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改变你一生的20位西方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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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黑格尔(3)

黑格尔说,理念等于真理。也就是说,一切现实的事实,只要符合理念,那么它就是真理。相对来讲,一切真理性的现实事物都是因为它自身的理念。但是黑格尔在具体论述真理的时候却是很不严谨的。表面上看,黑格尔所论述的“理念等于真理”这一论点很有道理。实际上,在唯物论观看来,黑格尔在这里掉进了一个“本末倒置”的泥淖之中。从另一个角度来看,黑格尔所讲的真理观实际上是对客观事物的本质和反映客观事物本质的概念或者理念的混淆。黑格尔一方面认为真理是客观事物对概念的符合,另一方面又认为真理就是理念,就是概念。

最后,黑格尔还着重把“形式的真理”和“较深意义的真理”区分开来,认为我们的认识不能仅仅停留在对事物表面现象的认识上,而应该深入到事物的内部具体认识事物的本质。事实上,在西方哲学史上,一直有哲学家否定对事物的普遍性与规律性的认识,认为只有对简单事实的认识才是真理。在黑格尔看来,理念是一个发展过程,并且不是一个简单的过程,而是一个辩证发展的过程,是一切思想范畴发展的最后成果。但是,理念同时又是自身发展的辩证法,是自身发展的成果。

总而言之,黑格尔认为,理念的统一是辩证的对立统一,是一个复杂的发展过程,是全部的具体的真理展现和认识的过程。由此,理念的发展经历了生命、认识和绝对理念三个阶段。

绝对理念

黑格尔认为,绝对理念,首先是理论的理念与实践的理念的统一,同时也是生命的理念与认识的理念的统一,是主观性与客观性的统一。这种统一,是“绝对的和全部的真理,自己思维着自身的理念,而且在这里甚至作为思维着的、作为逻辑的理念”。所以,在黑格尔的理论体系中,绝对理念是概念论的终点,也是全部逻辑学的最高、最后的环节。

理念是作为主观和客观理念的统一,这就是理念的概念。在这一概念中,是以理念本身来作为对象的。所以在绝对理念中,理念就是客体。但在认识里,我们所获得的理念是处于分离的形态下的,是存在着差别的。认识的过程就在于消除这种分离和差别,使其恢复到统一,只有这样,才是绝对理念。因为我们在谈到绝对理念时,已经对理念有了概念式的了解,我们所有的理念,都是在发展过程中经过不同的阶段,将对象作为我们的理念,而这一次是直接以理念为客体,成为了“纯思想”,亚里士多德将其称为“思想之思想”,并称颂它为最高形式的理念。

绝对理念是理念、精神和自然三位一体的辩证统一。具体地说,绝对理念就是由自然过渡到精神,再由精神过渡到理念,最终达到绝对理念。在这一过程中,由于精神可以认识自然中的理念,它可以把自然提高为精神,这是精神在起主导作用;由理念再外化为自然,再由自然发展提高到精神,这是观念在起主导作用,最终完成三者的互相过渡、互相转化的过程。黑格尔曾说过,“理念的真正内容,就是我们逐步研究的整个体系”,“方法并不是外在的形式,而是内容的灵魂和概念”。

但黑格尔并不是说,讲到绝对理念我们就达到真正的真理了。他认为,绝对理念绝不是一堆空洞无用的废话。理念的真正的内容应该是我们研究过的整个体系。可以说,绝对理念是普遍的,但这种普遍可不是单纯地与一些对象的特殊性相对立的那种普遍,而是一种绝对的形式,是一切的规定和内容都需要最终回归的一种形式。

黑格尔在绝对理念的部分里,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思想,那就是否定之否定规律的思想,并以此为原则,将思辩活动分为开始、进展和目的三个环节。三个环节连成的整个发展过程形成了一条上升的、前进的路线。“这种前进是这样规定自身的,即它从单纯的规定性开始,而后继的总是愈加丰富和愈加具体。因为结果包含了它的开端,而开端的过程以新的规定性丰富了结果。”

黑格尔的精神哲学

黑格尔把精神哲学分为主观精神、客观精神和绝对精神三个阶段。主观精神以个人有限的经验认识为对象和内容。客观精神是精神表现于人类社会,构成法权、道德、伦理和国家制度及其历史等等,它主要论述伦理学、政治哲学和历史哲学,也可以广义地把关于客观精神的哲学称之为“法哲学”。绝对精神是主观精神和客观精神的统一。

