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心理学精神分析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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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症候的意义(2)

一位十九岁的发育良好又很聪明的女孩子,父母只有这一个孩子,因此她在教育和智力上都优越于她的父母。她本性活泼开朗,然而近几年来却无缘无故变得神经异常。她变得易怒,特别是对母亲;她常抑郁不满、多疑而犹豫,以致后来竟称再不敢独自走过广场或大街了。在此,我们并不想细述其病情的复杂症状,由她的症状表现可知,至少要有两种诊断,即广场恐惧症和强迫性精神病;现在我们只需关注这位女孩子睡前的各种准备仪式,结果却使得她父母非常忧虑。一般而言,正常人在睡觉前都会有一种准备,或者至少也要有某些条件才能入睡;这种由清醒进入睡眠的经过常形成一定方式,每晚重复再现一次。不过健康的人需要的睡眠条件都可得到合理的解释,如果因客观条件的变化致使该方式有改变,也可以立刻适应它。而病态的仪式却会一成不变,常需要很大的牺牲来维持这种无聊的睡前仪式;表面上,它也有正当的动机作为借口,与健康的人不同的是其进行仪式时过于谨慎了。假如对此观察得更加细致,即能发现这一借口的理由并非如此充分,这种仪式的一切行为都无法以其所列举的理由予以掩饰,更有甚者某些细节与理由直接相矛盾。患者为求得能够入睡,曾声称她要在夜里很安静的环境里,排除掉一切的喧嚣方可入睡。她做了两件事:将房间里的大钟停止摆动,将所有的小闹钟也全部拿走,即便是床边桌子上的小手表也拿出去。所有的花盆花瓶等都慎重地放到了写字台上,务必避免其在夜间突然跌落破碎而打扰她的清梦。然而她也了解这些寻求安静环境的理由很是牵强:即使不将小手表移出,也一定听不到什么声音,并且我们也了解钟摆的滴答声绝不影响睡眠的,反而有助于入睡。患者也认为花盆花瓶就算放置原处也绝不至于跌落,这些担忧皆是过虑了。而对于这种仪式的其他动作,却又违背了她求静的动机。例如她坚持要父母和自己卧室间的那扇门开着,并在门口摆放各种障碍物,岂不是违背了无声之禁忌,这所有的重要仪式都与床相关。床上的长枕头务必与木床架间隔开,小枕头要在长形枕上面摆成菱形;她于是使头部枕于此菱形上面。然后抖动鸭毛,使其下垂再压平,重新变均匀,方盖好鸭绒被入睡。

现在我将略去这种仪式的其他种种细节,因为这些细节一是不能为我们提供新材料,二是叙述起来又离题太远。但是,你们莫要以为这些琐事都是心平气和地完成的。每做一件事,她总担心没做好,必然不停地反复上演;她前面怀疑这个,后面又疑心那个,结果总要到了两个小时后,才能安然入睡,或者让忧心的父母安睡。

分析这类病症的过程,较前一位患者要复杂很多。我不得不提出一些可能的解释意见,但她都予以坚决否认,或讪笑怀疑。然而她在最初的拒绝反应之后,又开始考虑这些解释所提到的可能性,最终选择了接受。这之后,她的强迫性行为逐渐被控制住了,在治疗还没有结束以前,她就已经完全抛开这个仪式了。不过,我还是要提醒你们,我们如今所做的分析工作绝对不是持续集中于某种单独的症候,直至全部明晰它的意义。往往我们要暂时丢开正在研究的问题,过后又在另一方面重新提起。因此,现在我要对你们说,关于症候的解释的确是众多研究结果的综合所得;这些结果皆是由于研究在其他地方中断了,而几个星期或几个月后,才得以完成的。

