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些人是不需要经常电话联系的,尽管心里也无时不刻的想听听他的声音,但是又担心电话拨通两人陷入无话找话的尴尬,所以手指总在最后一个号码数字前停顿。如果清风有意,一定可以把这份心情带给远方的他,你心如他心,两地总相知。当然这只是一种美好的奢望。每个人每天都有许多做不完的工作,忙不完的事,等闲下来,喝杯茶,想起一些老朋友,即使他不知道你此刻的心境,即使有一些淡淡的伤感也不必在意。
那么,如果有一天,你突然接到远方朋友的一条短信,没有一个字,空白一片,别惊讶,那是他想你了。请你放下手头工作,走到窗前,面向远方,你一定可以感受到,他想你的滋味。
青春里的红玫瑰和白玫瑰
所有爱情的开始都不是无缘无故的。事后沈庆曾经想过,为什么他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经过图书馆门口,正好撞上从里面飞奔出来的黄小菊,并且看到她一脸泪水?
那天,他正好抱着一个篮球想去打球。夕阳落在他身上,使这个理工科的男生看起来更加帅气。黄小菊撞到他的时候,他只看到一个粉红色的影子扑到了他身上。
有时候,春心萌动就是一刹那。大学三年,沈庆像一棵不发芽的小树一样发着呆,但这一撞,他开窍了,那一刻,他终于相信:是有一见钟情这回事的。
他小心翼翼地问,没事吧?
她有些结巴地解释,刚看了一本小说,里面的爱情把她感动哭了。
有时,邂逅就是这样美妙。第二天,沈庆出现在黄小菊宿舍门前,抱着几粒鲜艳的气球,两个人结结巴巴地谈着天气。沈庆这才知道,有时候口吃和结巴完全是因为爱情。
沈庆请黄小菊吃冰淇淋。正是早春时节,黄小菊吃了5个,冷得嘴都紫了,说话更结巴了。看着这个穿着蓝色小碎花裙子的女孩,沈庆心生爱意,就想和她在一起,哪怕只是看一眼,哪怕什么话也不说。
黄小菊长得一点也不出众,有点龅牙,戴着眼镜,头发稀拉,脸上还有雀斑,可沈庆就是喜欢她。尽管他是计算机系的头号白马王子,用室友老六的话说,这叫一棵小树插到牛粪上了。沈庆也不客气,他就是离不了牛粪,他还要茁壮地成长。
两个人开始同进同出,过恋人应有的生活——去食堂,看夜场电影,去吃麻辣烫。校园里,他牵着她的手,天蓝蓝的,灿烂的太阳仿佛是为爱情而照耀。两个人经常坐在花园的秋千架上,荡来荡去。黄小菊不用动,沈庆带着她飞,黄小菊的声音很尖锐地划过天空,她的头发在风中飞扬,一切都是这样的美。
有时候,他们安静地坐在秋千上背英语单词。沈庆想出国,他的一个同学在荷兰,打工一周可以挣1000欧元,那就是10000多元人民币啊。他不是不心动,但那个同学是女的,他明白女同学的意思。女同学比黄小菊好看,但很势利。
黄小菊说,如果你将来和我分手了,我一定会哭死的。
他从后面抱住她说,不会的,我舍不得让你哭死。
沈庆带着黄小菊回小城,一是让父母和黄小菊见面,二是参加高中同学聚会。
沈母见了黄小菊并不热情,这让黄小菊有些尴尬。沈庆把母亲拉到一边,母亲的眼睛里全是疑惑,黄小菊哪里配得上你,身高才1.57米,长得又一般,对了,你不去荷兰了?
原来,母亲也是势利的。
同学聚会上,他听到几个男生背后嘲笑他:沈庆带回来的女友真是丑,以前那么多女孩追求他,他怎么会选择这样一个女生,想不透。还有几个女生捂着嘴笑,小声议论黄小菊的发型好难看。
沈庆心里很难过,他一直以为自己是不在乎的。后来他拉着黄小菊跳舞,居然觉得她真是矮,好像是森林里的小矮人。再后来,别人不跳了,只剩下他和她继续跳着。她说不跳了,而他别扭地坚持要跳,这样的坚持有了几分固执和霸道。随后,他听到笑声,好像同学们都在嘲笑他和她。末了,她甩开他,跑了。他没有去追,他知道,他和她之间,完了。
那一瞬间的感觉,如此耻辱,让他铭记一辈子。
回到学校,他们都没有再找对方,他常常一个人去秋千架上坐着。远在荷兰的叶黛给他发了信,说是可以为他提供担保。他给她回了信,他说,我去。
走的时候,他去找黄小菊,请她吃冰淇淋。她吃冰淇淋的样子依然那样认真。
那天他们坐在秋千架上直到半夜,他们之间一直有着10公分的距离。最后,她忽然嘤嘤地哭了,小声央求,最后抱我一次行吗?
