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二百二十二年,魏黄初二年。曹植从邺返回封地鄄城的途中,写下了一篇文章。
在这篇文章里,曹植说自己在途经洛水时邂逅了传说中的伏羲之女洛神,极尽描摹这位佳人的风采神姿,字里行间充斥着强烈的倾慕之情。他就像是一位陷入疯狂热恋的年轻诗人,把所能想象得到的最美好的词汇,都毫不吝惜地加诸在这位女子身上。
这就是中国文学史上赫赫有名的《洛神赋》。其中诸如“翩若惊鸿,婉若游龙”“凌波微步、罗袜生尘”之类的描绘,已成为千古名句。
很多人都知道,在《洛神赋》的背后,还隐藏着一段众所周知的曹魏宫闱的公案。据说曹植对曹丕的妻子甄妃怀有仰慕之情,《洛神赋》里的洛神,其实就是暗指甄妃,曹植借着对洛神的描写,来释放自己内心深处最为炽热却被压抑已久的情感。
唐代李善在《昭明文选》后的注解讲了这么一个故事:最初想娶甄妃的是曹植,结果却被曹丕抢了先,曹植一直念念不忘。在甄妃死后,曹植入朝去觐见曹丕,曹丕拿出甄妃曾用过的金缕玉带枕给他看,曹植睹物思人,大哭一场。到了晚上,甄后之子曹叡摆宴请自己叔叔,干脆把这个枕头送给他。曹植揣着枕头返回封城,途经洛水时梦见甄妃前来与之幽会,有感而发,写成此篇。
从文学角度,这是一个感人的故事,可惜的是,它终究无法取代真实的历史。
这个故事破绽很多。历史上的曹丕,是个出了名的小心眼,对自己的弟弟向来欲除之而后快,七步成诗的故事人人皆知。曹植被他死死囚禁在封地大半辈子,最后郁郁而亡。其他兄弟如曹彰、曹衮、曹彪等人,处境也是一样凄惨。
曹丕这种防兄弟如防贼的态度,就连陈寿着史时都有点看不下去,评论说“待藩国既自峻迫,寮属皆贾竖下才,兵人给其残老,大数不过二百人。又植以前过,事事复减半,十一年中而三徙都,常汲汲无欢,遂发疾薨。”
这样一个男人,如果知道弟弟觊觎自己老婆,不怒而杀之已属难得,怎么可能还会把老婆遗物拿出来送人呢?——何况送的还不是寻常之物,而是暧昧之极的枕头。后世李商隐揶揄这段典故,写了一句诗:“宓妃留枕魏王才。”可见枕头这东西,是很容易让人产生不良联想的。曹丕再缺心眼儿,也不会这么主动把一顶绿帽子戴在自己头上。
由此可见,李善这个故事,有太多他自己想当然的发挥。
不过,这个故事也并非空穴来风。读过《洛神赋》的人都知道,赋中有着情真意切的心绪和细致描摹,让人很难相信曹植只是一时兴起去歌颂一位虚无缥缈的仙子,而不是在寄情隐喻。
曹植对甄妃的感情,不是妄谵之言。这份感情,虽然史无明载,但却可以被史料间接证实。而这个证实的契机,就是《洛神赋》的原名。
根据史料记载,《洛神赋》的原名叫做《感鄄赋》。历代许多研究者认为,曹植在黄初二年被封鄄城侯,次年升为鄄城王,因此赋成此篇,以兹纪念。
这看起来言之成理,可惜却是不正确的。汉赋之中,以地名为篇名的并不少见,如《二京赋》《两都赋》《上林赋》等等,却从来没有任何一篇是以“感+地名+赋”的格式命名。
更深一步分析。鄄城在今山东西南,曹魏时属衮州济阴郡;而洛水则是在陕西洛川,两处相隔十分遥远。曹植在一篇名字叫《感鄄赋》的文章里,却只字不提鄄城,反而大谈特谈渡过洛水时的经历,这就好像在《北京游记》里只谈黄浦江一样荒谬。
除非《感鄄赋》醉翁之意不在酒,别有所感,这个鄄字另有含义。
心细的人可能会发现。在《三国志》里,这个地名一律直书“鄄城”,如《程昱传》载“张邈等叛迎吕布,郡县响应,唯鄄城、范、东阿不动”。可到了范晔写《后汉书》的时候,每提到鄄城,却都写成了“甄城”,其下还特意标明注解“县名,属济阴郡,今濮州县也。‘甄’今作‘鄄’,音绢”。
“鄄”字与“甄”字形几乎一样,从垔(yīn)。“鄄”字读成绢,而“甄”字在当时并不读“真”,按照许慎《说文解字》的记录,甄字居延切,与“鄄”的发音基本一样。《史记》里,既可以写成“晋伐阿、甄”(《司马穰苴传》),又可以写成“膑生阿、鄄之间”(《孙膑传》)。可与《后汉书》同为例证,证明甄、鄄二字,从两汉到魏晋南北朝时期,是可以通用互文的。
曹植既然志不在鄄城,“鄄”又和“甄”通用,那么《感鄄赋》其实等于是《感甄赋》。而这个“甄”字究竟指的是什么,指的又会是谁呢?
