期本息总额为21944元,比前者多出1123.2元。若选择同等总额六年期储蓄作比较,算法相同,如果利率提高,两者相差会更多。
2.选购保险保障
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居民在购买保险保障时可享受以下税收优惠:
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的金融机构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不计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于征收个人所得税。
按照上述条款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取得的利息收入,也免征个人所得税。
由于保险赔款是赔偿个人遭受意外不幸的损失,不属于个人收入,因此不征税。
杨女士是某公司的人事部经理,每月的工资薪金所得扣除养老保险及公积金后为1万元,根据个人所得税率表,杨女士每月要缴纳1465元的个人所得税。这对杨女士来说,是每月一笔固定且不小的“损失”。而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根据相关规定,补充公积金额度最多可交至职工公积金缴存基数的30%。如果杨女士通过单位,按缴存基数1万元交纳补充公积金3000元,则杨女士每月交纳个人所得税变为865元,节省了600元。该部分资金不但避开了个人所得税,同时享受了无利息税的存款利息(2.25%)。利用公积金进行贷款购置房产,还可盘活公积金账户中的资金,享受公积金贷款的优惠利率。
由此可见,选择合理的保险保障计划,对于大多数女性朋友来说,是个不错的理财方法,既可得到所需的保障,又可降低税收成本。
总之,我国和税务相关的法律法规非常繁多,是一个庞大的体系,一般女性朋友很难充分理解并掌握,因此建议大家除了自己研究和掌握一些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知识之外,不妨在遇到问题时咨询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如专业的理财规划师、律师等,以达到预期的理财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