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心理学精神分析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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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原欲说:自恋(2)

其实,你们的第二个质疑引起了一个颇为合理的问题,不过论点难免错误。客体原欲回归于自我不必然致病;原欲每每在睡眠之前收回,而在醒来后再复原,当是千真万确的。例如,原形质的微生物在收回其假足之后,常常立刻即复又伸出。不过,假如有一种肯定的、势力很强的心理过程,强迫原欲自客体收回,其结果自然不同。因此,那些转变为自恋的原欲便无法再回到客体;原欲的自由运动受到障碍,因此疾病便产生了。假如自恋的程度累积超出某一极值,就变得无法忍受。我们也许可以推想它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才会向客体投资的。自我也只能释放原欲以免积累过多而致病。假如我们计划对精神分裂症加以更特殊的研究,如此我便要告诉你们,致使原欲离开客体后而无法返回的那个历程,实际上,与压抑作用密切相关,或可视为压抑作用的其中之一。不管如何,假如你们了解到这个历程之所以产生的最初条件,据悉,它们几乎与压抑作用互相一致,因此,你们就不难认识这些新的事实了。所谓的冲突也相类似,而且互相冲突的势力也是相当。但是,它的结果仍然与癔症有所不同,原因就在于意识倾向不同。这些患者的原欲的发展都是位于生命的某个特殊时期,并且引起症候的执著点的位置也不相同,或者位于早期自恋的阶段,或位于精神分裂症的最后便返回此处。总的来说,关于自恋型精神病而言,我们必须假设其原欲在发展上的执著时期,要远远早于癔症或是强迫性精神病,不过你们也听说了自恋型精神病,在事实上比转移性精神病更加严重,然而你们对后者的研究所得出的理念也足以用来解释前者。这两者之间存在着许多相互沟通的特点;实际上,它们同属于一组中的现象。因此,一个人如果没有关于转移性精神病方面的认知,就难以奢望对这些症候所属的精神病作出适当的解释。

精神分裂症症状并不同于其他,它们的引起并非因为原欲无法返回客体而累积于自我之中,犹如自恋。它们尚有其他的表现情形,可以追溯至原欲返回客体的努力,即重建与恢复的尝试。其实,这些才是这种症候最为显著的特征;它与癔症有相类似的症状,偶尔也有少许症候与强迫性精神病相仿;不过总的来说,却是不同之处居多。关于精神分裂症,其原欲返回客体的努力或客体观念的尝试,似乎真的是有所收获的,不过所得的也只是原物的一些残影,例如,依附于原物的名词、影像。限于篇幅的长短,关于这个问题,我们不作更多说明了。不过,我认为我们可由原欲返回客体的努力这个方面,推动意识的观念与潜意识观念之间的区别的认识。

现在,我们有望对精神分析的研究再推进一步。正因为我们有了原欲的概念,自恋型精神病已有了解的可能;目前,我们的工作便是从这些病症之中发现患病的动力的起源,同时鉴于自我的了解,拓展扩充关于精神世界的知识。我们的目的在于建立自我心理学的理论体系,不过,自我心理学的基础却不能是我们自己的自我自觉提供的材料;必然要像原欲心理学理论那样以对症状的分析作为依据。也许我们认为自我心理学如果成立了,我们已有的关于转移性精神病的研究中相关原欲的知识就会无足轻重了。但是,我们现在尚未在这方面有长足的进展。自恋型精神病的研究,自然不能采用强迫性精神病的研究方法,你们很快便可懂得是什么原因。对于自恋型精神病患者来说,我们常常在走通一小段路后,便会发现此处乃一死胡同而碰壁。你们知道,转移性精神病的机制中也有这样抗拒的壁垒,不过这种类型的壁垒是一段一段地冲破的。但是自恋型精神病的抗拒坚不可摧,至多只能伸长脖子窥探一下墙外风景聊以自慰。所以,我们必须想方设法找到适合的研究方法,至今尚未成功。我们拥有数量十分可观的患者的材料,虽然不足以对我们的疑问作出解答。现在,我们只有以转移性精神病的研究的知识来诠释他们说过的话。关于我们的出发点,这两种病症的诸多相似之处已作了相当满意的担保。那么,这种研究的方法成效如何,我们拭目以待。