黄初元年,甄妃触怒曹丕,因此失宠;就在同一年,曹植莫名其妙地写了一篇《出妇赋》,中有“痛一旦而见弃,心忉忉以悲惊……恨无愆而见弃,悼君施之不终”之句,句句暗扣。其时曹植本人没遭遇什么变故,突然发此感慨,又是意有何指?
黄初二年,甄妃在凄惨中去世;就在同一年,曹植的监国谒者灌均给曹丕上了一份奏折,密告“植醉酒悖慢,劫胁使者”。于是曹植被贬为安乡侯,次年又被远远地撵到了鄄城。到底是什么事情能让曹植心神大乱,以至于醉酒闹事到“劫胁使者”这么失态?
如果这些证据都还是捕风捉影的话,那么接下来的事实,却是板上钉钉:曹丕与甄妃的儿子曹叡即位之后,下诏改《感鄄赋》为《洛神赋》。若不是怕有瓜田李下之讥,对自己母亲名节有损,我想曹叡也不会特意去关注一篇文章的名字。
可见曹植写赋借洛神之名缅怀甄妃一事,基本可以定案,只是没有李善说得那么夸张罢了。他利用自己的才华玩了个鄄、甄互换的文字游戏。也许这时候会有人要问,你绕了一大圈,除了论证出曹植确实对甄后怀有感情以外,岂不是一无所得吗?
并不是这样,这只是一个开始。
证实《洛神赋》中的洛神为甄妃后,另外一个巨大的矛盾便缓缓浮出水面。
曹丕是识字的,文章写得极好,与曹操、曹植在文学史上并称三曹。曹植在甄、鄄二字上玩的这么一个浅显的文字游戏,曹叡尚且看得出来,何况曹丕。前面说了,曹魏对藩王的限制,是极其严苛的,稍有举动就会被无情打击。面对这么一个小心眼的哥哥,曹植还敢写这种东西,莫非他不要脑袋了么?
事实比猜测更为离奇。《感鄄赋》面世之后,史书上没有记载曹丕对此有任何反应。要知道,在前一年,明明曹植只是喝醉酒,监国谒者都要打小报告给曹丕,曹植这次公然调戏到了自己媳妇头上,曹丕居然无动于衷,实在太不符合逻辑。
当两段史料产生矛盾时,要么是其中一段史料是错误的,要么是两者之间缺乏一个合理的解释。
《三国志》的记载是可信的,而《感鄄赋》也是真实的。既然两者都没问题,那么只能是解释方法的错误。也就是说,围绕着《感鄄赋》,甄妃和曹丕、曹植之间的关系,并不是夫妻二人加一个精神第三者这么简单。
简单介绍一下甄妃的生平。她是中山无极人,名字不详,后人因为《洛神赋》里洛神别名宓妃的缘故,把她叫做甄宓。严格来说,这是不对的,不过为了行文方便,下文姑且如此称之。
甄宓生得极为漂亮,十几岁就嫁给了中原霸主袁绍的儿子袁熙。袁绍失败后,曹军占领邺城,曹丕闯进袁氏宅邸,一眼就看中了甄宓,欣然纳入房中。甄宓为曹丕生下一儿一女,即曹叡和东河公主。后来曹丕称帝,宠幸郭氏,甄宓年老色衰备受冷落,屡生怨谤,竟被赐死。死时被发覆面,以糠塞口。再后来曹叡即位,杀郭氏以报母仇。
表面来看,甄宓与曹植之间没什么纠葛,两人年纪相差十岁,最多是后者对一个成熟女性的青春期憧憬罢了。
好在曹植是个文人,文人总喜欢发言议论,所谓言多必失。在反复查阅中,我终于在曹植写给曹叡的一封书信中,发现了一条微弱的线索。这条线索非常晦涩,可当我们把它从历史尘埃中拎起来时,它所牵连出来的,却是一连串令人瞠目结舌的真相。
曹植是一个有雄心的人,他对自己被软禁而无所作为的境况,感到非常郁闷。史书上说他“常自愤怨,抱利器而无所施,上疏求自试”,意思是曹植觉得自己的才干没有得到发挥,上书希望能为朝廷做点事。
