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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精明不厚道,聪明反被聪明误(5)

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从美国飞抵北京的班机降落在机场。机上走下一位年轻人,自称此行要干一番事业。他一会儿说要投资开发北大荒,一会儿说要投资一亿美元在北京建造高级宾馆,口若悬河,唬得人们目瞪口呆。一时谣言四起,有人说他是陈立夫的后代,有人说他是亿万富翁,有人说他是著名的投资商……众说纷纭,仿佛他是海外飘来的一位神人。

其实,此人姓陈,32岁,出生于台湾,大学毕业后到美国一家公司工作。1980年第一次来华,与福建某地洽谈合资生产尼龙拉链,1981和1982年又两度来到该地。1983年到杭州等地洽谈生意,但都没有成功。然而,他每到大陆一次都多少有些收获,这全仗着一块很吃香的招牌——台湾同胞。因此,每到一处就找台联会、侨联、统战部等单位办理有关事宜。此外,他还在宾馆、火车上广交名色人物,寻找“商务代理人”。

1984年6月26日,陈某以旅游为名飞到北京,自称是美国龙观公司驻亚洲代表。通过前四次来大陆结识的人,在北京、杭州、哈尔滨洽谈进口业务,投资合营企业,谈开发北大荒问题。他还通过一位浙江省民主党派女干部,结识了不少在京的民主人士和经贸方面的领导干部,商谈开办“台湾产品展销中心”,通过这些活动,为日后行骗做好了充分准备。这位“亿万富翁”此次来华,在内地产生了极大的轰动效应,很快被请进温州,住入高级宾馆。

两天后,他与市经济协作办公室负责人王某签订了企业合同。陈投资500万美元,首先以进口台湾钢材500吨作抵充。接着,又回北京找在××部机关服务总公司的老王要求供煤供铜,老王一口答应,交换条件是搞些彩色电视和进口汽车。10月10日,温州王某又来要钢要煤。这时,陈已拿出北京办事处招牌,用金钱、彩色电视等“请到了”女大学生林姓姐妹当私人秘书和助理,并用偷来的“××部机关服务总公司”的大印,炮制了一批假合同。对于供铜供煤这件事,他一口答应下来,条件是预支货款的12%,还要5万美元、5台彩色电视、6个金戒指、5条金项链……王某都一一答应了。11月5日,王某通知会计汇15万元给福鼎贸易公司,然后提出现金,托福鼎供销社主任曾某、建材厂厂长程某,到福州黑市调换5万美元。11月8日,温州又租专车送24万元人民币奔赴北京。

巨款骗到手后,这位美国来的“大人物”又托人带7万元给王某,作为“利润分成”。陈某的“买卖”越做越大,要求供钢供煤的也越来越多,想结识这位亿万富翁和谋求出国的女人一个又一个:除两位女秘书之外,又有浙南某县半老“交际花”薛某,还有一位能精通日语的漂亮服务小姐……

在短短半年时间内,陈某通过各种关系和渠道与人大谈生意、大搞活动,骗取200万元现金,无数美女,大量黄金、美钞和工艺珍品。对于如此传奇之人物,有关部门也日益关注起来,并郑重地对有关商业部门进行提醒。但令人悲哀的是,几乎所有人都被他身边的一大串令人垂涎的高层社会关系所惑,为合同上鲜红的大印所迷,更为陈某本人口吐莲花的出色口才所骗,对相关部门所做的提醒根本没在意。

但不久后东窗事发,陈某被判有期徒刑20年,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故事中的陈某曾因说谎行骗风光一时,但这种不仁不义的行为最终还是为他掘开了坟墓。愿陈某的案例能给大家敲响警钟,时刻约束自己的行为,永远堂堂正正地走在人生正轨上。

然而,现实生活中存在这样一种现象,不管有多少个陈某为人们敲响了警钟,一些人依旧我行我素,一意孤行。他们认为说谎、欺骗是一种有利的勾当,认为欺骗是一种很值得使用的赚钱手段。因此,许多声誉很好的商家,也往往不敢正视自己的缺点和坏处,而通过各种方式(如做虚假广告)美化自身。

翻阅美国商业史,我们可以看出,50年前诞生的那些大商店,如今已所剩无几。当时,它们如雨后春笋般蓬勃而起,但在短短几十年后,却没有几家存留,其原因就是它们经常登载一些带有欺骗性的广告,诱使消费者上当受骗。而当这些卑劣行径被消费者发现后,它们的脚跟就站不稳了,苟延残喘一些时日,最终都在抗议声中一一倒掉。

现代新闻界中也有一种很不幸的现象,就是个别刊物刊载的内容常常脱离事实、渲染事实或颠倒事实,看完它们的报道之后,读者如坠雾里,不知其言是真是假,不但花了冤枉钱,而且失去了阅读的意义。其实,一家刊物的名誉如同一个人的名誉,如果它经常刊登一些虚假信息,总有一天会被冠以“骗子”、“不守道德”、“玩世不恭”等恶名。只有那些实事求是、实话实说的刊物,才是对得起广大读者,同时也才能被广大读者所接受与认可的好刊物,人们永远愿意作它的忠实记者。而它在社会中所占的地位,永远在那些“虽有很大销路,却不遵守职业道德的刊物”之上。

那些自以为精明的撒谎们永远不明白,在他们多得一分利益的同时,他们的人格也减少了一分。一个人内在的最高贵的东西已经腐化了,他外在所拥有的东西即使再富足,对于树立完美的人格形象也是毫无意义的。

