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心理学精神分析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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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过失心理学(1)

现在,我们抛开那些事先做好的设定,从事实观察着手。我们要选取常见的又容易被忽略的现象,来达成目标。那些现象无关疾病,一般的健康人身上也有。我所指的是大家经常会出现的失误。比如,有人叙述一件事情时用错了词(即“口误”);写字时出现了错误(即“笔误”),只是有时会发觉,有时则会忽略;还有读书时也会发生类似的差错(即“读误”);更有错听别人的谈话,并不是听觉器官有疾病。甚至有一些因为短暂的、非永久的遗忘导致的过失,比如,看到熟人,却怎么也想不起他的名字;突然忘记想要去做什么事,过后又记起来了,不过是暂时的遗忘。另外,还有一些过失并不是因为暂时性忘记,比如把东西放错位置,过后就找不着了;有的失误尽管也是短暂的,也可以归为这一类,比如,有人明知是假,却会在某个时候相信确有其事。形形色色的类似的现象有很多。

在德文中,这些失误的名词词首皆为“ver”,彰显了它们之间的内在关联。以此为首的字大多表示短暂的、普通的、并不怎么重要的动作,而且在生活上意义也不大。就如遗失东西也不是什么大事一般,这些事实都不被关注,当然也使人兴致索然。

这些现象正是我要你们研究的,你们可能会很烦躁地提出反对:“大千世界,从宏观到微观有多少待解之谜,精神失常领域也有许多未知值得说明,研究这些无关紧要的过失,既浪费力气又无聊之极。除非你让我们相信:在白天,一个耳聪目明的人能看到或听见本不存在的东西;一个正常人能突然相信最疼爱他的人竟然迫害他;用最巧妙的话题证明连小孩都认为荒唐的幻想,如此,我们将甘愿看重精神分析。相反,如果精神分析只能说明演讲家为何用错了一个字,主妇为何遗失了钥匙等毫无意义的小事,那我们倒不如花时间和精力去研究更有意义的事。”

我要回答的是:诸位少安毋躁!你们的批评失之偏颇,且未中要害。当然,精神分析不能说不去涉及平凡小事,恰恰相反,其他学科常常讥笑它总观察那些琐碎、普通且无甚意义的小事情,有的堪称是“废料”的现象。你们言之所指好像大事件必定都要有轰轰烈烈的外在,然而,在一些条件下,某一特定时刻,大事件也常借着琐碎的小事情来展现。这样的例子很容易找到。例如,在这里听讲的年轻人,你们怎么才知道自己已赢得了女孩子的芳心?是否一定要她给你深情告白或热烈拥抱?其实只要你看见她向你暗送秋波,给你一个手势,或者紧握你的手,在别人毫无感觉时,你便心领神会。再比如,作为侦探的你正在调查一桩谋杀案,别指望你能在犯罪现场发现凶手的姓名、地址和照片,找到一些蛛丝马迹你就兴奋不已了。因此,毫不显眼的现象其价值未必就小,让我们不敢轻视,见其一斑进而可得知全豹。我当然同意你们认为人世间和科学上的大事件能优先引起我们的兴趣,但是,如果你们要终身研究那些大事件,未必都能得到确定的结果。到了第二步从何入手,难免不知所措。对于科学研究来说,眼前如果有一条路可走,就必须向前走。抛开偏见或成见,一直向前,凭借种种事物间的必然联系或者大事小事之间的关联,即使在不那么重要的工作中,也能走上研究大问题的道路。

按照这个观点要求,我希望你们有兴趣对正常人的小过失进行研究。现在,我想请问如果不懂得精神分析,这些现象我们将怎么解释?

他肯定会首先回答:“解释这些小事情是没什么价值的。”他到底是什么意思呢?他以为小事情就跟别的事毫无因果关联吗?小事情就能可此可彼吗?不管什么人,无论在哪个地方,如果否认了自然现象自身的因果定律,科学的宇宙观就难免会被抛到九霄云外。即使宗教观也不会荒谬至此,据宗教教义所言,除非上帝愿意,“一只小雀也不会无故落在地上”。这第一个答案,我认为我们的朋友定不会坚持它;他会妥协,他会说若是自己屈尊研究这些现象,定会立即得到相当的解释。这当然是轻微的机能混乱,或者神经失调而导致的错误,这样的情形是可知的。如果一个人说话本来不错,而现在出错了,那么定是因为:一是疲劳或难受,二是激动,三是注意力不在此事。证实这情况很容易。劳累、头痛,或者是周期性的偏头痛病人说错话很常见。在这种情况下也很容易发生遗忘了专用名词的现象,很多人会记不得专用名词,这预示着偏头痛病即将发作。一个人在兴奋时也容易用错字,或做错事;注意力不集中或关注于别的事情,常容易忘记所要做的以及曾经计划的事情。譬如,布拉特剧本里的教授就是。由于他专心考虑第二卷书的内容,把自己的雨伞忘记了却拿起了别人的帽子。根据经验可知,若一个人专注于别的事情,就容易忘记曾经的计划,或者邀约。

