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人类愚行大记录:大癫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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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城市为何而疯狂(1)

拉发瑞咚叮

拉发瑞咚叮

万岁,拉发瑞咚叮!此俚语系出自一法国民歌曲谱的谐音——译者注。

——白朗杰

五花八门的城市俚语

对于一个富有同情心、可以包容所有人,以及那些虽然自己可能十分在意,但绝不会因一些城市通病表示轻蔑的人来说,存在于大都市中的流行俏皮话是一个无穷无尽的欢乐之源。一般来说,这些城市通病包括:酗酒的工人,生活穷困的乞丐,令人生恶的街头流浪者,在街头巷尾聚集的那些游荡懒散的、无所顾忌和热衷于模仿别人的人组成的各种各样的群体。那些穿行在都市的大街小巷想要寻找一些感人至深的主题的人,在任何的角落中都会发现为数众多的足以让他心脏发生抽搐的事情。

但是,让他独自继续他的旅程,体会那无尽的悲哀吧,我们不想与他同行。作为可怜的地球人,我们有自己的悲哀,对这些多愁善感的人的同情并不能减轻我们的悲哀。这些哲人有太多的眼泪,以至于这些悲哀的眼泪遮住了他们的眼睛。因而他们只能流泪,却找不到一种方法去拯救他们那些痛心疾首的罪恶。就像我们总是认为,真正的博爱主义者是没有眼泪的,就像即使在最糟糕的情形下仍然能带着一张令人鼓舞的笑脸的医生才是最好的医生一样。

太多的笔墨被用来指出悲哀和痛苦,太多的笔墨被用来谴责罪行和劣迹,而且所使用的大多是严肃的语言。所以,我们就不再增加这样的叙述了,至少在这篇文章中是这样的。我们现在的工作是多么令人生厌。徘徊在繁华的大都市中的聚会中心,我们想搜寻的只有快乐,记下那些文雅大方的俏皮话和穷人的奇思妙想。

首先,无论在哪里,我们都会不可避免地听到一个时常被人们反复提起的愉快短语,而且众人都会大笑着接受。在这些人中,有手臂粗糙、满脸污垢的男人,有聪明的肉铺伙计、小跑腿儿、小跟班,有轻浮放荡的女人,有出租马车夫,有单篷汽车司机,有那些整日游荡在街头的懒散的家伙。无论他们当中的哪一个说出这句话都会让听到的人捧腹大笑。看来在任何环境下它都适用,并且可作为所有问题的通用答案。简而言之,它是最被平民们喜爱的日常俚语,在它短暂的流行期中,给那些贫困和报酬低下的劳动者的生活带来了些许的快乐,让他们有理由大笑,如同那些处在较上流社会中的幸运的家伙一样。

在伦敦有很多这种短语。没有人知道这些短语出现的准确场合,也没有知道它们的确切使用场合,但不知道通过什么途径,它竟然在几小时内为民众所知。许多年前,人们最喜欢“Quoz”(虽然它只是一个单音节词,但它确实是一个短语),这个短语的意思是荒唐事,这个古怪的词在社会中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并且在很短的时间内被赋予了很多引申义。当一个智慧力一般的人想要大家都关注他,那他再也没有比这个短语更合适的替代品了。如果一个人请求另外一个帮忙,而另一个不想这样做,他就可以大声说“Quoz”,来表达他那种侍从官式的有些狂妄的傲慢;如果一个淘气的孩子想要用激怒一个过路人的方式让他的小伙伴高兴起来,那么就可以当着他的面大喊“Quoz!”,这声大喊肯定会取得很好的效果。当一个争论者想要表示他对对手观点正确性的怀疑时,或迅速地摆脱一个他无法推翻的论据时,他可以说“Quoz!”,同时轻蔑地撇一下嘴角,不耐烦地耸一下肩。这个流传甚广的单音节词就传递了所有他想要表达的信息,它不但告诉对手你知道他在撒谎,而且同时告诉他如果他妄想有人会相信他的话,那简直就是白日做梦。在几乎所有的啤酒店和每一条大街的街头都回响着“Quoz”的声音,在每面墙壁上也都写满了这个词。但是,如同地球上其他事物一样,“Quoz”也依时令而行,突然间就变得没有丝毫痕迹了——就如它出现时那般突然,再也不是大众的宠物和偶像。一个新挑战者毫不客气地占据了这个位子,把它驱逐出去,直到这位挑战者也被新贵从原先的荣耀的席位上赶走,另一个新兴的继承者又取代了它。