精神哲学

精神哲学是绝对理念发展的第三部分,是黑格尔哲学体系发展的最高阶段,也是绝对精神自我发展过程的最高和最后的阶段。相比于作为黑格尔哲学基础的逻辑学,精神哲学则是黑格尔哲学的完成和全部实现。

“在我们看来,精神是以自然为前提,而精神则是自然的真理,由此,它就是自然的绝对的在先者。在自然的真理中,自然是消失了,作为达到自为存在的理念的精神产生了。在这里,理念的主观与客观是同一的。”正如黑格尔所讲的一样,他认为,“精神”是纯粹概念与自然的统一。因为他认为,纯粹概念是绝对抽象、缺乏实在内容的;自然是僵死的缺乏自觉性的物质,而精神则分别克服了纯粹概念绝对抽象的不足和自然僵死缺乏自决的片面性,达到了具体、实在、能动的完美境界。

但是,黑格尔在论述其精神哲学时并没有走出唯心主义的泥淖。黑格尔所讲的“精神”仍然是派生自然界万物的那个绝对精神。在这里,黑格尔只是让“绝对精神”从自然界回归自身而已。黑格尔认为,“绝对精神”最终会冲破自身的外在性,扬弃自身派生出来的自然界,最终回到自身。而精神哲学的研究对象就是精神产生自己、发展自己以及回归自己的过程。“精神哲学是研究理念由它的异在而返回到它自身的科学”;是理念在其实现过程中所达到的最具体、最发达的形态;它不只是研究个体的个别能力或特性,而是要研究精神的实质本身,要认识人的真实本质。

因此,精神哲学以人类意识、社会生活为研究对象,目的在于揭示人类精神的发展在本质上是逐步实现自由达到绝对真理的过程。

意识

意识是主观精神发展的第二个阶段。

意识是精神现象学的研究对象。黑格尔认为,精神意识还处于灵魂阶段的时候,灵魂在其内容之中的存在是潜在性的,“灵魂”的内容就存在于“灵魂”之内。但是当精神意识发展到“意识”阶段的时候,精神意识就完全摆脱了自然的束缚。在意识“阶段”,出现了独立于主体之外的客体,而这里的客体还仅仅是意识的“现象”,一切都以意识的“现象”为对象,但仍然还没有使客体成为主体,实现为精神。

意识发展的三个小阶段分别是:从主体和客体的分离,把对象当作异己存在的“意识本身”;经过主客对立的克服,把对象当做自身的“自我意识”;最后达到主客体的统一、对象和自身统一的“理性”。

“意识本身”是意识发展的第一个阶段。所谓的“意识本身”,即指以异己的外在的“事物”为对象,是对于外部客体的意识。它通过“感性意识”、“知觉”和“知性”的发展,逐步把握了事物的普遍性(即共同本质和法则),但“知性”所把握的仍然是独立于主体之外并同主体相对立的普遍性,只有到了“自我意识”的阶段,普遍性的对象才是主体自身。

“意识本身”发展的最高阶段是“知性”,“知性”所把握的内容是普遍的规则或者共享,但是这并不是意识发展的最高境界。黑格尔是一个客观唯心主义者,他的哲学最终要回到客观存在自身。“自我意识”就是意识发展的更进一步的阶段,“自我意识”所把握的对象是主体自身,是对自我的认识。黑格尔认为,“自我意识”是意识本身存在的真理和依据。实际上,对于其他对象的意识,也就是对自我的意识。在黑格尔看来,从“意识本身”到“自我意识”,也就是个人的意识由对物的认识发展到对人的认识。

艺术

黑格尔认为,艺术是精神认识自己的最初的、直接的形式,其特点就是通过感性形象来把握理念。艺术在黑格尔哲学体系中的位置,可以由理念发展的历程表现出来:理念首先是概念在自身中进行逻辑推演;理念异化为自己的对立面——自然界;理念重新回归自身——人的精神世界。

黑格尔曾经给艺术美下了一个著名的定义:“美就是理念的感性显现。”所谓感性显现,就是说艺术作品通过它的感性形象显现出来,存在于人自身的理念和存在于外界一切客观事物的理念的调和和统一。这是黑格尔美学思想的中心。

黑格尔认为,艺术是精神认识自己的最初的、直接的形式,它的特点就是通过感性形象来把握理念。所以在黑格尔看来,自然物只是单一的直接的存在,而人因为精神成为不同的存在。他首先作为自然物而直接存在,然后又通过理念去认识这个存在而独立存在。人通过两方面来获取这种独立的意识,一是通过理论,二是通过实践活动。