好像这些理由不难理解,无可非议,然而可能激不起太大的兴趣,满足不了我们的期望。让我们来更细心地研究这个阐释过失的理论。过失产生的条件,即这些人所说的必要条件并非一类。循环系统的病变和失调致使常态机能错乱,是生理基础;而兴奋、劳累及烦恼则可看做心理因素,由此可构建一套理论。劳累、烦恼和过度的兴奋会导致注意力分散,不能专心于某一行为,使该行为因干扰而不能正确完成。同样的结果也可由神经中枢的血液循环问题或异常导致。总而言之,种种过失皆因机体生理的或心理的异常引发注意力扰乱而产生。

但是,这样的说明对精神分析的研究帮助不大,我们要把它抛开。坦白地讲,在更为深入地研究过这个问题后,就会知道这一“注意力说”与事实有偏颇,至少不能由它推出一切。须知,有许多人一切都正常,并没有疲倦或兴奋之感,但是也会出现此类的过失或者遗忘;有时候这些过失发生了,事后我们把它归因于一种兴奋的状态,不过有过失的人不承认而已。然而,这个问题并非如此简单,因为增强注意力,事情不一定成功;削减注意力,事情也不一定失败。许多纯自觉的动力,不必有注意力也能成功。就像走路,尽管不确定往哪里走,却可以到达目的地而又没走错路。这至少是我们常常见到的。演艺精通的钢琴师无需注意力也能弹奏成曲。当然,他或者也可能会有偶然性的差错,而自动弹钢琴就加大了错误的危险性。钢琴师反复地练习而使弹琴的动作逐渐趋向完全自动,那么他就最容易陷入这个危险之中。但是,常有“有心栽花花不开,无意插柳柳成荫”的现象,许多行为并无特别集中注意力,却非常成功,渴望成就不敢懈怠稍许,反而导致错误。或许你说那是因为兴奋所致,可是兴奋为何不在我们追求的目的之上集中注意力,那是我们不能了解的。因此,有时一个人在很重要的谈话中把自己的意思说反了,如果再用“生理心理说”或“注意力说”就很难解释了。

这种过失还有一些次要的特征,运用这些理论也无法一一解释清楚。例如,一个人因为暂时忘记某个人的名字而烦恼异常,自然地他就会苦苦回忆往事。但是,他尽管很懊恼,却不能促使他想起那个名字使之能呼之欲出,稍有提示就会想到,为什么?再有一例说,有时候很多的过失相互牵连,或者替换。比如忘记了约会的某人,下次他会拼命地记住它却又忘了约会日期或者时刻。再比如某人用各种方法使一个遗忘的字被记起,但在思考时却把作为线索的字完全忘记了。如果他再苦思冥想记起第二字,那么又忘掉了第三个字,诸如此类。排字的错误也是如此。据说某《社会民主报》就出现了这类错误。该报刊载了一次宴会:“出席宴会的还有‘傻瓜殿下’”,在第二天予以道歉更正说:“错句应改为‘公鸡殿下’”。再如,一位将军是出了名的怯懦之人。某随军记者访问这位将军,且在通讯中称这位将军临战而惧。第二天他立即道歉,说昨天的话应该是“好酒成瘾的将军”。这类的错误,据说是在排字中有怪物捣乱所致,这一比喻其意义当然就非生理或心理所属了。

某种暗示也是产生口误的原因之一,我在这里讲一则故事来说明这个问题。某位新演员在《奥尔良市的少女》一剧中扮演一个分量很重的角色。剧中他本该向国王禀报说:“警察局局长把宝剑送回了。”而在排练时,主角常以此开玩笑,多次对着怯场的新演员,把剧本台词说成“独轮马车把马送回来了”。结果,这个倒霉的新演员虽被多次警告不要说错,或者正是由于被警告而致使其在公演时出错。

关于过失的这一系列的特征,绝不是分心说就可以解释的;但是我们也不必因此而断定,这一学说是错误的,假如再加入一些环节,或许它就会圆满了。但是,也有许多其他的过失可以由另一个角度来考虑。

我们不妨以口误作为最适宜的代表,当然也可以误读、笔误举例。但我们必须牢记曾讨论的仅是在何处以及何种情况下说错了话,而所得到的答案也以此点为限。当然我们也会有别的问题,比如为什么只是这个特殊的错误而不是别的呢?这就要考虑过失的性质了。要知道,尽管生理方面的理论已经提出,只要这个问题仍旧没答案,又无从解释过失的结果,在心理方面,仍然是纯属偶然发生的现象。比如,我说错了一个字,而我说错它的方式可以有无数种,我可以用一千多个别的字来代替那个对的,或许那个对的字有很多变式。而在多种错误之中,单单出现这个特殊的错误,到底有何原因呢?还是纯属偶然呢?关于这个问题究竟有没有合理的解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