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教委《关于开展遴选示范性普通高等工程专科重点建设学校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家教委决定在沈阳电力高等专科学校进行遴选评估试点。1995年11月,国家教委又颁发了《关于组建示范性普通高等工程专科重点建设学校遴选评价试点工作专家组的通知》,组成18人的专家组,于1995年12月12日至17日,在沈阳电力高等专科学校进行示范性普通高等工程专科重点建设学校遴选评估试点工作。专家组在校期间,随机指定508名学生对电工、电子、高等数学、计算机、英语等5门课程进行测验,考查学生掌握与应用知识的能力及相关的实验能力;分别召开了教职工和学生座谈会11次;随机听课28节;无记名问卷调查数百人次;抽查了大量的学生作业和毕业设计;查阅了大量的教学文件和原始材料;实地考察了校内各项办学设施和校外实习基地等。经过6天的现场评估,国家教委专家组认为,沈阳电专已经达到《全国示范性普通高等工程专科重点建设学校遴选评价方案》中规定的一级标准,拟向国家教委推荐,将沈阳电专列为全国第一所示范性普通高等工程专科重点建设学校。
国家教委通过对沈阳电专的试点评估工作实践,进一步修改了《遴选全国示范性普通高等工程专科重点建设学校评估方案》
和《评估工作指南》。为在全国高工专学校中全面推开示范性高工专重点建设学校的遴选工作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三、示范专科重点建设学校遴选评估
1996年3月,国家教委发出《关于做好示范性普通高等工程专科重点建设学校遴选确定工作的通知》,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长春水利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太原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和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先后向主管部门申报遴选示范性高等专科重点建设学校。电力部受国家教委的委托,组建专家组于1996年11月至1997年10月先后对南京、太原、长春和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进行了遴选重点建设学校的评估,并向电力部提交了评估报告。
电力部审核了对四校的评估结论,认为上述四所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均达到了国家教委颁发的《示范性普通高等工程专科重点建设学校遴选评估方案》的要求,于是,向国家教委推荐将上述四所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列入全国示范性高等专科重点建设学校行列。
国家教委经过审查,于1997年先后发文公布沈阳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太原电力高等专科学校、长春水利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和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为全国示范性普通高等工程专科重点建设学校。
在1998—1999年间,各校按照国家教委高教司下发的《关于加速示范性普通高等工程专科学校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部署,根据示范性高等专科学校建设工作专家咨询办公室下发的《建设示范性高等专科学校中期检查要点》,都进行了认真的自检,并提交了《中期自检报告》。从《中期自检报告》中看出,电力专科重点建设学校,经过2—3年的重点建设,其办学条件有了明显的改善,教育、教学改革日益深化,教学管理更加规范,科技工作蓬勃发展,在诸多方面创造了前所未有的优异成绩。
这一凝聚人心、激人奋进的“示范工程”,有力地推动了各高等专科学校的建设、改革和发展,使专科教育跨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后来,由于教育部对专科教育体制的调整,致使示范高等专科学校的遴选工作推后进行。
(第九节)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坚持走产学研结合的道路
一、推动产学研结合
电力高校以学校董事会为桥梁,以“双向参与、双向服务、双向受益”为指导思想,大力推进产学研结合。各院校普遍与电力企业和其他企业、科研院所建立董事会。武汉水利电力大学于1996年2月成立了董事会,董事单位90多个。在董事会成立大会上,学校与华中电力集团公司签订了经费为1018万元的科技合作协议。华北电力大学于1996年11月成立了董事会,董事单位40多个。上海电力学院于1996年10月成立了董事会。长沙电力学院于1997年9月成立了董事会,董事单位50多个。
二、积极为国民经济建设服务
根据“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必须面向经济建设”的指导方针,电力高校发挥各校及学科的优势,瞄准行业科技发展的方向,积极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服务。电力院校结合南水北调、节水农业、江河治理、三峡工程、大电网、高电压和大电厂建设以及我国城网、农网改造等水利电力事业中的重大科技课题,组织相关学科专家积极参与研究,对推进电力进步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努力开展应用基础研究
电力高校在积极为国民经济服务的同时,积极开展应用基础研究,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对有关学科的基础理论问题进行探讨。仅1999年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就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纵向项目课题经费为2000万元。
四、积极承担重大科技项目
随着我国高等学校科技体制改革的深入,不同学科、不同行业的联合攻关,已成为科技工作的主流。科技项目的构成更强调综合性、前沿性和创新性。针对这一新的发展趋势,电力高校积极组织跨院系、跨专业的科研合作群体,承担水利电力行业的重大科技项目,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武汉水利电力大学与东北电力集团公司、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公司分别签订了标的达千万元的科技合同,1998年,单项合同经费逾百万元的项目有10项。葛洲坝水电工程学院在服务和支援三峡工程建设中,开展了包括地质、水工和施工、工区建设以及移民等项目的科研、攻关,并完成了大批科研项目,累计完成三峡工程各类科研项目经费近1000万元。这些项目有的是国家重点攻关课题,已被三峡工程采用,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强化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发展科技产业
各电力高校把转变机制、调整结构、科技创新作为进一步增强科技实力的突破口。进入“九五”以来,电力高校科技工作,面向市场,增强了市场竞争力,部分科技成果在转化后形成产业化。1998年武汉水利电力大学转让科技成果4项,合同经费1000万元。华北电力大学“九五”期间校办科技产业共创利税3100万元。
各电力高校积极创办校办产业,促进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1993年1月12日,国务院批转国家教委《关于加快改革和积极发展普通高等教育的意见》,要求高等教育必须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改革办学体制,积极发展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的校办产业。各校按照此精神,根据办学专业特色发挥技术人才密集的优势,大力兴办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的校办产业。1993年11月23日至26日,在上海召开了“上海电力高科联合公司第二次董事会暨部属高校产业协会年会”。会议指出,近两年来,电力高校基本健全了校办科技产业管理体制,一校两制模式初步形成。
各校制定了优惠宽松的激励政策,逐步建立了一支基本产业队伍,建成了一批初见效益的企业,经营效益逐渐扩大,尤以东北电力学院、华北电力学院、上海电力学院等院校成绩显著。