他抱了她,却感觉有一种宝贵的东西失去了,从青春的指缝间流失。
他记得那夜的月亮,半个月亮,慢慢落下去,落下去。
到荷兰不久,沈庆和叶黛结了婚,但他过得并不幸福。
很多个夜晚,他梦到大学校园里的秋千架,属于他和黄小菊的秋千架。后来,他干脆在自家院子里亲手做了一个秋千架。
在秋千架上,他刻了一个名字,如果不留心是看不出来的。刻的时候,他的手有些颤抖,他一直以为自己忘记了她,原来她还在他的心里——那个长得不好看的女子,依恋他的女子,看小说会泪流满面的女子。
他决定回国去看看她。
秋千架还在,老了,朽了。他抚摸着它,忽然哽咽住了。秋千架上,黄小菊刻下了一串名字,全是他的!
他打听过她的消息,她也出国了,去了新西兰,嫁人了。
他想,会不会,她也在青春怅然的梦里想起过他?应该会吧,青春里爱过的人和事,肯定是一辈子的刺青,怎么能轻易忘记呢。
班长打来电话时,他正要离开校园。班长说,你看这个春天多奢侈呀,老同学们全回来了,我做东,大家一起叙叙旧,愿意抱头痛哭就抱头痛哭,别不好意思。他在电话里哈哈笑着,掩饰着心里的空虚。
黄小菊居然也回来了,真是巧啊。那天他去晚了,一进门就看到一身白衣的她,但又好像不是她。她高了些,瘦了些,黑了些,但分外有气质。她的龅牙没有了,也不戴眼镜了。
沈庆没有想到,他紧张了。
倒是她,落落大方地走过来,握住他的手,问他孩子多大了,在荷兰过得好不好?他想说一声好,结果嘴一张,居然没有出声。
想起《红玫瑰与白玫瑰》,曾经的恋人相遇,哭了的反倒是男子。现在,他故意喝醉了酒,趴在桌子上放声大哭。黄小菊拍着他的肩说都过去了,都过去了。
是的,都过去了。他没有告诉她自己去看校园里的秋千架,而是拉着她跳了一支舞。那支舞曲的名字真好——《只要你过得比我好》。
他看着她的眼睛,她微笑着说,这句话,一直是我想对你说的。他闭上眼睛,感觉有什么东西从眼里落下来,沉沉地砸在自己的脚面上。
扔掉有毒的婚姻
我是工科出身。我的同学大部分都正常地成为工程师。不管这时代多么分崩离析,齿轮与齿轮间的啮合总是不变的。世道再坏,他们永远很平凡、很向上地过日子,与同学、同事或者相亲对象结合,并且白头到老:
他们曾经疑惑地问我:“为什么你看到的世界与我们不一样?”也批评我:“你说得太骇人了,现在哪有这么乱七八糟!”我全盘接受而且承认。他们就是鲁迅先生所说的“中国的脊梁”。那些离婚、外遇、小三、二奶……都离他们很遥远。
因此。听说我一位女同学离婚的事情,我吃了一惊。
她很正常地相亲结婚,无所谓爱与不爱。男方是公务员,据说也不是坏人,只是爱玩。多年前她就闹过离婚。那时是男人玩赌博机,天天不着家。同事、朋友、家人——也包括同学,批评了男人的玩,也劝她给男人一次机会,理论多的是:新婚是需要磨合的、男人都是长不大的小孩、有了娃他就会有家庭责任感的……
她给了机会,也有了娃。男人果然戒了赌博机——开始玩WOW。我这种中老年妇女连WOW是啥都说得不太准确,反正是个网络游戏——玩游戏的地方也能谈恋爱?总之,男人恋上了,这一次,他不听任何人的劝。我的女同学。他们说。带着孩子去投奔了在深圳的姐姐。到这个年纪。父母双双过世,她连娘家都没有了。
同学会上。大家面面相觑。谁的脸上都写着同一句话:早知道,不如当年就离了呢。那时她还年轻。还没生孩子,她即使有一颗怆痛的心,容颜还不曾完全沧桑。她对人对事对这世界,还多少抱着美好的情怀。她还能够征战于男女情场,有机会嫁一个好男人。拖到了现在,拖到她渐入人生中年,求职难于上青天,不如直接退休,再婚也大概同样难。谁为她的孤寂终老买单?谁为她失父的孩子负责?只有她自己。
我们的劝合不劝离,她曾经的恋恋不舍,是出于中国人的惜物天性吧。我的妈妈,是连一块布头也不扔的。我少女轻狂时代穿过的华服,现在裤腿塞不进一条手臂去,她也乐观地留着:“至少可以当抹布。”我提醒她那是纯化纤,不吸水。她瞪我:“那就留给小年(我年方两岁的女儿)穿。”
这是对无情的物。对有情的人,我们更加不肯轻弃。尤其是。大部分人结婚之初,是抱着终老之心的,一饮一啄。都当作最后的晚餐一般慎重。看到它渐渐霉变,像土豆生了绿芽。常识让我们知道它有毒,我们还是把芽挖去,削掉青晕,在自来水下冲了又冲,加油加盐炒熟吃下,假装什么也不曾发生。女子连在厨房里扔掉一个土豆的魄力都没有,何况扔掉一个婚姻?因此中了毒,到底是谁的错?
婚姻是女子的第二重生命,求生是所有动物的本能。但世界上大部分国家,都在讨论安乐死的可行性。无质量的生,值不值得维系?早早抛掉此生,彼生也许会活得好一点儿。一路毁坏下去的婚姻,要不要,早离早投胎?
有些事,真是早了早好,晚了晚好,不了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