渐渐地,患者明白了夜间将钟表拿去室外是由于它们是女性生殖器的象征。我们已了解除此以外,可能还有其他的各类象征,它之所以有女性生殖器之意是由于它同样有周期性的动作及规律性的间隔。女人常自夸其经期就像钟表那样有规律。而这位患者最害怕钟表的滴答声扰乱清梦。钟表的声音也可视作性欲高昂时阴核的兴奋。曾经很多次她被这种感觉惊醒了好梦;由于她恐惧阴核的兴奋,所以每晚都把钟表尽数移开。花盆花瓶都是容纳的器物,为女性生殖器的象征。因此要防止它们在夜间跌落打碎都有着特殊的意义。我们了解,订婚时打破一个花盆或花瓶的习俗广泛流传,所有在场的人都拾取一个碎片,表示不再是新妇所有,这风俗或许会在一夫一妻制的某天所兴起。患者由这部分的仪式曾记得一些过去,引起几种联想。她在小时候,曾手拿一个玻璃杯或瓷瓶失足跌倒以致手指被划破流了很多血。她长大时对于交媾已有所知,担心没有出血而有非处女之嫌疑。她害怕花瓶打碎即表达了她要抛开所有的关于贞操及正常的交媾流血之事的情结,也为了摆脱不会出血的焦虑。实际上,她的顾虑与防止声音的关系相当远。

某天她想到了这个仪式的核心观念,突然明白自己为什么不使长形枕接触床背。她认为长枕很像一个妇人,直挺挺的床背更像一个男人。所以,她就像在用一种魔术般的仪式,把男人与妇人隔离开;即把父亲与母亲隔开以避免发生交媾。在这个仪式没有出现之前的很多年里,她就曾用更加直接的办法来实现这个目的。她伪装成胆小或易于惊惧的倾向,使她的卧房与父母的卧房之间的门敞开着。如今这仍是仪式之一,她还利用它偷听父母的举动。这件事致使她失眠数月。如此打扰父母她仍不满足,有时候她还睡在父母中间。因此,她隔开了“长枕”与“床背”。以后,她长成了大人,已经不能理所当然地与父母同床,于是她假装胆小害怕,使母亲与她交换而自己好和父亲同睡。毫无疑问这件事是幻想的起点,它的结果在这个仪式中显而易见。

如果长枕是女人的象征,则她抖动着鸭绒被使毛羽下降隆起,的确也有其意义。这是什么意思呢?答案是怀孕;然而她也不希望母亲再次怀孕,她一直以来很担心父母交媾的结果,也许会再生下一个孩子,如此那就会多了一个对手。反过来说,假如长枕代表了母亲,而小枕则代表了女儿。至于将小枕头放到长枕上面形成菱形,她则把头枕在菱形的中心有何用意呢?她很快就想到了菱形常被用于墙上的图画里代表了女性的生殖器。因此,她将自己视为男性或父亲,而以自己的头代表了男性生殖器。

你们也许会问,处女的内心竟然会有如此可怕的思想吗?我承认这思想实在可怕。然而你们莫忘了,我并非创造这种观念,而只是使它们显形而已。睡前的这些仪式真的是很奇怪,你们不必否认这种仪式与幻想之间因解释所暴露出来的相似之处。不过我觉得你们应该记得,这种仪式并非某个单独幻想的产品,而是若干幻想混合而成,这一点更加重要,只不过那若干的幻想总是汇合成某个点罢了。你们仍须牢记,女孩的仪式的细节对于性兴奋有消极的和积极的两种影响,一部分表示为性的兴奋,一部分则表示为性的压抑。

如果我们将患者的其他症状与这个仪式关联起来加以分析,则其结果或许更丰富。但是我们现在的目标却不是它。如今你们必须了解,患者在童年早期曾对父亲产生过一种“性的迷恋”。这种迷恋使得她神魂颠倒,如痴如狂。她之所以对母亲的感情如此恶劣,或许这就是理由。尚有一点我们也不能轻易忽略,即关于这种症候的分析再度指向了患者的性生活。我们对于精神病症候的意义与目的了解越深,对这一切就更不足为怪了。

通过上述两个例子,你们已了解精神病症候是有意义的,与过失和梦并无不同,同样那些症状也都与患者的生活经历密切相关。但我希望你们经此两例的分析就理解我的这句话的意义吗?当然不行。不过你们是希望我继续多多举例,直至你们相信吗?当然那也不对;由于每个患者都不得不经过长期的治疗,因此我如果想把精神病症候的理论充分地讨论,就免不了一个星期讲五小时之多,要用一个学期方可讲完。所以,我必须仅以此两例证实我所说的理论;你们却可以参阅关于这一问题的著作,如布洛伊尔与荣格所写的书以及我们发表的各种论文。既然精神病症候的分析解释引起了分析家的注意,自然精神病的其他症状就被暂时搁置了。

