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间七点多钟时,我去附近的小菜摊里买了一些菜,回到自家的小院里,做好饭菜,然后等待着沈浔莎。
晚间春末的微风在不经意间又吹了起来,风中夹杂着一丝让人心旷神怡的味道,我嗅着这丝难得的芬芳,勾着二郎腿,坐在椅子上,抬头望月,期待着能够见到一架飞行而过的飞机,可是许久都没有见到,而等待着的人依旧没有什么消息,于是我开始无聊的数起了夜空中的星星。
不知道数了多久,我有点困了,于是仰躺在靠椅上睡了过去,直到一阵熟悉的手机铃声吵醒了我,我赶紧掏出手机按下接听键,原以为是沈浔莎,没想到却是唐野打来的,他那边很吵。
“喂,小洋爷,赶紧来酒吧,这边正high着呢!”
我半睡半醒的瘫在椅子上,一时半会儿回不过神来,唐野又喊了一句:“诗诗正在卖力的给你挣钱呢,你这个老板不来给她加油打气么!”
趁着这个时间,我重重的抹了一把脸颊,才有些清醒,想起今天早上拿行李时跟唐野说过晚上要过去听他们唱歌,可是看了一眼面前桌子上一大桌子的菜,还有随时会回来的沈浔莎,我只能硬着头,厚着脸皮拒绝了。
我的拒绝如意料中引起唐野的谩骂,已经产生抗性的我刀枪不入,耐心等待着他以打子弹般的速度对我进行良心谴责以及具有教育意义式的轰炸。
等他骂够了,我才开口,却仍旧是有些愧疚的,于是只能以自己仅存的一点信誉向他发誓,明晚一定去,结果又引来了唐野的炮轰,我吓得挂掉了电话,然后给他发去一条短信表明自己明晚一定如约到达。
这条信息发出去后,唐野没有对我进行追踪式狙击,而我终于迎来了空闲,这时候已经八点半了,沈浔莎依旧没有回来,我拿着手机,犹豫不决。
闲来无事的我,装模作样的拿着扫帚,坐在桌子的边缘,心血来潮的给自己伴着奏,嘴里开始哼着歌,却是不愿意大声唱出来的,因为我是有些自卑的,自卑的担忧着会吵到附近的邻居,害怕他们骂我神经病,更忐忑着会突然出现的沈浔莎对我的取笑,虽然她不曾这么干过,但是我却自我心虚着。
当我漫无目的的哼着歌又过去了十几分钟的时候,院子的门就这么突然的被人从外面推开了。
我一个激灵,停下哼声,将手中的扫帚丢向一旁,抬头望向正站在门口的沈浔莎,装作若无其事的戳动着双手。
她一脸诧异,当着我的面,问了一句让我窘迫的话:“黎洋,你刚拿着扫帚坐桌子上干嘛呢?”
我悻悻站起身笑了起来转移起话题:“你回来了。”
沈浔莎也没有再纠结我刚刚有些莫名其妙的行为,只是向我点点头,随后走到桌前,露出一脸心满意足的笑容,问我:“我们可以先吃饭吗?”
“当然可以。”我点点头,主动替她盛了一碗电饭锅里的米饭。
沈浔莎接过碗筷跟我说了声谢谢,也没有顾忌,放下手上的包包就坐下吃起了饭,我随着她坐下,只是看着她吃。
她吃的很慢,却依旧吃下了足足三碗,我又给她盛了一碗汤,她也来者不拒全部喝下。我惊叹于她的饭量似乎见长。
这顿饭,她在吃,而我看着她吃,我们谁都没有说过多余的话。
饭完胃饱后,我收拾着桌子上的残羹剩饭,沈浔莎替我擦着桌子,我在水龙头旁看着她的动作,有些欣慰,她终于有些食人间烟火了。
收拾完,我们终于可以舒下心来躺在靠椅上,坐在院子里,我们抬头望天,天空很静,却繁星满天,我忽然想起一个故事,一个摘繁星的孩子的故事。
可这个时候,我不愿去讲这个故事给沈浔莎听,因为我还有事想要跟她再商量商量。
夜空下,我也没了顾忌,冷不伶仃问了她一句:“最近那个易婉雯有找你麻烦吗?”
“黎洋,我愿意接受你的帮助。但咱们不提公司的事情好吗?我真的有些累了,公司里的那些弄虚作假,每天的勾心斗角,这些真的都不是我愿意做着的事情,但我没有办法,我没有退路,莎莎服装我必须要拼尽全力攥在手里,它不能让出去,更不能让居心叵测的人掌控。”沈浔莎闭起了双眸,声音很轻,“所以,回到家里的我,真的不愿意再去讨论着这些让我反感的东西,而这个小巷子,也真的经不起世俗的侵扰,它会分崩离析的。”
说到最后,沈浔莎转过头来注视着我,背对着光的她,脸颊藏在黑暗中,那双明亮的眸子映着我脸上的灯光,夜好静,它美得脱俗,超越这个现实的社会,所以,沈浔莎说的很对,这里是真的很美好,活像一个世外桃源,而这个世上真的没有多少世外桃源了。
我向她点点头,彼此释然的收回各自的目光,双手枕在脑袋上,我有些慵懒的伸了个懒腰,沈浔莎又出声了,只是这一次她的声音更轻了,越来越轻:“黎洋,我想睡一会,一会儿就好。”
“好,你睡,我替你赶走夜的寂寞。”
没有回音,我看了一眼她恬静的水容,这才安心的又躺了回来,继续无聊的数起了星星,可是星星真的太多了,我数了好久,依然数不完,我不服输,继续数,数着数着,我也同沈浔莎一样,睡了过去。
夜似乎更静了,这个美丽的城市,以它独特的慢节奏生活开始了神秘的它的夜晚,有的角落,一群五大三粗的汉子揽着胳膊在大排档里喝着酒欢呼,有的地方,天桥上三三两两的孤独流浪者正在通过心爱的音乐演绎着他们孤独的内心,还有那些伏在写字楼案板上埋头苦干的加班一族。他们,共同诠释着独属于CD的魅力。
而这个夜晚,我又做起了美梦,梦中,我加入了盛颖的公司,然后又重新设计了一套作品,沈浔莎压了易婉雯一头,在莎莎服装的销售会上,众目睽睽之下,我终于如愿以偿得到了属于自己的荣誉,我的那些亲朋好友们给了我掌声,而我旁边站着的那个姑娘,笑的那么美丽,一如她从前的模样。
我还记得那时候,她一头棕红色长发,穿着蓝色睡衣,站在我的面前,而我蹲着身子,抚摸着一只丁香色猫咪的脑袋,她笑了,我却并未发现。
回忆,总能给我带来那一瞬间暖心的动人记忆,我记起了那些应该被记住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