六、广泛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
1992年以来,电力高校广泛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取得了明显的成绩。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多次举办全国和国际学术会议。
例如,1993年,学校与湖北省水利厅、省水利学会联合举办了“中日水利综合利用与开发研讨会”,1994年6月举办了“全国首届水文水资源与水环境科学不确定性研究新理论新方法学术讨论会”,1994年举办了电力系统青年学术会议,1994年9月举办了“国际灌溉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研讨会”,1995年4月与三峡开发总公司、加拿大麦吉尔大学联合举办了“国际水电工程高级管理研讨会”,1997年9月与国际泥沙研究中心共同组织了第二届中德非恒定流输沙及地貌动力学术会议等。1995年8月在东北电力学院召开了第三届国际诊断技术学术会议。
由于各学校在上述几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电力高校的科研经费逐年增加,科研成果也逐年增加。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八五”期间的科研经费为8800万元,1996年为2462万元,1997年为4098万元,1998年为5290万元,1999年科研合同经费为6294万元,在全国高校中位居第25位。在“211工程”建设规划中,学校2000年科研经费的指标为6000万元,这就是说,提前一年超过了规划的指标。华北电力大学“八五”期间总计获得科研经费5300万元,其中1994年为1038万元,1995年为1730万元。“九五”期间科研经费逐年增加,1996年为13423万元,1997年为20146万元,1998年为18972万元,1999年为20072万元。各学校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了大量论文,许多科研成果获得国家和省部级奖励。东北电力学院的《介质过滤方法及设备》获得1993年度国家发明三等奖,1999年科研项目总经费为1010万元。上海电力学院,1995年科研经费达5711万元,1998年达1000万元,1999年科研经费为1110万元。长沙电力学院的科研经费,1995年为2215万元,1996年为3339万元,1997年为3727万元,1998年为273万元,1999年为3222万元。
(第十节)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1992年以来,各电力高校党委组织广大干部和师生员工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四大、十五大文件,学习历次全国高校党建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各学校都提出了贯彻落实条例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了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党组织建设及思想政治工作。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1.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
各校党委始终注意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坚持中心学习组的学习制度,定期集中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提高领导班子的马克思主义水平,加深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从而提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
2.加强领导班子的组织建设
贯彻民主集中制,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党委的核心领导作用,在党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校长的行政指挥作用。各学校分别建立了党委、行政的工作制度,明确了各自的职责,健全了决策和执行程序。凡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本校贯彻执行的大事及学校带有战略性和全局性的工作,如办学方向、发展规划、重要改革等必须提交党委会或常委会研究决定。党委坚持集中领导,分工负责,与行政密切配合,并建立联合办公会制度。各院、系都建立和坚持了党政负责人参加的院、系务会、联席会等制度,共同研究决定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工作需要,不断调整充实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搞好新老交替和提高班子的整体水平。
3.加强领导班子的作风建设
各校党委十分重视领导班子的作风建设,采取有力措施,加强作风建设。这些措施主要包括:一是建立领导班子联系基层的制度,每个领导分工联系1—2个系。二是建立领导接待日制度,直接听取群众意见。三是采取现场办公的办法,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为师生员工排忧解难。四是领导深入调查研究,直接掌握第一手资料,使领导的决策符合实际。
二、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为促进党支部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各学校逐步建立和健全了支部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联系群众、定期汇报、评优表彰等制度。大多数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有所增强,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进一步得到发挥。各学校抓点带面,分类指导。加强了重点支部的工作:一是认真选点,明确目标和责任,以培养树立先进典型、促进后进转化为目的,在对各支部工作状况调查分析的基础上,选定重点建设的党支部。二是落实措施,加强指导,抓点负责人坚持每月不少于一次到重点支部参加组织生活,与支委会分析研究支部状况,采取改进措施。三是定期交流,推广先进经验。
三、积极慎重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为保证党组织的发展壮大,针对薄弱环节,各学校加强了以青年教职工和青年大学生、研究生积极分子为重点的培养工作,通过党课学习小组、党校培养等方式进行教育。同时,制定发展计划,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实行党校培训,两级(党委、总支)预审,重点考察和端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并规定凡发展入党的对象必须首先取得党校培训结业证,从而把好党员“入口关”。
四、反腐倡廉,加强廉政建设
各学校党委把反腐倡廉作为党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党委的议事日程,制定有关党政干部保持廉洁的规定和落实措施。各电力高校的校领导和处级党员干部重视自身的廉政建设,严格要求,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带头遵守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同时,抓好自己分管部门的廉政建设,建立廉政责任制。
各电力高校党委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认真查处违纪案件。
五、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把德育放在学校工作的首位
1.坚持把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放在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