你们之中无论是谁,如果对这个问题曾有相当的研究,都会深感其证据材料何其丰富。不过也会遇到困难的。我们已了解到,一种症状的意义与患者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如果这种症候的形成因人而异,那么我们就能更清楚地发现这种关系。所以,我们就要为每种无聊的观念与每个无用的行为,寻求到在何种情境之下,这种动作得以显现和这个观念所以产生。上述那位在桌边按铃召唤女仆的患者的强迫性行为,就是这种症候的完美模式。不过与此完全不同的症候同样屡见不鲜。例如,某些典型的症状一般在各种病例之中都有,除去了所有的个体差异,致使很难发现病症与患者生活或过去特殊情境的关系。我们再来讨论强迫性精神病,再选取那个做睡前仪式的患者为例,尽管她所表现的许多个体的特性,使其作为一种“历史的”解释完满;但是,所有的强迫性精神病的病人总会孤立某一动作,做有规律的再现。很多患者终日清洗个不停,还有“广场恐惧症”的病人不再被视为强迫性精神病患者,却同样不耐烦又单调地表现出同样的病态特征。他们对被围起来的空地、宽敞的广场及长的直路或小道非常恐惧,如果有人相随或有车伴随其后,他们就觉得受到了保护。然而除了基本的共同点以外,每个患者都有其个体特殊的情形,彼此差别显著。例如,患者甲害怕小道,患者乙害怕大路;而患者丙看到四周很少人时,患者丁却在四面都有人时,才能前行。癔症亦然,除去患者个体的特殊情态外,这种症候常有许多共同的特征,似乎很难以各人的历史作为解释的依据。但我们不能忘记正是由于这种症候,我们才得以进行下一步诊断。如果我们已了解癔症的某种特殊症状源起于一种或一组经验,例如一种癔症的呕吐源于一组恶臭印象,现在假如发现另一种呕吐源于完全不同的他种经验,就会使人困惑了。癔症患者总因某种不明的原因而呕吐,经分析可发现其所谓的历史原因,好像只是病人在内心需求的驱使下任意编造的一些托词,以示掩饰。

所以,我们的结论不免使人感到沮丧。尽管精神病症候的个体特殊性的确可依据患者的历史经验得到理想的解释,然而这些症候的所有常见共同症状却是我们的精神分析难以解释的,而且我们至今也没有告诉你们,在寻求某种病症的历史的意义时也将是困难重重的。我也不打算告诉你们,虽然我并非有意对你们有所隐瞒,但是在我们共同研究的最开始就使你们困惑万分以致惊异得发呆也是不可取的。关于症候的了解我们固然不是刚刚起步,但我们仍然坚持已获得的知识,一步步地去解决未知的难题。因此我要用以下的方法鼓励你们:即各个症候之间,要假设其基本的区别几乎不可能。假如每位患者的不同症状能够以其生活经验来解释,则某种关于典型的症候未尝不能以人类共同有经验来解释。精神病的常见特征,如强迫性精神病的重复性动作及多疑,或许都是最普遍的反应,只是患者因其病理变化致使这些反应被迫变本加厉罢了。总之,我们没有理由灰心丧气,应该看看我们还能发现些什么。

我们在梦的理论上也遭遇了极其类似的困境,然而,我们在前面讨论梦的时候对这一困境并未加以论述。梦的显意本来复杂,因人而异;由这种内容分析而得的结果,我们已经详细讨论过。然而一些梦也堪称为人类所共有的、典型的,内容相同,因此分析时困难没有分别。比如,梦里跌落、飞行、浮水、游泳,或者被掣肘、裸露身体以及各种焦虑的梦,这些梦根据做梦者的不同其解释也彼此不同,而究竟共同之处在哪里,尚没有加以说明。不过我们注意过这些梦的共同基础也掺杂着个体的特征。或许通过其他的梦的研究能得到关于梦的生活的知识,将能够解析这些梦,不必强作曲解,只是渐渐扩展我们对于这些事实的理解已足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