“What a shocking bad hat”——“这是多么糟糕透顶的帽子。”它是一个新兴的短语。它刚刚流行起来,那些闲来无事的人就开始关注过路人的帽子。无论谁,只要他的帽子因时间久了而有了皱褶,不管多么细微,马上就会引起一片哗然。并且,不同的人还会极不和谐地重复,就像印第安人在战场的叫喊一样。那些在大众的注目下仍能安之若素的聪明人,那些对强加给自己帽子的诋毁表现出不安迹象的人,只会使人们更加注意他的行为。人群很快就会知道这个人是否可以冒犯。如果他们认为这个人与他们同属一个阶层,那么他们会高兴地捉弄他一下。

当这样一个人,如果他戴着这样一顶帽子,在这个短语流行的日子里从拥挤的人群中走过,如果在此时,他能对周围人的叫喊不发怒,那么他应当觉得很幸运。否则他的这顶应受谴责的帽子就会被那些爱捉弄人的人抓下来扔到路旁的沟里,然后还会用一根棍子把沾满了泥巴的帽子重新挑起来,让观众们瞻仰。这个冒失鬼的周围会响起笑声,他们还会快乐地大喊“哦,多么糟糕透顶的帽子!”许多穷人们都为此感到不安,只要他们的钱包里还有一些钱可以勉强买一顶新帽子,他们都会为了避免这种尴尬场面而提前购买。

这个简单的短语,在产生之后的几个月间给整座城市带来了很多欢乐。它产生的源头也可以追查,不像其他与它类似的短语,如“QUOZ”那样无处溯源。在南沃克自治市曾经举行过一场竞争激烈的竞选,在候选人中有一位讲究戴帽子的著名人物。这位绅士为了赢得选民的好感,在游说选民的时候使用了一种巧妙的手段,即让他们神不知鬼不觉地受贿。他是这样做的,无论在何时他会见或者拜访一位选民时,如果他发现这个选民的帽子不是用最好的料子做的,或者虽然用的是最好的料子,但已经有些旧了,他就会说:“你的帽子太糟糕了,到我的仓库去吧,在那儿你会有一顶新的。”在选举日人们想起了这件事情,他的对手更是充分地利用此事。在这位可敬的候选人发表演讲时,他的对手鼓动人们不停地喊:“这是多么糟糕透顶的帽子啊!”从南沃克市开始,这句话传遍了整个伦敦,并且作为非常惹人喜爱的时令短语流行了很久。

“Hookey Walker”——逃学者,这个源于一首流行民歌的词语一举成名,像之前流行的“Quoz”一样,它被当做所有问题的答案。后来,walker(走人)单独流行起来,人们在发音的时候,往往在前一个音节带一个特别的拖音,到后一个音节突然急转。如果一个小伙子纠缠着可爱的小女仆要一个吻,但是女仆一点也不喜欢他,这时,女仆就会皱起她的小鼻子大喊一声“走人”。一个清洁工请他的朋友帮忙借点儿钱,无论他的朋友是不是愿借给他或是根本没钱,他都非常有可能得到这样的回答:“走人”。假如一个醉鬼在大街上连路都走不稳了,这时一个男孩扯他的衣角或者一个成年人敲敲他斜扣在头上的帽子来开他的玩笑,最后都会被这个醉汉大吼“走人”。这个流行语只有两三个月的生命,之后就退出了历史舞台,作为那一代人或后人的消遣,它再也没出现。

下一句话更是荒谬得有点离奇。是谁发明的,它如何兴起,第一次是在哪儿出现,人们都不知道。关于这句话更没有一点确实的信息。但是,在伦敦人的眼里它却是最诙谐的俚语,从而给人们带来了无尽的欢乐。“There he goes with his eye out”(他(或她)瞪着眼睛去那儿了”)在说它的时候要依对象的性别而定,这句话在城市中每个人的口中传递着。它有点难理解,但它给社区中那些粗俗的人所带来的快乐却与给严肃认真的人所带来的困惑相当。聪明人觉得它很愚蠢,但更多的人认为它很有意思,整天闲得无聊的人索性把它写在墙壁或者雕刻在纪念碑上作为娱乐。然而,所有的光辉都不会永恒,俚语也不能例外。一段时间人们对它厌倦了,“他瞪着眼睛去那儿了”在那些公共场所就再也没人说了。