曹丕是指望不上了,侄子曹叡也许还有得商量。于是,在曹叡即位后的第二年,曹植给曹叡上了一道疏。在他的这份疏里,曹植挥斥方遒,慷慨激昂,嚷嚷着要杀身靖难,以功报主,实在是一篇文采斐然的好文章。其中有这么一句:
臣闻明主使臣,不废有罪。故奔北败军之将用,秦、鲁以成其功;绝缨盗马之臣赦,楚、赵以济其难。
这句话不太好理解,里面一共用了四个典故。“奔北败军之将用,秦、鲁以成其功”典出秦将孟明视和鲁将曹子,这两个人屡次打了败仗,却始终受到主君信赖,后来发愤图强,一战雪耻。“绝缨盗马之臣赦,楚、赵以济其难。”其中盗马典出秦穆公。秦穆公的一匹马被山贼偷走,他非但没生气,反而说吃马肉不喝酒容易伤身体,于是送了坛酒给这些偷马人。山贼们很受感动,在秦、晋交战中救了秦穆公一命。因为前句已经用了秦,而秦君为赵姓,所以这里用了赵字互文。
以上三个典故,都是古籍里常见的。真正有意思的,是第四个典故:“绝缨”。
绝缨这个典故出自楚庄王。据《说苑》记载,楚庄王有一次宴请众将,日落不及掌灯,席间漆黑一片。有人趁机对楚庄王的姬妾动手动脚,姬妾情急之下扯下他的冠缨,告诉楚庄王说只要点起灯来,看哪个头上无缨的,就是骚扰者。楚庄王却吩咐众将把冠缨都扯下来,然后再点起火把。数年后,楚庄王表彰一位杀敌极其勇敢的将军,将军坦诚就是当年绝缨之人,为了报答主君宽厚之恩,方舍身杀敌。
臣子给主君上书的时候,典故是不能随便乱用的,否则就是诸葛亮所说的“引喻失义”,让人怀疑你对主君老婆起了不良念头。曹植对甄宓的感情,性质上与绝缨一样,都是对自己主君的老婆心怀不轨。对此曹叡心知肚明,还亲自改过《感鄄赋》的名字以避闲话。现在曹植突然不避嫌疑,堂而皇之地甩出了这个典故,颇有点向曹叡示威的意思。
紧接着这个典故,曹植又写道:“臣窃感先帝早崩,威王弃世,臣独何人,以堪长久!”这句话就近乎赤裸裸的威胁了:“我兄弟曹丕已经死了,曹彰也挂了,我算什么人,居然能苟活到现在。”重点就在于“臣独何人”四个字的正话反说,明明是在向曹叡强调:我是因为有特殊理由,才能活到现在的。而这个理由,曹叡应该是十分清楚的。
曹植怕自己这份奏章不被通过(原文“植虽上此表,犹疑不见用”),不忘最后补了一句:“呜呼!言之未用,欲使后之君子知吾意者也。”这句话表面上是递进关系,其实是一个伪装了的虚拟语态。不是“就算我的奏章没被采用,也好歹能让后世之人知道我的心意”,而是“如果我的奏章未被采用,那么后世之人可就会知道我的心意了”。
在这封信里,曹植用“绝缨”这个典故,明里暗里是在提醒曹叡:我和甄宓之间发生过类似“绝缨”的事情。对照接下来那两句语带威胁的口吻,所谓“绝缨”事件恐怕不是什么儿女私情,而是不能宣诸于口的极秘之事,这件事不仅牵扯到曹丕、曹彰之死,而且还是曹植这么多年来的保命符,是足以掀动曹魏朝野的大炸弹。
所以曹植才在最后来向曹叡开出条件:如果“言之未用”,那么我可就要“使后之君子知吾意者”。
曹植不愧是一代文豪,这封信是一个相当有技巧性的隐晦暗示。在其他任何人眼中,它不过是篇言辞恳切辞藻雅驯的文章,唯独曹叡才能读懂其中的微言大义。
而曹叡是如何回答的呢?曹叡的回信没有记载,不过他很快就下诏,把曹植从雍丘徙封到了东阿。用曹植自己着作里的描述,雍丘是“下湿少桑”,而东阿则是“田则一州之膏腴,桑则天下之甲第”。可见这一次的徙封,是破格优待。