此外,还有其他的困难阻挡着我们的进展。其实,只有对转移性精神病进行过分析研究之后,才可以对自恋型精神病及与自恋相关的精神病加以研究。不过,精神病医生从不研究精神分析,我们的精神分析专家所能见到的精神病实例少之又少。因此,我现在必须培养一些预先接受精神分析训练的精神科医生。美国已在这个方向上做出了尝试,几位精神病医生的领军人物正对学生们演讲精神分析的理论学说,医院或精神病院的主治医师,也都希望用精神分析的理论指导对患者的观察治疗。有时候,我也窥探到自恋症的奥秘,所以,我要告诉你们一些关于这种症候的见解与观点。

妄想症是一种慢性的精神错乱,在如今的精神病学分类上,它的地位很不确定。然而,它与精神分裂症密切相关是毋庸置疑的;我之前曾建议应把二者都归于妄想性精神病的名下,妄想症的形式因幻想的内容各不相同具有不同的名称,如夸大妄想、被害妄想、嫉妒妄想及被爱妄想等,我们并不希望精神病学可解释这些现象。精神病学曾经以其理智的合理化作用,试图以这些不同的症候相互解释,让我们试举一个古老却不理想的实例:病人确信自己受到迫害,因此推想自己必然是一位重要人物,于是便产生过分夸大的幻想。根据我们对概念的分析,这种夸大的妄想是因为原欲自客体回归,从而使得自我膨胀而致病,便形成了“二度自恋”,乃是早期的幼稚形式的再现。不过在被迫害妄想症里,我们由观察发现了一条认知线索。首先,在大多数的事例中,我们知道,迫害者与被害者都为同性;原本这可以是无害的解释,但是,从那些经过严格研究的例子中可知,似乎患者在还健康时对这位同性非常爱恋,仅仅因为病发才把他当做迫害者。这类病症可由于联想而加重,并且可以把一个被爱的人换成他人,如将父亲换成师傅或权威人士。从这些大家一致认同的观察来看,我们认为,一个人采用被害妄想症作为他的护身符,乃是想要反抗一种强烈的同性恋的冲动。爱的情感一旦变为恨,是足以危及那个既恨又爱的对象的生命的,这种转变与原欲的冲动转变为焦虑无异,皆是压抑作用下常出现的结果。我们举一个最具普遍性的例子来说明。一个年轻的医生曾在他的公寓里恫吓过一个大学教授的儿子,因此,他不得不从那里离开。他们两人本是密友,而此时他认为,他的密友具有超人的力量和邪恶的企图;他最近几年的种种不幸以及在工作和生活上的困境,他认为都是这位朋友在作怪。还不止如此,这位恶友和他的父亲又发起了战争,直接导致俄国人对边疆的侵扰;他们曾以各种方法想要谋害他的生命;因此,他深信如果恶人不除,便会使整个社会大乱不止。然而事实上,他依然深深地爱恋这位朋友,他也曾有过枪杀他的良机,最终因心怀不忍而放弃。我和患者进行了短暂的谈话,其结果让我了解到他们的友谊开始于学校同学的时候,至少有一次他们的关系已经超出了友情的界限,某个夜里,他们有过一次完全的性交。从患者的年龄及品格来看,年轻而又品貌皆佳的他应该有爱女人的情感,然而他从没有这个表示。他也曾和某位美丽富有的女孩子订了婚,却因他太冷淡而解除了婚约。多年以后,他发病了,在他正初次给予一个女人以性的满足的时候。她怀着爱恋和感激的心情拥抱着他,而他却突然感到一种苦痛,犹如利刃穿过头颅。他在以后叙述当时的感觉,犹如在解剖尸体时头部被切开一般;他的朋友恰好是位病理解剖学家,因此,他渐渐地以为,那个女人是他的这位朋友派来引诱他的。因此,他对以前所遭受的来自这位密友的种种迫害,对他的阴谋诡计更为了解了。