隔了很短的一段时间,另外一句话就出名了,这句话适用范围有限。“Has your mother sold her man- gle?”——你妈妈卖了她的绞肉机了吗?因而它没有被人们疯狂地追逐,其流行的时间也很短。它之所以会有如此的命运,是因为年纪大的人不太适合使用它,所以它很快就消失了。它的后继者比它的命运要好很多,而且根基更为深厚,以至虽然时间流逝、时尚变迁都未能根除它。这句话就是“Flare up”——着火了。直到现在,它依然是一个人们常用的口语。这句话兴起于改革的暴乱之中。据说,狂热的人们把这座命中注定要遭殃的城市布里斯托港几乎焚毁一半的时候,虔诚的人们的热情也如火一样燃烧起来了。很难说这是因为这个单词在发音或意义方面有着独特的吸引力,但无论如何,它确实极大地刺激了人们的狂热,也驱赶了所有其他俚语而占据了这个领地。

“着火了!”除了它,你在伦敦不会听到其他什么话了。它是所有的问题的答案,化解所有的争端,适用于所有的人、事、场合……它俨然成了英语中含义最丰富的短语。在日常的谈话中,你只要有一点越过礼貌界限那就要被称为“着火了”;过于频繁地光顾杜松子酒店,因而可能会损害自己身体的健康也被称为“着火了”;狂怒被称为“着火了”;溜达到夜间休闲的聚会中心,大喝一声吓唬熟人,闹出任何一种乱子等,都被人们称为“着火了”。恋人吵架是“着火了”,两个恶棍在街头殴斗是“着火了”,英国人被革命和暴乱的煽动者鼓动地像法国人一样也是“着火了”……

人们是如此喜爱这个词,仅仅为了发音,人们也愿意重复它。很明显,只要人们听到自己发出了这个声音,就会异常高兴。在耳力所及的范围内,当下层人士中没有人来回应这个叫喊时,时常会有西区的贵族们的回应,这个在东区广为流行的语言在他们中也是通用的。即便是在万籁俱寂的深夜,那些失眠的人或者守望到深夜的人都经常会听到这样的响声。跌跌撞撞走在路上的醉鬼,一边打酒嗝一边大喊“着火了”,以表明自己仍然是一个好市民和男子汉。他们已经丧失了实现任何其他想法的力量,智力水平相当于动物,但他们仍保留了这声流行的叫喊作为他们和人类的最后一个联系。只要他还可以大喊出这个声音,他就拥有作为一个英国人的权利,他就不会像一条狗那样倒在路边的沟里。他向前走着,喊声打破了街道的寂静和人们舒适的生活,直到筋疲力尽再也无法站住时,便无力地醉倒。在规定的巡逻时间,警察被这个倒在地上的醉鬼绊了一下,然后这个和平卫士拿起提灯直接照在他脸上,大声对他说:“可怜的家伙!‘着火了’!”然后,让人用担架把这个狂饮的醉鬼抬到看守所里,丢进一个肮脏的小屋。当他身处在一群与他一样烂醉如泥的醉鬼中间时,先来的人会长长地大喊一声“着火了”,以向他们的新同伴致意。

这个短语的应用范围之广泛,流传时间之持久令人咋舌,以至于有一个对俚语的转瞬即逝一无所知的投机商,竟以它为名创办了一份周报。结果,就像把房子建在沙滩上一样,一旦下面的基础崩溃了,这个短语和以它为名的那份报纸一起被大海冲毁了。渐渐地,人们对这种永远相同的单调说法变得厌烦了,即使那些粗俗的人也觉得“着火了”是那样俗不可耐,只有那些不知世事的孩子们还使用它。最后,随着时间的流逝,它被彻底遗忘了。现在,它已不再是一个时髦用语,但人们仍用它来表示火灾、骚乱或者突然爆发的坏脾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