再高明的骗术,总有露馅儿的时候

欺骗顾客是经商中的大忌,赚黑钱是每一位经商者最大的不应该。然而,我国经济体制正处于转型期,各种约束和规范经济行为的法律尚未完全建立起来,再加上各种腐败现象的存在,许多经营者的思想已被严重腐化,因此在经营活动中,投机倒把行为时有发生。但是,不管他们的手腕如何高明,也难免会露出一些蛛丝马迹,终究逃不过法眼的窥测与法律的制裁。

曾经有段时期,一提起“傻子瓜子”来,可谓“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但不知从何时起,“傻子”的身影悄悄从人们的视线中消失了。究竟是什么原因使这个名噪一时的食品公司悄无声息了呢?这还要从头说起。

“傻子瓜子”产于安徽芜湖,公司成立之初当地已有“迎春瓜子”、“胡人瓜子”等著名品牌,由于起步较早,名气与实力都远在“傻子”之上。但不久后,“傻子”就通过一系列活动超过了这两个知名品牌。

1982年,自称9岁就开始学“经济学”的“傻子”老板年广久,突然宣布他的“傻子瓜子”大幅降价,幅度为26%。这一举动对当时数十年不变的瓜子价格体系造成了极大的冲击,人们都将目光瞄准了“傻子”年广久。

“傻子瓜子” 采取降价战术一炮走红,不仅压下了“迎春瓜子”、“胡大瓜子”的风头,而且成了妇孺皆知的“电视食品”、“营养食品”,甚至被捧为“中国的汉堡”。

1984年,生产“傻子瓜子”的炒货店与国营经济联营,组建了“傻子瓜子公司”。这样,“傻子”的创业历程上了一个新台阶,发展形势可谓前途无量。

事实上,“傻子瓜子公司”从此若能在质量与管理上加大力度,进一步谋求发展,前途一定是光明的。而令人惋惜的是,“傻子”年广久大概由于受到胜利喜悦的冲击,脑子突然变得“聪明”起来,竟改变了以往“傻傻做人,踏实走路”的创业原则,走起了“捷径”。这一“捷径”最终将企业导向错误的航程,直到最后的没落。

1985年,“傻子公司”搞了一次全国范围的“傻子瓜子”有奖销售活动,每买l斤瓜子赠一张奖券,凭奖券兑现奖品。在当时,这可算得上是促销产品的高招。此次活动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第二天公司上上下下、里里外外便开始忙碌起来。来自全国各地的订单如雪片般纷纷飘来,公司门前大车小车蜂拥而至,“傻子瓜子”在有奖销售的第一天就售出了13100公斤,此后时间里最好成绩高达225500公斤,创造了瓜子销售史上的纪录。

然而,在“傻子”成功背后却藏着不可告人的秘密。在促销活动中,“傻子”为凑足销售数量,从其他公司大量购进熟瓜子,然后统一贴上“傻子”的商品标签,而在这些外购的瓜子中,有很多是陈货劣货,是假冒伪劣产品。

大众的眼光是雪亮的,很快就发现了“傻子”在耍“小聪明”,强烈愤慨的同时,纷纷要求退货。这下“傻子”可算“傻眼”了。而更糟糕的是,当有奖销售活动刚刚“满月”时,政府突然发布公告,禁止所有工商企业搞有奖销售活动。对于“傻子”来说,这可是致命的一击。由于售出的奖券无法一一兑现,各地纷纷退货,最终导致瓜子大量积压,银行贷款无法偿还,又加上打了几场官司,一连串的倒霉事儿让“傻子”一下子亏损150多万,信誉与形象随之降到了极点。

实际上,“傻子”并非第一次玩弄这种手段。当它还是一家小规模的炒货店时,年广久就以批发价购进国营的“迎春瓜子”近10万斤,然后贴上“傻子”的商标,运到上海加价销售,从中牟取暴利。只是由于“迎春瓜子”的质量还可以,这一欺骗行径才没有被识破。

此次促销活动使“傻子瓜子”销量猛增,年广久又故伎重施,购进许多劣质瓜子,以假乱真,不料结果未遂其愿。加上政府下令,及时阻止了“傻子”的欺骗行为,年广久不得不吞下自己种下的苦果。

事情发展到这一步,“傻子”如果能够悬崖勒马,尚有挽救的余地,可它偏偏没有那么做,而是继续“装傻”欺骗消费者。

仓库里积压的瓜子大部分是陈腐变质的,按有关规定不准上市。而狡猾的年广久竟打起“为国家减少一些损失”的招牌,对这些劣质陈货采取先加工后销售的办法处理,还有很大一部分干脆原封不动地把这些变质瓜子拿出去销售。据统计,在此后的两年中,“傻子公司”共售出劣质瓜子10万公斤,以每斤3元、2元3角、1元9角等价卖到了农村,去蒙骗那些消息闭塞的农民。

有句老话说得好,“骗人只能骗一时,却骗不了一世;只能骗得了一个人,却骗不了所有人”。年广久的骗人手段不论如何高明,最终还是要被识破的。而当他的阴谋诡计被识破时,他以及他所领导的团体也便走到了尽头。

年广久的例子告诉我们,做生意一定要以诚为本,切勿耍小聪明。作为经营者,一定把目光放得长远些,不要急功近利,搞投机倒把活动,损害人民利益。只有那些诚实经营、把消费者利益放在首位、“竭诚为消费者服务”的商家,才能在商战中永远立于不败之地。