不过,有时候迫害者与被害者也可能是异性的,如此一来,要说这种病症乃是反抗同性之爱,岂不是自相矛盾?我曾有机会对这种症候进行诊察,表面上看与此互相矛盾,事实上它们却是互相印证的关系。某位年轻的女子曾幻想自己被一名男子迫害,该名男子曾两次与她发生过亲密关系;实际上,她最初是对一位妇人心怀恨意,这位妇人或许可视为其母的代表。她再度与他相会之后,才将被迫害的幻想由那位妇人转移于那名男子;因此,关于这个病例,迫害者与被害者性别相同的观点仍然是正确的。由于患者在向律师和医生叙述的时候,对第一次的幻想只字未提,于是,从表面上看,它与我们对妄想症的理论相悖了。

选择同性作为对象较之选择异性作为对象,原本就与自恋有更为深刻的联系;爱恋同性的热情一旦被拒绝,就特别容易折回而形成自恋症。在这些演讲中,我还没有机会将关于爱的冲动的途径及基本计划的知识全部告诉你们,现在也无法再作补充。我最想让你们知道的是下面几句话:对象的选择,或原欲超出自恋时期的发展,可产生两种形式:第一种是自恋型,它以类似于自我者作为对象,来作为自我的替身;第二种是依存型,这种类型的原欲以能满足自己幼稚期需要的长者作为对象。原欲强烈地执著于对象选择的自恋型,便是有着显著同性恋倾向的人的一种特征。

你们应该记得,我在本篇的第一次演讲中,曾经列举了一个女人的妄想性嫉妒。现在,在我们的演讲即将结束时,相信你们会希望我用精神分析来解释幻想。不过对于这件事,我将要告诉你们的可能远不如你们所期望的多。妄想不被逻辑论证与实际经验所影响,与强迫观念是一样的,都可用它们与潜意识材料的关系进行解释;这些潜意识的材料,一方面被幻想或强迫观念阻遏,另一方面也借助幻想或强迫的观念得以呈现。两者的区别在于这两种情绪的形式以及动力的差别。

抑郁症与妄想症相同,都可分为多种不同的临床类型,我们也可约略窥知这种病的内部构造。我们已了解到,这些患者感到苦恼或深深自责的实际上是关于性的对象,他们都是自己所失去的或因某种过失而不再加以珍惜。所以,我们认为,抑郁症患者的确是将原欲自客体那儿撤回了,不过由于一种“自恋性的仿同作用”的历程,将客体移植于自我之中,从而以自我取代客体。现在,我只能以一种叙述的观念表示这一历程,无法用形势论和动力学的概念加以解释。此时,自我被作为已经抛弃了的客体;要加之于客体身上的所有报复行为和粗暴待遇,自然都改施于自身了。因此,可推想抑郁症患者的自杀性冲动,也因为下面的假说更能为人所理解了:患者对自身的痛恨,即等于对那既爱又恨的客体的痛恨那样强烈。抑郁症与其他自恋性的病症相同,它的情绪与生活显然具有一种“矛盾情感”的特征,这个名称乃是由布洛伊勒所定而被我们常提及的;这一名词的意义,是指对同一个人具有两种相反的情感,即爱恨交加。遗憾的是,我们在此并不能对这种矛盾的情绪作更详尽的论述。

除自恋型精神病外,我们知道的还有一种癔症的“仿同”的形式。在此,我非常希望用简单的几句话告诉你们这两者有何区别,可惜已没有可能了。现在,我们对于抑郁症的周期性或循环性作一简略讲述,你们会有兴趣的。如果条件适宜,我们可在症状两次发作的间隙,采用分析疗法以防止其病情的复发。我们已多次尝试成功了。于是,我们知道在抑郁症、狂躁症或其他精神病中,一种特殊的解决矛盾的机制正在运行,这种机制的先决条件与其他精神病具有一致性。你们应该想象得到,精神分析在这方面是很有用武之地的。