在黑格尔看来,人的实践活动是艺术的来源;艺术的最终统一,是感性和理性的统一。艺术作品虽然表面上看是限于感性对象的,但是不管从艺术作品的产生角度来看,还是从艺术作品的鉴赏角度来看,都是理性的活动。黑格尔说,“只有通过心灵而且由心灵的创造活动产生出来,艺术作品才成为艺术作品”。仅仅以感性来掌握的艺术作品是不完整的,必须经过心灵的再创造。所以黑格尔认为,在艺术创造的过程中,心灵的方面和感性的方面必须统一起来。

黑格尔认为,艺术还应该是形式和内容的统一。黑格尔说:“艺术的内容就是理念,艺术的形式就是诉诸感官的形象。艺术要求这两方面调和成为一种自由的统一的整体。”在黑格尔看来:“艺术作品的缺陷并不总是可以单归咎于主体的技巧不熟练,形式的缺陷总是缘于内容的缺陷。”比如说一本书,不管它是手抄的还是印刷的,精装的或是简装的,都不能影响它其中的内容。但这并不是说,因为我们不重视这种外在的不相干的形式,所以内容就是没有形式的。我们对内容所说的没有形式,在一定意义上来说是没有好的形式,没有和它“名实相符”的正当形式。“艺术作品的表现愈优美,它的内容和思想也就具有愈深刻的内在真实”。所以黑格尔强调,只有内容和形式都表现为彻底的统一,才是真正的艺术品。

黑格尔根据“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这一命题,将艺术的类型分为象征艺术、古典艺术和浪漫艺术三种。这三种艺术类型的发展演变,就构成了整个人类艺术的发展史。

黑格尔认为,随着精神向自由、无限的方向发展,精神最终会彻底冲破有限的感性形式的束缚。而在那个时候,浪漫艺术也将要解体。艺术将过渡到宗教阶段,而哲学必将是它最终的终点。那时,艺术的历史也就终结了。

哲学和哲学史

“哲学”是绝对精神发展的最高形式。黑格尔认为,相对于“艺术”来讲,“宗教”虽然更加适合表现绝对精神,但是宗教仍然是不科学的,表现“绝对精神”仍然是相对的。“绝对精神”要想上升到更高层次的认识自己的形式,就必须扬弃“宗教”和“艺术”而最终进入到“哲学”。那么,什么是哲学呢?黑格尔认为,哲学是以“纯概念”的形式把握“绝对精神”的,是“绝对心灵的自由思考”,只有“哲学”才能用系统的思想去把握在宗教里只是主观感受性的内容。哲学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它把艺术的客观性和宗教的主观性有机地结合在了一起。

黑格尔认为,哲学史和哲学一样都是以从低级到高级、从抽象到具体的理念发展为考察对象的,因而两者是一致的。例如黑格尔说,“哲学是在发展中的系统,哲学史也是在发展中的系统,这就是哲学史的研究所需阐明的主要一点或基本概念”。所以,哲学史本质上也就是哲学这门科学。但是,哲学和哲学史在表达理念的方式上还是存在差别的:哲学是以纯概念、纯范畴的逻辑推演的方式表达,而哲学史则是以时间中、经验形式中不同阶段的具体形态来表达的。黑格尔认为,整个哲学史是一个有必然性、有次序的进程;以前发展过的每一个具体的哲学体系都是哲学史的一个特殊的方面,一个具有普遍性的根本原则;哲学史上的一个具体的体系为另一个具体的哲学体系所代替,从本质上来讲,这是一个必然的有规律的发展过程。

在黑格尔看来,哲学史是真理的发展史。哲学史是哲学把握绝对理念的历史,是由贫乏到丰富、由具体到抽象的认识真理的过程。黑格尔说,“那初期开始的哲学思想是潜在的、直接的、抽象的、一般的,亦即尚未高度发展的思想。而那较具体较丰富的总是较晚出现,最初的也就是内容最贫乏的”。也即,哲学史上每一个具体的哲学体系,都是绝对理念发展过程中的一个具体的环节,是人类认识真理过程中的一个阶段。后起的哲学体系是对以前发展过的哲学体系的否定、继承或者提高。后起的哲学体系从本质上讲包括了以前任何哲学体系的根本原则。

总而言之,唯心主义的哲学体系决定了黑格尔的辩证法的不彻底性,更决定了其方法达不到真正科学的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