面对一位藩王的威胁,皇帝非但没有采取报复手段,反而下诏优容待之。如果曹叡不是圣人的话,那只能说明他是心虚了。这样一来,也能够解释为何曹植写成《感甄赋》之后,曹丕明知其情,却毫无反应,他是不敢反应,因为他和自己儿子一样心虚。
曹植一提甄宓的名字,这两位帝王就讳莫如深。可见曹植和甄宓之间,绝非毫无交集,而这个交集,就是奏章里所谓“绝缨”之事。
史书上没有曹植和甄宓接触的记载,不过却可以通过两人的履历来加以印证。
建安二十一年(公元216年)年底,曹操东征孙权,当时随他去的有卞夫人、曹丕,还有甄后的两个孩子曹叡与东乡公主。甄后却因为生病,留在了邺城。而同时留在邺城的,还有曹植。
本来这也没什么,你住你住的太子府,我住我的藩王邸,两不相涉。可曹操在出征之前,却对曹植说了一番奇怪的话:“我当年做顿丘令的时候,是二十三岁,回想起当时的所作所为,至今仍然无愧于心。你今年也二十三了,可要自己加油啊。”(吾昔为顿丘令,年二十三。思此时所行,无悔于今。今汝年亦二十三矣,可不勉与!)
曹操二十三岁做了什么事情呢?他大造五色棒,巡游街道,看到有犯禁之人,无论有无背景,一律活活打死。显然,曹操是希望曹植也这么做。
这就奇怪了。曹操当时所处的环境,是汉末混乱时期,豪强横行,有此一举理所当然。可建安二十一年的邺城,治安相当良好,能出什么事?
除非曹操嘱咐曹植留神的,不是什么治安事件,而是政治事件甚至叛乱。所以曹操拿自己在顿丘令任上的所作所为做例子,勉励曹植拿出狠劲来,该出手时就出手。曹植在此时所扮演的角色,相当于内务部或者安全局的最高领导,在曹操和曹丕远征期间确保大后方许都、邺等几个重镇的安全。
而这时候甄宓在做什么呢?《魏略》记下了这样一件小事:曹操在这一次东征时,不光带着自己老婆卞夫人,还带走了甄宓的一儿一女。一直到次年的九月,大军才返回邺城。卞夫人回来以后看到甄宓光彩照人,很奇怪,问她说你跟你儿女离别这么久,应该很挂念才对啊,怎么反而容光焕发更胜从前呢?甄宓回答说:“有您照顾他们,我还担忧什么呢?”(自随夫人,我当何忧!)
这个心态是很可疑的。儿行千里母担忧,儿女随军出征,就算是有可靠的人照顾,当母亲的最多是“不担心”罢了。可史书上描述此时甄宓的状态,用的词是“颜色更盛”。注意这个“更”字,说明甄宓的面色,比与儿女离别时更加光彩照人。换句话说,自从建安二十一年她公公婆婆丈夫儿女离开以后,甄宓非但毫不担忧,反而一直很高兴。
人逢喜事精神爽,人的心理状态会如实地反映在生理状况上。本该“不担心”的甄宓,却变得“很高兴”,说明甄宓高兴的,并不是儿女出征一事。那么她到底在高兴些什么呢?
在这之前,曾经有一次卞夫人随军出征得了小病,甄宓听说后彻夜哭泣,别人告诉她只是小病,已经痊愈了,甄宓继续哭,不相信,说这是卞夫人安慰自己。一直到卞夫人返回邺城,甄宓望着她的座位哇哇大哭,说这回我可放心了,把卞夫人感动坏了,连连称赞她是孝妇。
这两件事都是相当高明的马屁,高明到有些肉麻和做作,很有些王莽式的谦恭。就连裴松之都质疑说:“甄诸后言行之善,皆难以实论。”因此这些行为说明不了甄宓是孝妇,只能证明她有智慧,工于心计。她越是处心积虑地讨好卞夫人,越证明她是在掩饰些什么,图谋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