关于自恋型精神病的分析,将有助于我们获得自我的组成、自我的功能和元素构造的一些知识。从前,我们对这一方面作过粗略探讨。我们由所观察的幻想加以分析而得出这样一个结论:自我有一种功能,时刻不停地在监视、批评或比较,与自我的另一部分互相对抗。因此,我认为患者的诉说,认为有人监视着自己的一举一动,每个想法也都为人所知而进行考查似的,事实上,已经道出了一个没有人能知其为真理的真理。他的错误仅是他自以为这股可恨的势力并非自己所有,而是来自身外;实际上,他在自我发展上创造了一种自我理想,并于自我之内发现了一种衡量的界尺,使他能够借这种自我理想的活动,来衡量实际的自我和所有的活动。我们进一步推想他要创造这一理想的目的,在于由此恢复最初的幼稚性自恋症的自我满足,这种满足已随着年龄渐长而屡遭压抑、伤害而牺牲了。这种自我批判的功能乃是之前所谓自我的检查作用或称之为“良心”;在夜间入梦表现为抵御不道德的欲望的,便是与此性质相同的功能。这种功能如果能从被监视的幻想中分析出来,我便懂得这种功能起源于何处,那是受父母、师长及社会的影响并通过这些典范自比的过程而产生的。

上文所述乃是精神分析应用于自恋型精神病的研究所得的一些结果。可惜终是太少,尚有许多未能使我们明白的概念,我们只有通过对新材料多年的研究才可以完全掌握这些概念。这些结果之所以成立,是因为应用了自我原欲或自恋原欲的概念;这些概念的相助,使得我们可将转移性精神病的成果推而广之,来解释自恋型精神病。但是你们现在会问:自恋型精神病及其他精神病的所有失调现象,能否都可用原欲说的理论予以解释?是否可以在病症的发展中发现精神生活里无所不在的原欲因素?是否可以完全不把病症的成因归于自我保存本能的失常?我认为这些问题的解释似乎不太重要;而且,我们现在还无法对此做出答复;我们尽可静等将来的科学来解决。据我推想,那时必然会证明这种致病的能力乃是原欲的冲动所独有的。因此,“原欲说”的理论无论是对于实际的神经病或是最为严重的精神病,即个人分裂的精神病,都可大获成功。我深深知道,原欲的特征便是不顺从现实原则及需要的支配。不过,我又认为自我本能与此处也必然有连带的关系,原欲既然有致病的情感,于是自我本能的机能不得已而受到侵扰。即使我们承认,在严重的精神病中自我本能是最主要的受害者,我们的研究方向也绝对不会由此而失去作用;这些且让未来作决定吧。

现在,我们暂且回来再谈谈焦虑,希望能对我们之前的不了解之处作出说明。我们曾说,焦虑与原欲的关系原本就相当明确,不过要与下面一个不可否认的假说互相调和,恐怕不易。即由于危险而发生的真实的焦虑是自我本能的一种表示。不过,假如焦虑的情绪非源于自我本能而是源自原欲,我们又将如何应付呢?焦虑的情绪常常足以伤身而有余,程度越高,危害也越显著。它频繁地侵扰着唯一可保全自我的行动,无论它是逃避或自卫。因此,假如我们将真实的焦虑的情绪成分归于自我原欲,并把其所采取的行动归属于自我本能,于是一切理论上的难题便可迎刃而解。你们也不会主张我们知道恐惧而逃避。我们之所以因恐惧而逃避,乃是起源于对危险的知觉而引发的同种冲动。历经危险而幸存的人,是因为他们冷静地伺机而动,却不会因恐惧而使行为受阻,如举枪瞄准进攻的野兽,的确这便是最有利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